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南制造局

来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04

 

姜铎

  清政府洋务派创建于上海的江南制造局,是旧中国近代军事工业中兴办最早的企业之一,也是规模最大的近代企业之一,同时又是洋务运动的重要企业,是现在新中国大型造船工业——江南造船厂的前身。这个局于18656月在收买美商旗记铁厂的基础上设立,1867年夏,从虹口迁至高昌庙,大事扩充,至1890年止,已发展成拥有十三个分厂和一个工程处,各种工作母机662台,使用动力的总马力达10657匹,厂房2579间,员工总数3592人的一个大型近代军火工厂。我在编写江南造船厂厂史的过程中,对该局作了初步研究,兹特撰写此文,提供国内外关心洋务运动历史的同仁们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生产技术成就

  具有相当庞大生产规模的江南制造局,在中日甲午战争之前,生产和技术曾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制造洋枪洋炮等军火,是江南制造局的主要生产任务,制造局开办初期,李鸿章即很明确地规定它的任务是:仍以制造枪炮,借充军用为主,对修造轮船的任务,则认为此事体大物博,毫厘千里,未能长较短,目前尚未经议兴办,如有余力,试造一二,以考验工匠之技艺(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73页。)。曾国藩在新造轮船折中也说:开局之初,军事孔亟,李鸿章饬令先造枪炮两项,以应急需。(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77页。)局所属的十三个生产工厂,除轮船、锅炉两厂是专门造船外,其余各厂,都是直接间接制造枪炮、水雷等军火。该局从1887年至1894年间,所生产的主要军火数量是:(注:根据《江南制造局记》第3卷制造表计算。)

  1,各种枪支51285支     4,铜引4411023

  2,各种炮 585尊       5,炮弹1201894

  3,各种水雷 563

  根据该局总办刘麟祥于18955月致张之洞电报,估计当时生产军火的能力是:查职局造各项军火,每岁除礼拜与年节放工,只可按三百天工作计,小口快枪每年造成一千五百杆,计每日五杆,每月百五十杆。专造四十磅子快炮,每年可造成十二尊,约每月一尊。专造百磅子快炮,每年可造六尊。若大小各种并造,则难计成数。快枪弹每日可造成五千颗,栗药每日出入百磅,无烟药每日共可出四百磅。(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97页。)

  军火供应的范围遍及全国,共达七八个单位,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供应南洋系统的军队及各军械所,包括南洋大臣直属部队、苏抚标护军营、督标亲兵营、吴淞外海水师、太湖水师、苏州内军械所、苏州军装局、江宁内外军械所、长江水师军火局、吴淞水雷局等二十余个单位。(二)供应北洋系统的军队及各军械所,包括北洋大臣直属部队、神机营、武威军、山海关行营、天津军械所、海防军械所等近十个单位。(三)供应各地的炮台, 包括江阴、象山、焦山、都天庙、吴淞、下关、湖口、川沙、威海卫等十余处炮台。(四)供应各军舰,包括湖州、惠吉、操江、测海、威靖、海安、驭远、靖远、飞霆、策电等二十艘军舰,还供应一部分军火给铁壳船和快船。(五)还向全国其他各行省供应军火,包括湖广总督、两广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等所辖地区。当时江南制造局的军火生产和供应,是清政府所办近代军事工业中范围最大的单位。因此,清政府对江南制造局也十分重视。制造局的督办、照例由历任两江总督兼任,后一期还加上直隶总督。制造局的总办,一般由上海道台兼任,大都属于湘淮两军的亲信要员。局的领导权始终主要由历任两江总督直接掌握,是两江总督直辖下的重要事业。李鸿章也把江南制造局看成是他的淮军的命运所系,不肯轻易放手。当时的外国侵略者,在侵华战争中亦曾把江南制造局当作重要的军事攻击目标。

  制造轮船,是江南制造局的第二位生产任务。

  江南制造局收买下来的美商旗记铁厂,原来的业务是以修造轮船为主。但该局开办的头两年,忙于制造枪炮,顾不到造船。1867年迁移至高昌庙新址后,由曾国藩于1868年奏请在拨留洋税二成中,以一成为专造轮胎之用,才算有了专款,着手准备造船,建立了轮船厂,开辟了第一号泥船坞,坞身长325英长。加上机器厂可以制造船用机器,锅炉厂可以制造船用锅炉,具备了初步造船的设备能力。

  18688月,江南制造局制造的第一艘轮船,也是旧中国本国机器制造的第一艘轮船正式下水了。这艘船曾国藩先命名为恬吉,后来又改名惠吉。该船宽二十七尺二寸,长一百八十五尺,吃水入尺有零,(注:这里的尺是指的中国尺(下同)。)马力三百九十二匹,载重六百吨。该船造成之日,曾在黄浦江试航,颇为轰动。这艘船的船身还是木质,锅炉和船壳是制造局自造,机器则购买外国的旧机器改用,式样也很老,还是明轮(注:当时的轮船式样有明轮暗轮之分:明轮式样较老,吃水浅而行速,但容易倾复;暗轮式样较新,行驶较缓,但入水较深,船身较稳,外国轮船已多为暗轮。),马力和吨位都不大,但由于是中国自制的第一艘机器轮船,很自然地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当时在两江总督任内的曾国藩,也抓住了这一机会大加渲染,亲自命名,亲自在南京登舟试航,还向清皇朝递上了新造轮船的专折,吹嘘中国自强之道或基于此

  第一艘兵轮惠吉号造成后,接着便陆续造成了操江测海威靖海安驭远等八艘兵轮。这些兵轮每一艘下水,都同样引起了上海各界人士的注意。其中较大吨位的第六号驭远轮的下水情况,尤为热烈。

  这些兵轮的制造年份及长宽度等情况,有如下表:

  江南制造局制造轮船表(注:资料来源:《江南制造局记》第3卷,第55页。)

