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问题与民初资产阶级革命党人

来源:《民国档案》198601

 胡绳武/戴鞍钢

  一九一二年四月一日,孙中山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刚满三月即告夭折,政权落入袁世凯手中。二个多月后,黄兴又从南京留守任上卸职,由他统辖的南京留守府及十余万军队被撤消和遣散。这是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与袁世凯的斗争中所遭遇的两次重大失败,对辛亥革命的失败有着直接的影响。南京临时政府何以昙花一现?孙中山、黄兴何以放弃革命的领导权?这除了敌我力量的对比和革命阵营内部涣散等原因外,严重的财政危机始终困扰着革命党人,而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又找不到一条正确解决的途径,也是导致革命终归失败的重要原因。厘清有关这一问题的史实,将有助于加深对辛亥革命之所以失败的认识,也有助总结这一时期的历史经验。

(一)

  辛亥革命的爆发,是近代中国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的产物。革命爆发前,社会经济已处于崩溃的边缘,人民群众的生活已岌岌不可终日。革命爆发后,各地相继成立的军政府,面对清朝政府留下的烂摊子,普遍遇到财源枯竭的困难局面。帝国主义的干涉,特别是他们对海关税款的扣压,更加重了革命党人的财政危机。

  辛亥革命以前,中国海关税收已被帝国主义强行指定为偿付外债、赔款的担保,但海关税款则一直由清朝政府掌握。外藉税务司在中国海关的权力,主要在关税征收方面。海关税款收入,由清政府指定的银号收纳。税款的保管和支付,由清政府委派的海关道或海关监督全权负责。当时的制度是:总税务司署所属机关估税,监督收款,总税务司署呈报,但没有一个中国口岸有总税务司署的任何机构掌握税款的任何部分。(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译本),第3卷,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427页。)一九九年四月起接替赫德担任总税务司的安格联在他的一份备忘录中承认:在革命以前,各海关税务司只对他们协征的税款作帐,而并不经管凭单缴入代收关税银号的现金。”“海关银号并不是在税务司,而是在监督的管辖之下,监督往往是皇帝直接简派的地方官。(注:《安格联备忘录:辛亥革命和海关》,转引自《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第428页。)武昌起义燥发后,帝国主义为了阻止革命的发展,也为着维护它们在中国的侵略权益和完全控制中国的海关,立即开始了攫夺中国海关税款的活务。十月十五日,安格联下令江汉关税务司苏古敦将税款设法汇入汇丰银行我的帐内,等候事态的发展。他叫喊:让税款跑到革命党的库里去是不行的。(注:《安格联致苏古敦函》,《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8页。)十月二十三日,他见到各地革命形势发展迅猛,便向清朝政府税务处邦办大臣胡维德提出:采取某种方针确保关税不致为革命党用作军费,并留供偿还外债,现在已经是时候了。(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330页。)十一月三日,他在致江海关税务司墨贤理的信中,又强调:如果任何邻近上海的口岸加入革命,有关的税务司在紧急的时候向您征求意见时,我们的方针是这样的:关税是外债的担保品,因此,税务司应当向有关方面说明,为了避免外国干涉,关税必须以总税司或领事团名义暂时存储。(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153页。)十一月二十三日,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也向英国外交大臣格雷报告说:从中国革命运动的进展所引起的一些附属问题中,一个已经吸引而且继续吸引我密切注意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各口岸所征收的海关岁入,以便保存它不被挪用,供偿还它所抵押的外债之用。并说:在一座已辟为条约口岸的城市,行政管理权一旦由清政府手中转入革命军手中,所征收的税款便听任革命军支配;这些税款有被用来支持起义军政府的军事行动和满足其他紧急需要的危险。为此,在他的提议下,外国公使团公然要求把全部海关岁入置于总税务司的控制之下,那些岁入不仅包括清政府已失各口的岁入,而且包括清政府仍然控制的各口岸岁入在内。并决定由外国在上海各银行组织专门机构负责接收这些税款。(注:《朱尔典致格雷函》(19111123)见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辑》,(以下简称《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中华书局,第153——158页。)

  对帝国主义劫夺中国海关税款的行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进行抗争。这种斗争,首先发生在湖南长沙。一九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革命党人在长沙起义成功的当天,就以湖南军政府的名义照会长沙海关税务司伟克非,宣布自即日起,所有海关、邮政局应归本军政府管理,所有徽章旗帜由本军政府即日派人前来更换,务希贵税务司并执事人等,一概仍旧办理,诸事悉听本军政府命令施行。(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94页。)但这一照会,立即受到帝国主义的抵制。十月二十六日,安格联命令伟克非通知湖南军政府:海关税收已指抵外债,为了避免与列强发生纠纷,最好暂将税收交由总税务司或领事团保管,(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95页。)胁迫湖南军政府放弃接管长沙海关的打算。朱尔典也公然出面干涉,电英国驻长沙领事,指示他同海关税务司合作,听候海关总税务司或领事团的命令。声称:应采用的论据是,该岁入确系各国债券持有人的财产,如果革命军擅自挪用,可能会引起同列强的纠纷。(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154。)在帝国主义的威逼下,革命党人作了让步,先是建议税款存在大汉银行,军政府和税务司都不得动用,在遭到拒绝后,又同意将税款存入汇丰银行,但是要用军政府的名义,未经军政府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99页。)但仍被拒绝,为了使革命党人屈服,帝国主义派军舰驶抵长沙,进行恫吓。(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99页;《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154页。)最后,湖南军政府终于妥协,同意将税款以总税务司名义存入汇丰银行。(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99页;第331页。)

