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的管理体制

   
  
  招商局的体制,随着中国历史大背景的变化而历经嬗变。
  1872年,朱其昂筹组招商局时,李鸿章就明确规定招商局“自无庸官商合办,应仍官督商办”。但由于人们(尤其是商人)对招商局的前景持怀疑态度,招商局筹资困难,发展举步维艰。
  1873年,招商局改组,归于商办,更名为“轮船招商总局”,争取广大商人的支持。当然,商办仍离不开官督的影响,“商办不过专指生意盈亏而言,非谓局务不归官也”。不过,商办的效果是明显的,招商局在唐廷枢等人的经营下迅速发展。
  1885年,盛宣怀被任命为督办,招商局官督商办的体制正式确立,并延续到1909年。
  1909年,招商局改为“商办”,商办隶部体制,并召开了股东大会,组成了首届董事会。
  1912年3月,招商局召开第二次股东会,伍廷芳被推选为董事会主席,招商局改称“商办招商局轮船公司”,后又称“商办招商轮船有限公司”。至此,招商局转变为完全商办的民族资本企业。新的董事会组成后,随即进行了效仿日本航运体制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把董事会由议事机构变为权力机构,按照其要求制订董事会会议规则、工作程序等。另外,在经营方面,董事会决定实行包船的包办制。对局务进行改革,扫除积弊,革故鼎新,使董事会能“一心整顿,合力维持”。袁世凯篡权后,极力想将招商局收归国有。1912年10月北洋政府交通部委派曹汝英为督办、施肇曾为会办,准备在招商局实行官督商办体制,遭到招商局股商的激烈反抗。“官督商办”的闹剧草草收场。1912年底,在股东们的支持下,由宋教仁、于右任等11人发起组织新的公司,名为“商办招商轮船有限公司”。但新公司实际未能控制局务,不到一年随着招商局新董事会的组成而停止了活动。
  1927年以后,国民党政府成立了“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将整理招商局的职责交给交通部,由交通部设立招商局监督办公处,设监督和总办,后将招商局改称“招商局总管理处”,成为招商局的最高权力机构。招商局进入官督整理时期。
  官督整理是收归国有的准备。1932年11月15日,国民党政府正式颁布《招商局收归国营令》,招商局改称“国营招商局”,直辖于交通部。招商局设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总经理制,理事会理事由交通部选派。1948年,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濒临绝境,于是作出“出售”国营资产的决定。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也于1948年10月1日在上海挂牌营业。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刘鸿生任董事长,徐学禹任总经理。在镇江等长江各埠设10个公司,在沿海各埠设台湾等15个分公司,在海外设东京分公司。购买招商局股票者甚微,股票仅售出万分之二。于是政府强行将股票摊给一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和招商局各级负责人共计60人。
  1949年全国解放以后,招商局在全国各地的财产由人民政府接管。招商局一直保留轮船股份公司的名称,成为一家由国家控股的国营航运公司,直接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并成为交通部在香港的派出机构。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招商局集团,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则以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的身份,努力拓展国内业务。
  洋务派经营的近代企业,主要采取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三种形式,民用企业则以“官督商办”为基本形式。1872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洋务运动中出现的第一个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也是官督商办这种经营形式发展得最充分、最典型的洋务新式企业。
  所谓官督商办,顾名思义就是由政府出面,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号召私人投资,创办企业,并委派官员经营管理。
  在酝酿设立招商局时,给招商局确定的性质是官商合办,“若设一时散商股份不足,即由商局禀请所剩下股份作为官股”。但在筹办过程中,朱其昂提出改变官商合办方式,由官设立商局,以招徕众殷商。李鸿章立即向总理衙门转送朱其昂的建议,并强调“目下既无官造商船在内,自毋庸官商合办,仍应官督商办”,“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所有盈亏全归商人,与官无涉”。于是在这种观点指导下,招商局领先实行了官督商办的体制。虽然其后的几十年间,招商局的体制几经变换,但官督商办的基调几乎没有改变。
  在成立之初的近一年时间里,朱其昂任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官款是其资本的主要来源。而购船设栈、开辟航线、建立码头等,无一不需巨款。招商局只得靠举债度日。于是李鸿章罗致财力雄厚、谙熟航业的粤商唐廷枢、徐润接手,唐廷枢为总办,徐润、朱其昂、盛宣怀为会办,招商局改归为所谓“商办”,正式更名为“轮船招商总局”,局方主管改称“商总”、“商董”,以便争取商人支持。到1885年之前,尽管以商办为主要形式,但官督商办体制的影子却一直存在。
  唐、徐主持招商局一个多月,便有消息称招商局“近殊盛旺,大异初创之时,上海银主多欲附入股份者”,李鸿章对唐廷枢的成绩大加赞赏。
  但随着轮船招商局的发展,其管理层的内部矛盾也表现出来,盛宣怀退出招商局,表明了这一矛盾冲突的尖锐。1883年上海发生金融恐慌,徐润因挪用局款投机地产失败,遭撤职。唐廷枢、徐润离局,由其联系而获得的买办资本次第以提款、退股的形式退出招商局。
  1885年,李鸿章任命盛宣怀为督办,马建中、谢家福任会办,招商局从买办经营转到买办官僚手中,“于是招商局遂为官督商办之局”。盛宣怀任督办达十八年之久。此间,盛宣怀把持招商局,权倾一时,董事会几成摆设,官商矛盾激化。其后经过的“商办隶部”体制,以及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实行的“完全商办”体制,也不过是一场骗局,实质“隶部”和“完全商办”一直未摆脱官府直接干预的羁绊,是“官督商办”的变种。
  官督商办体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作用,令招商局在“官”的支持下,得以生存和发展。比如,创办之初,商人疑虑较多,入股者不踊跃,李鸿章即从直隶饷银中拨借20万两。招商局每处于经济拮据,都获得官款的借拨,无疑对其发展起到了支持的作用。另外,李鸿章为招商局争取到多项特权,如免税、分载漕米的高额津贴等、都是招商局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重要因素。但是,这一体制也给招商局带来负面影响。封建政权大肆侵占商利;官权过大,从而导致腐败现象和官商矛盾激化,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管理。
  轮船招商局实行的官督商办体制为当时兴办的诸多民用企业,在体制上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招商局之后的安徽池州煤矿、开平矿务局、上海织布局、上海电报局等一大批企业也先后成功采用了官督商办的体制。
(陈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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