  

  此外,还制定了七艘小型船只,其中五艘是双暗轮小铁壳船,一艘是大夹板船,另一艘是轮机小舢舨船。

  这一时期修理的船只很少,根据《江南制造局记》的记载,共只修理了南琛南瑞寰泰镜清等十一艘。

  江南制造局除了制造军火和轮船而外,同时还制造了一部分机器,并设有炼钢厂和火药厂,自炼钢铁和自造火药,藉以自行补充一部分机器设备,自行解决一部分原材料的供应问题。

  一艘造船厂,因为要修造船用机器及锅炉,大都具有制造各种机器的设备和能力。江南制造局收买下的旗记铁厂,原来便兼营修造一般机器。容闳从美国购买回来的机器,便是制造机器的一般工作母机,而不是专造枪炮的机器。因此,江南制造局的机器设备,原来即具备着制造机器的很大潜力,历年来也确实制造了不少机器。兹将该局从1867年至1904年间制造的各种机器列表如下:

  江南制造局自造机器一览表(注:资料来源:江南制造局记3卷,第2—52页。)

  

  从上表可以看到,江南制造局在三十七年的时间内,自己制造了相当数量的机器,其中主要的有车床、刨床、钻床、锯床等工作母机共249台,起重机84台,抽水机77台,汽炉机器32台,汽炉15座,各种机器另件1105219件。机器的品种很杂,范围也颇广。这些机器的制造,是和全局生产规模的扩充有密切关系的。如在1867——1876的开始十年间,配合生产规模的扩充,较多地制造了各种工作母机,其中车、刨、钻、锯各机床共计168台,占机床总数的三分之二。1890年前后,又配合炼钢厂和无烟火药厂的设立,制造了不少炼钢轧钢和制造火药的设备。这些机器及零件,在全局机器设备的增加上,起了重要的辅助作用。例如车床、刨床等工作母机的数量,即占全局利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时,有一部分机器设备,是为后建的军事工厂制造的。如在制造局建立初期,清庭即饬令李鸿章,以天津拱卫京几,宜就厂内机器仿造一份,以备运津,俾京营员弁就近学习,以固根本。(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73页。)后来造成运津的这一部分机器,便为崇厚创建天津机器局时所运用。这说明了江南制造局是具备着机器母厂的条件的,而且制造机器的生产潜力还是很大的。

  江南制造局于1890年筹设的炼钢厂,是旧中国近代炼钢工业的首创。(注:1886年创办的贵州青豁铁厂,至1890年仅开始开炉炼铁,还没有炼钢设备。汉阳铁厂开始炼钢,也在1893年以后。)筹建炼钢厂的主要目的,是企图解决军火生产所需的钢料。该局总办刘麟祥在购机器试炼钢料的报告中曾说:窃查职局仿造钢铁大炮并后膛兵枪,其机器等件,虽不能谓之全备,然就所有者权宜办理,已可将就敷用。惟造炮所需之钢料、钢弹、造枪所需之钢管,必须购自外洋,其价值运费已不合算。且平时购运往来,虽尚称便,诚恐一旦海上有事,海程梗阻,则轮船不能抵埠,而内地又无法采买,势必停工待料,贻误军需,关系实非浅鲜。职道等再四筹维,似非自行炼造不可。(注:《江南制造局记》第2卷,第35页。)于是,先向英国购办炼钢及卷枪筒的机器、炉座各一副,试办起炼钢厂来。开始每天只能出钢3吨,枪管100枝,后又添购15吨炼钢炉一副,每天能出钢近20吨。

    从18911904年间,炼钢厂历年的钢产量如下表:(注:根据《江南制造局记》第10卷第18页资料折算)

  

  上表说明,制造局在十四年间,共产钢8075吨,平均年产量仅576吨,少得可怜,产量最高的1897年,也只有两千余吨,连每天二十吨的产钢能力,也远未发挥。钢材的品种,有方钢、原钢、扁钢、船用钢板、包角钢、钢皮、枪筒钢、炮筒钢等多种,所产钢的质量,还能符合标准,每炉钢都经过一定的检验手续。

  1892年曾将所产之钢条等样品送金陵机器局及天津机器局化验试用。金陵机器局曾加以逐条详细试验,先按洋法用机试其拔力之数,及伸力、凹凸力各数,均与炉局原试之数相符。又用药水化分试其所含铁质、炭质、锰质、矽质各分数,亦与外洋钢质之数相同。次又下炉烧至白热,取出锤打,性能粘合无隙,伸长曲屈,绝无疵病,其质性之坚而且韧,实与外洋造炮之钢相埒,洵称精良适用。天津机器局化验结果也同样认为其钢极佳,体细密,纹理匀净,毫无砒硫等迹,最为上等之钢。惟长方钢板一种,纹理稍有未匀。因此,金陵机器局当即表示拟俟该局炼有成数,嗣后职局所用后膛枪炮各钢坯,即可改托沪局再炼运来应用,免向外洋购买(注:以上三段引文均见《江南制造局记》第三卷,第71—72页。)。但初期所产钢材,为数不多,大部分留局自用,小部分供应其他军事工厂。后来产量增加,自用有余,便以一部分供应上海市场。

  1904年,该局总办赵滨彦,曾在报告中提到炼钢厂当时的产销情况说:查钢料为用最广,沪局创办已久,出钢日多,除本局自用外,商厂购办,纷至沓来。盖上海地方,机厂林立,独无炼钢之厂。从前均向外洋购实,自制造局办炼钢后,沪上商厂,同声称便。制造局亦藉此收回工料,以资周转,此开利源之一大端也。局中各礼拜日一律停工,该厂工作较繁,昼则预备本局所需,夜则兼为商厂制造,再赶不及,则于礼拜日照常工作,以便刻期交货,取信洋商。是炼钢一厂,非特不能议减,尚须设法扩充。从前该厂曾议推广,于旧厂后添新厂,锅炉房屋,均已齐全,尚未开炼。若再能添炼罐钢,与西门马丁,分厂齐举,则官商各厂,消用尤广,本局收回利益尤多。(注:《江南制造局移设芜湖各奏稿》(清光绪2910月石印版,下同)第80—81页。)可见当时上海还没有炼钢厂,制造局所产钢材,颇受市场欢迎,有利可图,曾刺激制造局加紧生产,并准备添建新厂,增加新品种,扩大产销。

