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国会的建立及阶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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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亦工

辛亥革命用共和制度取代了封建帝制。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一样,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这种代议制度是以资产阶级为其社会基础的,而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还不足以成为实行代议制度的基础。因此,民初建立的共和实际上是一种缺乏相应的资产阶级基础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中国最早的民主制度的这个根本特点,也鲜明地表现在第一届国会中。

第一届国会自成立至彻底解散,从未为谋求资产阶级特殊的阶级利益作过任何努力,倒是一再表现出浓郁的小资产阶级色彩。具体描绘这种色彩有待于对第一届国会十几年的历史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的目的仅在于证明,这种色彩肇端于国会的建立,根源于国会议员的阶级构成,它的出现并非偶然。

一 第一届国会产生的基础

西方的近代议会民主制度是以在经济上成为统治力量的资产阶级为基础的。资产阶级在社会上成了第一个阶级以后,它就宣布自己在政治上也是第一个阶级。这是通过实行代议制而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4页。中国的情况与西方不同。第一届国会是在辛亥革命以后诞生的,当时的中国资产阶级还没有成为中国社会上的第一个阶级,它既没有强大的经济力量,也没有成熟的阶级组织,从而不具备运用代议制度统治社会的能力。也就是说,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还不可能成为实行议会民主制度的阶级基础。

虽然如此,代议制度却不可阻挡地在中国出现了。这里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和复杂的社会背景。

在近代中国,反抗西方列强侵略、维护民族独立始终是历史的主题。先进的、开明的中国人都认识到,只有学习西方才能反抗西方。初期的学习,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着重于仿制西式船炮。随着对西方的了解逐步加深,到十九世纪中后期,一部分早期改良派感触到西方列强不只是技艺先进,而且还有与中国不同的政治制度。他们认为,西方国家富强的根本在于实行议会制度,希望中国能够仿行西方的代议制度、革新内政,从而强盛起来,以维护民族独立。中法战后,宣传和赞扬西方议会制度、主张开设议院,成为新的社会思潮的主要内容。但是早期改良派鼓吹实行议会制度主要是为了救亡,对于代议制度的资产阶级性质可谓一无所知。戊戌变法时期,开国会设议院以团结全国上下、共同抵御外侮,成为维新变法的重要内容。维新派对代议制度的认识比早期改良派有所前进,但把它看作主要是救亡之道没有改变。二十世纪初,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立宪运动开始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然而立宪派主张立宪的口号和理由依然是挽救民族危亡。张謇说国会所以备列强非礼之侵欲求一非枪非炮非舰非雷而可使列强稍稍有所顾忌者,实无其策,于是拟请速开国会及组织责任内阁之议,各行省不谋而同。其立言有激烈有和平,其宗旨主于爱国则一。《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三,第26页。这确是当时立宪派的普遍认识。

从维护民族独立出发认识代议制度,是当时列强环伺的国际环境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薄弱的国内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因此,对于代议制度的本质和作用,革命派也不可能比立宪派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孙中山主张采用民权制度,一则为顺应世界的潮流,二则为缩短国内的战争。《民权主义》第一讲。前者是仿效欧美的一种表现,后者是为避免革命者争做皇帝引起战祸。章太炎也有过类似的认识。《代议然否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这些认识不能揭示代议制度的本质,与西方资产阶级关于代议制度的理论也有根本区别。

辛亥革命以前,革命派和立宪派因为对清政府的态度不同而尖锐对立,但对于议会民主制度的认识却有许多相近之处。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程度的限制,他们都还不能充分认识代议制是以资产阶级在法律面前平等和法律承认自由竞争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5页。因而都不能对代议制度的资产阶级性质有深入的了解。尽管如此,革命派和立宪派都真诚地相信仿行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可以救中国。他们所主张的政体虽然形式不同,本质上却都是要求以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取代封建专制统治。他们的长期宣传和活动,造成了要求实行代议制度以振兴中国的强烈的舆论。这种出于爱国信念的民主共和论或君主立宪说,都可以视为第一届国会产生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备。怀有这种爱国热忱的主要是革命派和立宪派中的知识分子,他们是在中国实行议会民主制度的社会基础。

