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盛宣怀任督办时期在招商局的作用——五答“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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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后铨

我前面四篇答“李文”已写了约2万字,尚未回答“李文”提出问题的1/3,为了节省读者的宝贵时间,我准备不按“李文”的顺序回答,而是先抽几个问题进行讨论,其中尤显重要的是如何评价盛宣怀。

“李文”对盛宣怀无疑是全盘肯定的,“盛宣怀不代表官权,他只是官僚出身”;“他更多的是站在众多民商利益这一边,为力求挽回更多的商局损失、商人利益而劳心竭力” ;“盛郑联盟(注:这一提法实在太离奇了)其实应该大写特写的一段”;“招商局最好时期,为盛郑联盟时期”……对这类说法恕不赘述。

对盛宣怀有不同评价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可以而且应该通过心平气和的学术讨论来求得共识,也可以保留各自不同观点。但李盾先生却来势汹汹,大兴问罪之师。“李文”对拙著进行全面攻击和否定,指责书中某句论断“未免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跟风的文革语言痕迹,过于形而上学”,“大肆渲染盛、唐贪墨案”,“从阶级论、出身论出发”,“对股份公司的股份分配制度也进行了苛责”,“对盛宣怀进行指斥”,“以偏概全……”。“李文”还指责:“对盛宣怀的偏见是过去极左路线时代,民间史家对盛宣怀‘官僚资本家’的偏见造成的,时常仅凭人物官员出身,就断定是封建大买办。在这种情况下,《招商局史》的编撰著们自然的也会跟着对他扣一些大帽子”。此类杀气腾腾的批判式语言不胜枚举。

说实话,读这些文字,我气得手发抖,脑发热。但冷静考虑,我不准备对李先生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还是想和李先生认真讨论相关问题,我毕竟是经过5年史学专门训练、从事史学研究和撰述几十年、出版史学论著数百万字、具有正高职称的史学工作者,虽不是什么学者名流,但也不是“李文”所讥讽的“民间史家”。我笃信一句古训:“有理不在言高”。因此,我对那些板起面孔,装模作样教训人的人,既看不惯也瞧不起。

“李文”把“招商局史编撰者们”(实际只有我一个)贬为“民间史家”,我也的确不是什么学院史家、精英史家或权威史家,李盾先生恐怕也不一定够格。我认为,贬低别人决不会抬高自己。我呼吁李先生停止此类无聊的指责和贬损。

一、我与盛宣怀的不解之缘

我从未专门研究过盛宣怀,更不是研究盛宣怀的专家。上世纪80年代初,我开始为编写招商局史(近代部分)收集资料时,就与这个既与时俱进、贡献良多又富甲天下、十分复杂的历史人物结下了不解之缘。

由于招商局在旧中国的特殊地位,与之保持特密切关系或在招商局留下痕迹的近代历史人物众多,包括政界人物慈禧、李鸿章、袁世凯、孙中山、伍廷芳、蒋介石、宋子文,商界巨子唐廷枢、徐润、郑观应、刘鸿生等。亦官亦商的盛宣怀在招商局前后活动时间达44年,其中担任最高负责人的时间有20年(1885190319091910年),分别约占招商局近代时间的六成和1/4。对这样一个与招商局荣衰攸关的人物,笔者当然不能忽视。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就查阅和收集了大量有关盛宣怀的资料。1985年《春秋》杂志第2期发表了我撰写的《盛宣怀与轮船招商局》(史话)。同年,同名论文发表于《长航史志通讯》。当然,当时写的史话和论文还是很肤浅的。

1988年拙著《招商局史》(近代部分)出版后,我又相继出版了《航运史话》、《招商史话》、《中国内河航运史》(近代部分,即将出版),参与编写了《长江航运简史》等多部著作,这些著作都写到盛宣怀。由于笔者的史学素养及所掌握的史料有限,上述著作中会有许多缺憾。但每一个不怀偏见的人都会承认,我研究和撰述盛宣怀在招商局的活动及其作用、地位等方面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我不敢同学术界的前辈和当代名家比,但与某些人相比较,我不遑相让。例如,“李文”再三要求笔者“应该大量通读更多有关盛宣怀史料”,我感激之余,又细读了“李文”,居然没有发现任何一条新史料。人在史料面前实在难以摆出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式。