  炼钢原料,除搜集一部分废钢羼用外,所需生铁矿石等,开始全部向国外采购,后来由湖南湘乡等地供应一部分。每年先只需要生铁、矿石各八百吨,后增加至生铁、矿石各三千吨。供应方式是,先由局派员赴产地采购,自行运沪,后即由局同产地矿户订立合同,按量定购,由矿户负责运沪供应。这这生铁及矿石,都由产地用手工开采和炼制。由湖南至上海这样长途的原料供应,是很不经济的。该局曾一度想就近利用徐州和国驿的铁矿石,因试验不合用没有成功。

    (二)经营管理特点

  因为江南制造局是清政府办的近代军事工业,所以它所生产的产品,绝大部分都是供应封建统治阶级直接作为军事消费,并未作为商品向市场流通。

  制造局的主要产品——军火,大部分由清政府拨给各军事单位应用,概不估价和作价。所制造的轮船也是全部无代价的提供军用。修船业务,同样无代价的为海军服务。曾国藩、李鸿章等虽于1872年前后,曾经有过要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兼造商船的打算(注:李鸿章于同治11年(1872年)515奏折中说:曾国藩前饬沪厂再造兵船四只外,另造商船四五只。闽厂似亦可间造商船,以资华商领顾。(转引自《洋务运动》第5卷第123页。)),但迄未实行。连洋务派自己主办的招商局,轮船修造业务,也宁可委托英商船厂,而不要委托制造局。在沈葆桢的两江总督任内(1875—1880年),还曾与各国领事约定,制造局不准修造商船,各洋厂亦不准修造兵船在案。只有南北洋以外的其他行省和地方,如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所辖地区,委托制造局代造的部分军火和代修建的少数船只,才能估计工料价格,酌收成本费用,多少带有商品形式。但因同系公家之事,仅就实用工料核计,向不多开(注:《江南制造局记》第4卷第27页。),实际上是一种代办性质。

  制造局所生产的机器、火药和钢材等产品,绝大部分供局自用。其中有一部分供应其他军火制造单位,也是奉令无代价调拨。只是在1902年以后,才有小部分炼出的钢材供应上海各厂商,价格始于工料之外,略开盈□”(注:《江南制造局记》第4卷第27页。),算是正式的商品。

  制造局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清政府从各种税收中拨付。它的开办费用,包括下列项目:(一)容闳赴美购买机各的经费六万八千两,是向上海道和广东藩司各领半数;(二)购买美商旗记铁厂费用六万两,其中四万由因贪污案廿究的海关通事唐国华等报效赎罪,二万两由海关道筹借;(三)第一年房租、薪工、物件等开支约计十七万五千两,由军事项下拨开;(四)高昌庙、陈家巷、龙华购地建厂费用,约计二十四万两,由军需项下拨用。四项开办费合计规银五十四万三千两。

  关于制造局的资金来源,《江南制造局记》中曾作以下叙述:

  制造款项:创办之初,暂在军需项下通融筹拨。同冶六年(1867)议兴船工,两江总督曾国藩奏请在江海关解部四成详税酌留二成案内,以一成为制造轮船之用。八年(1869),两江总督马新贻付奏,请以酌留洋税二成全数作为制造之用。光绪十八、十九两年(1892—93),设无烟、栗色火药两厂,二十一年(1895)设炼钢厂(注:这里的炼钢厂和火药厂的设置年分,同第一节建置表有出入,因前者是建成年,后者是筹建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奏奉部拨银四十万两为三厂开办经费。二十三年(1897),复奏请加拨三厂常费每年银二十万两,在江海关锐厘项下拨解。二十五年(1898),改由江苏各司关道分筹协济。……二十七年(1900),江海关解局洋税改为十二成之二成。二十九年(1902),两江总督张之洞奏建新厂,请在局款内每年酌提新厂经费银七十万两……”(注:《江南制造局记》第4卷第1页。)

  兹将该局从1967年至1904年的历年经费收入列表于下:

  上述制造局的资金来源和经常费收入的情况是:(一)作为原始资本的开办费用,大部分是清政府的军费,小部分是赎罪的贪污脏款。(二)中途增加的扩建费用,也是由清政府从国家税收中拨付,而不是出于企业的积累。(三)经常费来源仍主要依赖清政府拨付的关税等税款,占总收入的比重为达87.72%,最高比重的年分占98.53%,最低比重的年分也占55.69%。其中主要来源是江海关筹拨的二成洋税。(四)企业本身的生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第二项目只占9.26%,其中洋匠扣仔工食和各洋行缴还的定银等项,还是属于暂收入的性质。第三项目只占2.79%。第四项目更少,只占0.23%。但有个别年份比较突出,如在1884年第二项的收入比重高达39.83%1900年的第三项目收入比重也达到19.1%

  制造局的经费支出,因名目繁多,又系新办的近代工业,无成例可循,故按照天津机器局办法,逐年或几年合并造成简明清单,由两洋两江总督向清政府实报实销,兹再将该从1867年至1904年的历年经费支出列表于下:(表见10页后插页)