  类似的斗争,在爆发革命的其他通商口岸都发生过。在汉口,革命党人在起义成功后,任命了他们自己一伙的人为海关监督,试图接管海关。但同样遭到帝国主义的反对。当地的海关税务司依仗当时泊驻在长江的各国强大海军力量的援助,迫使革命党人终于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把征收的关税用海关总税务司的名义存入汇丰银行。(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154页。)十一月七日,即上海光复的第二天,朱尔典就指示英国驻上海领事,起义军政府不得动用任何款项,如海关税入,它已被指定用来偿还外债。(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46页。)在云南蒙自,围绕着海关税款掌管权,革命党人与帝国主义之间的斗争,相当激烈。十一月份,蔡锷任云南都督后,要求蒙自海关税务司谭安把税款解交军政府。谭安拒不接受这一要求,并扬言:最好让海关征税并汇往广州的总税务司款帐内,备还外债,以免引起外国的干涉。蔡锷没有退却,指出:云南需要蒙自关的税款,不同意谭安的这种说法。一时双方争持不下。于是,安格联命令谭安:如果云南当局不采取较为合理的态度,那就有必要考虑撤退海关人员并停止收税,但是这样做了,他们就会同法国发生纠纷,因此,还是请他们重新考虑一下吧,(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267页。)以此逼迫云南军政府妥协。正是在这样的胁迫下,武昌起义后,凡爆发革命的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税收,无一例外地都被帝国主义攫取。十二月五日,朱尔典向格雷报告:所有各口的海关岁入现已完全置于海关税务司的控制之下,供偿付外债和赔款之用。(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187——189页。)十二月二十七,安格联也在一份电报声称:各地革命政府都已确认自己的义务,把关税全部汇解总税务司帐内,清政府也把北方各口岸税款交给总税务司管理。(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269页。)当时各关所收税款,每星期汇交上海,分存汇丰、德华、道胜三行,为归还洋债赔款之用。(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46号(1912323)。)其数目是相当可观。仅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和十二月两个月内,存入在沪外国银行债款专帐内的海关税款,即达三百三十万两。(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339页。)

  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关税款的攫夺,对革命党人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武昌起义后,各地成立的军政府,普遍出现财政拮据状况。一方面,旧政权遗留下来的库藏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新政府废除了清政府原来征收的苛捐杂税,短时期内又难以建立起新的税收体系,而军需用和其他日常开支又很巨大和迫切。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党人本可依靠收入较丰的海关税款挹注。这一资产来源被帝国主义切断,对各地军政府无异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直接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在四川,军政府无力支付下属部队的饷银,被迫考虑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克服困难,一个计划是发行纸币,不用白银储备而用从俘获的抢劫者手中收回的丝绸和皮毛仓库做担保。官方报纸上宣布的另一个计划,是建立接受自愿捐款的机构,以支付军队的费用。(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376——377页。)在湖南,新政府的政财需要是极为迫切的,因资金来源极为有限,军政府正在把水口矿的锌矿石按每吨十八两半现银的价格出卖给各洋行,以尽力满足对现款的需要。此外,它还宣布它打算请人们认购五百万元的公债,年息六厘,五年以后开始偿还,十年内还清。但当时就有人认为:按照这样的条款,几乎不能吸引中国人的资金。(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394——395页。)即使象广东、上海的经济比较发展地区,也不免出现入不敷出的困难局面。如广东光复后,军政府财政竭蹶,军需浩繁,不得不藉募债一途,以资挹注。(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30页。)上海军政府成立后,主要依靠发行公债,军用票和募捐度日。一位当事人回忆说:沪军政府成立初期,军用浩繁,款项无着,因设立一个军饷协济会筹募军饷,总会在上海,外埠都有分会,属于各省各地的军政机关,由分会报告总会,互相联系,进行劝募工作(注:邱寿铭;《沪军都督府筹饷一二事》,《辛亥革命回忆录》(七)第567页。)局面相当困难。

  各地革命党人在起义成功后,丞需资金来维持巩固新生政权的情况下,为什么听任帝国主义攫取海关税收这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非常害怕帝国主义对中国革命进行干涉。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从投身革命之日起,对帝国主义一直存在着恐惧心理,武昌起义爆发后,由于害怕帝国主义的干涉,革命党人的这种恐惧心理更加明显。湖北军政府成立后发布的一份文告就曾再三告诫人们不要冒犯洋人,认为若是害了外人各国都来与我们为敌,那就不得了呢!(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第144页。)它在十月十三日致各国领事的照会中,明确宣布承认以往清政府与各国缔结的条约,并照旧偿付赔款和外债。(注:邹念之编译:《日本外交文书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第180页。)即使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孙中山,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如此。武昌起义爆发后,尚在海外的孙中山在〈通告各国书〉中就宣布:于我军未起事以前,清政府所借之外债,一概承认偿还,决无改议,将来以海关税款抵赔。(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45页。)因此,当帝国主义以保证赔款和外债的偿付为借口,又施以武力威胁,逼迫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放弃接管海关的要求,强行夺取中国海关税款时,各地革命党人在稍作抗争后,都相继在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淫威面前屈服。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这种软弱态度,并没有换得侵略者的同情和支持,他们所获得的只不过是帝国主义分子,从其侵略立场出发,对其软弱可欺,极易妥协,略加赞赏而已1安格联事后在一份备忘录中这样写道:在设立(海关税款)管理权的过程中,他们(指各地税务司一一引者)没有遭到什么困难,在控制现款以供作战之用最为事关重要的时候而干涉海关税款的试图竟不多见,这充分地说明革命领袖的爱国情绪和他们对国债的责任感。在大多数地方,只要一语解释就够了。……在很少的国家里,象这类事情会以这样一种恕道和合情合理的精神来处理。(注:《安格联备忘录:辛亥革命和海关》,转引自《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第429页。)