尽管有上述酝酿多年的客观条件,但是,能够以建立第一届国会的具体方式实现共和民主制度,却主要是由辛亥革命时期的政治格局决定的。

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清王朝覆灭的命运已经不可避免。以宋教仁为代表的大部分革命党人认为推翻清王朝以后,武装革命之时期已过,当全力以争国会与宪法,即为巩固共和,实现民治之正规。《胡汉民自传》,《胡汉民先生年谱》,台北1978年版,第137页。革命党人掌握了一部分武装,声望甚高。他们坚持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乃是共和民主制度得以实现的首要条件。曾经热衷于君主立宪制度的立宪派成员大多不是顽固的保皇派,他们承认既成事实,也转而拥护共和制。当时惟一有可能阻止共和民主制度的力量是袁世凯代表的封建军阀势力,但是,他为了逼迫清廷以为己用,不能与革命党彻底决裂,不得不暂时接受共和制度。孙中山代表革命党人提出以信守共和民主制度为交换条件,选举袁世凯做大总统。这对袁世凯等于是无条件选举,但共和制度却因此而安然实现。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以后,曾经讲道:“满洲专制政体倒矣,以中国史例征之,大可以本族专制政府代之,而乃不然,帝王思想不谋而绝迹于天下。意见虽偶有参差,无不同向于共和。《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版,第103页。后来的事实证明,帝王思想并未绝迹,但无不同向于共和却符合当时的情况,其原因就在于共和民主制度为革命党人、立宪派和袁世凯,提供了一种三方都可以接受的暂时妥协的方案。袁世凯以此攫取到实际权力,立宪派以此得到参政机会,革命党人则以通过议会制度实行责任内阁为正轨。正是这种利益和要求互有参差的政治格局,形成中国议会民主制度产生的政治基础。在这个错综复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第一届国会,必然是与西方议会大不相同的特例。

二 选举资格的财产限制

无论何种代议制度,至关重要的问题是什么人有选举权。影响选举权的因素很多,其中最能说明某种选举制度的特点并影响选举结果的,是纳税和财产所有权方面的资格限制。在西方,以财产限制为精髓的限制选举制是比普选制更为赤裸裸的一种资产阶级统治形式。它给予资产阶级特殊的政治权力,保证人数较少的资产者在选举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控制议会。可是,中国第一届国会选举的财产资格限制竟然剥夺了相当一部分资产者的选举权。

由临时参议院制定的《选举法大纲》最初提出的财产资格限制是纳税金二元以上。《时报》191242日。大纲的这一规定确实不很严苛,其阶级性质比较模糊。由于税金并没有限定种类,数额比较小,所以从法律上说,除文盲外,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绝大部分城乡小资产阶级和一部分农民都可以获得选举权。后来,北京临时参议院又议决将财产资格限制改为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同时以不动产限制补充直接税限制之不足,以为纳间接税者提供选举权。”1912年8月3,临时参议院最后通过的选举法,有关财产资格限制条款定为:“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者有值五百元以上之不动产者讨论情况参见参议院第293135375676779295等各次会议速记录。。

把空泛的税金改为具体的直接税,是仿效了日本选举法《参议院第92次会议速记录》。。所谓直接税,包括田赋、所得税、营业税。但是中国与日本不同,由于清末民初没有完善统一的税法,当时根本不存在所得税和营业税。因此,选举法承认的直接税只有田赋,即地丁漕粮一项。纳此税者以农民为多,除农民和地主外,则是兼有田产的其他阶级成员,均可由此获得选举权。对于没有田产的城镇各阶级成员,选举法以不动产限制选举资格原本无可厚非,五百元的标准对于一般资产者也不是不可企及的界限。但是临时参议院所限定的不动产只包括房产、田产和船舶,而相当一部分资产者却不具备这些不动产。

这部分资产者主要是商人。因为既无田产、又无房产,租赁他人房屋从事营业活动的资产者,以商人居多,而商业资产阶级正是当时中国资产阶级的主体。在讨论上述规定时,有的议员指出,中国商人在中等社会上占大多数之分子商人资本已全注重于营业,而营业商店所在之房屋大抵均租贷而来,未必自筑房屋,即甚大之商店,亦大多贷屋而居者。《参议院第35次会议速记录》。东三省各处多有客籍商人在彼居住至一百年以上并未置产者。汉口商民所纳之商捐甚多,即令所开之商号虽甚大,然如各银行等,多半都是租赁他人房屋开办《参议院第92次会议速记录》。,广东、香港也有类似情况《参议院第95次会议速记录》。。因此,这一规定剥夺了这部分资产者的选举权。有的议员据此指出:如中国不欲发达商业则可,如欲商业发达,如欲收商捐,即不能打消商人之选举权。《参议院第95次会议速记录》。但是大多数议员始终对此无动于衷,完全漠视这部分资产者的权利。

选举法公布后,遭到了全国工商界的反对,谓直接国税指地丁漕粮,是分明剥夺工商之选举()。商人纳税多为关厘等间接税,然所得、营业税,参议院不先规定,是商人无法纳直接国税非不愿尽义务也。况厘金未裁,关税繁重,加以地方捐税烦苛,商工对于国家负担已多,而何以享权利则最少?且以学识程度论,商工界果不如农人耶?至有不动产五百元以上即得选举权,而商人有动产数万、数十万、数百万反不得与五百元者享同等之权利,尤为不公。财产所得税不行,参议院不得借口无法调查也。以彼所定五百元而论,略有田宅者合计即可得选举人之资格。然多半乡僻居民,知识不开,视久居都市之商,程度果孰为高下?”《时报》191211 5日。是年11月初,召开全国临时工商大会,各地工商界代表一面请愿要求修改选举法,一面通电各省工商会,如不修改资产限制条款,今后无论国家、地方各捐税,一概不纳,必以达到目的为止。《时报》191211 5日。