我是个写作兴趣比较广泛的人,曾尝试通过小说、电视剧等文艺形式来表现盛宣怀这一历史人物。2000年,我应沙泽之约与他合著长篇历史小说《招商局》(清末卷,上下册,共51.6万字),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盛宣怀是这部小说中唯一贯穿始终的主角,小说中的所有情节都是围绕这个主要人物展开的。20012002年,沙泽和我合编的电视剧剧本《盛宣怀》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拍摄,并与黄鹤影视中心商谈了具体拍摄事宜,物色、邀请了剧中的主要演员,后因各种因素影响,电视剧《盛宣怀》竟胎死腹中。实在话,无论是小说中还是电视剧中的盛宣怀,都与历史上的盛宣怀相距甚远。其中原因就是文艺作品允许虚构,允许调动各种手段来塑造某种典型,允许适度“拨高”或“贬低”某位历史人物。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文艺界掀起了一股盛宣怀热。我们对此事的态度非常明确:只要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谁都有权拍摄盛宣怀这一历史人物。如果利用我们的研究或创作成果,只要采取适当方式说明一下即可。

我搞文艺创作只是业余消遣,浅尝辄止,主要精心和时间仍然放在历史研究和撰述上,其重点之一是放在招商局史、特别是盛宣怀这样的历史人物上。

20多年来,学术界对盛宣怀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成果越来越丰硕,资料越来越丰富,夏东元教授所著、《盛宣怀传》、《盛宣怀年谱长编》是其中的代表作,汪熙、陈绛教授所编《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也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上述著作、汇编和其他学者的论著都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和启迪。2002年之后,我虽没有关于盛宣怀的论著发表,但无论在学术观点上还是在资料占有上我都向前迈出了一步,目前正在积蓄力量,力争在涉及这个人物时有新的突破。

我这里简单地表述一下自己对盛宣怀在招商局所起作用的基本评价。

(一)盛宣怀在招商局活动达40余年,其中担任最高负责人20年,为招商局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招商局购并旗昌、与外商签订齐价合同、外国历次侵华战争期间的售产换旗、扩大对外投资等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招商局承运漕粮、开展客货商运、加强经营管理及争取官方支持等方面,盛宣怀同样功不可没。盛宣怀以招商局为基地的跨行业投资,极大推动了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他本人被公认为中国第一代实业家。

(二)盛宣怀在招商局推行官督商办体制,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招商局的发展。盛宣怀借官权以凌商,激化了同广大股商的矛盾;尤其是他利用督办的特殊身份,初步垄断了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形成了带有独家经营性质的大财团,他本人由一个具有一定民族性的资本家逐步变为对清政权更加依赖、对帝国主义更加妥胁的资本家。

二、学术界对盛宣怀在招商局地位、作用的评价

“李文”提出的有关盛宣怀的问题实在太多,要全面澄清需要大量时间,显然并无这个必要。我们还是先看看学者们对这些问题是如何评价的。

夏东元教授利用“盛宣怀档案”等第一手资料,潜心研究几十年,先后出版了《晚清洋务运动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洋务运动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盛宣怀传》(修订本,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盛宣怀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一系列专著及论文,代表了我国学术界“盛宣怀研究”的最新成果。学术上对夏东元关于盛宣怀的评述“基本上没有异议,也可说达到了共识,还了盛宣怀的本来面貌和应有的历史地位”(《盛宣怀传》修订本自序)。易惠莉教授所著《中国第一代实业家盛宣怀》也是研究盛宣怀的重要专著。