  上表所列的制造局历年经费支出的情况是:(一)第一项目共占总支出的11.77%,比重大的年份如1878年占24.26%1882年份也达21.57%,是由于这两年购地造屋费用临时增加的缘故。其中的薪工膏火口粮,是指委员、司事薪水并夫役等人工食及一切公费,也就是行政管理费用。这项实际支出,据历任两江总督向清廷报销清单中所开列的数字是:1867—1873年,每年平均16111两;1874—1875年,平均31777两;1878—1879年,平均38592两;1886—1887年,平均75173两;1888—1889年,平均73227两。上列数字占全项目的比重,开始几年较小,后来便逐步增大。特别是1895年甲午战争以后,制造局局间日趋紧缩,扩建很少,购地造屋的支出不多,这一项目大部分已是管理费用。可见由于官僚机构的庞大浪费,制造局管理费用的绝对数和比重,都是在不断增加的。(二)第二项目共占总支出的24.37%,是华洋工匠的工资伙食,历年所占比重,高的年份达37.16%,低的年份也占17.57%,一般年份大约在20—30%之间。它的绝对数字,是随着工匠人数的扩大和物价的上升而不断增加,最后几年超过了最初几年的一倍以上。这一项目中洋匠的工资伙食,根据上述报销清单中所开列的数字是:1867—1873年,每年平均20170两,占这一项目的19%强,1874—1875年,平均31526两,占这一项目的24%强。这一时期的洋匠人数是8—13人,华匠人数约1300人,洋匠人数仅占总人数的近1%,而在工资伙食总数中竟占那样大的比重。每个洋匠每年的平均工资伙食达2500两左右,而华匠每人每年的平均工资伙食约仅有65两和76两,直至最后的1904年,也只有93两,可见华洋工匠待遇的极端悬殊。(三)第三、第四、第五三个项目共占总支出的6358%,绝对数达1756万两以上,绝大部分是向外国购买机器、原材料和军火的,尤以第四项目向外国定购的原材料的比重占总支出的5344%为最大。这就是说,制造局历年的巨额经费支出,大部分落入外国的荷包。(四)第六项目所占的比重只0.28%,说是制造局虽也办了一些推广近代生产技术知识的工作,但毕竟规模不大,是附带进行的。

  制造局在生产管理方面仿效资本主义方法和长期探索的结果,对各种主要工种的定额和各种主要产品的成本,都已作出了初步的计算和规定,详载在《江南制造局记》的考工各卷中,同各种产品的制造方法一起,成为今天研究旧中国早期兵工生产的主要历史资料。如在主要工种定额方面,制枪工程的各机床工程表,便把车床工程分成机槽、线牌、板机及机管四类,每类按机床顺序规定每工应完成的工作量,十分详尽。对钳工等工种的制枪工程,也同样作了详细规定。制枪工程的十五生船台快炮工程表,对制成全炮各配件,大至炮身,小至铜准头,所需各工种的工数也都有详细规定。如炮身便规定车工126工,打磨工155工,装配工50工,拔来复线工10工,共计341工;铜准头规定车工35工,钳工6工,共9.5工。制造枪弹工程,对车、钻、钳、刨各工种的每日定额,也规定得很详尽。

  在各种主要产品的成本方面,也有较详细的计算。例如栗药的制造成本如下表:

    江南制造局栗药每百磅工料价值表(单位:规银两)(注:根据《江南制造局记》第9卷,第55—56头资料计算)

  

    江南制造局历年经费支出(注:资料来源:《江南制造局记》第4卷,第6—10页。)

  制造局所造轮船,在历届报销清单中,也都估有工料价值,每艘轮船连同所配舢舨船及旗帜、家伙、器具等全套的造价如下表:

    江南制造局所造轮船工料价值表(注:资料来源:根据《洋务运动》(史料)4卷,江南制造局历届报销清单。)

  

  上列制造局各种主要产品的成本费用,究竟是高还是低,因当时各种军火时价较难查考,故不易作精确估计。根据所掌握到的资料,这些军火成本,比较当时国内市场上的买价是要低一些,而比起向外国军火厂直接定购的价格,便显得高了。如1863年马格里在手书扎记中所记,当时上海买一颗从英国炮船上偷来的很普通的12炮弹要费30两银子,买一万粒最坏的钢帽也要19两银子,即6英磅(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53页。)。1876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在奏折中提及当时的枪价是:至购买马氏呢枪价值,前经福建抚臣丁日昌开单交臣,每杆实需价银二十四两六钱,不能短少分毫(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479页。)。以此比较,制造局15生的快炮弹每颗的本成62两,每支步枪的成本17.4两,算是便宜得多了。但丁宝桢当时委托曾昭吉试造的马氏呢式步枪,每杆仅计价银10两有零,制造局的步枪成本又似乎高了。造炮的成本比较,根据李鸿章在1885年前后,直接向英德两国订购的船炮价格是,向德国克虏伯厂定购的35寸口径21生的迈当后膛螺纹大炮,连同各种零件和弹药,每尊合银3万两左右;向英国定购的6寸口径后膛螺纹阿摩土庄大炮,连同所有配件及弹药,每尊合银9882两。这两种炮价,比起制造局15生的和12生的船台快炮的成本,因口径和式样不相同,很难比较,但前者的价格似乎要低一些。

  船价的比较更为困难,当时向英国定购的径远来远两铁甲舰,连同所配之大炮和鱼雷,每艘合银63万两,向德国定购的致远靖远两巡洋舰,连同大炮鱼雷,每艘合银75万两。(注:根据《洋务运动》第5卷第348页署理船政大臣裴荫森奏折。)这一船价,比起制造局所造吨位接远的海安驭远两轮的成本,虽大一倍左右,但海安驭远是仿造外国三棱桅兵船,又不是铁甲船,马力只有英、德国所造上述各般的三分之一,行速也慢得多,故在价格上不好比较。

  以钢料价而论,19046月份《时报》所载上海市场上百磅马口铁的价格是每吨规银104两,白铁每吨是规银130两,钢板价格未详,但马口铁价格一般要比钢板价高30—50%,推算当时每吨钢板价格应在70两以下。直至1925年,半分船钢板的每吨年平均价格,也只合规银84两。(注:根据上海经济研究所,《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汇编》第245页。)可见制造局的钢料成本,已高出市价之上。

