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大学学报》199202
戚其章
在近代中外关系史中,甲午战争时期的中外关系占有重要的地位。此时期的中外关系主要包括:(一)战前的中外关系(由朝鲜问题引起的中外交涉);(二)战争期间的中外关系;(三)战后的中外关系(围绕三国干涉还辽而进行的中外交涉)。对于第一、第三两项,有关论著多有涉及,故暂可不论。本文仅就甲午战争期间的中外关系问题略作探讨。
一
甲午战争期间的中外关系,始于1894年7月25日战争爆发。从日舰在丰岛附近海域袭击北洋舰队开始,到9月17日黄海海战为止,凡一个半月,是清政府希图借助英、俄干涉以消弭战火的阶段。
早在6月间,李鸿章见日本借口所谓改革内政而坚不从朝鲜撤兵,即想借外力压服之。他先求过英国,但英国反应消极,便转向了俄国。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态度非常积极,向李表示:断不容日本妄行干涉朝鲜内政,并致电外交大臣吉尔斯,建议应中国之请进行干预。但是,俄国驻日公使希特罗渥则以为此事困难甚大,而且怀疑:英国正在等待时机,一旦俄国以何种方式支持中国时,便很可能站在日本一边。俄国政府全面衡量利弊,感到在军事、外交方面既不占有利地位,且不愿被中国所利用而卷入朝鲜纠纷,于是决定采取暂不介入的政策,对日本撤兵问题仅限于“友谊的劝告”。在此期间,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见李鸿章与喀西尼接洽甚力,恐俄国先我著鞭,有损英国在远东的利益,也一改先前的消极态度,频至总署调处。英国外交大臣金伯利曾提出一个在朝鲜划分中立地带的方案,并准备邀请俄、德、法、意参加,五国协力向日本交涉。但首相罗斯伯里反对此项计划,认为这是针对日本的不明智之举。不仅如此,英国政府还照会日本要求以上海为中立区,实际上是默许了日本发动这场侵略战争。清政府借外力强勒日本从朝鲜撤兵的努力,未能奏效。
但是,中国方面并未从中取得应有的教训。丰岛附近海域的炮声,却使李鸿章等人燃起了新的希望。在日本海军的这次袭击中,中国所租英国商船高升号被日舰浪速号击沉,全船1116名中国将士中死871人,74名船员中死62名,其中包括二副韦尔什以下5名英国人。确实,这一时成为举世瞩目的重大事件。7月27日,李鸿章获悉日舰击沉英船后,即于次日致电总署称:“高升系怡和船,租与我用,上挂英旗,倭敢无故击毁,英国必不答应。”(注:《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6卷,第33页。)收到李鸿章电报的当天,总署奕劻等人与欧格讷会晤,试图抓住击沉高升号事件,激起英国的义愤,放弃“中立”立场,出面对日本进行干预。欧格讷的回答中则有“我英国不能不同日本讲理”、“既日本将英船击沉,或竟调水师前往,亦未可知”等闪烁之词,使清政府产生英国会公开干预的幻想。军机大臣们感到英国既被卷入中日争端,形势对中国有利,因此主战之议转占上风。于是,根据李鸿章的建议,清政府于29日电令出使日本大臣汪风藻下旗回国,于30日致各国照会,先声叙朝鲜问题颠末,继指责日本挑起战端,内称:“此则衅由彼启,公理难容。中国虽笃念邦交,再难曲为迁就,不得不另筹决意办法。想各国政府闻此变异之意,亦莫不共相骇诧,以为责有专归矣。”31日,又照会日本驻华临时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此后与彼无可商之事。”(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集15卷,第34、38页。)8月1日,中日两国正式宣战。
事实上,英国政府对高升号被沉事件的反应异常缓慢。英国驻烟台领事馆先得到高升号被日舰击沉的消息,当即报告了该国驻日临时代理公使巴健特,巴健特也随即向日本外务省进行了交涉。然而,直到8月3日,金伯利才照会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周藏,但措词相当缓和:“由于日本海军军官当时之措施造成对英国臣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日本政府应负其责。”并且预先留有余地,声称:“俟获得详细报告,英国政府的意见确定时,再当另行照会。”(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日本外交大臣陆奥宗光向巴健特表示:“关于此次令人遗憾之事件,一俟经过充分调查以后,如果不幸发现帝国军舰的行为有失当之处,帝国政府即当给予适当的赔偿。”(注:陆奥宗光:《蹇蹇录》第72页)李鸿章相信日本真会赔偿,于7日致电驻英公使龚照瑗,提出:中国“毙千余人性命,并器物等件,死者家属冤苦,应请英向倭索赔抚恤。”并嘱日:“趁彼议赔未定时,可将此款列入,缓则无及。”(注:《东行三录》,中卷,《甲午战争电报录》。)这当然只是异想天开。不过,日本政府仍然做出要按法律程序解决此案的样子,特派法制局长官末松谦澄对事件进行调查。