本文就以夏东元先生为例,谈谈学术界对盛宣怀的权威性评价。如夏东元先生所言:“随着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和发展,资料的不断丰富和运用资料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社会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历史学工作者必将对一些历史上的问题不断有新的发现和新的认识。随之而来的必然对一些历史人物、事件有新的更为正确的认识。这是一。其二,对现实问题要有错必纠,对待历史上的问题也应该一样。”质言之,史学工作者对历史问题要不断有新发现、新认识,要随时纠正一些错误的观点。

早在1985年,夏东元对盛宣怀作出这样的评价:“盛宣怀是晚清炙手可热的大员,1870年开始充当李鸿章幕僚,经办洋务。他在经办洋务企业的活动中,是个兼办轮船、铁政、矿务、银行等企业的所谓‘一只手捞十六颗夜明珠’的显赫官僚;他既是个与外国洋人有各种联系的掮客,又是和一个买办商人、民族资本家、改良主义思想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物。正因为这样,所以官商势力奇怪地交织在他一个身上。他本来是官督办,但有时却说自己是日与华商周旋的‘商督办’。在轮船招商局的企业经营中,以稳固自己地位,保证攫取最多私利为基本出发点的盛宣怀,时而以官势欺压商人,时而以商情蒙蔽官场,翻云覆雨,一手遮天。谢家福评述盛宣怀是‘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的两面派,可谓惟妙惟肖。”

与此同时,夏东元又列举事例说明,“由于盛宣怀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标,这就必然与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发生矛盾”(晚清《洋务运动研究》,第172页)。

需要说明的是,夏东元先生的观点上世纪80年代在史学界颇具代表性和普遍性。

上世纪80年代末,夏东元对盛宣怀基本肯定、某些批评的《盛宣怀传》出版了。到1998年,夏所著《盛宣怀传》(修订本)出版,其间,学术界“对盛宣怀的评价也起了质的变化,即从”‘大买办官僚’甚至‘洋奴买办’等头衔,一变而为对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过程过着巨大作用的爱国实业家”。夏东元称赞盛氏是“处非常之世,走非常之路,做非常之事的非常之人”,盛氏创办和经营了中国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十一个第一”,“是中国第一代实业家,与他同时代者没有一个可与之比拟的”(《盛宣怀传》修订本自序,第1-2页)。夏东元先生在这一重大转变过程中起了示范和表率作用。他坚持了对历史人物的两点论,对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

关于盛宣怀追逐财富与保护国家权利的关系,夏东元指出:“追求剩余价值和高额利润是资产阶级本性,盛宣怀当然不能例外。但盛宣怀在攫取高额利润为出发点的同时,有着保利权分夺洋商之利的积极思想。”(《盛宣怀传》代序)

关于盛宣怀的政治主张同经济实践的矛盾,夏东元认为,盛“保守的政治主张与态度,与进步的经济实践间的矛盾,终其生未能克服。这是盛宣怀的致命伤”。“这个指导思想也就是李鸿章在1877年所说的‘欲办大事,兼作高 官’”,“官阶愈高,同他所控制的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愈大,终致在政治上成为辛亥革命的对象(《盛宣怀传》代序第4-5页)

关于对盛宣怀官商双重身份的评价,夏东元说:“富不应是贬盛宣怀的理由。我认为,盛宣怀的问题,不在于他用商本以谋利,而在于他既似商又似官,由似官而为官;用商力以谋官,由倾向于官发展到利用官势以凌商。以追逐剩余价值和高额利润为目的的盛宣怀,当然是‘商’。但他在办洋务民用工业企业那一天开始,即是以官方身份出场。”“他谋的是封建专制政府的官,就必然从以官护商发展为利用官势以凌商。到辛亥革命前夕,由民族性很强的资本家变为用官力将轮、电、铁路、矿务、银行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联系起来企图实行垄断的资本家了”(《盛宣怀传》代序,第7页)。