  至于火药造价,后期主办制造局的官僚们,即曾一再认为造法本未尽善,而每岁人工物料,所费不赀(注:《江南制造局移设芜湖各疏稿》第23页。),年耗银达数十万两,是很大的糜费,积极主张停止制造。

  以上所述,便是江南制造局有关产品供应、经费收支和成本费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这些情况说明了制造局在经营管理上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制造局的主要生产品,是被封建统治阶级直接调拨作军事消费,而不是供应市场,是产品,而不是商品,也就是说,制造局的生产还是产品生产,而不是商品生产。但在后期已开始代客修造,并以部分生产品供应市场,商品化的趋向日趋显著。这一特点,一方面有利于制造局的生产发展,因为它的消费对象是固定的,可以不必另找市场,不受市场影响,可以完全根据清政府的军事需要进行生产,便于它在当时中国还基本上是封建经济的基础上,很迅速地发展为具有近代生产规模的军事工业;另一方面也给制造局的生产发展带来了局限性,因为它的生产范围只限于军用,而未能向民用扩展,同时因为不可能独立经营,生产的扩大,要受清政府的牵制和束缚。

  第二,制造局的资金来源,无论是作为创建资金的开办费用,作为追加资金的扩建费用,以及作为周转资金的经常费用,都大部分是由清政府从税收中拨付,亦即主要从榨取农民群众的血汗而来,既不依靠私人的投资,也不依靠生产营业的收入。这一特点,对制造局的生产发展,同样存在着有利的一面和不利的一面。有利的一面是:清政府利用政权力量,筹集开办资金和扩建资金,一拨几万两和几十万两,比较容易,便利于制造局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展。同时,经常费有专款可恃,不管生产成绩好坏,便于维持正常生产。不利的一方面是:企业本身没有资金来源,不能自行扩大再生产,企业生产完全受政府拨款的限制,不能独立发展;经常费主要来源的海关二成洋税,数目又不固定,年有上下,一般相差百分之十到二十,有时相差一倍以上,只能多收多生产,少收少生产,影响到生产的稳定性,加上生产经费依赖政府拨款,大大助长了企业管理上的官僚主义和生产上的腐败落后。

  第三,制造局的经费开支,是实报实销的供给制,大部分的产品供应,是既不收价,又不计价,因而根本不需要进行产品的成本计算。但由于它毕竟已是近代工业企业,又处在国际和国内资本主义市场的影响之下,因而在生产管理上已初步建立了资本主义式的成本核算等制度。这一特点,一方面说明了制造局的生产管理制度,已具有近代企业的特色;另一方面又说明了建立在供给制实报实销基础上的这些近代管理制度,对企业生产的实际作用不大,不能不成为徒具形式的官样文章。

    (三)几个问题

  通过对江南制造局的初步研究,感到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值得提出来作进一步的探讨。

  第一,江南制造局在旧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如前所述,这个局是旧中国本国近代化的开端。它用近代化机器,生产出旧中国本国的第一支步枪,第一门大炮,第一艘轮船,第一台车床,第一磅火药,第一炉钢水。它编译出版了较大量的西方科技书籍,最早传播了西方近代科技知识,培养了一批近代科技人材。它集中了2913名生产工人,(注:《江南制造局记》1904年的数字,管理机构和附属机构人员除外。)约占当时上海工业工人总数的8%,全国近代工业工人总数的3.86%(注:根据《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1201—1202页的统计数字计算。)。这批工人是旧中国第一代掌握近代生产技术的无产阶级。总之,江南制造局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小的。这也正是洋务运动所起的近代化作用。但是,江南制造局这一近代化作用的局限性又表现得很突出。如在自造机器方面,主要为本局添造了一部分机器设备,并未能大量推广,容闳机器母厂的设想远未能实现。自造火药也主要限于自用,未能带动整个近代化学工业;而且在甲午战败以后,清政府军事力量一蹶不振,武备不修,所需军火大量向国外购买,以至该局所造火药、大量过剩,设在松江的火药库堆积如山,只得相继减产或停产,连原有的生产规模也无法维持。炼钢厂也始终停留在试制的狭小范围,未能面向上海市场,求得近一步的发展。造船业务,到1877年便中途停顿下来,1877—1884年间,一艘船也未造,只在1885年造了一艘保民钢板船。从此以后,清政府即大量向外国购买兵船,下令该局停造轮船,专门修理南北洋各省兵轮船只,以至该局造船设备长期荒废,直到1905年局坞分家,另行设立江南船坞,实行商务化经营方针,才重新恢复了造船业务。江南制造局在中国近代作用上的局限性,同样反映着整个洋务运动近代化作用上的局制性。

  第二,对江南制造局在镇压人民革命和抵御外侮两方面的作用应该如何评价?

  这个局上述两方面的作用同时存在,这是客观事实。创建该局的直接动机和目的是为了镇压人民革命。当时天京虽已被攻陷,太平天国革命已基本失败,但伟大的农民起义运动,在全国各地仍然有不小的力量。太平军余部黄文金、李世贤、汪海洋等,仍继续坚持活动于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回族起义军和苗族起义军,在西北和西南地区也有不少的势力。特别是活跃在安徽、山东、河南等黄河平原上的捻军,在太平军大将赖文光的统一指挥下,坚持战斗,屡创清军,声势仍相当浩大。江南制造局开始几年所制造的军火,对清军继续把这些人民革命力量镇压下去,是起了重要作用的。这在李鸿章率领淮军接替曾国藩湘军镇压捻军的过程中,作用尤为显著。当时李鸿章淮军之所以能够击破捻军主力,战功超出湘军,大为清廷所赏识,是和他一手创办的江南制造局和金陵机器局等大型近代军用工业分不开的,这正是他那几年下令江南制造局集中力量赶造军火,并把该局看作淮军命根子的原因。七十年代以后,当人民革命转入低潮,外国侵略势力继续入侵,在清政府被迫加强海防抵抗外敌过程中,江南制造局的御侮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根据当时记载,在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等清军抵抗外国侵略的历次战役中,江南制造局均奉命日夜赶造军火,供应前方。中法战争中的法国侵略军,还曾以兵船窜犯吴淞江,声称把该局作为攻击目标。因此,过去把洋务派兴办的江南制造局等近代军事工业的作用,说成只是镇压人民,御侮自强,完全是幌子,显然是片面的,今天有些论者又走到另一极端,把它们说成完全是御侮,同样是片面的。

