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局史》(近代部分)某些内容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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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盾

近代中国机械船舶水运交通史,以中国第一家商用航运公司招商局为肇始,开中国机器轮船水运之先,开民间投资、民间兴办、官方监督的轮船公司之先河。而《招商局史》,作为一部招商局专史,概述了招商局发展概貌,为人们提供了大量鲜为人知的人物事迹、史料及数据表格,较为详尽的介绍了招商局近代史上发展轨迹。但也许因为编书时间较早,——作者们是从中国刚刚进行改革开放不久后的1983年开始编写的,其经济史学观念,事件评述、人物评价及结构篇章,未免受到当时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体制下的经济观和史学观的影响;其采取的又主要是非编年体的按观念、体制论述分章记载评论的写法,再加上当时史料发掘有限,笔者感到作者其书存在着一定的缺憾,有必要在史料运用上,史学观念上,史料的整理和运用上,进行一次大的调整,以使《招商局史》与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观、史学观相适应,以“补史之阙、纠史之偏、正史之讹”。

由于中国第一家轮船公司招商局是内忧外患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条件下产生的,它的产生过程非常复杂。笔者感到编者在整理研究这样的史料时,一定要最大量、最全面的占有史料,找清招商局诞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客观、公正的论述史实,这样才能使人对中国早期轮船交通实业创办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判断。但从目前《招商局史》(近代部分)来看,作者似乎在这一点上还做得不够,使读者对招商局创办经过、经营经过,谁起主要作用、谁起次要作用,对早期的招商局的功与过的判断,不能完全使读者产生一个全面、清晰、准确的印象。尤其是对早期招商局创办者们的评价过低,没有体现早期实业救国者们的辉煌业绩。所以笔者建议,编撰《招商局史》可否完全采用完全的编年体写法,而不是采取半编年体、半按观念、体制划分的写法来编写《招商局史》,这样记述会更明晰、清楚、连贯一些,而不致在某些部分出现人物表现、评价线索中断、主线不清、脉络不明、逻辑牴牾、甚至前后矛盾、不经推敲之处。

作者交代招商局产生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论述是全面而翔实的,运用了大量的事实与数据来说明外来殖民航运垄断集团侵夺中国江海的各种严峻危局。但述写到1872年招商局实际兴办时,究竟是谁在这时力主兴办轮船招商局表述不清。当然,这也是由于史料所限造成。但笔者认为,此时再次提议兴办轮船局,并采用招商体制的,很可能是盛宣怀而不是李鸿章。因为从《招商局史》本身记载来看,李鸿章当时对裁撤江南造船厂、福州船政局的态度是消极的,甚至给当时的船政大臣沈葆祯写信说沪、闽两厂“徒添糜耗,裁撤也罢。”由此观之,一个连现成的“军用官局”都要裁撤的人,怎么会突然想到兴办“民用商局”呢?而且采用的是“招商承办”。何况,李鸿章过去进士、军旅出身,并无商务经验。提出兴办招商局的人当时只有一个,那就是从十六岁起,即和唐廷枢、徐润一起在上海招商集股、从事西药、布匹、钱庄贸易的盛宣怀。

盛宣怀生长于魏源崇尚以经济实业兴国的“经世致用”学派的常州,父亲又是湖北省三品盐政,又曾料理过曾、胡、左、李四军军粮,从小既谙熟新式商务,又具有大量军政经验的濡染,十五岁时还以“川、淮并议”之策平息了川、淮盐引之争,解决了当时连湖北督抚大员、自己身为盐政的父亲都没解决的武汉“盐引之乱”,是个少有的“经世之才”;尤其是他眼界开阔,精查外来近代资本投资公司体制。笔者发现,1882年的《轮船招商局办事始末》与上世纪二十年代《杏荪府君行述》是最早提到谁最先提倡实际创办招商局较为可信值得采信的史料。《轮船招商办事始末》中第一次提到“盛宣怀请于李相国创办轮船招商局。”《杏荪府君行述》中也提到,是盛宣怀见李鸿章回心转意同意不撤沪、闽两处军用官办船厂、沈葆祯也厉行反对,便于“壬申五月”,“遂献议二公”,倡议兴办轮船招商局。理由是:“各国通商以来,火轮日增,驶行又速,中国内江外海之利几被洋人尽占。”要求兴办轮船运输,“以张国体而弥隐患”。虽然这篇传记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后人的回忆文章,文中记述也许与当时情况有所出入,这却是有关1872年谁是最先提出兴办轮船招商局的重要史料之一。这样,从以上两处记载和他人当时记叙看,招商局兴办的最早倡导者,很有可能是盛宣怀。

《招商局史》对盛宣怀与李鸿章在究竟“商本商办”还是“商股归官”之争的论述还是清楚的,文中也写明了李鸿章在听信朱其昂、任用朱其昂草创招商局的失败。最后,历史的重任还是落到了盛宣怀的肩上。

而盛宣怀擘画船局,有章程、有理论、有方针、有系统,创局之前草拟的《轮船招商局章程》阐明了创局的原因是为了“振兴商务,以偿兵费”,有一定的“富国强兵”的理念。二十多岁的盛宣怀章程中论述了当时晚清对于商务的态度与现状,是“官不解商情,商不筹国计”,“筹国计必先重商情”,“必先为商人设身处地”,较为实事求是的概述了当时近代商务实情,也体现了当时满清无一专事轮船交通的机构、学校、人才的状况。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欲办轮船,首先必须: “商本宜充,委任宜专,公司宜立”。这说明盛宣怀已经料见到:在满清腐败无能、贪墨成风、劣员满营、外行不专的情势下依旧按投资官拨、局员官派、不事营销的“官局”老路行事,很有可能使新局倾覆。这个结论,是他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考察了福州船政局和全国运输船队作出的结论(见《上傅相轮船章程》。他认为当时唯一可行的办法是:确立近代公司体制,商人投资、商人管理,投资与收益挂钩,且公司内一律委用专业人士。招商局,也正是因为按照盛宣怀的方针路线厉行改制,由官办“公局”改为“商局”,才于1873年真正稳立上海滩头。

朱其昂一番办局的经过,也证明1872年以李鸿章的方针路线办招商局是失败的。因为朱其昂片面的追求“商股归官”,借商力而不用商力,不用商董出任局总,还要最后侵吞商股,导致“群商诧异,势同水火”,商股招集落空,只招来郁熙绳一万两。局内投资,还不得不上北洋淮营去借,一借还十二万三千两;由于他在船舶专业的外行,购买“伊敦”、“利运”等船耗煤多、装货少不说,每艘还多花出一万两;由于他在招揽客货上的外行,不说招揽商运,连官运都招不到,由于自身无能和两江何璟、沈秉成阻挠,两江事先许诺的十万石漕粮真正只招来一万石,半年即亏损四万两千两。最后,李鸿章在现实严峻的财政压力面前,在招商局成立半年即差点陷入夭折面前,只有屈从盛宣怀的“商本商办”政策,实行招局改制。即局总听从盛宣怀安排,不用他“综其成”,而用他推荐的唐廷枢出任局总,盛宣怀本人只行使“临时驻局”的“借官扶商”的“官督”之职,——一不在局内领薪水,二不管帐权,只是官洋两场阻窒商局、或局纪紊乱时行使“扶商”,使股商无论是从招股还是揽载上信任支持商局,使招商局于1873年在上海立于不败之地。

由此可见,盛宣怀是招商局创局关键人物,没有他,招商局创办半年即有可能夭折,更不可能于1873年改制。

这些,《招商局史》虽有记载和论述,但对盛宣怀在创局、立局中的关键作用写得不够,没有围绕盛宣怀这个中心人物做文章。我觉得作者修史笔力应该往盛宣怀身上多作一些集中,既否则史、论都缺乏一个明确的中心。

往下的“招局改制”、“重新立局”一段,作者虽详尽的记叙了盛宣怀、唐廷枢、朱其昂、徐润的分工,也谈到唐、徐二人实为盛宣怀亟力引见,同时在局内既负有监督唐廷枢揽载和朱其昂漕运的责任,而总办唐廷枢凡有事也必须与盛宣怀联衔向北洋请示。写明了盛宣怀在局内当时的关键作用。

同时,书中对盛宣怀作用的评论未免过于消极,称其为李鸿章派入招局的“心腹”。这里,作者似乎应该按照人物实际表现作一些厘清,而且此刻李鸿章已经充分放权,尊从盛宣怀的办局路线和意志了,在这个独立的经营空间里,他有充分的自主权。虽然,按盛宣怀意愿改制的招商局实质上是一个“商本商办”的民营实业,实际上里面还有一层“以官扶商”的“官督”,但盛宣怀署理下的“官督”作用却并不是消极的。