当高升号被击沉的消息传到伦敦后,英国舆论大哗,纷纷谴责日本。当时,英国政府到底对此事件持何态度,日本还不完全摸底。陆奥宗光致电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称:“此事关系实为重大,其结果几乎难以估量,不堪忧虑。”但是,英国政府不可能因此事件而改变其远东政策。罗斯伯里在一份备忘录中谈到英国对日方针时宣称:“我们不能削弱在东亚的海洋上具有能够成为防范俄国屏障的伟大力量的强国(日本),不应该与之不和。”(注:藤村道生:《日清战争》第90、81页。)对于英国来说,联日防俄是基本方针,不会因被击沉一艘商船而轻易改变。但是,在舆论的压力下,英国政府也不得不做出向日本交涉的样子。此时,日本的贿买办法起了使舆论转向的作用。青木周藏在给外务省的机密报告中说:“《每日电讯报》、友好的《泰晤士报》及其他主要报纸,由于审慎地雇用,均就上述消息改变了腔调。除路透社外,几家主要报纸和通讯社都保证了合作。英国权威人士维斯特雷基公开表示:根据国际法,浪速舰是对的。在德国,《科隆报》的政治通讯员和友好的《大陆报》,也因此而受到影响。请提供给我约一千英镑的特工经费。”(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某些英国上层人士还亲自到外交部替日本进行游说。
不久,末松谦澄经过“充分调查”后提出一份报告书,认为浪速舰的行动“决非失当”。(注:《日清战争实记》第2编,第50页。)报告书的要点如下:“第一,浪速号是在战争已经开始以后才对高升号行使交战国的权利的。第二,高升号船籍虽原属英国,但在事变中途,该船船长完全被剥夺行使其职务的自由,该船已为中国军官所控制,严格说来,当时英船高升号已被中国军官强占。第三,该船船长事先曾与中国政府订定契约,一旦开战,须将本船交付中国,特别是该船在大沽启航时接有密令,无疑的已经预料到中日两国有交战行为。”(注:陆奥宗光:《蹇蹇录》第73页)国政府早已俨然把日本视为盟国,也就趁机下台,指示上海的英国海事裁判所审理此案,并命英国远东舰队司令斐利曼特中将对此事提出报告。斐利曼特在报告中竟认为日本击沉该船乃“正当之举”。于是,由金伯利亲自出面,劝说怡和公司不要向日本要求赔偿。清政府只得自认晦气,由出面租船的招商局将预付天津汇丰银行的四万英镑押金作为“偿金”(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才算了结此案。
清政府在指望英国干涉的同时,还想诱使俄国以武力干预。8月1日,即中国对日宣战的当天,盛宣怀(代表李鸿章)在与俄国公使馆参赞巴福禄(代表喀西尼)会谈时提出:“吾国并中堂之意,均欲与贵国合而为一,将日兵逐出。惟贵国须用兵费甚巨,亦断不能不重为酬劳。”巴福禄应曰:“想吾国民人亦有此意也。”(注:《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下)第107—108页。)4日,喀西尼致电吉尔斯,提请政府注意:“中国政府保证:中国仍随时准备恢复各列强所建议的和平谈判。”(注:《红档杂志有关中日战争文件》《中日战争》(七)第278页。)并希望恢复调解。当时,李鸿章产生错觉,误认为“俄似有动兵逐倭之意”。(注:《李鸿章全集》(二)第880页。)其实,迄于此时为止,俄国政府仍然执行其不干涉方针。8日,吉尔斯向喀西尼发出训令,详细地阐明俄国的行动方针。他强调:保护自身的利益全靠俄国自己的决定,不被中日两国的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所乘,特别是不能站在中国一边而与日本公开为敌。他直告喀西尼:“可能加于我们的任务,是在于事件来日的发展。”(注:《红档杂志有关中日战争文件》《中日战争》(七)第278—281页。)9日,经沙皇亚历山大三世批准,俄国政府举行特别会议,确认了吉尔斯所阐述的方针。但根据陆军大臣万诺夫斯基的提议,命令月前潜入图门江一带的俄军撤回,屯兵边境暂作静观,以伺机而动。