资产阶级的激愤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就代议制度的资产阶级性质来说,他们对选举法的指责绝非妄加轩轾。但是他们的威吓并无多少效果。拒绝纳税曾经是西方资产阶级得心应手的武器,而经济力量十分有限的中国资产阶级只能用以虚张声势。事实上这种威胁从未付诸实行。临时参议院也始终没有对选举法做任何有利于资产阶级的修正。

第一届国会采用限制选举制,其排斥一般劳动人民是毫无疑义的。耐人寻味的是,西方保护资产阶级的限制选举方法一旦移植到中国,何以会限制了资产阶级的权利。从临时参议院辩论的情况看,这虽然和多数议员的学究气,即照搬外国选举法、固执外国学理、拒不考虑中国的具体情况有关,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资产阶级本身的经济力量微弱,多数资产者的政治态度消极,他们还不足以引起临时参议院的充分重视。临时参议院的绝大多数议员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一般是从爱国救亡的角度认识共和民主制度,所以并不认为应该给予资产者特殊的政治权力。他们与资产者较少经济方面的联系,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对资产阶级的吁请和威胁并不感到有特别的压力。中国士大夫阶层传统的轻视商人的思想,更遮蔽了一部分议员的视野。一方力量有限,一方漠不关心,由此造成民初中国特有的限制选举方式。

与此适成对比的是,临时参议院给予海外侨商以特殊照顾。选举法规定,外埠侨商可以在参议院占有6个席位。鉴于华侨之有特殊势力者莫如商人《参议院第78次会议速记录》。,选举法曾规定华侨选举会由各埠华侨商会选派代表组成。也就是允许侨商选派自己的议员。临时参议院为此提出两个理由,一是华侨热心爱国,扶助祖国之力不少。现在共和成立,对于华侨不能不有所酬报。二是华侨在外之人甚多,而有特殊势力者不少。将来中国经济上种种关系,甚希望华侨之扶助本国,对于华侨之希望将来非常之大。《参议院第104次会议速记录》。前者是就华侨在辛亥革命中的政治功绩而言,后者是就此后的经济建设而言。而在这两方面,国内的资产阶级当时是不能与侨商相比的。上海、汉口等地的总商会曾要求援照华侨选举会,为国内各省总商会设立专门的议员名额,以昭公允《时报》1913219日。《参议院公报》(3期常会第3),第24页。。这是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要求特殊的政治权力,反映了控制商会的上层资产阶级分子的利益,然而临时参议院对此毫无反应。这说明,临时参议院对于客观的社会势力和现实的经济利益也有所考虑。他们漠视国内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这只能以资产阶级在经济和政治上力量软弱来加以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临时参议院一再放宽关于教育资格的限制,保证财产有限、既不纳直接税又无不动产的寒士也能享有选举权。据选举法规定,前清生员以上”(不含佾生),和毕业于六个月以上之各传习、研究等所,简易、速成、预备等科,并曾在小学以上学校充当教员一年以上者”(不含体操教员),都视同相当小学以上毕业者,可以获得选举权《筹备国会事务局布告解释众议院选举法电》,载《时报》191298日。。大概凡是受过各种新旧教育的知识分子都可以囊括无遗了。这种倾向与临时参议院绝大部分议员的知识分子身分大有关系,也是社会环境的客观反映。当时真正热心于近代民主主义的是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临时参议院为给他们提供选举权和当选机会,自然就要尽力扩大一般知识分子的选举权范围。为各种知识分子提供选举权,和上述剥夺相当一部分资产者的选举权,对于后来的选举过程和国会议员的阶级构成都发生了特殊的影响。

三 选举概况

第一届国会选举包括众议员选举和参议员选举。参议院取地域主义,有274名议员;众议院取比例人口主义,共596名议员;名额分配情况如表一。选举方法为复选制,初选区以县为单位,复选区由选举法规定,每省不超过八区。首先选出50倍于各省众议员名额的初选当选人,再由他们互选产生众议员。

表一 第一届国会选举

概况人口数第 一 届 国 会 选 举参议员名额众议员名额选民人数选民占人口比例ABCDD/A(%)

直 隶259321331046619575723.89奉 天1213330310168964087.4吉林558003010101088351.95黑龙江202877610102882341.42江苏32282781104019393686.0安 徽16229052102714509038.94江西239873171035498088320.76浙 江21440151103811846295.53福建15849296102412833488.1湖 北255903081026567037222.16湖南27390230102722774148.31山 东30987853103313681844.42河南35900038103216886324.7山 西122693861028258806821.09续表一人口数第一 届 国 会 选 举参议员名额众议员名额选民人数选民占人口比例ABCDD/A(%)陕 西102710961021139562213.59甘 肃498990710141485262.98新疆2519579①101095060.38四 川481295961035 17293663.59广 东28010564103019065166.81广西87467471019273171731.23云 南946669510222333982.47贵州966522710137922908.2蒙 古2727西 藏1010青 海33中央学会8—华侨6—合 计409400065274596408679769.98