当时,唐廷枢、徐润虽有招揽客货的贸易经验,懂得新式轮船水运交通。但却对军政、外交、官洋两场并不谙熟,在当时民商势力较弱的情况下,“以官扶商”是必要的。因为不如此无法打通官洋两场,争取到商人权益和局内客货两源。象朱其昂,身为官方上海海运局四品委员,却连起码的漕米份额都揽不到,更何况唐廷枢、徐润这两个从未署过官职、没有官场人脉的民商。至于招局在与强势的西洋商人、领事馆谈判之中,也的确需要一名掌有实权、且外交经验的能员协助。

书中对盛宣怀创办招局时的觉悟也论述不够。盛宣怀虽然身为监局大员,并非那种庸俗的“官商”。一是他身为常州魏源“经世派”出身,少小就有“实业救国”的理想,主张“振兴商务,以偿兵费”,“商本宜充、委任宜专、公司宜立”。强调在“官不解商情,商不筹国计”的情况下,“筹国计必先重商情”,“必先为商人设身处地”。尤其对内忧外患、经济亟待振兴麻木不仁的官场尤为痛恨。他曾对日本友人岗千仞说道:那些官员,外患当前,只思愦愦,不知生财之急”,“未取仕之前,淡漠国是;仕进以后,又疲杳敷衍”、看见一个敢出来干他们不懂或干不了的事情,又处处显现出他们的无能他们的弊端,自然就跳出来“阻挠其成,护已之短”深恨官场官员只重“形而上”的道,而不尊“形而下”的器;只知读诗书,不研数理化矿。(见《盛宣怀年谱长编》原始史料)。

因而,他在上朝廷《办南洋大学禀》中公开主张:“以实业救国为主义”。并在戊戌变法上光绪皇帝折中提出“开举国之智,以兴工农工商业”,“一国有十个盛宣怀便有实业十件”。这些理念,唐廷枢、徐润是提不出来的。他们虽一定程度上比朱其昂专行,懂得航运、贸易和近代工商股份体制,也有一定的爱国觉悟,但并没形成清晰的理念,但更多的动机似乎偏向于个人发财,他们早、中、晚期对局利、股局不同的贪墨行为也证明了这一点。而盛宣怀开始入局,一不在局内支领薪水;二不管局内帐权,而是将它交给徐润,并不在局内充当商人,只在局内以官员身份“借官扶商”,这说明,盛宣怀对自己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在这一阶段的觉悟似乎应该超逾唐、徐之上。

除了阐明其觉悟,书中对盛宣怀创办招商局的动机似乎也应该作一定程度的记载和论述。如果不依据史料对这些进行深层论述。那么,创局之后盛、唐、徐三人的表现就无法形成一个循乎事理、富于逻辑性的表述。从招商局初期投股来看,盛宣怀因为家资有限,常州及各埠药行、当铺、钱庄等业总资产才三四十万两之数,且大多掌握在亲朋手中;且家中热心办理赈务,家有义田三千亩,仅1874年河间大水就捐助两万件棉袄,所以他投股只能拿出四万两。从这方面来看,盛宣怀局外实际没有退路,他想实现自己在1872年对李鸿章所说的“若傅相助我成轮船、铁路、电报、纺织,名列传策,吾愿足矣”的愿望,只有全力经营好这个招商局,并以此为起点,才能挹注其他电报、铁路、纺织、矿冶等各业。

而唐廷枢、徐润局外之产和局内比则大得多。唐廷枢作为粤商领袖,局外还有药行、丝行、茶行、米庄等价值近百万两的资产。而徐润更多了,据史料记载是三百四十万两。这样,唐廷枢局内投股近十万两,另加三艘附局小火轮;徐润则是二十四万两。而轮船招商局主要是盛宣怀在北洋那边首先提议承办,又非他们个人主动意愿。因此,盛宣怀对招商局的成与败较唐、徐专一。

办局之初的头三四年即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唐廷枢、徐润立局之后,开始在局内不问品行、能力,大量委用私人;也开始滥收客票、栈票,双佣九五佣钱;退客货、运已货,不能兑现轮船招商局章程上的各种条款;废弛局纪的现象也开始出现。以致赫德在1878年,上《整顿招商局条呈》,言“唐徐之能,经营小商行尤可”,“不足负总办会办之责”,建议局内总办另换英国人,招商局也以三折出售给英人。这时,是在湖北武穴勘煤的盛宣怀制止了赫德移局英人的企图,并采用“帐目互为勾稽”、“帐扎针孔”、“不许局外务私”之法,稳住了船局。(见《轮船招商局》(盛档)。

此外,书中对盛宣怀实际地位和对局内赢利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论述不够。从盛宣怀品衔看,其为直隶督府师爷,淮营营务会办(营务处在淮营中相对于现在的参谋部,营务会办相当于副参谋长)、后路粮台(相当于后勤部副部长),料理招商局时,并未去实职(不在局内领薪水),在三人中品衔实际最高。且负有既监督唐廷枢、徐润揽载;又负有监督朱其昂漕运之责,实际占有最大运输份额。其运输份额远远大于唐、徐所筹股本的四十七万两,而且大于唐、徐具有洋人倾争的商运。官方漕粮早期是三四十万石,晚期扩充到一百万石。其次,十五行省中抚、州、道里的藩司、织造、丝、茶、麻、棉、布、铜斤等官运也占有较大份额。虽说,这种安排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按照现代商制来说,这些运输份额应该归于投资人唐、徐,但这种安排在当时也事出无奈。漕粮由于有两江督府窒碍,连四品海运委员、正式官员朱其昂承揽都十分困难,更罔论两位从未任过官职、且无官场经验、人脉的唐、徐。何况,招局海运中还有与洋人的客货之争、海运之争,只有靠盛宣怀具有办理内务、外交经验的盛宣怀前去冲樽折俎。而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也不放心将这些大宗官物运输全交给两个只和盛宣怀有私谊、和自己并不熟悉的民商。必须派象盛宣怀这种既有北洋背景、又有官场经验的人来为招商局承揽这些官物、监督这些官物。虽然这些,是历史的局限造成的,但从实际的表现来看,盛宣怀并没有一揽这些货物为已有,而是将收入交给了投资者唐、徐和其他股商,北洋再从中抽取“报效款项”,“以偿兵费”。从盛宣怀后来身遭诬陷离局,其对头徐润独自掌局却没能向朝中御使再行揭发来看,盛宣怀在这一阶段的经济是清白的,在运输份额上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在招商局开局到兼并旗昌这一段,《招商局史》在唐、徐招股方面的贡献记述比较详尽,但在揽载方面的贡献记载论述似乎也不十分清晰。只是摘录了洋人报纸评论“唐廷枢掌握了大量的商场情报”,其移居招商局,“势必打得这一带的洋人抬不起头来”。但具体表现如何,书中并无具体记载。只是记述唐廷枢和徐润这一时期的特殊贡献在于开辟港口、码头,建立栈房上。招局初期在沿海、沿江设立的十几个分局,都是他俩通过粤商商帮建立起来的。但招局生存关键在于揽载,如果没有运输份额,那么即使建立起港口、码头、栈房似乎也只是空局一座。

据笔者翻阅原始资料《轮船招商局》(盛档),唐、徐承揽的最大运输除了老家广东香山、三水及东南沿海,最大份额似乎是湖广、陕甘的砖茶、纸张、煤斤。此外,汉口地势最佳的琼记码头是徐润负责收购的,这座码头靠近江汉关,是起货方便、运货方便、报关方便。此外,唐廷枢还建议盛宣怀进行沉船打捞,因为一条沉船的铜皮很值钱,价值七八千两。其商运上虽有突出贡献,似乎盛宣怀贡献不能相比,而且事事都以信函及电稿的方式向盛宣怀请示汇报。其负责的招股,也主要是靠盛宣怀承揽的大笔运输份额诱惑招徕。可见,唐徐在建局、立局期间,虽有创设埠口、分局、码头、栈房之功,但在运输份额方面,盛宣怀辖下的漕运、官运应该占优。

在大斗旗昌、太古、怡和方面,唐徐二人似乎一直关键性的对应之策,一直是依靠盛、朱的漕运拼争。1875年,在与旗昌拼争之中,唐廷枢在运送漕米期间,与朱其昂不谐,押漕米到津验收后迟迟不交兑,竟海上空漂达半月之久,导致漕米“蒸烂”,受到江苏漕务处投诉与李鸿章厉行斥责。在归并旗昌之后的1877年,水运方面,股票枯竭,债务沉重,“水脚烂贱”,太古、怡和又行争衡。此时,唐廷枢因受闽浙总督何璟指派赴福州接手船政;徐润独自守局,束手无策,就教盛宣怀,盛宣怀采取“轮船保险摊息折旧”、“漕米加拨”;“官债缓交三年”,“船走通商口外”等策,帮助徐润险渡难关。徐润此时多次不顾唐廷枢在位,称盛宣怀为“一局总办”;并称其“不领薪水,清廉可嘉”;足觇其感激之情。[《轮船招商局》(盛档)]