俄国对中日战争所采取的方针,得到了欧洲列强,特别是法、德两国的赞同。俄国驻法大使莫伦根向吉尔斯报告:法国政府“将在原则上支持我们提出的任何建议,而且在对亚洲政策问题上将与我们合作。”俄国驻德代办查雷可夫也向吉尔斯报告:德国的政策与俄国是吻合的,虽然“中日正式宣战,并未改变德国政府避免在目前远东所发生的事件中充当任何积极角色的决策。”(注:《红档杂志有关中日战争文件》《中日战争》(七)第282—285页。)俄、德、法三国政府对中日战争的政策一致性,便成为它们在《马关条约》签订后联合干涉还辽的政治基础。
在此阶段中,清政府内部主战声浪甚高,但某些当权者幻想借助于外力,遂凭口舌折冲,游说于英俄两国之间,指望它们进行武力干涉,不但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反而贻误了重要时机,无论在军事上还是政治上都造成了极大的被动,从而使局势每况愈下而不可复振。
二
平壤、黄海之役,是中日两国的陆海决战,也是甲午战争期间中外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从9月17日开始,到10月24日日军进攻中国本土时为止,凡一月有余,是清政府准备对日屈服和主要依靠英国调停的阶段。
经过平壤、黄海之役,清政府内部的和战分野渐趋明朗,和议也在开始酝酿之中。于是,反对和议的声浪又起。主战派官员纷纷上奏,指斥议和“误国”,“自损其威而示人以弱”(注:安维峻:《■垣存稿》第2卷,第43页。),“不宜再误而自我托人调处”;而且,“急与言和,必赔兵费,则与其以巨款填彼欲壑,何若以之充饷”。甚至指出:“苟安目前一时,虽觉无伤,而积弱恐将不振。且今日之战争,实中国一大转机。我能制倭,则各国之待时观衅者,尚可稍戢其强暴之心;否则,一经示弱,则攘袂而起者,更不知其几何!今日图东陲,明日攻西藏,辽沈、台、琼等处在在可虞。虽有善者,亦不能为谋已!”(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7卷,第2、6页。)对于言官们的这些议论,朝廷一概置诸不理。有些封疆大臣也呼吁反对和议。9月18日,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奏陈“和害战利”,提醒朝廷警惕“仍挟各国劝令和平之议”者,提出:“从来中原误事,失在一和,可为殷鉴。”23日,两江总督刘坤一上“请勿轻与议和”折,首先提出疑问:“各国既不能禁倭人之首开兵端,今亦何能强我以遽罢战事?”并指出:“议者以中倭终归于和,然议和不得要领,将来流弊无穷。”(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20卷,第37、33—34页。)不料,清廷于当天即颁旨予以批驳,并极力铺叙日军兵力之强,语气之中已自认输。这预示着清廷最高领导层对和议问题已有定见了。果然,到27日,慈禧便提出派翁同和到天津,探询李鸿章能否请俄国调停。
慈禧探询联俄之议,只是她准备以屈辱条件乞和的一个由头。实际上,她是有病乱求医,不管是俄国还是英国,谁肯出面调停,便依靠谁。与此同时,奕劻等人也在频频与英人总税务司赫德接触。因当时欧格讷不在北京,清政府便通过赫德请英国政府出面斡旋和议。10月4日,突劻等与赫德会议,提出以中国“放弃宗主权”和由有关各国“相互保证朝鲜的独立和中立”为条件,与日本讲和,请英国政府从中主持。6日,奕和奕劻面晤赫德,微露可以赔偿日本军费之意。9日,英国政府转电赫德称:“英国政府已向德、法、美、俄政府提出,在共同保证朝鲜独立的基础上,由各国联合调停,并另加赔偿战费的建议。”(注:《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64页。)这便为英国此次倡议的联合各国调停奠定了基调。
10月10日,欧格讷到天津,与李鸿章会晤,申明英国的态度是:(一)“今要讲和,非允赔兵费不可”;(二)“但可从旁劝说,未便用力强压”。(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20卷,第54页。)13日,欧格讷到总署,正式代表英国政府提出,以中国允各国保护朝鲜、赔偿日本军费为条件,英国出面联合各国调停,并限定即日定议。奕劻派员飞促奕到总署,一直议到晚上十点钟,奕答应英国提出的条件后始散会。14日,军机处讨论与日议和的条件问题,虽争论十分激烈,但终于定议。
在此以前,英国政府已于10月8日向巴健特发出了试探日本政府意图的电令:“日本国政府可否向各国承诺,以担保朝鲜独立及向日本国赔偿军费为条件的媾和?”对于英国此次倡议的各国联合调停,日本政府不能不认真考虑,因为当时确有“欧洲各国试图对日清两国交战进行干涉的传言”。(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因此,日本政府对英国的询问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态度。