  由于帝国主义的破坏,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失去了原可指望的海关税款这一项比较可观和稳定的财政补充渠道,各地革命政权均遭遇到严重的财政困难,使南京临时政府从一开始就陷于财政危机的困扰之中。

(二)

  南京临时政府刚刚成立,如何解决经费问题,即为人们所普遍关注。据张謇估计,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并外交费用,至少须每年三千万两。如是估计,中央政府每年支出以极少之数核计,须有一万二千万两。(注: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见《辛亥革命》(八),第49——50页。按:以往一些论著曾认为张謇这一估计有故意夸大之处,近检有关史料,发现这种说法不尽妥当。1912525蔡锷在一份电报中曾称:前闽南京临时政府决算,一月经费几至九百万元。(见《辛亥革命资料类编》,社科版,第258页。)据此可知张謇的上述估计与事实相去不远。)而在收入方面则很少。当时,地方税收供各地军政府取用尚嫌不足,临时政府难以分享。海关税收已被帝国主义截夺,依靠华侨和国内民众的捐助,终不能解决问题。这就使临时政府成立伊始便有这样的传闻:可供行政管理费用的税收甚至不够交付各部总长的薪金。(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454页。)证之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向上海的广东商人广、潮两邦借银四十余万两(议订月息七厘),民国元年一月二十六日,临时政府又通过沪军都督府的财政部长朱葆三要求吴兴人刘锦藻将英租界中的二处房产向英商永年人寿公司抵银十五万两,然后凑足二十万元,以八厘行息(限六个月本利偿还),借与临时政府使用的情况来看,(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第第318334335页。)我们就可以知道临时政府当时财政的紧迫情况了。因此,临时政府成立后,引起内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获得现款以进行政府工作的问题。鉴于实际情况,内阁在不很长的时间内便认识到:如果要组织一个有效的行政当局,并从目前革命各省普遍存在的混乱状态中建立秩序,必须在其他方面立即寻找新的财源。他们作出的一项决定是发行一亿元的公债,利息八厘。据宣布,这笔公债的收入除满足政府的急迫需要外,将用来建立一种金本位的新货币。(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453页。)但结果并不妙。虽多方劝求,临时政府直接募得之款,不过五百万元,(注: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页。)其中大部分是南洋华侨购买的。接着临时政府又发行了一百万元军用钞票,但市场信用很低,遭到人们的冷遇,商店多不肯接受,出现钱业、米店相率停市(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89页。)的尴尬局面。这样,便迫使政府将解决财政困难的希望,主要寄予外国的财政贷款。

  取得外国的财政贷款,一直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所热切希望的。武昌起义爆发后,尚在海外的孙中山即把财政问题视为关联革命成败的关键,力图从外国取得借款。武昌起义后的第四天,即十月十四日他即致函英国金融界代表,呼吁伦敦、纽约、旧金山、新加坡、西贡和马来亚等地的财政金融界人士,给予中国革命以财政支持。(注:参阅《孙中山年谱》,中华书局1980年版, 第124页。)十月底他离开美国到英国后,即通过中介人约四国银行团代表商谈,希望他们停止给清朝政府贷款,并向共和新政府提供财政援助,但无结果。接着,他又去巴黎会晤东方汇理银行总裁西蒙,要求法国金融界立即或在最短期间内,贷款予革命临时政府(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66页。)但仍遭拒绝。在与西蒙的谈话中,孙中山曾委婉地提出收回海关自主权的要求。他说:为俯顺全国舆情的要求,我们想重新掌握海关及其税收,并拟以其他抵押品,例如矿权、土地税等取代关税。西蒙断然拒绝,声称:这一点绝对不可能!孙中山对此极感失望。(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66页。)这样,孙中山在武昌起义后,留在海外,迟迟而归国者,要在欧洲破坏满清之借外债,又谋新政府之借入的设想和努力便完全落空。尽管这样,孙中山仍对西方列强寄以希望,相信西蒙在拒绝他的贷款请求时所作的承诺,即所谓(四国)银行团和他们政府决定就财政观点方面严格采取中立,在目前情况下,既不发行贷款,也不预付款额。他们不仅无法予临时政府以财政援助,即清廷也同样不会获得任何支援。相反的,一旦民军建立一个为全国接受,为列强所承认之正规政府时,他们对于在财政上之帮助革命党,将不表反对。(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63——566页。)所以,孙中山在回国途中路经香港与胡汉民等人谈话时,一方面对各地革命政权遭遇的财政困难表示忧虑,认为就现时情况论之,必须借外债;另一方面又对取得西方列强财政援助的前景表示乐观。他说:目前各省财政本极困难,云南一省为尤甚、然一俟临时共和政府成立,则财政无忧不继,因为有外债可借,不用抵押,但出四厘半之息,已借不胜借。(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68页。)但是,以后的事实证明,孙中山这种想法是很幼稚的。