关于盛宣怀同帝国主义、封建政权的关系,夏东元分析道:“盛宣怀这位高官不可能对他的洋务工业大事起到理想的保护作用,而要在相当程度上听任帝国主义和垂危的清政府的摆布”(《盛宣怀传》代序,第8页)。他指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里,带有垄断性的经济体系,不可能靠资本主义的竞争规律达到,而更多的要靠清王朝的政治权力和帝国主义的支持。这就规定了盛宣怀对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有着抵制和妥协的两面性,同时也规定了盛宣怀对外抵制的同时,更多地残酷地压榨人民的两面性”(《盛宣怀传》修订本,第228页)。夏先生还指出,盛宣怀“官阶不断高升,使他能用官力把这些企事业连缀起来,形成初具规模的带垄断性的经济体系。官阶的高升需要清政府的赏识,也要得到帝国主义的青睐”(《盛宣怀传》修订本,第406页)。

关于盛宣怀同徐润的关系,夏东元先生作出了这样的评价:“盛宣怀和徐润都是资产阶级……,他们是一个本质。但就事论事,盛宣怀同徐润有所不同,那就是盛宣怀有官方的支持。”“从大鱼吃小鱼的资本主义竞争规律说,无可非议;挟官势以达目的则越出自由竞争范围,应予以贬斥。”“ 盛宣怀对这位颇有经营才干的徐润,始终耿耿于怀。……盛与徐矛盾的症结在于权被徐润揽去了。”(《盛宣怀传》第98页)

关于盛宣怀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的关系,夏东元是这样描述的:“盛宣怀爱憎分明的感情和两面手法,决不是个人好恶,而是阶级利害所决定的。因此,盛宣怀对孙中山‘以一手变天下如反掌,即以一手让天下如敝蓰,皆以为民也’的称誉,就是为革命派失去政权反革命窃取政权庆贺,为革命向反革命妥协庆幸”(《盛宣怀传》修订本,第405页)。

夏东元先生对盛宣怀的评价是建立在大量翔实珍贵的原始档案基础上的,是从上世纪60年代起经过几十年不断探索、深入研究的结果,是非常令人信服的。

看看夏先生的论断,对照一下“李文”的高论,孰是孰非,人们不难得出自己的结论。

因此,凡夏先生已论及的问题,我不再详加评论。

三、若干具体问题的探讨

问题之一:盛宣怀是否代表“官权”?“李文”说“盛宣怀也不代表‘官权’,他只是‘官僚’出身,而此时(未注明何时)实际也已辞去正式官职——‘天下第一海关’的津关道。”(动态第14页)。

这种说法恐怕连李先生本人都难以相信。

让我们先来看看盛宣怀的为官之路。

盛宣怀从1867年“知府尽先补用”,到1875年“道员缺出 尽先题补,都是由 于为清政府统治效力而递升的。或以“陜甘后路粮台出力”,或以“派赴台湾照料淮军营务”有功等(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盛宣怀履历单》,《历史档案》,1985年第一期,引自《盛宣怀传》第42页)。从经历看,他走的本来就是官的路子。

1886829,盛宣怀自天津赴烟台,接任登莱青道和烟台海关监督,这是盛宣怀第一次正式接任道台实缺,为期6年,直至1891年调任天津海关道兼津海关监督。

此后,盛宣怀更青云直上,19073月任邮传部右侍郎,管摄路、电、航、邮四政。19101月任邮传尚书,直至辛亥革命爆发。

请问;担任如此高官、拥有巨大权力的盛宣怀怎么就不代表“官权”?他辞去天津海关道后又接任了更大官职怎么能成为他不代表“官权”的依据?至于他同时兼任多家企业督办总办之职,能成为他不代表“官权”的理由吗?

问题之二:盛宣怀“坚请督办”是为了“监督财务?“李文”说,“盛宣怀此时请任督办”是“想采取此临时措施监督财务(督办仅三年为期)”(见动态第11页)。“李文”对官督商办的赞美甚多,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此类言论不仅有违史实,而且不合逻辑。事实上,最早提出在招商局实行官督商办体制的是李鸿章。早在1872的开局前夕李鸿章就规定:“自无庸官商合办,应仍官督商办,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18735月,李鸿章又重申:“该局现系官督商办。”对官督商办的性质及其双重作用,拙著中均有详细分析。