1879年招商局内部发生阋墙,出现诬告唐、盛事件,盛宣怀极其愤怒,是“坚决请辞,不预局事”,唐廷枢远赴开平,导致徐润管局期间,水脚欠收,分局耗款,修船、买船、造栈皆出疵漏,尤其是开平挪欠严重,多达八十万两;高价出售开平股份,使招商局亏损多达五百五十万两。最后是盛宣怀与郑观应联手拯局,运用“整局八策”,使招商局起死回生,成为拥资多达两千万两的超级大局。

由上可见,即使在招商局创建早期,盛宣怀的作用和功劳是主要的,“唐徐有创局之功”(盛宣怀语),尤其是在开辟分局及创设码头上贡献较大。此外,还有股本贡献,唐徐皆在大斗旗昌、太古、怡和过程中,拼尽自己和家族的五六十万两的股份,但他们在运输份额上,一直是靠盛宣怀的漕运和官运支撑危局;在与殖民垄断巨头拼争中,也是盛宣怀在那里制订战略战术,并借来两江、北洋官债。

唐徐在作出重大贡献同时,又“无守成之德”(盛宣怀语),在吞旗昌、挫太古、平怡和后,大肆贪墨局款,废驰局纪,导致招商局几乎倾覆。可见这一时期盛宣怀的业绩是主要的,唐徐贡献应该是四六开。

《招商局史》在记述这一时期的时候,虽然1877年前赢利报表上数字斐然,但对盛、唐、徐三人缺点陈列过多,尤其是把别人对盛的诬告材料作为人物劣迹引入其间;对唐、徐大量劣迹的罗列也阵列过多,并且将1882年徐润管局期间大量劣迹、不堪收拾局面,也挪到创局阶段,给人印象好象是招局初期一团混乱,这里,作者在事件前后交代上应该有一个顺序、逻辑。应该先肯定成绩,再谈缺点。

作为一家在早期半封建、半殖民地复杂环境条件下创立的中国第一家轮船实业公司,创办人又身受历史条件和自身条件这样那样的局限,出现一些缺点是不可避免的。但从赢利报表和船只扩张上看,从其在十几家势力强大的洋人船行的夹缝中艰难图存发展的环境上看,从其最后将招商局发展为拥有大小船只四十二艘、码头三四十处的辉煌业绩上看,其成绩应该还是主要的,缺点应在其次,应该看到招商局在水运交通、逐步收归江海利权上的首创之功。

在日本侵台、琅桥大战、招局运兵时期,《招商局史》对招商局的关键作用和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一点应予肯定。此外,《招商局史》在兼并旗昌期间,盛、唐、徐的表现都记述较正面,都突出了各自在兼并旗昌上的作用,也使人相对明晰的看清了三人在兼并过程中的策略及贡献;这一点《轮船招商局》(盛档)中《轮船招商局办事始末》记载较详尽,“盛某主其议,议价则唐、付款则徐”。购并款项筹借方面,《招商局史》也论述较清,据徐润回忆,收购旗昌,主要是依靠盛宣怀对两江总督沈葆祯的劝说,“其辞颇动宪听,毅然许之”。从而借来两江一百万两官方购并款。

可书中对购并旗昌的利弊在弊的一面夸大似乎更多:招局虽然在购并旗昌之时,轮船买价略高,盛宣怀承认,“高出市价约一、二十万两之数”。但毕竟占领了上海最优势的码头和长江、沿海旗昌掌控下最优势的战略地理位置,使招商局成为超佚一切在华洋船行之上的“天下第一大局”,尤其是避免了其他洋人船行趁乱收购旗昌、占尽优势地理后对招局造成的更加危峻、不可挽回的局面!从此保障奠定了招局在中国江海上的决胜地位!

接下来,作者对招商局成功兼并旗昌之后又胜利克服太古、怡和过于轻描淡写。太古、怡和是除旗昌之外在华洋人最大英国船行,是继旗昌之后对招局的更大威胁。招商局吞旗昌后,船只扩充至四十多艘、码头、栈房新添三四十多处、本重利薄、官债沉重、招股困难,突然又遭太古、怡和“削价倾争”、“分击合围”,局势比与旗昌倾争更加危峻。此时,太古、怡和虽在招局与旗昌拼争之中水脚也大受影响,但两家又从利祥、厚生两家新借一百万两,且利息比招局新借官债低五厘五分,在新的倾争之中,其势占绝对优势。

盛宣怀面对新的危局,确定应对方针:让招局“尽行放低商运水脚”、迫使洋船大笔亏损;“我局只管尽行揽漕,水脚四十万两,将及一年费用”;并请北洋南洋减免三年官债;同时请办“漕粮加拨”;分一船专走宁波,同怡和抗衡;并专发证照,让招商局“船走通商口外”,进入洋船不能进入地区,扩大运货量。采用“保险息项付与船只折旧”之策稳定商心,与唐廷枢、徐润一道,最终克服太古、怡和,使其彻底称臣,主动请降,签订第一次“齐价合同”,占有大量运输份额。

是役,其策略是十分高明的,其意义是十分巨大的,它使洋人船行不能再对招局再行狂噬乱咬、合围并击,使中国江海,从此相对间或性平静。它证明,兼并旗昌后的中国船局,不仅具有管理小局的经验,也具有管理大局的能力,且超佚在华洋人垄断集团之上!

《招商局史》在这一段没有依照史料清晰的写明盛宣怀在这一时期的具体措施与表现,也没写出唐、徐不惜股本、全力拼争的作用,其事迹仅见于夏东元所著《盛宣怀传》、或《轮船招商局》(盛档)之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吞旗昌、挫太古、平怡和之后,外患虽靖,内乱却又上来了。《招商局史》这时记述内乱产生似乎也欠缺一个前后衔接、前因后果的交待,只是大肆渲染盛宣怀、唐廷枢“贪墨案”,并且将御史董儁翰、祭酒王先谦的不实之辞,大加渲染,作为唐廷枢和盛宣怀的罪证,似乎有过失当。

据《轮船招商局》(盛档)上的原始公文、信函材料载,这次局内火拼是有复杂原因的。因为吞旗昌、挫太古、平怡和之后,唐、徐股票耗之一尽,局内股权地位笈笈可危。虽然,此时股票一度蹿上二百四十两,但上海股商毕竟有限,股源也告枯竭,据唐廷枢说:“吞并旗昌后,股市流通股票不过二三万两之数。”而平太古、挫怡和之后,股票自然更少。这样,唐徐二人急于挽回股本,开始不顾局务和其他股东利益了。唐廷枢专事照顾自己附局六艘小火轮,导致长江局中轮船搁置停航;徐润也开始私造帐册,侵吞其他股东股款。尤其是唐廷枢本人和亲戚私挪局款十一万两,其他之利更数倍于此。徐润和戚党也分别私挪局款。[见《招商局史》、《轮船招商局》(盛档)]

此事使盛宣怀心生警惕,怕唐、徐将局内局款攘之一空。再加上招局唐、徐股票所剩无几,局内资产大部为两江连本带息一百九十万两官债,盛宣怀感到有“官督其局”的必要;而盛宣怀为唐、徐提供漕运、官运、商运多年,又自认在吞旗昌、平太古、挫怡和中膺领首功,一向精明的盛宣怀借此难得机遇,向李鸿章称,“人无近虑,必有远忧”;为防止唐廷枢、徐润私攘局款,让沈葆祯请任自己为“督办”,企图开始真正位居唐徐之上,以监督二人。唐廷枢此时也为闽浙总督何璟所请,欲调福州船政局任职,后又移调开平煤矿出任总办。

这样招局原来人事均势一下打破,盛、唐皆有肥缺,而徐润没有,他心里自然产生不平衡。而偏巧此时沈葆祯病逝,两江总督移篆给北洋淮营死敌、湘军统领刘坤一,必然使徐润产生排挤二人之心,以独攘船局。虽然史料没有明确记载是谁最后背后向朝中参折告状,但从盛、唐、徐三人都参入旗昌购并一事,盛、唐有事,而关键管帐付款人物徐润无事来看,从告状时徐润借口回广东老家、和盛、唐离局,局内谁获利最大来看,从盛宣怀又屡称“我之去局,皆雨之一人为之”来看,背后策动告状的,极有可能为徐润。

最后,此案后经唐廷枢力辩得脱,他向负责专查此事的上海道员刘瑞芬称:

