招商局历史上的换旗行驶

  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法国侵略军深知中国轮船在战争中的重要角色,公开扬言将“遇船劫夺”,为清政府承担运输军需物品和搜集情报重任的招商局船队,面临被法舰抢夺或摧毁的危险。为了保存民族航业,招商局在李鸿章支持下,作出了将局船名义上暂时出售给外商以便换旗行驶的重大决策。
  中国船只挂外国旗行驶由来已久,早有先例。十九世纪50年代初上海就出现挂葡萄牙旗的中国轮船,1855年从上海开到镇江与太平军交战的小舰队挂的是法国旗,使太平军无可奈何。当时往返于上海、安庆之间的轮船,承运粮食、军火,也是靠洋旗开道。马建忠会办循例主持了招商局换旗事宜。
  经过比较,马建忠选择了美国旗昌洋行作为谈判对象。在同旗昌洋行协商此事时,对方主动出价525万两收买招商局全部产业及股票,该行如数付给银票,另成立一家“新公司”。旗昌洋行许诺,将来招商局可按原价收回全部产业,表示该行决不失信。李鸿章听取汇报后当即表示赞成,电饬马建忠:“必与立详确密约,乃可定议”。经过招商局多方努力、律师力保和美国公使的从中斡旋,双方在1884年7月29日终于达成了售产换旗的协议,在美国驻沪领事馆产“押券”(签字生效)  。
  这次换旗在朝野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由于谈判属于高度秘密,为了免遭法军识破,李鸿章同美方约定“相与隐讳,竭力保护”。因此,此事不仅对商界进行了隐瞒,也未禀报清廷。8月中旬,清廷严词指责李鸿章“未经具奏,殊属非是”,并命他“随时酌夺情形,设法收回”。李鸿章立即向清廷作了汇报,并承担了一定的责任。但招商局的股东们不明真相,相互邀集,齐赴招商局询问原由,并在上海报纸上刊登公启,对马建忠擅自出售局产提出了严厉批评,马建忠只好隐匿不见。
  在北京,清廷中反对洋务运动的两派——保守派和清流派,却抓住这一事件大做文章,一片谴责,他们或一贯反对洋务运动,或嫉忌洋务新政,或觊觎招商局的财产,把矛头一致对准马建忠,骂他为“小汉奸”,意即李鸿章为大汉奸。他们多次上疏控告马建忠,非处死不可。经李鸿章力排众议,这场风波才逐渐平息。
  1885年6月,中法战争终于以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在天津签订和约而结束,此前李鸿章已扎饬盛宣怀同旗昌洋行补订密约,按原价收回全部产业。1885年5月17日,经过反复交涉,双方终于达成收回招商局局产的协议,规定从8月1日起开始换旗,到8月10日,招商局将“轮船栈房、码头各项产业悉照原盘收回”,双方将各项契据相互交还销毁。以后,招商局又收回了旗昌洋行代营期间的帐册。
  中法战争结束后,招商局禀请北洋大臣向法国交涉赔偿,使得招商局在战争中蒙受的损失得到了一定补偿。应当说,招商局按照通行惯例,被迫在战争中售产换旗,虽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被美商旗昌公司敲了一笔竹杠,但毕竟保存了民族航运业,免遭了更大的不可估量的损失。    (范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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