资料来源:A、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台北1969年版,第1316页。

BC、顾敦:《中国议会史》,杭州1931年版,第427429页。

D、《国会丛报》(第1期),《记载》第25页。

吴宗慈:《中国民国宪法史》(后编),上海1923年版,《附编》第60页。

当时登记的选民共有4000万以上,约占全国人口的1/10(见表一)仅指22省选民,蒙、藏、青海三区未进行选民调查。。这个比例,与西方早期议会选举比较并不算低,与清末谘议局选举比较,则增加到24倍以上谘议局选举的登记选民为1671137人,参见耿云志《清末资产阶级立宪派与谘议局》,《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87页。。选民如此之多,有多种原因,主要是选举资格较宽,一部分农民和城乡小资产者获得了选举权。这两种成分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另一方面,选举调查工作系由各省行政长官派员办理,大都是各党派骨干,为本党竞选方便,他们自然希望自己主管地区有较多的选民,从而出现种种浮报冒充现象。当时,江苏、广东、湖北等地都有虚报选民的报导《时报》1912119日。《江苏公民袁希洛呈文》,《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1辑,第3册,第185页。。

当然远非所有的选民都实际参加了选举活动,投票的选民更少。不过,这样多的人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毕竟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鲜事情。人民平等、人民有权利决定国家事务的观念由此得到进一步广泛的传播。

当时的竞选如同西方议会选举一样,主要是在各政党之间进行。武昌起义以后,民主空气高涨,几个主要党派政见分歧,但大都希望运用责任内阁制掌握国家政权,竞争国会议席是理所当然的。抱有个人目的的大小政客希图渔利,往往也要利用政党竞选。参加竞选的全国性政党主要是国民党、共和党和民主党、统一党。选举开始前,各党竞选的主要手段是合并或兼并小党,极力扩充组织。初各政党只在各都会设立机关,及选举将届,遂分道扬镳,各创支会于州县。王道:《中国选举史略》,第114页。准备最充分的是国民党,它在本部和某些分部设有负责选举的专门机关参见《革命文献》第41辑,第3444597677页。,并要求各分部为筹备选举事宜,应联合数部设分部联合会于复选举投票地《国民党规约》,《革命文献》第41辑,第27页。。选举开始后竞争最激烈的是势力最大的国民党和共和党。

党派竞选是代议制度的正常现象。第一届国会选举的特点是,各政党公然利用行政势力把持选举机构,操纵选举。据选举法规定,各省区选举总监督由各省都督(鄂、晋、川为民政长)兼任《参议院第76次会议速记录》。。他们大多属于某一党或接近某一党22省都督中,国民党员8人,接近国民党者1人,共和党员8人,接近共和党者2人,民主党员2人,无党派1人。见谢彬:《民国政党史》,1926年第3版,第4951页。,于是尽力以本党成员派充各级选举监督及办事人员,以便控制选举。在胡汉民任都督的广东,他所任命的七名复选监督中六人系国民党员《东方学报》第52册,第638639页。,选举调查又须用同盟会员。《时报》19121015日。结果,广东省众议员及省议会的初选中,当选者同盟会员约占十分之七。复选前,国民党籍的选民又进行预选《时报》1913112日。,因此广东30名众议员是清一色的国民党员《东方学报》第52册,第638639页。。湘督谭延NB04C把原民政司长刘人熙(非国民党人)调开,以专程由北京回湘掌握选举的国民党人仇鳌任民政司长筹备选举事务《辛亥革命回忆录》(1),第450页。,结果国民党在湖南大获胜利,27名众议员中,国民党人占24名《革命文献》第41辑,第414474页。。赣督李烈钧任命的6名复选监督也全部是国民党人《时报》19121015日。。共和党的办法也如出一辙。在共和党势力最大的湖北,选举前,共和党本部特派阮毓松回鄂,由鄂督黎元洪任为筹备选举处长。筹备结果之一是此次复选监督亦多该党之人《时报》1912912日,1913119日、326日。。在两党势力相当的四川,当时各党派的竞选活动,首先是抓各地区的选举监督,把本党有关系的人安排去办理各地选举事务,以便控制选举,使初选的代表基本上能够受本党的运用。《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5页。各省情况不外以上几种类型。各党派控制了选举机构,当然就要千方百计选举本党成员,防止非本党成员当选。在两党争执不下的时候,也有由两党互相协商瓜分议员名额的情况。湖北和江苏选举参议员时都采取了这种纯粹党派主义决定的方法《时报》1913326日,416日。。

由于党派控制了选举机关,于是便肆无忌惮地利用各种合法非法的竞选手段操纵选举。四川共和党是胡景伊的御用党,对选举代表的拉拢收买,不惜施用各种卑鄙手段,要官许官,要钱支钱,并在选举场中百般舞弊。《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5页。湖北省城办理选举的人员预先瓜分选票,瓜分不均以致放抢,有十余名监管选举人员各抢一二千票外出,交其机关填投。《时报》1913119日。国民党控制的广东某些地区,事先伪造选民册,及投票时雇用数十人承认假名,每人另予一小铜牌以为标识。办事人见此铜牌,即投票数十次亦不追究。《时报》19121224日。各地还有私匿选票趸写趸投,暗中换票等等名目。《时报》1912121124日。