实际上,列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联合调停的态度并不真正积极。日本驻俄公使西德二郎即向陆奥宗光报告:“我秘密得知,英国在此刻无干涉之意图。”(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事实确实如此。10月15日,英国政府向赫德通报了对调停一事的基本态度,主要是三点:
(一)“赔款是首相提议而由外交部采取的”;(二)“不能希冀列强用武力干涉来支援建议中的解决条件”;(三)“不能希望英国政府在外交行动以外另作单独活动”。(注:《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67页。)其倾向日本的立场就很清楚了。
英国所邀请的四个国家的态度又如何呢?美、德两国政府是连对日本使用“道义压力”也表示反对的。10月12日,美国国务卿格莱星姆函告英国驻美代办戈申,即表示美国“不能如所邀请,加入英、德、俄、法的干涉”。当英国说明“所计划的干涉仅限于外交的活动”(注:《美国外交文件》,《中日战争》(七)第447页。)时,美国仍然拒绝参加。格莱星姆还密告日本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美国同情于日本国,本无妨碍日本国战胜之意。”(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德国也一开始便拒绝参加联合调停。其外交大臣马沙尔在致驻英大使慈菲尔德电中称:“鉴于两交战国目前之军事情况,日本接受中国提案似乎不可能,因此我们不得不拒绝承担在这提议基础上的调解。”(注:《德国干涉还辽文件》《中日战争》,第323页。)当青木周藏秘密谒见德皇威廉二世时,德皇还明告青木:“朕为日本国的利益而坚决反对武力干涉。”(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可见,美、德两国政府名为反对干涉,实是鼓励日本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法国政府对联合调停一事表面上似不关心,一直不明确表态。清政府希望法国参加调停,正在积极解决两国间的两件悬案:一是法国“游历士”吕推被杀害。是年3月,吕推由西藏取小路至西宁,6月5日行至红冒屯时失马两匹,强将民马抢去,引起当地居民公愤,被捆投通天河身死,因而引起中法交涉。清政府应允在巴黎登报声叙,“以安该家属之心”。最后于10月11日议定,由中国付恤款25万法郎而结案。(注:《中东战纪本末三编》第2卷,第41、49页。)一是法国传教士赵得夏(或音译若所)被杀案。7月29日,清军叶志超部撤离牙山后,正定前营什长郑发祥在公州路遇赵得夏,误认为日探而将其杀害。清政府按军令于10月20日将郑发祥正法,赔偿恤金3万法郎而结案。(注:《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7卷,第4027、4042—4045页。)尽管如此,法国政府仍对调停事不置可否。驻法代办庆常屡次探询,法国外交部只用“拟商英、俄”(注:《东行三录》,中卷,《甲午战争电报录》。)的空言应之,实际上是委婉地拒绝了清政府的请求。
俄国政府对联合调停之举虽然关心,但暂抱着静观待变的态度,尚不急欲行动。10月12日,喀西尼往访李鸿章,告以俄国“目前宜暂守局外之例”。并且不无遗憾地表示:“今昔时势已殊,俄暂难搀越,亦无可如何。”(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20卷,第55页。)日本最担心的是俄国态度的变化。陆奥宗光已经觉察到:“俄国正在虎视眈眈,伺机欲动。”(注:陆奥宗光:《蹇蹇录》第90页)在此重要时刻,西德二郎及时地送来了情报。根据他的了解,俄国政府的基本立场是:“日本虽以兵力进入清国领土,此乃日本自己决定的事,他国决不应干涉。但是,一旦日本获得全胜而要求赔款及索取土地时,则不能容许将朝鲜变为日本的州郡。”(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陆奥宗光的担心和西的情报,都是有根据的。不过,俄国采取行动的时机尚未来到。正如赫德所指出:它是要“等着‘梨子熟了落在手里’,好拣便宜。”(注:《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49页。)梨子还不成熟,它怎么会急着伸手呢?
