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佣制

     它是在包办制基础上演变而来的管理制度。招商局将额定的营业总额称为“比额”,开支总额称为“局缴”,分局上缴总局的一部分局缴称为“包缴”。如果营业总额超过额定的比额,总局则给予一定的奖金,这就是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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