一党把持选举必然引起它党激烈反对。由于选民态度淡漠,而行政、司法与选举机关又常常为同一党派控制,所以很难以合法手段制裁、抑制舞弊行为,反对活动便经常采用非法手段。贿选和打斗抢票就是最常见的手法。

初选时,许多选民不去投票,因此多有请人代投、冒名顶替现象,也有沿途收买选民或选民证书的情况。到复选阶段较少有人放弃选举权,贿选就成为主要的竞选方法。初选票每票少则一、二元,多则二、三十元,每个候选人要花费四、五万元,竞争不太激烈的上海,也要有四、五千元的费用《东方学报》第52册,第638页。。复选票价各省不同,带有市场价格的性质。如浙江众议员复选时,每票300元。广东因为一党控制较严,竞选不太激烈,票价较低,每票在100140元之间。湖南参议员选举的票价则高达1500元《时报》1913112日,222日,32222631日。。各党不但要收买非党员和反对党成员,就是本党党员,有的也需要用金钱才能控制国民党、共和党都有这种情况,参见《文史资料选辑》第53辑,第230页;《时报》1913331日。。

贿选需要大量资金,在款项不足的情况下,金钱竞争就可能演化成武力竞争。选民数量越多,花费就越大,因而在选民较多的省份更容易出现武力竞争。湖北是动武抢票最盛的省区,经办选举的人员抢票,两党控制的选民也抢票,某些选举站的选票竟被抢光,以致出现数千选民无票可投的现象,直隶、山东也有夺票强迫投票的报导参见《民立报》19121224日;《时报》191333日、19日。。

直到191348日国会举行开院式前夕,这种五光十色的选举才基本结束。各党竞选的结果是国民党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在两院各占有半数以上的席位《时报》1913413日;《国民月刊》第1卷,第12号。。

由于辛亥革命骤然摆脱了帝制的中国,在大规模的选举中出现种种弊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些弊端不是衡量议会制度在中国成败的主要根据。关键是资产阶级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有没有可能操纵选举、控制国会,从而使代议制度成为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的得力工具。

四 资产阶级与国会选举

西方资产阶级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集中表现为各资产阶级政党的活动。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第一届国会选举时期存在的几个主要党派只是近代政党的雏形,它们虽然不同程度地带有资产阶级色彩,但是与资产阶级群众若即若离。这些政党与实业界较少直接的联系,特别是很少经济来往。就国会选举而言,资产阶级没有鼎力支持过任何政党,也未见任何一个政党曾主动与资产阶级密切合作。前述工商界吁请修改选举法的活动便未曾得到任何一党的支持,这个事实正是民初政党与资产阶级游离的表现。

鉴于民初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我们不能循着西方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常例把民初政党的活动与资产阶级的表现等同起来,而应该分别予以研究。因此,本节所考察的仅是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在选举中的状况。

就当时的情况而言,一般资产阶级分子并没有积极参加国会选举活动。近代中国的一般民众没有形成政治民主的传统,清末谘议局选举时民众反应十分冷淡便是明证。第一届国会选举调查开始以前,当时舆论界就指出,承袭数千年专制之后,人人以不予公事为持身行己之格言。今虽一旦改变国体,而流风遗韵犹有存者,其所持以奔走国事者,惟仅仅在于少数人耳。《内务总长电各都督通告全国选举人文》,《时报》191296日。情况确实如此,不仅一般国民漠不关心,即中等社会之人稍明大义,然或限于势力之孤悬,或囿于知识之幼稚,对于国家究无涓滴之效力。《论国民不可不尊重选举权》,《民立报》1912117日。他们对选举很少兴趣是必然的。

对于一部分关心选举的资产者来说,由于前述的资格限制和选举特点,他们在选举中自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首先是资产阶级选民数量有限。据《第一回中国年鉴》统计,1913年全国共有745个商会,会员共21万余人,如果全部列为选民,也只占选民总数的0.52%。商会会员与本省选民比较,比例最高的四川,也仅为1.8%。事实上,远非每个资产者都获得了选举权。如上海租界是中国资产阶级非常集中的地区,但历届选举,在北市英、法、美三租界,视同域外,选民从不调查,凡住居于斯者每引以为恨。《法租界商业联合会致总商会函》,《申报》19201117日。如此对待资产阶级,这是比公开贿选、舞弊更令人惊异的现象。

此外,各政党利用行政势力把持选举,对于非党非派的资产阶级分子显然也是十分不利的。选举开始前,资产阶级对各党派竞相控制选举机构惴惴不安,却又无可奈何。如江西的复选监督全部是国民党人,江西商务总会、农林协会为此致函工商农林部,希望制定周密的法律条文以防止政党操纵选举,必使此次选举无论何人操权皆无作弊之余地否则一党垄断、弊害丛生,……则不徒人民将灰心于投票,且恐酿成愤激之举动而无法维持。《江西商务总会、农林协会为选举事致工商农林部函》,《时报》19121015日。资产阶级的吁请和警告都没有明显作用。幻想政府抑制政党操纵选举正是资产阶级缺乏实力和自信的表现。