盛宣怀是官督商办体制最有力的推动者。早在1878年,盛宣怀就向李鸿章坚请出任督办之职,经过多年努力,至188581,盛宣怀正式出任督办,“招商局遂为官督商办之局。”他明确规定:“非商办不能谋其利,非官督不能防其弊。”盛宣怀既是“官督”的化身,通过官督以防弊,利用官权以凌商;他又是“商人”的代表,通过各种合法的或非法的途径为企业也为自己攫取利益。官商势力就是这样奇怪地交织在盛宣怀身上,因此他既有代表当时先进生产关系的一面,又有代表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式生产关系的一面。

美籍学者刘广京先生指出,盛宣怀“的确具有理财的才干,能应付官商两方面的问题,主持全局。但是他办企业是从官的地位入手,用他的机智和计算能力,夺取控制企业的权力。”刘广京先生又指出:“盛宣怀主持时期‘督办’形态下的招商局,弊病更多,最重要的原因是靠政治力量来维持他对招商局的控制”(转见《招商局与近代中国研究》,第240页,第252页)。

盛宣怀自称当上督办三年后“必告退”,夏东元先生就此分析道:“这完全不是真实思想,岂有多年‘坚请督办’而几经曲折始如愿以偿,能轻易地‘告退’!后来的事实也并非如此。”盛宣怀所要求的是“商督办而非官督办,三年后‘官’不必再来过问了”(《盛宣怀传》修订本,第107页)。

事实上,盛宣怀当督办不是如“李文”所称的“以三年为期”,而是当了近20年(1885-1903年)。从本质讲,盛宣怀是官督办,而不是商督办,如果没有官权,盛宣怀仅凭自已的商人身份是无法对包括招商局在内的众多企业进行“督办”的。

问题之三:对盛宣怀低价购买徐润所谓“500股商股”(?)应该如何评价?“李文”称:“作为一个公司的董事长,他有权买进股票”。李文指责拙著“明显违反股份制公司常识”(《动态》,第17页)。这是一个貌似有理、实则大谬的说法。”

透过股票抵债事件可以更清楚地表明盛宣怀与徐润的关系。这是一名代表官权的督办与招商局一名会办的关系, 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商人之间的竞争关系。

关于盛宣怀如何与对手竞争,夏东元先生进行了深刻剖析:“主要靠权术和权势。”“他战胜对手,靠的是政治、经济和权术、权势的综合运用”(《盛宣怀传》修订本,第142页)。

盛宣怀低价收买徐润股票是典型一例。                                  

徐润交给招商局的股票不是500股,而是883股合银88300两,另有房产四处,合规银67150两。其中乍浦路二处房产作价2200两,光绪二十三年(1897)被盛宣怀按原价买走。

对此夏东元先生有一段精彩的分析:

盛宣怀说徐润沾了招商局的便宜,以致“局中人至今憾之”,并且还为了徐氏“面上不雅而赎去乍浦路房产,也就是说帮了徐润的大忙;徐润却说盛宣怀是“既沾其名,复沾其利”的“口蜜腹剑”伪君子,是仗官势使“知者不敢言”的欺压商民者。谁是谁非呢?盛宣怀和徐润都是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竞争规律就是在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原则下,挤倒对方,大鱼吃小鱼。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一个本质。但就事论事,盛宣怀同徐润有所不同,那就是盛宣怀有官力的支持。徐润有一段中肯的对比,他说:“润既挟孤直之行,素无奥秘之援,致奉参革;兼以泰山压卵,谁敢异言,致润有冤莫伸。”他指责盛宣怀那样对付他“其居心不可解”。徐润说自己“无奥秘之援”而遭到“泰山压卵”的欺辱,可谓一语中的,但说盛宣怀“居心尤不可解”那就糊涂了。其实是很可解的,那就是“利用官势以凌商”,从而于188581攫得了多年谋而未得的轮船招商局督办的职位。(见《盛宣怀传》修订本,第98页)

徐润对股票抵赎问题也有自己的说法:

关于股票抵赎问题,虽说是“迫于压力”,但也认为抵欠时是以时价50两照原价百两作抵,未提出多少异议,但在房产上却是提出很多异议。其一,永业里、源芳巷房产每年收租银2600两有零,从1884年抵欠到1898年赎回,招商局得租银约3.7万两左右;这实际也是他徐润的吃亏数目。其二,被盛买去的乍浦路房产,徐润对此大发牢骚说:此房产到1897年被盛买去时,“已值加倍之价。杏翁对人曰:‘此地未赎,于雨记面上不雅,我为赎之,免得多挂一笔账。’遂照十年分抵数原值取去。既沾其利,复沾其名。但为势力所压,知者不敢言,不知者反以为待我之厚。口蜜腹剑,良有以夫!”(见《盛宣怀传》修订本,第97页)

而盛宣怀对此事的说法是:

查光绪十年原抵时房产照时价抵足,股票时价祗值五十两左右,作一百两抵欠,嗣后股票价值涨至二百余两,仍照原抵百两赎去。房产于二十四年分价涨逾倍,亦照原价赎去。本局吃亏甚巨,局中人至今憾之。(见(《盛宣怀传》修订本,第97页)

盛、徐二人对此事(包括数字)的叙述大体相同,但看法却大相径庭。

事实上,徐润为偿还亏欠的局款而交局的股票、房产等并未在市场上交易,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股权转让不是一回事,“李文”所称“股份制公司常识”从何谈起?盛宣怀此时(1883年)并不是公司董事长,而他低价买走徐润房产时(1897年)早已是招商局督办,谈何“有权买进股票”?如果说“有权”,那只能是督办所代表的官权,而不是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董事长所拥有的法人代表的权利。

顺便说一下,招商局直到1909年才有了第一任董事会会长,那也是26年以后的事了。

问题之四:盛郑是否结成联盟?“李文”多次提到所谓“盛郑联盟”(动态第15页)

真有这个所谓“联盟”吗?答案完全是否定的。                                                           

郑观应是一位伟大的爱国实业经营家、著名的改良主义思想家,同时又是一位经济理论家。他和盛宣 年龄相仿(仅小盛两岁),趣味也比较相投。郑观应三进招商局,盛宣怀一直是他的上司兼挚友。夏东元先生在分析盛郑关系时指出:“盛宣怀把郑观应作为自己经营事业的得力助手,郑观应则把盛宣怀看作是自己在《盛世危言》中提出的理论主张的知音和实现者”(《郑观应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52页)。

但是,郑观应绝没有也不可能同盛宣怀结成“联盟”。原因非常简单:一是他们的政治、经济地位过于悬殊,二是他们在思想认识上分歧太大。

盛宣怀是清政府高级官员,从登莱青道、天津海关道一直做到清廷一品大员邮传部尚书,而郑观应从未在清朝各级政府中担任任何实际官职;在招商局,盛宣怀1885年后是享有最高权力的督办,而郑观应三进招商局,始终只担任帮办(助理之类),直到辛亥革命前的19112月才被盛宣怀札委为会办(副职),负责稽查事宜,他一直是盛宣怀的下级。在经济上他们更有天壤之别,盛宣怀是全国首富,仅在招商局盛家便占股60%。郑观应经营商务60余年,而据他1914年《嘱书》中所列,岁收房租、股息4088两,岁支家用及郑观应个人开支5000两,似乎是入不敷出。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郑观应都不是富翁,别人在郑的肖像所题“志在救世,公尔忘私,勇于为善,劳怨弗辞,清廉自矢,中外咸知”,就是郑观应生活的写照。政治、经济地位如此悬殊的两个人,实力上差别那么大,怎么能够“结盟”?

盛郑在思想认识上的分歧和冲突非常尖锐。早在1893年,郑就批评“官督商办之公司私弊极多”。到了清季末年,郑观应更直接批评“用人之权操自督办,股东不能过问。”他认为,“不能与泰西竞争于世界舞台,此中国之所以日居退败也。”终于,郑观应得出了一个十分著名的结论:“名为保商实剥商,官督商办势如虎,华人因此不如人,为丛驱爵成怨府” ,郑观应批判官督商办的言论甚多,早已为人们所熟知。我们很难设想,对官督商办体制如此深恶痛绝的郑观应,怎么和担任招商局督办差不多20年的盛宣怀“结盟”?