自英国询问日本是否有条件媾和以来,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此期间,日本政府一面为进入中国本上作战而积极准备,一面施展外交伎俩,纵横捭阖,无所不用其伎。从当时欧洲的资产阶级报纸看,舆论界有对日本一边倒的趋势。在日本国内,“一般气氛,称心快意,欢欣若狂;凯歌之声,到处可闻”。因此,“对未来的欲望日益增长”。一些军国主义团体异常活跃,提出的口号只有一个,就是“进攻!”在这种有利的国际国内条件下,日本政府为满足更大的贪欲,决定迅速扩大战争,把战火烧到中国本土,不仅实现“征韩论”者“饮马于鸭绿江”(注:《日清战争实记》第9编,第6页。)的宿愿,且要进而攻占北京,迁日本国都于此,将其周围十县“贡圣上(天皇)御用”(注:《新订大日本历史集成》第3卷,第1184—1185页。),以完丰臣秀吉未竟之志。陆奥宗光在致伊藤博文的一封私函中说:“外国干涉之端已开,故我军行动尤须特别迅速。在外国干涉尚未达到十分棘手以前,不论占领何地,皆为必要。阁下当必洞察机微,尤望注意此事。”(注:陆奥宗光:《蹇蹇录》92页)10月23日,日本方面进攻中国本土的准备已经就绪,便照复巴健特,正式拒绝了英国的调停建议:“在日本军队到处获得胜利的今日,帝国政府认为,在战争的现阶段,事态的发展尚未达到足以保证在谈判上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因此,目前根据何种条约来结束战争,帝国政府将保留自己的观点。”(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翌日,日军便两路进兵,一则从旅顺口后路的花园口实行登陆,一则发动了进攻鸭绿江防之战。
在此阶段,慈禧不顾主战官员的反对,公开出面主持和议,不惜以向日本赔偿军费为条件,乞求各国联合调停,自属误国之道。清政府一厢情愿地求和,表明对战争的前途全无信心,只能涣散前敌将士的斗志。而当时五国的利益不同,甚至相互冲突,并不具备联合的条件,而且日本政府的既定方针是坚决排除列强的介入,所以联合调停肯定是要失败的。
三
日军登陆花园口和突破清军鸭绿江防,是其入侵中国本土的开始,也是甲午战争期间中外关系的又一个转折点。从10月24日开始。到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订时止,历时近半年,是由美国担任“中介”中日两国直接谈判的阶段。
清军自鸭绿江防线被突破后,节节败退,九连城、安东、凤凰城等地接连失守,朝廷震动,中枢诸臣束手无策。11月1日,慈禧召见亲王大臣,问计将安出。孙毓汶首陈仍请各国调处事。翁同和表示反对:“此事不可能,亦不欲与,盖将来无以为国也。”(注:《翁文恭公日记》,甲午十月初三、初四日。)慈禧不动声色,但当奕劻建议令奕督办军务时,她立即允准。2日,传下谕旨,派奕督办军务。3日,奕便约请英、法、德、俄、美五国公使晤面,递交一份内容相同的照会,请他们向政府发电,共同“出面干涉,以获取对日和平”。中国的讲和条件是:“日本应从满洲撤出它的军队;中国同意朝鲜将来独立。中国将赔偿战费,数额由各友邦共同决定,并且在一定期内付清。”同时给美国公使田贝加送了一封公函,其中特别引述1858年6月18日《中美天津条约》中“若他国有何轻蔑之事,一经照知,必须相助,从中善为调处,以示友谊关切”一段话,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惠然出面干涉,阻止战争,重建和平”。(注:《美国外交文件》,《中日战争》(七)第448—450页。)
日本政府虽在10月间拒绝了英国的调停建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毫不考虑和议问题。伊藤博文等人已经看到,欧洲列强的干涉势所难免,中日议和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所以,日本当局主要考虑的问题有二:一是选择最有利的时机议和;一是确定最有利的议和条件。为了实现这两项目标,日本决定趁列强干涉尚未到来之前,迅速扩大战争,占领更多的中国土地,以便为日后议和时满足自己更大的贪欲。伊藤等经过反复斟酌,婉言拒绝了英国的调停,决定在攻占辽东半岛后再谈议和问题。