资产阶级的力量首先是经济力量。就前面说到的竞选费用而言,资产阶级即便参加竞选,其力量也不免相形见绌。如江苏省每个商会年平均费用为1600元商会费用情况据《第一回中国年鉴》第15391543页数据计算,下同。,还不足以在竞选不太激烈的上海支付一个候选人的费用。浙江省众议员复选票价为300元,至少需得25票才能当选,则需7500元以上,而该省每个商会全年平均费用只有800元左右,要有10个以上的商会通力合作才能举出一名议员。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湖北省19个商会在1913年的支出经费(4万余元),只是共和党收买本党省议员费用(13万元)1/3;湖南省所有商会的全年经费(23883)不足国民党在省议员复选到参议员选举期间开销(13万元)1/5。又如四川省共和党支部成立后即由省政府拨款30万元,随即大肆活动控制选举。《四川省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3页。而四川省86个商会全年费用只有4万余元。当时各党派的经费都来自政府接济,资产阶级团体当然无力抗衡。

就资产阶级个人而言,1912年全国的商会会员平均每人全年负担的商会费用只有六、七元《第一回中国年鉴》,第15391543页。,由此可以想见大多数资产者本小利微,无力竞选。从工业资本家来看,1913年全国注册工厂565家,其中资本万元以下的258家,拥有150000元资本的180家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册。,两者占绝大多数,这些中小实业家当然不会破产竞选。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资产阶级在选举中很少活动。当时仅有少数资产阶级分子当选为国会议员,其获选原因不同,或者是地方名流,或者是参加了某个党派,其中也有贿选的因素。不论如何,他们只是少数的侥幸者。

张謇是当时最负盛名的大实业家,但在他经营几十年的南通县,国民党人在选举中大获胜利,张謇本人在初选时仅列于国会初选候补人之中《民立报》19121225日。,竞选不顺利是无可置疑的。这固然是当地共和党的失利,但以张謇的个人身分看,也不能不认为是资产阶级在选举中处境不利的表现。张謇如此,一般资产阶级分子当然更少有当选的机会。如上海县初选时的50名当选人中,几乎没有有名的工商业者,惟一稍有名气的是陆文麓,名列第39位。《众议院初选当选之上海名单》,《时报》19121214日。

由上海地区的情况可以想见,其他地区也不会有多少资产阶级分子当选国会议员。这种选举结果只能使资产阶级对国会选举和国会本身都感到失望和灰心。张謇虽然侥幸成为众议员,后又当选参议员,但他坚决不就国会省会事《啬翁自订年谱》卷下,第34页。,这主要是对政局忧心忡忡,但对议会选举失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此后多年,他曾经一再愤愤地指责选举法和国会议员,甚至毫不掩饰他对一般议员的鄙视:今所谓议法之人何等人也?质言之,其来历远不如预备立宪时代之资政院《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五。。对这次选举不满的资产者当然不止张氏一人。江苏通崇海泰商务总会于1913年上书熊希龄要求修改选举法,允许各省商会自行选举商会议员,以保证资产阶级的选举权,使商人不致绝迹于议院。他们认为各国经济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会议员多富有资本之商人。他们认为第一届国会不能令人满意的主要原因是议员成分不良。临时国会议员亟亟以议员岁费为前提,不惜虚糜岁月任意捣乱,良由国民党议员大半起自寒微若纳税多额之商界议员必无是弊《江苏通崇海泰商务总会总理刘柱馨致国务总理熊希龄呈文》(1913年12月15),原件藏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号:1029/5。。

这件呈文可以表明资产阶级对第一届国会选举的资格、方法、结果都非常不满。行文中公开指斥的仅是当时正受到袁世凯迫害的国民党议员,但是资产阶级的不满不限于此,他们对于其他各党也不抱多大希望。他们要求由富有资本之商人直接充任议员。

有某种政治抱负的资产者对国会选举感到失望和灰心,而更多的资产阶级分子对国会选举漠不关心,这两种现象都可以说明,一方面,当时的资产阶级没有也不可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塑造议员和国会的形象,只是被迫地接受既成事实。另一方面,国会的建立不是依赖资产阶级的力量,议员也不是凭藉资产阶级的支持获选的。对于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度来说,国会与资产阶级之间没有必然的利害联系,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隔膜,这是一种致命的先天不足。

 

五 国会议员的阶级结构

一般而言,议会的性质和作用主要是通过议会党团的阶级性质和相互关系表现出来的。因此,通常应当由分析议会党团入手剖析议会的阶级结构。但是在第一届国会存在的时期,中国并没有成熟的资产阶级政党,严格地说,也没有近代议会党团可言。虽然绝大多数议员是以某个党派成员的身分当选,以后也多隶属各个党团,但初期存在的议会党团非但不能循着西方政党政治的常规逐步完善,反而由于种种原因而畸形演化。第一届国会中的各种政团大多是愈来愈成为议员个人利益的结合体,各政团不免化分化合、旋生旋灭,变幻无常。在第一届国会存在的十二年内,几乎没有自始至终、一脉相承的党团。因此,我们有必要直接从议员个人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入手,分析国会的阶级结构。