  在筹组南京临时政府,考虑财政总长人选时,孙中山也从有利于取得外国借款的角度出发,决定选用陈锦涛。当时,黄兴曾提议张謇或熊希龄出任财政总长,孙中山认为不妥。他说:财政不能授他派人,我知润生(指陈锦涛)不敢有异同,且曾为清廷订币制,借款于国际,有信用,(注:《胡汉民自传》,邱权政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第220页。)因而决定任用陈锦涛。

  临时政府成立后,一再吁求列强承认和提供财政援助,均遭冷遇。陈锦涛上任后,被授于募筹款项以满足行政当局急迫需要的重大任务,(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454页。)前去上海谋求外国贷款,可是,迟迟没有进展。但孙中山仍没有放弃对帝国主义的幻想。据李书城回忆,临时政府成立后,军费开支浩大,而且需用甚急,黄兴为之焦虑不安,某晚,黄先生约我同见孙先生,询问向英、美借款事有无头绪。孙先生当时还在看外国报纸。他放下报纸回答说:外国人曾向我说过,只要中国革命党得到政权,组织了政府,他们就可同中国革命党的政府商谈借款。我就职以后,曾向他们要求借款,并已电催过几次,昨天还曾发电催问,请他们实践诺言。但今日是星期六,明日是星期日,外国人在休假日是照例不办公的,明日不会有复电,后天可能有复电来,我再告诉你。(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19。)而实际上,以后又过了几个星期,一直到总统府取消时,外国借款还是杳无回音。(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198。)

  外国贷款久盼不至,临时政府的财政困难则日益严重。其中,尤以解决下属部队的饷银问题,最为紧迫和棘手。临时政府成立前,军饷问题已使革命党人难以应付。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英国驻南京领事伟晋颂在一份电报中说:南京的情况相当平静,但缺乏现银发放军饷使官员们颇感忧虑。昨天,浙军几乎发生兵变,因为他们没有得到饷银;只是由于答应今天补发欠饷,才使他们平息下来。(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上册,第300页。)临时政府成立后,这方面的压力丝毫没有减轻。当时,聚集南京的各省军队不下数万人,其军饷供应急待解决,而临时政府无法满足。于是,有的军官扬言:军队乏饷即溃,到那时只好自由行动,莫怪对不住地方云云。(注:《黄兴集》第100页。)为解决日益增长着的财政危机,临时政府曾致电各省都督:现在民国成立,庶政待举,筹饷尤亟。中央负担太重,财政竭蹶自不待言,贵省如能设法,务希不分内外,于岁入项下速即通筹拨解,以应要需。能解若干,乞先电复。(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30号(36)。)然当时各省方忧自给不足,遑论供给政府。(注:《胡汉民自传》,邱权政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第224页。)临时政府的财政几近绝境。据胡汉民回忆,一日,安徽都督孙毓筠以专使来,言需饷奇急,求济于政府。先生(按指孙中山)即拨给二十万,余奉命至财政部,则金库仅存十洋。(注:《胡汉民自传》,邱权政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第222页。)

  当临时政府深陷财政危机时,各地军政府由于自身的财政困难,不但没有能够为之解忧,有的还向中央伸手,也进一步加重了临时政府的负担。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七日由孙中山转批的一份财政部公文指出:自军兴以后,百务方新,各省度支均忧匮乏,诚不得不以借贷之谋,为挹注之计。其在中央债票发行之前,有以地方名义在各该省自行募集公债者。中央债票发行以后,有以军需不继为词,一再来部请领债票,漫无限制者。(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42页。)另据财政部在临时政府三月份概算书中记载:自光复以来,各州县经征款项,应划归中央政府者,虽早经本部通电催解,而各该省迄未照解前来,以致收入亦无从概算。本部专司综核,盈虚酌剂,责有攸归。但仰屋徨,术穷罗掘。募借外债,原非持久之谋。整顿税源,难济目前之急。外省之解拨不至,公产之收入无多。舍此而外,别无财源,纵有孔桑,何从着手?……惟有吁恳大总统,令行各省都督,急国计关系之重,谅本部筹划之艰,将应解部款,从速催缴。(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60页。)但尽管临时政府多次吁求催促,各省均无响应。

  掌握有一定财力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对面临严重财政困难的临时政府,也没有提供积极的帮助。当时,两淮盐税每年约可得一千万两,据估计,一九一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一二年二月,三个月内,两淮盐税至少可收四百万元左右,但身为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并兼任两淮盐政总理的张謇,却强调地方当时淆乱情状及维持大局调和各派的苦心,总共才向临时政府提供两淮盐税收入一百万两。(注:《辛亥革命》(八),第49——51页;徐仑:《张謇在辛亥革命中的政治活动》、《辛亥革命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下册),第4190页。)他还致电孙中山,要求无论军饷若何紧急,不可于盐价商本内有丝毫挪移。(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9号(26)。)并警告起义各省:所收盐税已经指抵洋债者,……千万不可擅行挪用,以免引起外交困难问题。(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 12号(210)。)上海的大资本家当时也多不肯积极出资支援革命战争。(注:参看《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版,第613页。)