恰在此时,李鸿章的顾问美国人毕德格回国休假后返华,于11月3日到达日本横滨。日本政府先已得到情报,便派在外务省担任顾问的美国人端迪臣专程前往横滨,邀毕德格到东京一行。4日,日本外务省官员与毕德格会见,主动提出和议问题,表示:“日本拟俟得旅顺口后方肯开议。”毕德格问开议之条款为何,答曰:“现在主意尚未大定,其大概情况如左:一、赔费;二、朝鲜自主;三、割地;四、江宁、杭州所杀之倭人应令赔偿;五、按照各国一体均沾之例,以后所有在华倭人应享权利与欧洲各国之人无异。”(注:《李鸿章全集》(三),第174页。按:所称“江宁、杭州所杀之倭人”,指在南京处死的日谍福原林平、楠内友次郎和在杭州处死的日谍藤岛武彦、高见武夫。后日本政府又取消此款。)此次会见是日本外务省经过慎重考虑而精心安排的。其目的是:第一,表露愿意直接与清政府议和,既可堵塞列强插手干涉之路,又能鼓励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主和派,使乞和成为清政府不可逆转的方针,以便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的抵抗力量;第二,所提五条既原则又颇具弹性,如提出赔偿军费而不说具体数字、要求割地而不讲欲割何地等等,皆为日本希图满足其最大的贪欲而埋下伏笔。
日本政府一面通过毕德格抛出“五条”,一面密切注视列强的动向。奕会见五国公使后,英国政府曾一度表现出相当热心,表示愿与各国共同调停,因为它深恐日本军队的进一步行动将会导致清王朝的四分五裂以至崩溃,这就势必要威胁到英国在中国以至远东的地位和利益。但是,其他欧洲国家则宁愿暂时采取观望的态度,以便伺机而动,好摘取熟透了的果实。所以,并没有一个国家积极响应英国。英国政府也只好放弃调停。罗斯伯里公开承认:“欧洲两三大国都认为现在对中日两国进行调停尚非时机,因而英国亦将尊重这个意见。”(注:陆奥宗光:《蹇蹇录》第109页)
美国虽同俄、德、法三国一样,再次拒绝了英国的联合调停建议,但表示愿意承担“单独的调停”。11月6日,格莱星姆训令驻中日两国公使,表示美国随时准备在双方都体面的条件下出面调停,以结束战争。7日,他又约见日本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宣布经过美国总统克利夫兰批准的“调停四原则”:一、出于对日本之友谊,欲进行公平调停之尝试;二、日本之武威已辉耀于宇内,故调停毫不损害日本之名誉;三、如日本受到他国干预,而与英国或其盟国有启衅之事时,合众国政府之情谊则在日本一边;四、合众国政府为友谊而进行调停时,不容英国插手其间。(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并通过与栗野详细地交换意见,达成了一致的谅解。陆奥宗光知道美国的立场是偏袒日本的,但考虑到战争的进展尚未达到预定要求的地步,特别是让美国以调停者的身份出现,不符合日本政府始终“将问题严格局限在中日两国之间,使第三国在事前绝无插足的余地”(注:陆奥宗光:《蹇蹇录》111页)的既定政策,便于17日向美国驻日公使谭恩致送备忘录,内称:“帝国政府非欲乘胜超越此次战争之正当结果之定限外,逞其欲望。但在中国政府尚未直接向帝国政府乞和前,帝国政府不能认为已达上述定限之时机。”(注:《美国外交文件》,《中日战争》(七)第455页。)日本政府为炮制这份备忘录而煞费苦心,既婉言谢绝了美国的调停,又将其继续扩大侵略战争的责任反加在中国身上。至于备忘录中“不超越定限之外”一语,据陆奥自称,“是为消除当时欧洲各国认为日本将乘胜使中国陷于崩溃的疑虑而特意加上的”。(注:陆奥宗光:《蹇蹇录》111页)真可谓狡黠之至!
