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南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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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葆瑨

  北直隶局势恶化后,芦沟桥至保定的铁路线和比利时工程师们的生命安全开始面临义和团的威胁。中国铁路和轮船招商局督办盛宣怀因此而受到比南中国任何人都大的压力。这些压力一方面来自其部属(包括外国雇员),另一方面来自关心战事的有关各方。此外,由于盛宣怀为修建中国通讯系统长期同外国人打交道多年所积累的经验,再加上他掌管着上海通讯设施,消息灵通,因此,他很早即上书朝廷和有关官员,力主反对义和团,并且充当了东南督抚们为维持辖区内的安定而协同努力的神经中枢。

  东南各省的总督在对内力促清廷采取紧急措施镇压义和团的同时,又在外交上积极与列强进行接触,以便使该地区避免卷入北方所面临的灾难之中。而这种灾难,在大沽口冲突后已注定降临。

  同时,他们还向中国驻各国首都的公使发出急件,要求外国政府维护中国的领土完整,并约束其部队和舰队不进入长江流域。各省总督的一致行动大大地加强了他们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了长江流域的联合战线。

  到7月初,已经达成了有关的协议,从而使自保的主张、承诺和协作变成了条约。其一是《东南保护约款》,其二是《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

  东南诸省自保的主张及有关的协议,显然是同朝廷谕旨的本意和条文相悖的。这些圣旨宣称:由于联军对大沽炮台的进犯,中国已与列强处于战争状态;义和团被视为正直的臣民,合法的民兵,其勇敢和作用几度受到称赞。同时,朝廷还多次责令东南诸省的官员们不要镇压、取缔义和团,而要将他们招募成军,向他们提供武器装备、粮食和军官,引导他们去反抗外国的压迫。李鸿章甚至电告盛宣怀说:(五月)廿五矫诏(招团御侮诏),粤断不奉。

  为了使违抗朝廷旨令和暗中同外国使节进行非法交涉的行动合法化,刘坤一、张之洞和盛宣怀向陕西巡抚端方说:沿江一带,会匪、盐枭甚多,并无拳会之党可招。同外国使节的谈判并未得到北京清廷的准许,只是在事后才向之呈递了一份言辞模糊的长奏折,名为遵旨相机审势妥筹办理以彰威德而维大局折。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地方官员为违抗朝廷旨令,或是曲解圣旨大意,或是断章取义以符合其要求。

  此外,长江总督在盛宣怀的协作下,阻截了朝廷与下层地方官员的电报往来,同时还控制了北京与其驻外使节的联系。

  为维护东南诸省的自保局面,东南督抚们还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清除那些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持不合作态度的官员,来巩固他们的战线。被清除者并不只限于中国官员,在有借口的情况下,有时也清除一些外国人。

  最后,1901214日的几道上谕使他们的行为免除了非法的性质。这些上谕先是谴责了那些凭恃城社,挟制朝廷,矫擅颁布圣旨的罪犯,随后又宣称:将1900629日以后,814日以前谕旨汇呈查明,将矫擅妄传各谕旨提出消除。这些圣旨使东南诸省官员们自保的非法努力合法化了。

  毫无疑问,东南诸省的自保把战争主要地限制在了北直隶,从而使数百万民众及价值数千万的财产免遭劫难。并且,维持了外国在华,尤其是在英国的势力范围长江流域的贸易,此外,东南各省的自保努力还起了下列作用:第一,它是在义和团运动高潮时制约朝廷采取反外极端行为的力量;第二,东南各省成了向在京和逃亡时的朝廷及清军提供武器、兵力、食粮和钱财的基地;第三,作为第三种力量,在西安流亡朝廷和各国驻京代表谈判和平条约时充当了中间协调角色。萌生于太平天国时期的地方势力,在义和团运动中得到了发展和壮大,并最终形成了民国年代的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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