  严重的财政危机直接威胁着临时政府的生存。南京城内到处都有成群结队的骚动的士兵,叫嚷发放欠饷。(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535页。)据英国驻上海领事三月十九日的报告:驻南京的大批未发军饷的部队,正使本地的中国人感到很大的不安。……就我所知,粤军是唯一发足军饷的部队。驻南京的其他部队,以及本地招募的士兵在内,都欠有二至四个月的饷银。(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536页。)但是,即使在这样的形势下,临时政府的领导人仍不敢触及帝国主义在华的侵略权益,甚至不敢提出取用中国海关税款被扣除抵债款项后尚剩下的那部分关余。二月下旬,湖北军政府曾来电请示如何处理这部分税款。电报指出:湖北省沙市、宜昌、江汉三关,每年税款收入计三、四百万两,自鄂省起义,所有关税银两均归外人掌握,毫未缴出。查三关税款内,向认有外人赔款若干万两。此由民清战争尚未结局,外人留此款以为洋款地步,亦属情有可原。惟税关主权,我国所固有,外人只有经手征收权利,并无管理款项权。况此税款抵还洋债外,为数甚巨,竟听外人掌管,既失权利,复损国体。前经电请办理,未奉复示。兹又接蜀军政府来电商问重庆关税办法,情形与鄂一辙,鄂亦无从答复,此事已否交涉,究应如何办理,统希电知。(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18号(221)。)对于鄂军政府的这一请示,临时政府并未予以明确的答复,只是说,关于海关税款的掌管权,政府正在注意办理交涉,惟必俟各国承认民国后方有结果。(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147——148页。)应该说,即使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一时不能将海关税款的管理权收回,但提取海关税中抵还洋债外的那部分关余乃是天经天地的事情,可是,由于害怕帝国主义的干涉,甚至连这样的要求亦未能有力的提出!

  由于资金短缺,临时政府处于岌岌可危之中。当时的情景,黄兴的儿子黄一欧曾有回忆:先君担任陆军总长、参谋总长兼大本营兵站总督,发军饷、买军火都要钱,因为军饷没着落,经常奔走于南京、上海问,累得吐了血。想通过孙謇设法问上海借几十万应急,他一拖就是个把月,急得先君走头无路。(注:黄一欧:《辛亥革命杂忆》《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十期,第24页。)面对度支困极,而民军待哺,日有哗溃之虞(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142页。)的严峻现实,临时政府领导人认为:民国政府以军需孔急,非得巨款,无以解当前之困难。(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81页。)遂被迫改变原先宣布的若新政府借外债,则一不失主权,二不用抵押,三利息甚轻(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68页。)的立场,考虑由私人企业出面,接受条件极为苛刻和有损于民族利益的外国贷款。并认为帝国主义列强之所以不愿意借款,是因它们没有承认南京临时政府,而所以没有 承认,是因政府冠以临时二字。如孙中山认为:前文在外洋,本与数处有成议,乃各省代表必要临时政府,此临时字样,断难使各国立即承认。数处虽有成议,亦因之阻迟。故现实借款必当以私人名义,尚不能以国家名义。今欲借各省之各种实业以为抵挡, 而借款以应中央政府目前之急需。其办法用中央担任偿解,订立合同,务期于不损公司利益。(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4142页。)

  一九一二年一月中旬,黄兴就曾计划以湖南省锑矿经售权,向美商代借债款一千万元,因当地人士反对,未成。(注:《黄兴集》第105页。)以后,临时政府又分别拟将轮船招商局作为抵押和同意中日两国合办汉冶萍煤铁公司,换取日本垄断资本提供大笔贷款。结果遭到国内舆论的普遍反对,临时参议院也予以拒绝。孙中山等人也很快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遂废除了原已达成的初步协定。这些借款活动虽为临时政府迫不得己之举,正如孙中山当时在致章太炎的一封信中所说:此事(指汉冶萍借款事——引者)弟非不知利权有外溢之处,其不敢爱惜声名,冒不韪而为之者,犹之寒天解衣付质,疗饥为急。先生等盖未知南京军队之现状也。每日到陆军部取饷者数十起。军事用票,非不可行,而现在太少,无以转换。虽强迫市人,亦复无益。年内无巨宗之收入,将且立踣。此种情形,寓宁者俱目见之。召盛(按指盛宣怀)而使募债,仍缓不济急。无论和战如何,军人无术使之枵腹。前敌之士,犹时有哗溃之势。弟坐视克兄(指黄兴)之困,而环视各省,又无一钱供给。以寻借款,南北交相破坏,非有私产,无能为役。似此紧急无术之际,如何能各方兼顾。”“至于急不择荫之实情,无有隐饰,则祈达人之我谅。(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106页。)临时政府这种饮鸠止渴的举动,虽出于万不得已,但却不能不其声誉受到很大的损害。一时社会舆论哗然,专门与孙中山作对的湖北省参议员刘成禺等并提出责难。孙中山在回答参议院质询时承认:政府据院议通过之国债一万万元,因仓猝零星征集,颇难应急,遂向汉冶萍及招商局管产之人,商请将私产押借巨款,由彼等得款后,以国民名义转借于政府,作为一万万元国债之一部分。嗣又因政府批准以私人押借之法,借到二百万元,得钱难保无意外枝节,旋令取消五百万元之合股之议,仍用私人押借之法,借到二百万元。转借于政府。是政府原依院议而行,因火急借入二百万元以应军队之需要,手续未及分明,至贵院有违法之防。(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第106页。)革命阵营内部,对孙中山也颇有啧言。据李书城回忆:起初,在上海和南京方面的同志对于获得外国政府的承认和借款本抱有极大的希望,但结果却成泡影,因而他们对孙先生多不谅解,说孙先生只是放大炮(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198——199页。)