日本政府反对第三国介入,拒绝了美国的调停,但又感到美国有可用之处。陆奥宗光认为:“中日战争不能无限期延长下去,媾和谈判的时机迟早必会成熟,那时对于第三国的公然调停虽无必要,但若有某一国从中周旋,特别是能成为一个互相交换意见的中介是非常便利的,而担当这个中介的当然没有比美国更为合适的了。”基于这种想法,他便以私人谈话的方式暗示谭恩:要让中国先提出讲和,而美国的作用仅止于传递双方的意见。11月20日,田贝即将此事向总署做了通报。清廷惟恐和议之不速,当然求之不得。于是,从11月20日美国同意“中介”起,田贝、谭恩二人一直是中日两国间传递信息和交换意见的中间人。
先是自旅顺前敌警报传来,奕等益感各国调停缓不济急,有另谋救急之策的必要,决定派张荫桓到天津与李鸿章相商,以加快乞和的步伐。光绪反对屈辱求和,致使帝后矛盾进一步激化。他为此大发脾气,并以额勒和布“才欠开展”、张之万“年逾八旬”(注:《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二十年十月,第190页。)为由,将二人逐出军机处。实际上是因为额勒和布“木讷寡言”(注:《清史稿·额勒和布传》。),只知道随声附和;张之万善体慈禧之意,“意在不轻开衅”。(注:张亨嘉《张之万神道碑》,《碑传集补》。)当然,这既不能改变军机处的基本格局,也不会使慈禧回心转意,打消乞和的念头。此时,后党也在急谋对策。吉林将军长顺密告慈禧的亲信荣禄:前敌诸军“无一可恃”,“沈城、兴京旧都,陵寝禁严,岂容倭奴逼视?”并献计道:“和则犯千古之不韪”,故“此中应如何安危定倾,非出自宸断,将无有以轻言进者”。(注:《长顺函稿》,《近代史资料》1962年第3期。)就是说,为保陵寝重地必须和,而此事出须于光绪的“宸断”。为使乞和之事得以顺利进行,慈禧决定施展手段以迫使光绪就范。于是,她先以“习尚浮华,屡有乞请”之名,将瑾纪、珍妃降为贵人(注:《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二十年十月,第194页。),继又宣谕将珍妃位下太监高万枝处死。此后,还斥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二妃前居家时曾为之授读)弹劾孙毓汶一折“语涉狂诞”,警告俟事定之后“当将此事整顿”。并撤礼部右侍郎志锐(二妃之兄)之差,随后又贬出京外。甚至令撤满汉书房,以隔断光绪与身边主战的近臣的接触。光绪虽有坚持作战之意,在慈禧的步步紧逼下也不得不降心相从。于是,慈禧便毫无顾忌地操纵和议了。
几乎与此同时,日本大本营也在就对中国作战的方略问题进行激烈争论。按原定作战计划,日本联合舰队在取得黄海和渤海的制海权后,运送陆军主力至渤海湾登陆,在直隶平原与清军决战,以迫使清政府订立城下之盟。11月初,陆军大将山县有朋提出《征清三策》,即要求实施这一方案。但是,伊藤博文主张采用新的作战方略。他认为,即使日军在直隶登陆成功,也必将在中国造成混乱状态,而引起西方列强的干涉。当时,确实已经出现了列强干涉的明显迹象。俄、英、德、法、意等国先后以“护馆”为名,强行派兵进入北京。列强的剑拔弩张,使日本不得不谨慎从事。英国众议院议员巴特雷密告日本驻英代理公使内田康哉,欧洲各国之举动“有危险的迹象”,故日本“不应使军队靠近北京”,而“迅速采取直接同清国媾和之方针”。意大利外交大臣布郎克也向日本驻意公使高平小五郎透露:“英、俄两国虽有彼此相反的利益,但至争议可回避时则可联合。”还劝告说:“措施与条件应限于适当范围之内:第一,应避免割裂清国疆土或颠覆清国政府;第二,尽量不要搞乱正常秩序。”并特别提醒高平:“倘影响各国的利害关系,最初欲坐视者亦将不能坐视,乃至不得已而干涉之。”(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723号附件一;第27卷,第720号;第27卷,第725、726号;第27卷,第790、792号;第788号;第812号;第868号;第789号;第806号;第814号;第818、831号。)布郎克的话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因为意大利在对外事务中同英国利益一致,所以在外交政策方面往往采取相同的立场。基于国际形势的变化,伊藤博文才决定放弃直隶作战计划,而代之以进攻威海卫和攻略台湾的新方略,以避免列强跃跃欲试的干预,这个被大本营采纳的新方略,其目的是早日歼灭北洋舰队,控制台湾,以造成最有利的和谈条件,并获得割取台湾的“根据”。