最重要的是,我虽然多年查阅招商局档案和相关资料,但从未看到过盛宣怀与郑观应结为联盟的记录。“李文”既然如此言之凿凿,还是请拿出相关证据说话。

问题之五:“李文”称“盛郑联盟”时期是“招商局最好时期’’(动态第15),此说成立吗?        

李文所提的“盛郑联盟”根本就不存在。照我的猜测,“李文”所指的这个时期应该是盛宣怀任招商局督办的时间(18851903)。这个时期是不是招商局的最好时期呢?显然不是。

应当指出,招商局的各项事业在这一时期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在拓展川江、珠江、湘江运输,发展水陆联运,扩大对外投资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这一 时期并不是招商局的最好时期,请看事实:。

(一) 主营业务全面萎缩。航运业处于不景气状态,远洋运输已完全停顿,沿海运输也停滞不前,只有内河的川江、珠江、湘江轮运业务有所发展。

(二)船舶吨位未见明显增长。在长达18年时间内,购买了部分新船,又损失了部分船只,船舶总吨始终在3-4万吨徘徊,从1884年到1903年,船舶只增加了一艘,总吨位只增加了8000多吨。

(三)招收新股活动已完全停止。1883年之后,招商局再来招收新股。1897年将一股老股分成两份新股,才使股本增至400万两。直至辛亥革命爆发,招商局股本都没有变动。

(四)局中经济出现净亏局面。这一时期招商局历年都有一定数额的利润,但这些利润被当权者以官利、余利、花红、报效的名义瓜分掉了。根据账略所记,招商局从1898年开始连续出现净结亏,至1903年累计净结亏 395736两。

(五)局中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些矛盾包括高层之间(特别是盛宣怀与马建忠之间)的矛盾,督办与股商的矛盾等等。这种状况恰与开创时期领导成员之间的和衷共济 形成了对比。

至于“李文”谈到招商局“发展为总资产2000万(两)的大局”(动态第15页),这里面有两点失察之处:一是时间有误,招商局总资产达到2000万两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从1897年起,招商局请英国验船师派嘉和罗贝士对各船实值进行了评估,结果是:1897192.2万两,1898257.6两,1900145.6万两,1901354.4万两,1902402.2万两,没有一年达到2000万两,加上地产实值(当时未评估)也不会达到2000万两。二是对招商局资产升值的原因未弄清。招商局利用历年提取的折旧基金和自保船险基金陆续 购买了部分新船和地产,固定资产总值有所增加,但这并不是总资产升值的唯一原因。局产升值的主要部分是地产升值,地产值约占资产总值的3/4,而地产升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当地城市经济的发展对地产升值影响甚大。20世纪最初30年,上海市经济的发展就带动了地势极佳的招商局地产的大幅升值。

“李文”津津乐道的招商局对外大规模投资,对招商局既有利也有弊,朱荫贵教授对此有这样一段分析:“招商局为什么在自身资金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还要向外投资和借款出去呢?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招商局的资金外流,是在秉承清政府的意旨,破坏自身局规和章程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上也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在以自上而下的命令的方式挪用招商局的资金”(转见《招商局与近代中国研究》)。这和拙著(2007年版第236237页)的分析是完全一致的。

 写到这里,“答李文”准备告一段落了。“李文”提出了许多问题,如购并旗昌的利弊、三家签订齐价合同等等,都对拙著提出了批评。拙著对此早已作出明确回答,我就不赘述了。“李文”提出的另外一些问题,如东南互保、保路运动、汉冶萍举借洋债、盛宣怀与孙中山的关系、盛宣怀关心底层工人等等,拙著涉及并不多,“李文”似在说题外话,亦有故意拉长篇幅之嫌,我就更不打算多费口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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