一、有人诬告他购并旗昌之中私收十万两花红纯属子虚乌有。当时招局正遭太古、怡和围困,市面大哗,股票是逃得一干二净,旗昌根本无法给他十万花红,还称所谓股票花红是从市面流通股票匀出来的。当时,整个市面流通股票不过两三万两;

二、所谓他和盛宣怀私吞北洋五十万两官债也属不实之辞,因与旗昌倾争之时,招局船只短少,五十万两用去购“汉广”、“江宽”、“江永”三艘新式快船;

三、所谓盛宣怀私授洋人六万中金,也是无中生有,购并旗昌,盛宣怀只主其议,并不负责交易,负责交易的是他自己与徐润,他负责议价,徐润负责付款。而且告状书中称所谓“中金”也存在庇漏,其称“中金”是从正价之中扣除,明显违反常识。“中金”是卖家付给为一笔买卖辛劳奔走中间介绍人的酬劳,是在正价之外由买家和卖家双方均摊付给,而且必须在买卖成交、双方付款时当面付给;而购买旗昌付款的时候,盛宣怀已回湖北勘矿,根本无法收取中金。而交易现场,付款当时有五名商董在场,他根本无法收取“中金”。

此外,唐廷枢在愤恚中为盛宣怀评功摆好,称之“自来局后,没领过半文薪水,凡遇疑难,从不一人独断,而是处处为股东作想、事事与商董商议;自他到局,局内商情,无不踊跃;局外各商,莫不钦服,今以清白之身,横遭污蔑,实属冤屈!旗昌交易,有五董事在场,千百局员作证,有帐目针孔可验!”

从唐廷枢的辩解反驳看,唐、盛二人很可能没吞花红、官债、中金。因为招商局毕竟是北洋唯一商局,当时督帐十分严密,连朱其昂早期在招局四万两千两官债损失都自行赔付;盛宣怀因湖北勘煤煤质不好、世界金融风暴,连累官债大受损失,自己也赔付官债六万余串。至于旗昌,本来是招商局的死对头,十万两花红加六万两中金,对负债累累、大笔亏损、大面积善后需要处理的旗昌也不是一笔小数字,他不可能轻易付给。何况购并旗昌的交易天下瞩目,当时轰动整个上海中洋商界,当时为是否购并旗昌,上海商界还产生了一场上海商界的百人大争论。无论是盛宣怀还是唐廷枢,绝对不会在这个当口妄行吞并五十万两官债和十万花红、六万中金,而授人以柄。何况物证、针孔俱在,查案人又为淮营死对头两江总督刘坤一。但他最后的彻查结果是:“盛、唐皆未扣帑于已。”

《招商局史》在这一事件上虽记载比较全面,但对这一“弊案”未免过于渲染,甚至渲染到“弊案丛生”、否定盛宣怀与唐廷枢个人人品的地步,未免失之过当。从招商局前期来看,业绩是主要的,成就是辉煌的。盛宣怀并无屡参记录,只是仍带家族经营积习的唐廷枢、徐润受过赫德控告,并受过朝中清查,但他俩在力拼旗昌、太古、怡和之中,态度是坚决的,办法是多样的,且牺牲掉了自己绝大部分股金!而盛宣怀此时请任“督办”,也不是什么“改制”之举,为了加强招局“官僚掌局”因素,实在是因为局内民商股本耗尽、官债占大头,局商开始出现个人攘利行为,想采取此临时措施监督财务(督办仅三年为期)。当然,他自己劳心竭力积攒局款、拼斗洋人多年,也亟欲“乘功掌局”,以求全面掌控招商局,早日扩张轮船,大办电报、铁路、纺织、矿冶各业,早日实现自己实业梦想也是请任督办的驱动力之一。

盛宣怀、唐廷枢虽受刘坤一平反,但纷攘仍未平息。盛宣怀对徐润极为愤恚,称“我之出局,实雨之一人为之”,干脆以退为进,“坚请出局,不预局事。”专赴湖北办煤。而唐廷枢开平煤矿事急,也行出局。这也多少证明了二人在此事上的清白。因为如果二人帐上有事,或怕人揭发,一定会留局掩饰,绝对不会离局不管。

《招商局史》也许是为了从“阶级论”、“出身论”出发,此时将同情付与“民商”出身的徐润。事实证明,徐润是没有能力独立管好招商局的,他管理招局期间:“各局栈主管向归宋雨之分派,委之疱代、挂名分肥者巨;各官场视船局为肥缺、为利薮、为消纳闲散之所;引荐上司暨官亲幕友以及同寅故旧有之;身隔数省,挂名应差、每月支薪者有之;欲来谋事、欲受干修、欲叩免水脚、欲借盘川者有之;而官场挪欠、分局挪欠,数目更为骇人;所挪款项,或另做生意,或另事买卖;取之不足,竟大肆走私;各员任意开销、浪费侵蚀、以致私囊日充、公款日亏,擅权营私、用人不公、帐目含混、糜费局款,船栈未提折旧之状,不一而足;致使人言藉藉,名声败坏;局无现银,几乎倒闭;使该局本根不固,弊窦滋生,几难收拾。”(见御史董儁翰、祭酒王先谦参折。)

据《轮船招商局》史料记载,徐润理局期间,局外欠帐是七十万两,分局欠帐是三十万两,帐面损失是五百五十万两。而暗亏不知凡几:修一条价值两三万两银子的小轮“永宁号”居然花了十万两银子;在上海地价市值三十两的情况下,修占地仅三四十亩的金利源码头是四五十万两;而在招商局轮船已达三十多艘的情况下,又莫明其妙斥巨资购新船四艘。使局本仅剩二百万两的招商局几乎万劫不复。

他在盛宣怀离局后,无从应付官、洋两场,官方拖欠水脚,洋人时常侵凌,同时局纪大坏,四处一片大乱,他只好私自出局自营地产。因受顾林自称能从伦敦筹集二百万两欺骗,在对方筹款还没到帐情况下,大肆购地两千九百多亩,大兴房产达十几处。偏偏此时,世界金融风暴爆发,中法大战开始,上海洋人逃逸一尽,地产大跌,各处生意也一片萧条,赔银达多规银2522247两之巨。各方债主争相向徐润逼债。考虑世界金融影响,全球银价下跌,致使徐润价值340万两的家产折价赔尽,尽付债主,他不得不又偷挪招商局十六万二千余两。(见《徐润传》)

因徐润家产赔尽,很有可能牵累整个招商局,时任津关道的盛宣怀多次向北洋催促,请罢徐润,其在给李鸿章信中说,如招局再不易人,很有可能尽行倾覆。其信多次言“唐景星专说大话,并不看帐,一派糊涂”;徐润据局员称:“是专门出局,一心务私”;招商局“成则创两千年之未有大变局,败则贻西洋数十国之笑”。此时信函为《轮船招商局》(盛档)中言辞最激烈的一段。至此,北洋总算采信盛宣怀意见,罢免徐润,让盛宣怀重回招局担任“督办”,与他新引入局的民商代表郑观应一起收拾局面,力挽亏损!

“盛郑联盟”,厉行整局,制订《整顿轮船招商局八条》本来是应该大书特书的一笔,但作者这里似乎仍从八十年代“阶级斗争”出发,认为盛宣怀“官僚”出身,对其多有指责,认为他那个“十条”整局办法,削夺了“商权”。事实是,“盛八条”办法,是一条卓有成效的办法,它规定:“一、成本宜核实帐目也;二、开平宜分开界限也;三、总办宜各有责成也;四、董事宜酌量商选也;五、轮船宜暂停添造也。六、搁本宜力求收束也。七、利弊宜亟力搜索也。八、银钱宜责成调度也”。尤其是“董事宜酌量商选也”, “花银两万者,需董事公议”,更是保障了更多股东、民商的实际权益,避免了招商局由徐润一人决策的混乱局面。它所谓“削夺商权”,只是削夺对徐润这种“糊涂民商”的“商权”。对“众多股东商权”,不仅没有削夺,反而得到加强。