  江南制造局的历史事实是,前期主要是镇压人民,中后期主要是抵御外侮。但是,作为清政府重点军火工厂的江南制造局,所起的御侮作用又是极为有限的。就生产军火的数量来说,各种枪支每年的平均产量还不到千支,各种炮每年平均产量也只近二十一尊,远远供不上八十万清军的需要。该局所造的军舰数量更少,在1888年建成的海军主力北洋舰队二十二艘军舰中,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自造的仅占五艘,还是小型补助舰,其余十七艘(包括大型主力舰)都购自英德两国。军火的质量更成问题。该局所造的军火,式样陈旧,效率不高,远远落后于当时欧美各国。例如步枪的式样,1860年以后,欧美各国早已盛行后膛枪,代替了前膛枪。由该局在1874年前,还是以制造前膛枪为主。1874年以后,才开始造林明敦式后膛枪。18741900年间,便一直以制造林明敦中针兵枪为主,1883年起,才少量试造毛瑟后膛枪、必利洋步枪及黎意枪等较新枪式。这一林明敦枪式,实际上是欧美各国后膛枪的早期式样,人家早已废弃不用,连曾国藩都认为式样既旧,又有走火之弊(注:《江南制造局记》第3卷第66页。),各营都不肯领用,以致堆存了一万数千多支。1891年以后,才停造林明敦枪,改造黎意新枪和快利新枪,而这一枪式又早已过时,不得不再改造小口枪毛瑟枪,把库存的快利新枪两千余支全部报废了。仿造洋炮洋船的质量也好不了多少。18671904年的三十八年间,江南制造局共交出国家经费达规银27635444两,平均每年开支约七十万两,而所生产的军火,则是一些数量既少质量又差的陈旧军火,这不能不是对国家财富的极大浪费。诚如190463《中外日报》所批评:窍谓上海(江南)制造局之在今日,已为大而无当之废物,以之糜费公帑则有余,欲其制造有用之枪炮则不足。(注:汪敬宾:《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上册第422页。)因此,对江南制造局御侮作用的评价,只能恰如其分,不宜过多。

  第三,如何正确看待江南制造局和外国的关系?

  这个局的经营管理大权,是掌握在清政府委派的总办、会办、提调和委员手里,李鸿章因而颇为得意地说:以视闽局(按指福州船政局)专任税务局司法人日意格,津局(按指天津机器局)专任领事馆英人密妥士,将成尾大不掉之势,似稍胜之。(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17卷第17页。)但在制造技术方面,该局同样依靠外籍人员,实际上还是外籍人员当家。在买下美商旗记铁厂的建局初期,李鸿章即说:查原厂所用之洋匠,计留八人,匠目科而一名,技艺为属精到,所有轮船、枪炮机器,具能如法制造。(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73页)曾国藩在回答慈禧太后的询问时,也承认雇有洋匠六、七个。科而,即佛而士,美国人,是旗记铁厂的原有厂主,李鸿章、丁日昌等创办江南制造局在生产技术上的主要依靠人。他不仅把厂里的机器和材料卖给清政府,获得了六万两银子的一笔巨款,并带领厂里原班人马,一跃而为江南制造局的总管,成为江南制造局的实际当家人。当时除科而总管全局外,其余各外籍人员,都分在各主要厂教练本国工匠,监督制造,实际上也是各主要厂的主管。18696月初二日的《教会新报》关于上海高昌庙制造局略的记载中便说:总管局中之事,乃美国人佛而士,即中国称科而者。……共执事首领外国人十三位,共有作工中国人一千三百名,其指点学习名件,均系外国人教导。还说到当时局里新造成的第二艘兵船,船中管船者有五位外国人,有四十八位中国人。(注:《教会新报》,第6本,第44期。)可见当时确是科而当家,外籍人员已由八人增至十三人,连驾驶轮船,也主要依靠外国人。189369的《北华捷报》也记载着:十多年以前,中国人购买了虹口的旗记铁厂,并且把铁厂的机器运到高昌庙,在科而与史蒂芬生的监督下,把它建成为一个兵工厂的核心。(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276页。)当时科而等外籍技术人员,享受着十分优厚的待遇,除了支给很高的工薪而外,局内还专设有洋公馆,作为他们的住所。如在上述《教会新报》的同一记载中便说:局内外国人有小洋房八座,另有一座系总管科而所住,又有一大公馆,系中国总管并委员所住。中国总管所住的是大公馆,洋总管所住的是专用公馆,可见洋总管地位之高。