由于资料缺乏,目前还无法对全部800多名议员进行统计分析。日人佐藤三郎1916年编辑的议员简历《民国之精华》(第一辑),提供了455名议员的出身、学历、政治态度等详细情况,虽然所提供的议员仅占实有议员数的53%,但这些议员并不是根据某种原则特别挑选的,因而具有随机性,据此进行的分析大体可以说明国会议员的概况。

上述455名议员,除14名情况不明之外,按其社会成分可分为资产阶级、自由职业者、政治活动家、新政府官员、原清政府官员及士绅等六类。

资产阶级议员中,出自于民族资本家的12人,仅占统计总数的2.6%,这12名资产者进入国会的具体经过如何,现在无从探究,但得力于选举前已具有的社会政治地位是无疑的。进入国会以后,他们大多经历了长期的议员生涯,有8人任议员到1923年以后顾敦NB05C:《中国议会史》附录《议员名单》。,但未见任何人成为著名的议会活动家。有8人参加了两院的各种委员会《中华民国议会史》,《民国之精华》第4043页。,但没有一人担任过各委员会委员长以上的议会职务。由此可见,资产者议员在国会中的地位不高,影响是比较小的。这种状况与前述的选举情况基本吻合。

在议会中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主要是政治活动家,他们可分为职业革命家政党领袖。职业革命家系指辛亥革命前长期从事革命活动、没有固定职业者,有些人在革命后担任过政府职务,但为时短暂或仅有名誉性的职衔,如秘书、顾问等。这种议员主要是同盟会等革命派的成员,共28人,占统计总数的6.2%。政党领袖是各党派省以上机关的负责人或地方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共17人,占统计总数的3.7%,他们主要是立宪派的骨干和地方自治运动的积极分子。这两种议员的共同特点是与封建势力较少联系。45人中担任过清政府官吏的有6人,有功名的10人,其中仅有较少的人具有下层士绅的身分。但他们大多受过中等以上的新式教育,其中半数以上曾在国外受过高等教育。这种特点在职业革命家议员中尤为突出。

政党领袖议员大多在清末积极参加过资政院、谘议局或地方自治机关的活动,辛亥革命后,又有一部分人参加了各级代议机关。职业革命家议员在清末当然很少有人参加立宪活动,但在民初的政治地位陡然上升,他们也多成为省议会和临时参议院的成员。这两种议员都是热衷于在中国实行议会民主制度的积极分子,是国会各种政治派别的精神领袖和中坚分子。虽然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或派系观念,这些议员常常互相攻击,甚至视同水火,不免分散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力量,但在民主制度受到根本威胁时,他们大多数能够挺身而出,捍卫民主共和的理想和信念。袁世凯解散国会、恢复帝制时期,几乎全部职业革命家3/4政党领袖的议员都投入了反对袁世凯的斗争。这些热衷于议会民主政治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虽然十分活跃,但他们毕竟人数有限,且缺乏团结和指挥大多数议员的经济力量、组织手段和政治经验,因此,无法使国会摆脱封建军阀政客的操纵利用,也无力阻止一般议员的沉沦。

在各种成分的国会议员中,数量最多的是各种自由职业的知识分子,共有157人,占统计总数的30%以上。其中记者、律师22人,教育工作者100,学生33人,其他学者2人。

律师和记者是近代新出现的两种职业。由于职业本身的特点,从事这两种职业的议员的政治态度与上述政治活动家议员的状况相似。他们与封建势力联系较少,受西方文明影响较多,辛亥革命以后的政治地位有较大提高,积极参与了反袁斗争。他们基本上也可以列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范畴。

100名教育工作者中,属于一般教师的48人,担任各类学校校长的52人。校长出身的议员半数以上具有功名,且举人以上为多;部分人在地方办学,同时兼负其他社会团体的责任,近乎地方士绅的地位。1/4以上的人还曾经在清政府任职,但主要是各种学官等下级官吏。总之,他们与旧文化联系较多,同时不同程度地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这种议员在辛亥革命前后的社会地位都比较巩固,相当一部分人在预备立宪机关和民初各级代议机关担任过议员。教师出身的议员与此相反,具有功名的人较少,也很少有人在清政府中任职,他们绝大多数人受过新式大学的教育,约有一半人曾在国外留学。他们在清末很少有机会进入预备立宪机关,但在辛亥革命以后,将近半数的人成为新的代议机关的议员,其中1/3是各省议会议员。这是因为他们曾经积极参加各地的革命,社会地位有了较大的提高的缘故。这两种从事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虽然曾积极参加了反满革命,但是对于维护民主制度却比较消极。在袁世凯恢复帝制以后,只有不足1/4的人参加了反袁斗争,一半以上的人表示消极中立,回乡继续教书,对于公然凌辱民主制度、复辟封建帝制的行为不闻不问。

学生议员,大多是武昌起义以后回国参加革命的留学生。他们在清末的社会地位不高,投笔从戎使他们成为革命的新贵之一。一部分人成为省议会议员,一部分人进入了临时参议院,一部分人曾经在各地政权中担任过不太重要的职务。他们在革命后的地位与职业革命家议员十分相似,但是政治态度却大不相同。他们只有1/5的人参加了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斗争,多数人和教师校长议员一样,不问政治,表示消极。