作者对盛宣怀针对局内混乱局面,重新确立“官督商办”之制进行了批判,对他“不营商无以兴其利,不官督无以除其弊”也进行了否定。事实上,局内此时非“官督”不可,这和西方政府针对商界破产企业实行干预并无区别。此时局内之所以出现拖欠八十万两水脚,就是因为官洋两场,无人惧怕商人,要收回南洋、北洋多处拖欠水脚,只有厉行“官督”;而洋场之上,洋人借修船、进人,大肆欺压招局,大涨修费用,滥荐驻局洋员,内因洋员因不惧商人,肆意酗酒,时常将轮船开入烂泥塘等弊,只有靠官员与外交场合、领事领馆冲樽折俎,才能遏制此事;而分局欠款三十万两,物料走漏、偷带货物等弊,“各局栈主管向归宋雨之分派,委之疱代、挂名分肥者巨;各官场视船局为肥缺、为利薮、为消纳闲散之所;引荐上司暨官亲幕友以及同寅故旧有之;身隔数省,挂名应差、每月支薪者有之;欲来谋事、欲受干修、欲叩免水脚、欲借盘川者有之;分局挪欠,数目更为骇人;所挪款项,或另做生意,或另事买卖;取之不足,竟大肆走私;各员任意开销、浪费侵蚀、以致私囊日充、公款日亏,擅权营私、用人不公、帐目含混、糜费局款,船栈未提折旧”,局内亟须一名雷霆手段的官员前来整局。这样,这些在特殊情境下所采取的特殊措施似乎也无可厚非。

事实上,此次“徐润出局”、“盛郑联盟”之后,招商局虽然在甲午、庚子年受到挫折,其后一直发展顺利。当时,漕运虽然扩大到一百万石,可因水脚下调,朝中不管转驳、起驳、领水、上下脚力、仓栈等费,滥抽报效款项,使漕运赢利日减;但盛宣怀与郑观应面对如此情形,并不畏怯,一道积极提高了官运以外的商运收入以弥补漕运亏空。譬如,他们在这一期间承揽了三百万石的牛庄豆饼;将大宗火油运输由篓装改为舱装,增加了招局在这方面的运输收入;他们还改善揽载人员办事作风,统归了上海十几家揽载行;尤其是扩大了对外出租码头、仓栈租赁等业务,使码头、仓栈收入成为招商局主要赢利项目。还开辟了浅水轮船运输,与刘铭传一道兴办了台湾商务局,并着手开采煤炭、石油,加强了百货运输,从而使招商局度过了官运赢利骤减的困难时期。(见《轮船招商局》(盛档)及《盛宣怀传》、《郑观应传》)

《轮船招商局》(盛档)中1909年局中为对抗袁世凯所进行的《股商调查轮船招商局缘起利弊》的记载,较为翔实的概括了这一变化:

“商等调查招商局盛督办任内,自光绪十二年至二十九年止,历届细帐,除各项开支外,实在还清前欠官项银一百七十余万两,报效银九十一万两,还清前欠洋商各款银一百七十九万五千两,(还清)又磅亏二十七万六千余两(袁世凯理局时亏损),股商利息及还款利息银五百三十七万八千余两,总、分局董事司事奖赏花红四十二万两,股商公积添入本局股本银二百万两,公积入通商银行股本银八十万两,湖北铁厂股本银二十七万四千余两,萍乡煤矿股本银十六万四千两,铁厂、萍矿存银四十六万九千余两,船栈添本一百八十五万两,备添船栈公积银八十六万两,共总收存余利银一千五百四十余万两。至于商股,新旧各银四百万两。盛于交卸之日,结存码头、栈房、轮船、地产,按照时值估价,并连公积,不二千万两,可谓厚矣!所有历年出入银钱帐目凭单。均系驻局总董签字存局,丝毫不动,以备考查。”

可见,盛宣怀和郑观应联手期间,是近代招商局创办时的最辉煌时期。

但可惜的是,《招商局史》在事实、证据都对“盛郑联盟”有利的情况下,仍对盛宣怀进行了指斥,称其“官督商办”之后“官权”在局内加强。事实是,从招商局在徐润手中几乎功败垂成来看,徐润这种民商根本代表不了“民商”,盛宣怀也不代表“官权”,他只是“官僚”出身,而此时实际也已经辞去正式官职——“天下第一海关”的津关道。

作为“督办”, 盛宣怀时常说,“我名为督办,实为商总”,他更多的是站在众多民商利益这一边,为力求挽回更多的商局损失、商人利益而劳心竭力。在“盛八条”中董事宜酌量商选也”,“凡花银二万两以上者,必须股东公议”,申明的“集思广益”,就表明了一定的局内民主公议意识,同时,这种措施也结束了徐润以前滥修栈房、滥购新船、暗糜公款、一人专权、一人独断的局面!

以后盛宣怀的各种实际表现也证明了这时实行的“官督商办”只是临时措施,在招商局渡过“徐润败局”危机后,盛宣怀就恢复了“商办”,将招商局委托民商代表郑观应代办。在1904年袁世凯门下杨士琦攘局期间,袁党将局内年亏二十七万两。南京下关、上海浦东、天津大沽三处码头出卖洋人,大挪保险股三万两以填补亏损,局势十分危峻,盛宣怀又全力主张招商局“商办”,制定“商律”、商部注册!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袁世凯再次攘局,企图借“官办”收招商局为已有,是盛宣怀和郑观应一道,“结大团体”、“重举董事”、“联名退股”,防止了袁世凯乘乱攘局,只让杨士琦当了个“空头董事会主席”。

书中虽然列举了唐、徐许多缺点与贪墨之处,可多处以唐、徐为局内“民商”代表,地位作用未免有些夸大。唐徐只能算是对局内有贡献的上海殷实商人,而不能作为具有普遍积极意义的民商代表。因为唐廷枢、徐润虽然船务、商务、贸易上比朱其昂专业,是局内自己投资、自己管局的真正意义上的商总。但二人毕竟不是纯正的近代资本商人,身上还带有半封建、半殖民时期家族经营的烙印。在立局之初时,局内大量“委用自己的亲朋,不问其能力品行”,“管自己小商行尤可,管大公司不行”(清税务司——海关总长赫德《整顿招商局条呈》语,)还有时常攘股东之利为已有的毛病(见《招商局史》中大量记述),如双扣九五佣钱、滥收客票、栈费,私挪局款,私运货物,时常只顾自己的附局公司而不管股东之利。尤其是徐润,后期还投靠了袁世凯,反对盛宣怀实行“商办”;并且劣行不改,漏报修码头、修栈两个费银八十万两的大项,还为袁世凯所驱逐。

所以,局内真正代表民商利益的,恐怕还是盛宣怀与郑观应。尤其是郑观应。他不仅懂得揽货、运输专业;而且懂得设计船舶,知道怎样的船只结构合乎招商局的需要;在购船过程中直接向英国船厂订造,既避免了洋人滥收中金,又使船只性能合理。在牛庄大豆、豆饼运输中,也为招局争得了三百万石的豆饼运输,尤其是没有唐、徐那样的短视、私心,从不挪款贪墨(见《郑观应传》),是超佚唐徐之上,既有爱国觉悟,又有专业水准的真正民商代表。

“盛郑联盟”,其实是应该大书特书的一段:是郑观应与盛宣怀一道,将招商局从一个帐面亏损五百五十万两的亏损额达两百万总资产数倍的亏损局,发展为一个总资产两千万的大局!后来,郑观应还协助盛宣怀,局外办起中国电报局、上海纺织局、汉阳铁厂、中国通商银行、萍乡煤矿等许多大项。其著述《盛世危言》连毛泽东都大受影响。(见《郑观应传》)。所以,招商局局面最好时期,为“盛郑联盟”时期,这一时期应该尽量详述。

此后,《招商局史》对招商局后来发展有分章详尽论述,透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局内行业运作情况,的确具有十分珍贵的史料价值。但在资料整理和运用上,未免有欠系统;有些地方,将本应整体论述的史料分章而述,造成了前后逻辑中断,甚至出现了一些自相矛盾,互相冲突的地方。而且有些地方因未全面的、系统的、联系的、持续的看问题,割裂了事件的前因后果,显得较为片面。还有一些地方因受当时计划经济观念影响,对公司股份制也有许多过分抨击之处。

譬如,作者写盛宣怀1899年通过顺天府尹获得免税4万石漕粮。并在1902年另起炉灶,成立华大公司,自运漕粮多达四十万石,其实是事出有因:

当时,因为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起,招商局漕运就年年亏损,每年总要亏损五六万到七八万两不等。甲午一赔款,朝里派给招商局的报效银子增多,还取消了运漕米耗和带货二成免税,漕运运价每石也原来半两三分降到三厘八分,许多栈费、驳费、上下船脚力、停泊码头、领港费用、搁浅起驳等费都得自行料理,再加上天津海河年久失修,河道淤浅,招商局轮船大多已达两、三千吨,运漕天津海河根本进不去,驳费消耗巨大,郑观应呼吁朝中停漕。盛宣怀才着手创办华大公司,自运漕粮。

