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额回佣

     这是招商局总局与分局之间经济往来的主要形式之一。总局责成各分局局长对该分局实行全部包干。分局在完成一定的比额,并上交包缴的基础上,可以从总局得到一定数额的溢额回佣。溢额回佣的数额一般是运费总收入中超过比额部分的5%。
返回

上一篇:货脚回佣

下一篇:回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