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之最

来源:《金融时报》2001010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在此前后的20多年,是新中国金融事业迅速蓬勃发展的时期,创造了无数个中国金融历史上的第一。

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

19851125日,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在厦门经济特区正式开业。它是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投资企业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和香港泛印集团有限公司资组成,中方占股51%

新中国第一家商人银行

198612月,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香港东亚银行等5 家银行组建的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是我国第一家多功能的商人银行(亦称“特许接受存款公司”),是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

首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98月成立的招商银行, 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是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蛇口财务公司基础上成立的,当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19874月,招商银行正式对外营业。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19897月,获准在国内独家开办离岸业务。

新中国最早的合资金融公司

1986725日, 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的金融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在深圳经济特区签约成立。参股的有中国银行、日本住友银行、日本野村证卷公司、美国太平洋证券公司、香港东亚银行等,注册资本为1400万美元,由5家合资者各出资20%

首家住房储蓄专业银行

1987121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它是作为经济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成立的,是专门经营房地产信贷、结算业务的区域性、股份制金融企业。

新中国首家证券公司

19879月,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需要,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专门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业务。

新中国首家期货公司

19921222日,我国首家期货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济公司在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支持下在广洲正式开业,中国期货市场的建设迈出第一步。

新中国第一家租赁公司

198132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机电设备公司、日本东方租赁公司三方合资经营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第一家现代租赁公司的诞生。1982年首次在日本发行日元债券,总金额为100亿日元,并在香港设立分公司。

中国政府首次发行全球债券

1994114日, 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债券发行由美林证券公司牵头,由包括全球各主要证券公司和银行在内的包销团承销,同时在美国及欧洲和亚洲分销。这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首次发行的境内外币金融债券

1993年上半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批准,中国投资银行发行了5000万美元的境内外币金融债券,这是我国首次发行境内外币金融债券。这次发行债券的对象是社会居民个人,债券期限一年,利率按发行日国家公布的同期居民个人存款外币(美元)存款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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