书中对盛宣怀在1910年中美合办对美航运一事的评价也比较过时。没有看到,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1882年美国全面对中国轮船进行“封杀”。当时美国海关因为美国客货向中国轮船“一边倒”,便规定中国轮船从此不准航行美国,开辟对美航线。如果此时进行这种合作,完全可以打破美方对中国对美航线的封杀!重开对美航线!二是这样做并不丧失主权和利益:当时美国公司答应提供自己五千吨大轮给招商局,招商局不出资而绝对拥有对这些船只的主权,主管权益,且挂中国国旗,分成中国招局拿大头,主权、赢利都在中方。而在现今招商引资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商业行为十分普遍。

书中对盛宣怀垄断经营指摘过多,其实在他在经营招商局时并不是搞纯然的垄断,他所竞争占有的都是有洋轮侵夺的航道,而对没有洋轮侵夺的航线——譬如两江淮盐运营,就不去占领,而是由两江几千木船自行运输,以保障数万船民的生活。并一再劝慰徐润说:“如果我们去包揽两淮盐运,那么中国樯帆就会扫荡一尽”。“为考虑民瘼,暂不揽盐。”(见《轮船招商局》(盛档))。

至于盛宣怀对大量野鸡船的兼并,一是因为他们大多是洋人公司;二是因为他们扰乱市场、滥行降价、恶性竞争。还有,对于漕运、官运盛宣怀也并不是一揽在手,排斥唐、徐,而是在这件事情中做到了仁至义尽:首先是在创局阶段他将漕运、官运收入全交给了唐、徐,自己并不攘夺,只是让北洋从中提成“报效款项”(相当于税款)。二是他中途隐退出局,将局内所有漕运、官运全交给了徐润,让他独自管理。只是徐润实在独自不能管局,造成五百五十万两的亏损,才从他手上收回局权。在中晚期唐、徐已经离局的情况下,在漕运亏损、退出船局主流运输的情况下,在官运已不占突出地位的情况下,盛宣怀依然将招商局发展为一个总资产为两千万的大局,这证明他不靠官势、官权、官运、漕运,仅靠商运也能发展大好局面,说明他即使在商运方面也是超逾唐、徐的!

作者也许编书较早,是在计划经济为主导的1983年,所以对民间投资的股份制公司的股份分配制度也进行了苛责。我认为这一点也值得商榷。

譬如书中对徐润败局、盛宣怀掌局后,自己出钱按当时低价买进五百股招商股,三十股保险股也进行了谴责,这是明显违反股份制公司常识的。因为当时招商局股票跌到谷底,筹集十分困难。作为一个公司的董事长,他有权买进股票。他这是买股,而不是贪股。应该予以肯定。

再者,盛宣怀挽回徐润五百五十万两亏损、初步偿清官洋两债、使局本增涨至两千多万两之后,为自己配股一百一十万两,只占公司股票总额的10%;后来辛亥革命前1910年,再行配股至四百万两,也只占公司股票15%左右。这比当今有的董事长占股达76%36%少得多。这股份份额分配,对一个将一个挽亏达五百五十万以上、总计使公司资产增涨达两千五六百万两以上的董事长来说是应该的。

书中对盛宣怀褒奖洋人总铁管、总船主蔚霞原因也没交代前因后果,攻讦较多。只是说蔚霞态度粗暴,砸坏锅炉,甚至怀疑他一年多收一万两银子的好处,可盛宣怀还对他发以宝星勋章。其实,作者只孤立的看到这一个事件,而并没有看到蔚霞其他大量的贡献:一是他虽然出任总铁管、总船主两职,实际上只拿一份薪水,两万两年薪变一万两。且改变了徐润管局期间修一条价值二三万两银子的“永宁”号却耗银十万两的骇人纪录,每修一船只花一万两到七八千两不等,结束了招商局修船长期亏损的局面。再就是他改善了招商局航道运输安全情况。从那以后,招商局再很少发生海面撞船、沉船事件。即使偶然发生过一次沉船事件,也主要是由于甲午战争、渡海士兵私自吸烟造成的。这里,蔚霞应该功大于过。

此外,《招商局史》对盛宣怀清除唐廷枢、徐润、张鸿禄、沈能虎多有诟言。其实,唐廷枢出局是因为私自挪借八十万两于开平不还帐,而且专事经营自己广东附局船只,对招商局大局不管,且导致广东香山、三水二十多户船家货物烂掉。上海北栈、中栈码头只为自己一家小轮使用(此外漕米蒸烂、双扣九五佣钱、滥收客栈两票、私挪十一万两局款,私运自己货物、获利数倍于挪借款项那是旧帐);

徐润出局原因上述已清,——导致招局五百五十万两帐面亏损,挪款十六万二千两。

张鸿禄出局也事出有因:因为他长期与德国盘记船行勾结,汕头码头司事、局员上下为其暗中贿买,暗中将招商局四万石漕粮给予德国盘记运输,且长期屡教不改,必当驱逐出局。

沈能虎被驱逐出局是因为阻挠郑观应入局。郑观应在中法大战中在香港为张之洞、冯子材、刘永福筹集抗战物资过程中,被英国怡和揪了旧帐,诬陷入狱,盛宣怀亟待郑观应从中解脱,重新返局。因为当时郑观应是通才,不论盛宣怀创办、经营电报、纺织、汉阳铁厂都极其需要他,尤其是汉阳铁厂,如果没有他和李维格,是不可能救活张之洞停产的两座高炉的,对于这样一个人才,沈能虎却极事阻挠、反对其入局,盛宣怀当然要对他进行清除。

马建忠出局原因《招商局史》中叙述较清楚,此处不再敷述。

书中对清除徐润、马建忠后,盛宣怀后来组织的那个由郑观应、唐凤墀、严潆、陈猷船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谴责,其实,这个班子一些人员虽有缺点,但总的来说是较有积极作用的,尤其是在“斗太古、平怡和”中团结一心。是他们使太古、怡和再次回到谈判桌上来,签订了“齐价合同”,并保证了招商局在两条主要航道——上海至天津、长江一线未划入齐价合同范围的航线运输份额高达77%,当年结余达八十万三千两,使招局摆脱了“潜累甚巨,几难自支”的危险局面。陈猷因为外语出色,还从洋人手里拿回了的局内主事翻译之职。

书中还指称,招商局增添船只过少,从1877年到1911年,船只还是三十号,我认为,这不应该咎之于盛宣怀个人,而在于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条件下发展轮船运输的确艰难,前有兼并旗昌巨额借款在先,后有太古、怡和时常“削价倾争”,局内又有徐润“倒局”,几乎倒闭;中途又有中法战争、甲午战争、侵占胶州、庚子之乱、袁党攘局等干扰,在这样的情势下,能够保持船局保持“天下第一局”、压倒在华一切船行的优势已算十分不错了。再说,船数虽然没有增加,可船只吨位增加了,总吨位也增加了。

此外,书中对辛亥革命前后的招商局指责过多,但看不到这种局面是因为袁世凯篡局后外行管局、滥用私人、大肆攘款、管理混乱、对“盛郑联盟”大好局面的破坏造成的,其乱并不应咎之刚刚复出的盛宣怀。

也许在招局创办、兴办过程中,主办人的确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尤其是唐、徐,消极证据较多。综上观之,我认为该书对招商局早期近代时期创业部分贬损太多,只列缺点、不列成绩、或较少讲成绩。有成绩则一笔带过、或不提;有一点“缺点”即大肆张扬,使人无法相信这样一个局怎么会一下由早期四十七万两的小局,成长为一个拥资两千多万的大局。

要合乎逻辑、事理顺畅的写好此书,我认为首先必须端正对盛宣怀的认识。因为从筹局、创局、立局,到吞旗昌、平太古、挫怡和,挽徐润倒局……直到招商局扩张为两千多万两的超级大局,是盛宣怀一直在其中起关键作用。如果不承认盛宣怀在招商局内的主要表现、突出表现,那么这一段中国工商最早的创业史就无法厘清、无法述清,甚至会出现主线不明、前后混乱、互相矛盾之处。

我想,对盛宣怀的偏见是过去“极左”路线时代,民间史家对盛宣怀“官僚资本家”的偏见造成的,时常仅凭人物官员出身,就断定他是“封建大买办”。在这种情况下,《招商局史》的编撰者们自然而然的也会跟着对他扣一些大帽子。

譬如书中在“徐润倒局”一章对盛宣怀在局外大办电报、铁路、纺织、矿山、钢铁等各业厉行指责,称之为“局外连锁经营”。对盛宣怀参署当时政治、外交、军事事务,一概扣上“笼络捭阖之术”,“尽收天下利权而归一已”的大帽子,说他这样“最根本的原因是有帝国主义势力与封建权势做靠山”,此语未免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跟风的“文革语言”痕迹,过于形而上学。当时张之洞洋务连连亏损,左宗棠福州船政、兰州洋务亏损得一糟糊涂,举国有影响力和操作力的商务人员奇缺,无人兴商。而中国近代实业亟待发展,盛宣怀作为一个“实业救国的先醒者”,作为一位“可承上下,可联中外、可连南北、官商皆通之人”(张之洞语),具有非承担不可的振兴民族实业的责任。在当时一无商律、二无商部、三无实业学院、人才、四各督抚洋务乏力的情况下,如果他不去干,这一切都有可能荒废。何况,他主张“开举国之智以兴农工商业”,“一国有十个盛宣怀便有实业十件”。