  由于财政危机始终没法摆脱,临时政府的一些重要决策,不能不受到很大的牵制和影响。据英国政府当时的一些外交文件记载:革命派首领们进行军事的和政治的斗争的主要困难是款项问题;(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466页。)由于缺乏现款,无论在这个首都(按指南京)或各省,使他们在内政方面的改组不能获得任何进展。(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454页。)而受影响最明显的当数革命党人北伐的夭折。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对北伐的态度开始是坚决的,强调无论议和如何,北伐断不可懈。但严重的财政困难,使孙中山的这种决心受到很大的压抑。即使他在作出上述表示时,财政危机的阴影仍不时闪现在他的眼前。他曾特别强调财政问题是决定北伐成败的关键。一月二十六日,他在给陈炯明等人的电报中指出:和议难恃,战端将开,胜负之机,操于借款。(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4142页。)二月六日,他又在一份批示中说,现在中央财政极形困难,而整军北伐在在需款,殊深焦虑。(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第62页。)黄兴在致孙謇的一封信中谈到北伐由于受到财政困难而受阻碍的情形更加具体。他说,援滦兵可即日出发,惟苦于无饷无械不能多派遣军舰去烟台与援滦同一事派人去天津之说亦是要事,刻惟苦无款耳。(注:张孝若: 《南通张季 直先生传记》《辛亥革命》(八)第52、 5354页。)伍廷芳也向英国驻沪总领事承认:到一月底以后,革命派无钱支付军饷,所以他们很想使那些事情(按指南北议和)立即获得一项结果,并且多次要求各国给予承认。(注:《英国蓝皮书选译》下册,第383页。)正是由于北伐紧急,财政竭蹶实在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孙、黄二公处于罗掘俱穷、困难万状的局境,万不得已将汉冶萍抵押于日人,救一时之急。(注:张孝若: 《南通张季 直先生传记》《辛亥革命》(八)第52、 5354页。)但结果非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反而使局面更加困难。据胡汉民在自传中说:面对当时的形势,先生(按指孙中山)主张厉行征发,而克强难之。以南京之军队纷无纪律,不能举军政时代一切之任务也。还说,黄兴面对军队既不堪战斗,而乏饷且虑哗溃的局面,曾写信给他和汪精卫说:和议若不成,自度不能下动员令,惟有割腹以谢天下!(注:《胡汉民自传》,邱权政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第220页。)由上可见,财政困难沉重压力,显然是导致北伐夭折和促使孙中山终于决定让位于袁世凯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袁世凯被举为大总统后,南京临时政府的处境更加艰难。当时派驻上海谋求向外国贷款的陈锦涛,在三月二十二日致孙中山等人的急电中报告说:自袁举总统后,借款银行皆请与袁直接,故本部月来不能办理借项,……而宁军钞每日兑现十余万,今日已由中国银行借念万,专备此用。四月一日,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的职务,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未及百日便告夭折。据记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初,曾对日本友人宫崎滔天说:如不保证在一周内给我弄到五百万元,我当了总统也只好逃走。(注:《宫崎滔天谈孙中山》、《广东文史资料》,第二十五辑,第314页。)他就职后的经历和结局,被不幸而言中。

(三)

  袁世凯在孙中山解职的当天,宣布任命黄兴为南京留守,统率南京附近的近十万军队,表面上是依重黄兴,实际上是要黄兴替他来稳住孙中山解职后的南方的局面,并帮他遣散军队。可是,同时又对革命党人在南方力量的象征——南京留守府,视为心腹之患,必欲尽快除之而后快。其手法之一,是在经济上卡住供给,蓄意加重留守府的财政困难。所以,自临时政府北迁后,聚集在南京的革命党人的财政困难丝毫没有减轻,且有增无已。临时政府北迁时,南京库存仅余三万。(注:《黄兴集》第217页。)可是,当时仅留守府下属部队饷银一项,每月约需款五百万以外。(注:蔡锷:《为借债事通电》(1912525),《辛亥革命资料类编》,第258页。)由于发不出军饷,使黄兴处于极端困难的境地。四月十一日,驻宁的江西部队因军饷不足发生兵变,焚掠白门桥、太平桥一带商户,弄得黄兴极为狼狈,不得不引咎辞职。但当时袁世凯要通过黄兴来稳定南方的局面遣散南京军队的目的尚未实现,又故意不允。四月十四日,袁世凯颁布《南京留守府条例》,虽规定留守府直隶大总统,但所需款项,则由留守府咨商财政部筹解。而财政总长熊希龄又仰袁鼻,对留守府军饷置之不顾。黄虽函电交加,熊皆置若罔闻。直到南京兵变的半个月以后,袁世凯始派熊希龄来宁,会商解决。熊至宁后,虽允拨款百万,但离开后,又一再拖延不拨。为了解决军饷问题,也为了减少外债,黄兴于四月廿九日,发表通电,倡议劝募国民捐。对于国民捐各界人士虽然纷纷响应,但依靠民众的捐助,华竟是一种权宜之计,并不能使南京留守府摆脱财政危机。而奸诈的袁世凯却借机施展诡计,他佯装赞同举办国民捐,但又声称:南京富庶可以倡办,北方贫瘠,不能不借外债,要求黄兴通过办国民捐,自行解决留守府所属军队的饷银,将黄兴推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注:耿毅:《辛亥广西援鄂回忆录》、《辛亥革命资料》第484页。)