  后来一个时期,又另外聘用了一些英国人负责工程技术。1898年一个外国人在有关江南制造局的记载中说:目前局中有两个英国人任中国管理局务的督办的顾问,彭他负责全部工程事务,柯尼施负责制炮装炮。(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82页。)另据东方杂志11卷第5江南制造局之简史的记载:1867年制造局造炮厂厂长为英国人约翰柯温,另有几名副手也是英国人;1867年以后,改用英国人麦金泉,造成四十五磅子阿姆斯脱朗大炮;后又通过驻英公使曾纪泽,向英国阿姆斯脱朗军械厂,选聘上等工程师唐尼虚继任炮厂厂长,才制成后膛大炮。当时轮船厂厂长裴兰,也是英国人。此外,该局在向外国添置新的机器设备时,还委托外国洋行,随同机器聘用外籍技术人员。如189212月,该局总办刘麒祥在购造无烟火药机器报告中便提到:兹经职道等与瑞生洋行反复订议,属其向外国定购造无烟火药机器全分,并代雇洋匠一名,来华教习。(注:《江南制造局记》第2卷,第37页。)外籍技术人员当家的情况,直到1903年也仍然照旧,如当时担任总办的赵滨彦在那一年的报告中谈到炼钢厂的情形便说:所惜者该厂工作惟洋匠是恃,舍洋匠无所措手,凡与商厂交易论价定货,亦惟洋匠之命是听,厂员不过从旁观听而已。(注:《江南制造局移设芜湖各疏稿》第18页。)总之,整个江南制造局时期,外籍人员始终未断,而且是生产技术上的实际当家人。

  制造局所造枪炮轮船等产品,又大都是依靠拆卸从外国买来的样品,加以仿造而成。该局总办刘麒祥于1890年关于仿造英厂新式全钢后膛快炮的报告中说:此种后膛新炮。其中关键各件,均系紧密凑合,曲折甚多,若凭空摹绘图式,范模试造,诚恐差以毫厘,失之千里,拟先由外洋购买快炮一尊,来局作样,以便逐件拆开,仿照制配,庶有把握。(注:《江南制造记》第3卷,第63页。)当时新试造的后膛快利新枪,也是仿照英国新出之兵枪制成的。造成之第一艘惠吉轮船,是仿造外国的明轮,从第二艘轮船起,才开始仿造暗轮。第五、六艘的海安驭远,是仿造外国三枝桅兵船的式样。后来,李鸿章又要制造局仿造外国铁甲船。可见制造局在制造技术上,还没有独立设计的能力。

  制造局的机器设备,如前所述,虽然也自己造了一部分,但主要的机器设备,还是依靠向外国购买。创办初期的机器设备,主要是收买旗记厂和容闳从美国买回来的。以后在该局不断扩建的过程中,又陆续向国外添购大量机器设备。如炼钢厂和无烟火药厂等的主要机器设备,都是从外国购办而来。炼钢机器是向英国购买,制火药机器是向德国的克虏伯厂购买的。从1867—1904年的三十八年内,逐年向外国购置机器的费用,共达规银2003645两之巨,平均每年要支出规银五万多两,多的年份达二十万两以上。由此可见,制造局是当时购买外国机器的阔绰主顾。这些机器的购买,一般都由上海的洋行代办。如当时的德商瑞生洋行,便经常代江南制造局购买机器,有些英国的机器,也委托该洋行经办。这些洋行的利润经常是在百分之十以上。

  制造局的原材料供应,也主要依靠外国。在1890年以前,几乎所有钢铁、铜、铅、煤炭、火药、木料等原材料都是向外国购办。1890年以后,自己创设了炼钢厂和无烟火药厂,本国的煤铁矿等也陆续生产,部分减少了进口,但主要原材料仍依赖国外供应。历年来用在向外国购办原材料的支出,比起向外国购办机器的数字更大。在以上购办机器的同一时间内,定购原物料及预付各洋行定银共支出规银14767640两,每年平均支出规银近四十万两。根据当时原材料主要依赖外国供应的情况,其中向本国购办原材料的费用不会太大,可见制造局又是当时购买外国原物料的阔绰主顾。

  此外,制造局还同时负担着向外国购买军火的任务。在上述同一期间内,向外国购买军火的支出总数共达规银797467两,最多的年份达十八万余两。这些军火小部分是供制造局做样品用的,大部分是补充调拨给各军事单位用的。

  制造局在生产技术上严重依赖外国的事实,连李鸿章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说:沪局各船虽系自造,而大宗料物,无非购自外洋,制造工作,亦系洋匠主持,与购买外洋船只略同。(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20卷,第16页。)又说:炮队所用机械子弹,尽仿洋式,所需钢、铁、木、煤各项工料,均来自外国。(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9卷,第56页。)因此,江南制造局在生产技术上,几乎成为外国军事工业的附庸和加工厂。

  上述江南制造局和外国的关系,存在着以下两方面的不同情况,而一方面是正常的和必不可少的关系,另方面又是不正常的依附关系,应加以分别看待。

  应该承认,生产技术上较为先进的外国资本主义国家,在上述近代制造技术、近代机器设备和主要原材料等方面的供应,是江南制造局的生产技术赖以获得初步发展的客观条件之一。一般地讲,象江南制造局这样一个属于重工业部门的近代军事工业和近代造船工业,本来是必须建立在本国整个近代工业相当发展的基础上的。正由于存在着外国资本主义国家供应近代生产技术的客观条件,才有可能在当时中国近代工业尚未产生的落后经济基础上,把外国近代生产技术移植过来,打破常规地首先出现具有近代生产规模的江南制造局。因此,在这一意义上,江南制造局聘用外国技术人员,购买外国机器和原材料,完全是正常的和必不可少的,也是无可非议的。过去往往把这些笼而统之地看作是洋务派企业的买办性,显然是不够实事求是的。