他参署军事、外交也事出无奈,甲午战争免费出动二十余艘轮船运兵,应属爱国行为;庚子之乱与张之洞、刘坤一倡立“东南互保”,也是为了在当时国力衰微,无可用之兵的情况下,在南方并无洋兵侵凌的情况下,杜绝无谓开战,保持当时南方和平,以利营商;在庚子年间,盛宣怀又和张之洞、刘坤一一道,制止了李鸿章、杨儒欲出卖东三省铁路权、驻兵权、行政权予俄国的荒唐行为,保住大片国土及东北铁路、航线、电报,在外交、军事上为民族作出较大贡献,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至于“为局外投资,招商局时常局款抽之一尽”,襄助其他电报、纺织、冶炼、钢铁、矿山、铁厂、海军码头、铁路、北洋学堂、南洋公学、红十字各业,也是为了民族大义牺牲一已局利的无私行为。因为这些行业,在新式教育并不普及、各类数理化矿人员奇缺、官方、民间资金极度缺乏的情况下,靠官方民间都是无法兴办的,只有依靠招商局大量注资,才能兴办。这总比为贪个人赢利而置民族亟待发展的他业于不顾的行为强多了。

而且,他并没有“收归天下利权为一人所有”。譬如铁路,长大干线他就不“商本商办”而是一概“国有”,一是当时无此商力,称有此商力者背后多为俄国、美国;二是铁路规模过大、管理人员过多,“商股”不好监督管理;三是中国的确缺乏大量铁路修筑设计人员。而中短铁路,他是采取“商办”政策。个人从中并未渔利。有人诬指他办招商局、办铁路从中渔利,也属不实之辞!

有人言其从汇丰银行获得二十万两银子的好处。且不说洋人是否舍得、或给得起(最大的旗昌洋行有时一年也只赢利十八万两),但此诬就是袁世凯在当时也没能给他安上:

1903年,盛宣怀心腹上海铁路分局总办朱宝奎因盛不予他婢女做老婆而与盛反目,投靠当时接李鸿章班的协办大学士袁世凯门下,当了邮传部侍郎(二品、副部级)。逃跑期间,带走了盛宣怀有关铁路、轮船、电报方面的所有帐本。照说,攘夺盛宣怀轮、电、路三局的袁世凯应该拿着这个把柄对盛宣怀来个“斩草除根”,彻底将轮、电、路三局一攘在手吧?但袁世凯第一副宰相、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也对盛宣怀无奈如何,反而眼睁睁看着新投靠自己门下的朱宝奎被岑春煊一夜削夺了二品侍郎之职!史称,二品官参掉二品官在当时是罕有的事!

另外,盛宣怀在“保路运动”中其实也是应该不承担责任的,我对比了一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条约”和“芦汉铁路借款条约”,两者完全一致,都是洋人只取利息五分(5%,比现今都低哟),且外国贷款方聘员只能出任铁路技术人员,不得参署行政,设计、购物、买料、修筑,得一概经前两位监督他的中方主管人员的审核、批准。还得自己出钱请监督他们查帐人员。虽然粤汉、川汉是向英美德法借款,但当时这些国家国内都掀起了一股反对向亚洲殖民的浪潮,其中英国开始从印度撤军,美国也开始带头退回庚子赔款,这样,即使盛宣怀向四国借款,也规避了帝国主义的掠夺风险。如此,芦汉——粤汉、川汉的借款条约,实际上实质都差不多。但同样的条件,同样的条款,为什么芦汉铁路是“爱国路”,粤汉、川汉成了“卖国路”?这未免过于脱离当时历史环境的苛求古人。

再说,盛宣怀接手之前袁世凯门下梁士诒搞的那个粤汉、川汉铁路的所谓“商办”,其实是个“假商办”!所有的股份银子,是袁世凯、川督锡良,强行摊派给川民的,一摊派还摊派四千万两!搞得四川民财枯竭,只得用谷子代替股金,而强行征收上来的两千万两股金,竟被梁士诒和门下蒸发一尽,这样从无管束的强行摊派的“假商办”,凭什么不收归“国有”,国家控制呢?

至于川民的“保路运动”,实际上并不是针对盛宣怀的所谓“卖国”。这一点,参加过四川“保路运动”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吴玉章在《辛亥革命》一书中也早说过了,“保路运动名为‘保路’,实为‘追股’。”主要是川民嗷嗷待哺,在袁世凯门下的施闰章倒掉三百万川汉铁路路款后,追梁士诒蒸发掉的那两千万两股本血汗。

有人称汉冶萍在后来盛宣怀去世8年后的1926年落入日本之手,也应咎之于盛宣怀。说是盛宣怀向日本人大借三千万元的洋债导致此事发生。但盛宣怀在救活汉阳铁厂上,是有首创之功的。是他与郑观应、李维格一道,科学更换高炉、找到萍乡合用焦炭,将汉阳铁厂由一座“死厂”变成了“活厂”。

救活铁厂之后,盛宣怀和众股东发现,由于汉阳铁厂是张之洞经验不足时办起的一座集炼铁、炼钢、轧轨、轧铁、轧钢、制铁钉、铁皮、制各种铁件的一所联合大型企业,几乎所有的高炉、设备都需更换;而萍乡煤矿更是投入巨大,需要挖煤、竖井、通风、修路、修铁路、造码头等一系列耗费巨大的投资,这样,原来预计仅费三五百万两的汉阳铁厂的重新更新改造,实际花去了两千万银子。而这些银子,大多是盛宣怀和中国众多股东的。而中国当时,大规模机械、加工、造车、造船、建筑与钢铁相关的产业一应俱无,即使救活了汉阳铁厂钢铁和钢材也无法卖出,整个汉阳铁厂生产运营实际上消耗巨大,几乎达到难以为继的地步。值此之际,盛宣怀借债经营似乎也可理解。

在德国、日本两家争相借债之中,盛宣怀迁延日久,是在痛苦中犹豫了许多时日的,最后选择了态度、条件“较好”的日本,高价抵押工厂、矿山设备贷到三千万元。但此时,盛宣怀仍企盼汉冶萍能大举盈利,能偿日债。辛亥革命之后,革命党由于军费困难,领导人多次劝其将汉冶萍再次出售日本,以偿嗷嗷待哺的南京军费,但盛宣怀屡次以“民国政府不怕坏名声耶”相拒,使汉阳铁厂一直未能出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汉阳铁厂还成功出口近二十万吨钢材,面对如此“转机”,盛宣怀至死仍坚持不在对日转让书上签字。

至于汉冶萍落入日本人手中,已经是他去世后的1926年了。其间,日本人发现自己接手的是一座死厂,运营成本高昂惊人,只有将铁厂关停了事,仅只运走大冶少量铁砂,连所借债务的一半都没捞回,实际上是吃了个哑巴亏。而1936年,芦沟桥事变之后,蒋介石将汉冶萍全部从日本人手中没收,收归中国所有,并在撤出前,炸毁汉阳铁厂。这样,即使在日本侵华期间,也没能得到汉阳铁厂。所以,汉冶萍的悲剧,实际上是腐败无能的满清不推行全面工商政策、不大兴全国实业造成的;是民国后多年来的军阀混乱、不事建设造成的,不应脱离当时历史条件苛责盛宣怀。

有人还指责盛宣怀和袁世凯的所谓勾结,这一点《招商局史》评价得还不错,称盛宣怀称袁世凯“方之拿破仑、华盛顿而有过之而无不及”是放烟雾弹,目的是防止袁世凯门下杨士琦将全体股东“血本所关”的招商局改为“官办”、据为已有。盛宣怀真正行动是,联通郑观应,和万名股东在《大公报》刊登启事,“结大团体、重举董事”、“集体退股”,从而制止了袁世凯、杨士琦的攘局,使招商局即使在袁世凯时期也维持“商办”,杨只当了名空头董事主席。这一段袁世凯与盛宣怀、伍廷芳的激烈对抗,《轮船招商局》(盛档)记载是十分翔实的,几乎达到水火不相融的地步。