上述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出身的议员,就其社会地位和政治态度而言,一般应认为属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范畴。

新政府官员议员有73人,占统计总数的16%。其中有过去的省民军司令,也有省都督府的秘书长或省级政府机关的司、局长,但大多是科长、科员一类的普通官员。他们当中有少数是辛亥革命后参加新政权的旧官吏和地方实力派(约占1/4),大多数则是参加新政权的知识分子,其中又以学生和教师为多。这些担任新政权各种职务的知识分子的政治态度,总的说来与未曾在新政权中任职的知识分子略有不同,介于政治活动家和自由职业者两类议员之间,可以说,他们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混合体。

出自原清政府官吏的议员共86人,占统计总数的18.9%,其中有极少数是清政府的中高级官吏,如世袭的蒙古郡王、侍郎衔的川滇边务大臣等,他们占本类议员的1/4强。这一部分议员曾在清王朝从政多年,一般也是大地主,所以,他们与封建势力的经济、文化、思想联系均十分密切。他们绝少反对复活封建专制制度,对议会民主没有或很少兴趣是不言而喻的。原为清政府下级官吏的议员有62人,上至知县、各部主事、中书,下至县劝学长、劝学员等小学官,也包括个别幕客文案委员等依附旧政权为生的未入流者。这些议员多数具有功名,旧学熏陶较深。同时,他们绝大多数人又受过各种新式教育,约有1/3的人曾在国外留学。这些身受新旧两种教育的官员,是新旧时代过渡的产物。虽然他们当中不乏接触过西方文明的新型官员,但总的说来,毕竟与封建势力联系甚多,封建积习较深,因而缺乏维护议会民主制度的愿望和勇气。反对袁世凯帝制自为的人极少,多数人态度消极,在国会解散以后不问政治。他们之中有12人曾在袁世凯帝制时期任职,占同类议员的14%,而反对帝制的比例只有3%。本文所统计的议员中,在国会解散后到袁世凯政府中任职的有22人,其中12人出身于旧官吏,可见国会中封建势力的附庸主要集中在旧官吏出身的议员中。

士绅议员共有65人,占统计总数的14.3%,他们大多没有担任过新旧政府职务,而是多年致力于公益的开明地主、乡绅,也有个别早已退出仕途的旧官吏,极个别的还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地方士绅。士绅议员往往在地方兼任各种团体、自治机关的负责人,是地方实力派。他们一般当是中等以上的地主,与封建经济的联系较各类议员均为直接和密切。他们之间有功名者居半数,多于受过新式教育者,或者说,他们与旧文化的联系超过了与资产阶级文明的联系。但是他们也不同于闭目塞听的旧式乡绅,多数曾受到新学、西学的影响,能够接受一些现代文明的新观念。士绅议员中有30人在清末各级预备立宪机关中担任过议员或职员,但在辛亥革命以后,他们参加新的代议机关的人数减少了。除个别人投身政治,转化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家外,大多数士绅出身的议员对共和民主制度缺乏兴趣,国会解散后,大多数人归里读书以诗酒自娱。他们在国会中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近代中国的历史环境和辛亥革命时期的政治格局所决定,第一届国会的阶级构成非常复杂。作为资产阶级国会,而资产阶级本身的议员为数很少,这是一个突出的特点。其次,“原清政府的官吏”(包括参加新政权的旧官吏)士绅出身的,与封建经济、政治、文化联系密切的议员,数量很大。这可以看成是新事物中的旧因素。再次,为数众多的知识分子议员中,绝大多数属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称得上是资产阶级代言人即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只占很少数。在这三个特点中,知识分子议员绝大多数属于小资产阶级分子这一点至关重要。辛亥革命以后,政局动荡异常。在国会政治斗争风雨中,少数资产阶级活动家和为数不多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议员一起,坚持本来的信念,为在中国实行议会民主制度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这两部分议员本身和资产阶级都可能没有多少直接的联系,但是,他们追求的民主制度代表了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近代化的历史要求。他们是议员的精神领袖,在国会中常常处于指导地位。然而,他们毕竟人数很少,势单力孤,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国会。在国会进行讨论和表决时,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议员,往往因其人数众多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会成立初期,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议员一度追随资产阶级政治活动家们,试图抵制封建军阀势力的压迫,尽管这种努力往往不能成功,却使国会多少表现出资产阶级的性质。可是这些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进入国会以后,因为大多数人没有固定的职业,甚至以议员为职业,依靠政府发放的议员岁费为生,一旦岁费停发,则生活无着,有些竟因此穷困潦倒,乃至待价而沽。封建军阀势力便利用他们这种弱点,以金钱为诱饵,收买议员,操纵国会。当大批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议员因此而投靠军阀势力之后,国会也就成为封建势力的附庸。仿效近代西方议会而建立的中国第一届国会,在很大程度上被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左右,这是一件可悲的历史事实。这个事实正是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度在中国破产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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