当时,对清政府来说,和议已成为不可逆转,便通过田贝向东京提出,以承认朝鲜独立和赔偿军费作为媾和条件。11月27日,日本外务省致送谭恩一份备忘录,拒绝了中国建议的条件,但又提出:“中国政府如真诚希望和平,可任命具备正当资格之全权委员,日本政府当于两国全权委员会商时,宣布日本政府之停战条件。”(注:陆奥宗光:《蹇蹇录》113页。)清政府希望日本政府先宣布媾和条件,遭到拒绝后,只好决定正式遣使。12月20日,清廷颁旨,派张荫桓、邵友濂东渡。1895年2月1日,张、邵在广岛县厅与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会晤。日方借口清廷教书中有“转奏裁决”一语,咬定中国代表并无“全权”,拒绝会谈。日本政府破坏广岛会议是蓄意的,其目的有二:一是要等攻占威海卫和消灭北洋舰队后再开和谈;一是逼迫清廷派奕或李鸿章为媾和全权大臣。根据当时的形势,日本已不是不想和中国和谈,而是要举行一次真正能够实现对中国最大限度地掠夺的和谈。15日,张荫桓一行回到上海,即将被拒回国情形奏报,并谓:“惟伊藤词意,中国若复遣使,自非名位极崇能肩重任者不足与议。”(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32卷,第35页。)17日,即日军占领刘公岛和俘获北洋舰队全部舰船的当天,日本政府便经谭恩转来一电:“中国另派大臣,除允偿兵费、朝鲜自主外,若无商议地土及与日本日后定立办理交涉能以画押之全权,即无庸派其前来。”(注:《中东战纪本末三编》第2卷,第34页。)清政府当即回电,告以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电内欲商各节,均有此全权责任”。(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33卷,第51页。)对日本所提出的割地、赔偿及其他条件原则上全部接受。陆奥宗光颇为满意地说:“中国政府的决心,至此似渐明确。”(注:陆奥宗光:《蹇蹇录》第130页。)3月14日,李鸿章乘轮东渡。20日,在马关开始了媾和谈判。4月17日,终于签订了空前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中日甲午战争宣告结束。
在此阶段中,日本政府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巧妙地利用美国为“中介”,逼迫中国直接提出议和并派李鸿章赴日。在清政府内部,由于慈禧亲自主持和决断,主和派完全控制了局面,光绪和主战派官员虽在遣使、停战、割地等问题上有所不满以至抗争,但终究无济于事。清政府完全按日本方面的计划而派遣全权大臣,最后也只能按日本方面的条件而签订“和约”。
四
总之,在甲午战争期间,远东的国际关系异常复杂,这也就决定了当时中外关系的复杂性。俄国想推行其扩张路线,要改变原有的远东国际秩序,而英国则想维护在远东的霸主地位和既得利益,两国必然要发生利害的冲突。因此,英俄矛盾和对峙成为当时远东国际形势的基本格局。但是,英俄也有利益共同的一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实行暂时的联合,这就是为什么英国曾几次提出要共同调停中日战争的缘故。美国当时在远东还没有一个立足的基地,它看到日本“持有开启东方的钥匙”,很需要日本这样的国家替它在远东的侵略打开一条道路,所以一直视日本“不亚于一介同盟”。(注: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第387、408页。)在英、俄、美这个三角关系中,日本所处的地位比较有利;中国所处的地位虽然不利,但也有某些有利的因素。问题在于:清政府看不到自身的有利因素,也不知道如何在处理中外关系的过程中去运用这些有利因素,以发挥自己的力量,却幻想借助于外国的调停和干涉,到头来只能被迫走上屈膝投降的道路。这不能不是一次极为深刻的历史教训。上一篇:轮船招商局与中国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