  由于财政枯竭,南京城内自四月十一日发生兵变后,形势更加严重。黄兴的裁撤军队的计划也因缺饷难以顺利实行。为此,黄兴多次与袁政府交涉,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尽速拨款。如一九一二年五月十二日,黄兴致电唐绍仪、熊希龄:此间经济又告罄,千万罗掘,敷衍至今。日来奇窘之状,几乎不敢告人。不但各军积欠饷项无从发给,即目前伙食已无术支持,告急之声,不绝于耳。似此情形,一、两日内必有绝大险象。务恳无论如何,请尊处火速电:知中国银行,立拨百万元以救眉急。万分危迫,立盼电复。(注:《黄兴集》第217页。)过了两天,他又去电催问:告急一电,谅邀鉴察。未蒙赐复,五内焦灼。前尚可靠军钞救济,今则坐困穷城。此间军队伙食已数日不能发给,今日有数处竟日仅一粥,每日索饷者门为之塞。危险情形,日逼一日。加以急报密陈,日必数十至。哗溃之势,已渐发端。二日内倘再无款到宁,大乱立至。(注:《黄兴集》第179页。)但袁政府对此仍置若罔闻,不予及时接济。

  袁世凯在经济上卡住南京留守府补给的同时,又使出另一毒辣的一招,即大肆渲染留守府在财政方面的索求和催逼。其目的在于为他在与外国银行团借款的谈判中,大肆出卖民族权益的卖国行径寻找借口,开脱罪责,并在国人面前,败坏革命党人的名声。对于袁世凯这种卑鄙伎俩,黄兴曾给予揭露和抨击。六月五日,他致电袁世凯:闻报载:留守府向熊总长请款之密电,及国务院咨参政院文,有银行团垫付三百万两,南北各半等语,不胜骇异。他指出:截至发电之日,南京留守府总共才收到财政部拨款二百零五万元,二月以来,仅得此区区二百万元已万分竭蹶,朝不保夕故迭次电请熊总长拨款,并密告窘迫之状,自属实情。当时并不知借款条件损失主权,迨蒋次长(按指陆军次长蒋作宾)抵宁,始悉借款条件危险。兴天良未氓,不忍坐视国亡,故发电争拒。而熊总长以为借款之忍辱签字,均系兴请款急切所迫,宣布本府密电,以图洗刷一身,而将中国财政奇窘情形,尽行发露,令外人愈有所要挟,不知所存何心,竟忍出此。且此项借款,所谓南方百五十万,均由该总长交沪中国银行收回军用钞票之用,并未拨充南方军饷一文。(注:《黄兴集》217页。)

  黄兴在任南京留守期间,由于袁世凯政府的有意卡住经济上的补给,其所处难以容忍的困境,除上述黄兴的电文的描述外,还有不少其他的材料可以给予生动的说明,例如,当时担任留守府总参议的李书城的回忆说:当时最感困难的问题是南京拥有十余万人的军队,军费没有来源。熊希龄在上海时,曾允俟到北京就财政总长职以后,即拨汇军费到南京来。但他就职以后分文不给。虽经多次函电催促,仍置不理。我不得已,只得把南京军队的伙食从干饭改为稀饭。以后连稀饭也不能维持了,乃将南京城的小火车向上海日商抵借二十万元,暂维现状。(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202页。)

  袁世凯除在财政方面给南京留守府制造困境外,还制造舆论,宣传南方要黄继续掌握军队,是拥兵自卫,破坏统一。如一九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的(民立报)北京专电就说:近日京津非同盟报纸,误会黄兴留守权力太大,因疑黄君割据东南之心,故甚其词,攻讦同盟会甚力。(注:《民立报》,1912423,第3页。)黄兴由于受不住财政竭蹶和所谓舆论的压力,于五月十三日致电袁世凯,再次请求撤销南京留守职。对于黄兴的要求辞去留守职务,袁世凯一方面派程德全往南京了解虚实,一方面又派蒋作宾往南京表示慰留。程德全于五月二十二日致袁世凯的密电说:在宁亲见克强办事情形,实系处处力求收束,并无积极思想,即使三月不能完竣,大概五月为期总无不了之局。(注:《程德全致袁世凯密电》,见《程德全密电稿》(未刊)。转引李宗一:《袁世凯传》第224页。)蒋作宾于程德金发电的次日到南京,不久,即致电袁世凯说:此间裁军密令已下,被裁之兵,束装待发。至今尚无的款,两月又未发军饷,火食又无着,会党乘机运动,危险万分。……数日内若无大宗款项到宁,宾即回京。非独不敢挽留黄留守,并不忍坐视糜烂。(注:《蒋作宾致袁世凯为催发南京军饷电》原件藏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袁世凯接到程德全的密电和蒋作宾的报告后,知黄兴在南京并无所作为,他所要求的裁军已有所落实,批准黄兴离任不致生意外,遂于六月四日正式发布命令,批准黄兴辞去南京留守职。