虽然盛宣怀在辛亥革命期间,可能对南方革命有过一些消极行止。但那也只是为当时身份邮传部大臣身份所限,应差而已;而且其邮传大臣因铁路“国有”旋即撤职,对革命并无损害。事后孙中山又原谅了他,并专请其“回国为民国政府理财”,也协助孙中山、黄兴做过大量理财工作。虽然袁世凯当大总统时,他事后对孙、黄作过一些“抨击”但那主要是为了欺骗当时试图南下攘局的袁世凯,大多囿于口头表态,实际行动上,他成功的制止了袁世凯、杨士琦的攘局行为,况且,孙、袁相较之间,孙、黄答应日后还盛宣怀产业,他应当倾向于同情孙、黄。

而盛宣怀称孙中山“徒有理想而无实际经验”也是对的,这一点毛泽东都说过,他说孙中山的理想是好的,但他没有实际改善中国人民实际利益的能力,也没有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的能力,具有妥协性、软弱性。何况,当时这句话是有所指的,因为孙中山称,如中国修十万公里铁路,必将铁路悉托于洋人(对局面无从收拾,管路官员贪墨情形无奈时说。),盛宣怀听此言,就发了以上那句牢骚。

当然,盛宣怀大办兴办各种实业,也不是没有私心的。但这个私心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实现的,而是通过股份制公司分配制度合法实现的。从他去世后总财产多达一千三百余两看,只有近六成是本人经营实业所持股份或收入,其他四成皆是战后增殖的常州原有产业,如药铺、当铺、钱庄,还有父亲留下的苏州留园、西泠印社、和上海地产和各种古玩。盛宣怀的七八百万两实业收入和他平生兴修的价值数亿的二十多条总长上万公里、以及所创整个庞大的轮船、电报、电话、纺织、银行、矿山、冶炼、钢铁、有色金属、药材、烟酒、瓷器、教育、卫生、慈善事业贡献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为此,盛宣怀还积劳成疾,哮喘加重,其人物主色,还是倾向于“实业救国”的。

而且,在劳资之间,他是同情关心最底层的工人的。据《上海纺织局》(盛档)记载,在他擢升为商部二品侍郎之时,手下华盛纺织厂的扛夫、苦工多次给他写信反映厂内主管欺凌女工、克扣工钱,作践棉花、以次充好,他都一一悉心接收,认真处理,改善工人待遇,辞退劣等主管。每逢外省灾情,“辄碾转不能入眠”,想法慈善募捐。每次捐赠,多则百万两以上,少则五十万两,从幼至老,终身从事慈善事业。而且在挨家挨户调查受灾户时露宿田头,落下终身哮喘。这说明他是关心下层劳动阶层疾苦的。并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悉心捐资慈善、教育、卫生。

总的来看,只要端正了对盛宣怀的总的认识,不站在他“出身”或某些“临时措施”上看,放弃“官僚资本家”概念,只看他是否是站在民族立场、民商立场上具体、实际的办了哪些好事,这样,历史事件和脉络自然就清楚多了!许多史实也好解释!那么招商局历史记述一切也就都好叙述了,各种事理也就顺理成章,不致将近代招商局史写得过大于功,前后牴牾,互相矛盾,甚至报表赢利数字与文字表述脱节、冲突。

总的来说,盛宣怀监督唐徐理局期间、或自己独立理局期间,其成绩是主要的。亏损期仅在徐润独立掌局、或杨士琦掌局期间。盛、郑掌局期间,由于上下团结,许多时候年收入多达三百多万两,利润达八十万多两。只是甲午、庚子两年日本、八国入侵才收入极少、或减半。

《招商局史》中所引史料即是证明:

譬如招商局发展到1902年,旧船全为新船所替,分别有“公平”、“安平”、“飞鲸”、“泰顺”、“海顺”、“协和”、“江新”、“新昌”、“新康”、 “新铭”、“同华”等江海大船;并在汉口、福州、上海、天津、九江、芜湖、安庆等埠分别添置了趸船、小火轮、铁质码头船、挖泥船及钢质驳船等辅助船只,人称“浮江涉海之轮,半皆招局旗帜”;

招局码头也颇多扩张,先后设立上海北栈、华栈、杨家渡栈、十六里铺栈、吴淞、南栈、浦东等栈及在香港、温州、镇江、天津、塘沽、九江、汕头、厦门、宜昌、杭州、汉口、宁波、营口、南京、梧州、沙市、长沙、澳门、芜湖等埠增建购买码头、栈房、办公楼、大量地产及铁路专用线;并开辟了4条水陆联络线:上海转口营口陆运至奉天、广州转口营口陆运至奉天、上海转口天津至张家口、上海陆运镇江、南京转至汉口水陆联运线已经建成,初步实现了水陆联运。

局外投资方面,招局继以前投资、资助数百万两于中国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外,还投资、资助同茂铁厂、开平煤矿、仁和保险公司、上海纺织局、中国电报局及北洋水师码头栈房;之后,又拨银八十万两投资中国通商银行,拨银一百零一万两资助汉阳铁厂,与中国电报局联合捐资四十万两,并年捐款六万两,筹办北洋学堂、南洋公学、达成馆,开办中国新式教育。讫今已捐资七十万两,专资中国理工商学教育。捐赈灾、慈善款项多达近百万两!

局内收入方面,招局自光绪十一年至光绪二十八年十七年间,资本扩充,股本上涨,航运年收入已持续5年超过三百万两,栈务、地产收入年八十万两,保险公积金,已达一百六十万两,局本获得长足发展。现股票已由光绪十一年五十两一股,上涨到两百二十两一股;局内总资产已由光绪十一年二百万两增涨到两千万两。十七年间,招局资产扩充二十倍!

在腐败无能的满清统治下,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的情势下,在官洋两场的窒碍干扰、甚至是直接攘局下,招商局代表中华民族“实业救国”的先醒者,在早期近代实业创办中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就应该,大书特书,高声褒扬!

结语

总的来讲,写好《招商局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采取编年史的写法,一年一年的顺序写起,将它哪一年、哪一阶段的成就和缺点按招商局的发展顺序写清楚,而不是按阶级、成份、体制等“先入为主”的观念组织材料,对本来逻辑清晰的招商局创业史进行割裂、分块。

第二、写《招商局史》应该摒弃“阶级斗争”观念,摒弃“唯出身论”、“唯成份论”,摒弃“计划经济”的观点。因为按这个观点解释不清历史事实,且容易造成评价与事实矛盾冲突,前后逻辑混乱。

三、作者重新编纂《招商局史》,应该大量通读更多有关盛宣怀史料,尤其是要全面掌握《轮船招商局》(档案),和上海市委即将发行的《盛宣怀影印档案全集》(亿字),还有《郑观应传》,互相补充、参照,全面、系统、联系、发展、持续的研究招商局,这样就能避免一些评价上的“以偏概全”、“失之偏颇”。如果单纯、独立的看待一个人物和历史事件,是极难看清的。

毋庸置疑,“盛宣怀”是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毛泽东年轻时期即是看了招商局郑观应写的《盛世危言》里记述的轮船、铁路、电报事迹走出的韶山;1975年周恩来请廖承志副委员长陪同盛宣怀之孙盛毓度回国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成就。1975年,中央还指示上海史界加强对盛宣怀的研究,并于1979年开始出版十数本系列精装的《盛宣怀档案》;1986年,上海交大九十年校庆时,在国家批准下,为盛宣怀树立永久性铜像;盛毓度又作为上海交大创始人后代,和当时上海市长江泽民、校长邓旭初一起,三人站在主席台上作为主宾出席校庆盛会。1992年,江泽民任国家主席时,在盛毓度去世时发去唁电。此后,盛宣怀专门研究一直在国内展开,2007316,上海市委专门举行了盛宣怀档案出版编纂委员会成立、盛宣怀档案研究中心揭牌大会,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仲伟到会讲话。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澳门博物馆,上海交通大学,常州市政协盛宣怀研究会等也纷纷发来贺信贺电表示祝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在贺信中指出:“‘盛宣怀档案研究中心’的成立,是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将有力地推动盛宣怀及中国近代史的研究。”

如果《招商局史》能够对这一述写倾向进行偏正,那么不仅能与现今日益加强的盛宣怀研究热潮保持一致,对于合理的高度的评价招商局早期创业时期,使招商局不致出现评价不够、宣传不力的现象,出现对招商局一百三十多年来“爱国、自强、开拓、诚信”的光荣传统的弘扬的一种缺失。

以上是我对《招商局史》初步提出的一点自己的商榷意见,以供作者参考,大家可以对照书中内容进行参照。由于述写匆匆,难免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但总的说来,是为了大家更方便、更合理、便当的完成对《招商局史》的修改,以使早期的招商局业绩,更到一个更合理、更科学、更全面、更系统、更符合现今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精神的评价。以使招商局早期业绩,不致有埋没、遗珠、失偏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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