  但是,当时的外国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是以侵略者的身份在中国出现的,他们在生产技术上扶持中国封建势力创办江南制造局等企业的目的,绝不是真心诚意帮助中国建立近代军事工业,而是为了实现他们经济上、政治上乃至军事上的侵略野心。他们力求使江南制造局制造军火的技术水平,只局限在帮助清政府镇压人民革命的范围内;他们力求使江南制造局永远成为他们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阔绰主顾,生产技术上成为他们军事工业的附庸和加工厂;他们力求通过所派遣或被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直接控制江南制造局这样一个重要的军事工厂,以便从军事上和政治上进一步控制主办这一军事工业的封建军阀和官僚。因此,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提供给江南制造局的生产技术,决不可能是头等的,精良的和最新式的,而只能是次要的、陈旧的和过了时的;他们所派遣或被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负有侵略的使命,在技术上也不可能是头等的专家,而只是二三流的角色,甚至是冒充专家的外行,即使有本领,也不愿意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中国人。这样的事例是颇多的。例如被李鸿章推崇为技艺精到的科而,实际上仅仅是个中型铁厂的老板兼技术人员,是最早来到中国这一冒险家乐园的淘金者之一,根本不是精于制造军火的技术专家。科而以下的洋匠,技术水平更可想而知。在这样情况下,江南制造局的生产技术,必然长期停留在十分落后的状态,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仿制出来的枪炮和轮船式样,大都已是明日黄花的过时货,从外国购办来的机器设备,往往又是新旧杂凑,残缺不全。这一点连李鸿章、张之洞等大官僚也看得很清楚。李鸿章曾说:中国仿造,皆其初时旧式。良由师资不广,见闻不多,察厂艺徒,虽已放手自制,止能循规蹈矩,不能继长增高。即使访询新式,孜孜效法,数年而后,西人别出新奇,中国又成故步,所谓随人作计终后人也。(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28卷,第20页。)张之洞于1903年的奏议中,也认为制造局枪机新旧凑配,出数无多;炮机亦未完备。岁糜巨款,实为可惜。(注:《江南制造局移设芜湖各疏稿》第2页。)针对这一情况,要求主持江南制造局的洋务派官僚,在招进外国先进生产技术的同时,必须作出独立自主的打算,以便逐步摆脱对外国的依附地位。可惜的是,江南制造局的洋务派官僚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够,仅就培养本国技术人员来说,便远不如福州船政局,始终未能培养出能够独立工作的本国工程技术骨干。1903年该局总办赵滨彦在向上级报告中感慨地说:江南制造局,军实所系,事至重大,举凡炼钢、制械、造药,在在需要专门良工。而中国向无制造学堂,欲求必须人才而不得。故局中除粗工外,一切精要,惟洋工师自恃。……中国目前只有工匠而无工师。……职局制造军械,即就军械论,欲求一深明此中理法而能与洋工师抗衡者,殆渺不可得,自总办以次,惟洋工师自恃,职道实深耻之。(注:《江南制造局移设芜湖各奏稿》第10—11页。)偌大的一个江南制造局,办了近四十年之久,居然没有培养出一个本国工程师,一切仍惟洋工程师自恃,确属可耻。这就不能不形成一种很不正常的对外国的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也不能不说是洋务派企业买办性的突出表现。因此,今天有些论者,企图完全否认洋务派企业存在买办性,同样是不够实事求是的。事实上,当时的英国侵略者,早就把江南制造局当作自己的势力范围。1905年江南制造局坞分家初期,清政府委任德国工程师巴斯管理船坞,英国人大为吃醋,代表英国利益的《字林西报》便大声疾呼:德国势力进入江南船坞克虏伯(德国军火厂)代替了阿姆士脱朗(英国军火厂)。(注:《字林西报周刊》19055月第55页,转引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参考资料》(一)第84页。)后来,英国终于介绍毛根进坞,挤走了巴斯,长期把持了江南船坞的经营管理大权。

  第四,江南制造局究竟属于什么性质?

  在过去讨论中,对江南制造局等洋务派近代军用工业的性质,有以下四种不同看法:(一)封建政府的军事附属机构;(二)纯封建性质的;(三)买办性、封建性和资本主义的混合物;(四)早期官僚资本主义性质,而又带有极为浓厚的封建性。我是主张第四种看法的,这次重新整理了江南制造局的材料,更肯定了这一看法。

  不错,就江南制造局属封建清政府所有,全部经费由清政府拨给、产品没有商品化、不生产剩余价值、生产管理上封建军事属性浓厚等方面而论,前面三种看法,都有一定的根据和理由。但从这个局的全局来看,无论近代生产技术的规模,经营管理的现代化,雇用劳动的制度,以及产品商品化的倾向等等,基本上已是一个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移植过来的资本主义近代企业,完全有别于中国封建社会过去长期存在的封建军事工场。

  如果从整个洋务派的全局来看,问题便更清楚。洋务派创办的整个近代军民用工矿企业,是旧中国本国近代化的开端,也就是中国本国资本主义化的开端,而江南制造局等这些大型近代军用工业,又处于领先地位,后阶段的近代民用工矿企业,构成洋务派近代企业的总体,两个部分密切相关,只能存在资本主义程度上的不同,而不能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再说,江南制造局又是处在日益资本主义化的上海大环境。该局前身美商旗记厂,便是雇有工人百名以上的中型近代资本主义工厂。与该局比较接近的造船业同行,便是雇用上千工人的英商祥生、耶松等近代资本主义船厂。该厂陆续吸收的技术工人,又大都来自外商所办资本主义工厂。至于上海商品化市场对该局的影响,那就更大,炼钢厂的逐渐面向市场,便是实例。

  再就这个局的后来发展看。1905年该局局坞分家,把船坞分出去以后,专门制造军火,民国成立,改称上海兵工厂,隶属北洋政府。国民党上台后,又隶属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在1934年上海一二、八抗日战争中,被国民党政府拆迁至内地,未再恢复。也就是说,这个局经历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三届政府管辖,倘便说清政府管辖时期不属于官僚资本主义性质,那末,在后来两届政府管辖下,这个局的基本情况并无大的变化,都作为两届政府兵工系统中的一个近代兵工厂,官僚资本主义性质已比较明显,又应该如何解释呢?

  总之,从各方面分析下来,江南制造局的企业性质,应属于早期官僚资本主义为宜。
返回

上一篇:论外国资本对洋务企业的贷款

下一篇:论近代台湾资本主义开发的先驱者刘铭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