  六月十四日,黄兴交卸留守职务,退居上海,南京由江苏都督程德全接管。南京留守府的取消,意味着革命党人据以集结力量的重要革命中心的解体。从此,革命党人在与袁世凯的抗争中,更加处于软弱无力的地位。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民初革命党人在财政问题上所碰到的严重困难,是他们在与帝国主义的走狗袁世凯在斗争中败下阵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历史上很少有一个新生的政权在财政问题上所碰到的困难象南京临时政府那样严重。民初革命党人在财政问题上之所以会陷入那样的困境,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由于他们缺少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纲领,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把中国民主革命的反帝反封建的任务真正担当起来。这里既有阶级力量的对比问题,也有主观的认识上和缺乏经验的问题。总的说来,由于找不到能战胜帝国主义的侵略力量,也看不清帝国主义的本质,所以,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从投身革命之日起,一直就既害怕帝国主义对中国革命进行干涉,又对它们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由于害怕干涉,所以武昌起义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不仅一再声明不触犯帝国主义在中国已得的各种权益,而且当帝国主义借口海关税收已指抵外债,强行夺取中国海关税收时,亦不敢进行有力的抗争,听任其夺取了全部海关税收,杜绝了他们原可藉以补充并缓和财政困难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由于存在着幻想,始终想从列强那里得到外援,所以其结果不但未能摆脱困境,反而加深了内部矛盾。总之,环绕着民初革命党人所面临的财政问题,帝国主义仇视破坏中国革命的面目已暴露无遗,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反帝方面所存在的严重弱点也充分地表现出来了。

  民初革命党人之所以不能克服或缓和所面临的财政困难,还与他们缺乏彻底地反封建精神,和找不到一条正确解决财政问题的途径有关。他们把反对清朝封建统治者的斗争,停留在反满和政权形式的更易上,不仅没有把汉族的军阀和官僚当革命的对象,反而将其视为可以争取的同盟者。这样,当革命的政权建立后,革命党人所能接管的财产,也就仅限于前为清朝政府的官产,而对于前为清朝官吏所得之私产,现无确实反对民国证据,已在民国保护之下者现虽为清朝政府官吏,其本人确无反对民国之实据,而在财产在民国势力范围下者,(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6号(23)。)不加区别的一律加以保护。这样,他们也就失去了本来应该对其中一部分人没收其一部或大部分财产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同时,还由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辛亥革命的准备过程中没有认真研究并制订出革命胜利后有关财政问题的正确方针政策,而在革命胜利后财政收入并无保证的情况下,便立即宣布废除清朝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如上海光复后不久,沪军都督府就宣布废除厘金和屋地税,完全把财政开支寄托在发行公债、发行军用票和募捐的三种办法上,即可为例。

  不敢触及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权益;公开宣布保护除清朝政府的官产以外的所有汉族军阀、官僚的财产;在没切实可靠的财政收入的情况下,新政府刚一成立就宣布废除清朝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把财政收入完全寄托在借外债、发行公债,发行军用票和募捐等办法上,这样面临着浩繁军政开支的资产阶级的革命党人,从掌握政权一开始就陷入严重财政危机之中,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这里,还应该指出的一个问题是:前面我们曾经提到为了解决严重的财政危机,当时,孙中山曾主张厉行征发,而克强难之,这可能给人们一个革命党并未实行过厉行征发的印象。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实际上,民初各省的革命党人乃至南京临时政府在不同的程度上都曾采取过厉行征发的强烈手段来解决紧迫的财政问题。如南京临时政府以武力强迫招商局押借外债;(注:1912110《时报》新闻一则《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第248页。)李烈钧在江西强迫富绅危士修认公债十万元,不允其债,遂下狱,又以抗命增罚二十万,危至服毒死狱中;(注:1913216《神州日报》要闻三所刊载《赣人宣告李烈钧罪状之通告》。)湖南的革命党人以筹饷名义勒逼浏阳卢云庆父子致死湘潭袁某至捐二万余金,始免收不动产(注:1913212《神州日报》(增刊)要闻一。)的事例,皆可为证。本来应该通过立法手续堂堂正正地对一些有罪恶行径的清朝官吏厉行征发以解决革命的财政需要的,可是却公开发布命令对所有清朝官吏的财产一律加以保护,其唯一的条件是现无确实反对民国证据。这样,当必须采用厉行征发的手段以解决财政问题时,就必然会出现使用非法的手段和扩大打击面的错误。民初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正是在这个问题十不断地遭到反对派的揭露和谴责的。

  再者,民初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采用发行公债和募捐的办法作为政财收入的手段,在执行过程中,也难免采用强迫的方式。这就必然会涉及广大城乡中下层群众的利益,引起强烈的反映,降低群众对自己的支持和拥护。章太炎攻击黄兴的募集国民捐法,比于摸金发邱残酷尤甚,非所谓民贼乎?(注:《章太炎快人快语》,见1912922《神州日报》。)虽出章本人对黄的敌视,但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革命党人的日趋不满。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当时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对袁世凯发动二次革命时,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因而陷于失败。

  总之,通过对民初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与财政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一个重要的方面看出孙中山之所以不得不让位与袁世凯,同时也可以看出他们之所以不能领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胜利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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