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与太古、怡和洋行之戰

 
  从1873年招商局成立,到1943年中美、中英重订新约中国收回丧失已久的江海航权,在这长达70多年的漫长岁月里,招商局与外国侵华势力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斗争,这种斗争,集中表现为招商局与英资太古、怡和洋行之间的变幻起伏、错综诡谲的纠缠搏杀、离合纷争。正是在这种表现为江海航运利权之争、而实质是民族生存发展权斗争的角斗中,招商局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终于打破了外国轮运企业对中国航运的垄断,逐步发展成一支雄踞于中外航运业的中坚力量,从而奠定了民族航运业的基础。
  招商局与太古、怡和洋行的抗争与冲突,是招商局从成立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发生的事。
  1840年鸦片战争后,长江开阔的江面上,洋船来往,洋旗招摇,中国的民族权利受到深重摧残。其中,怡和洋行1859年进入上海,太古洋行1873年进入中国。
  1873年招商局将自己的轮船驶入长江,匹马单枪挑战洋人,与太古、怡和以及美资旗昌公司展开了激烈的搏杀。
  面对招商局轮船行驶长江水道,太古、怡和、旗昌三家“议和行事”,联手行动,不惜血本跌价竞争,企图一举击倒羽毛未丰的招商局,把中国新式航业扼杀在襁褓之中。
  招商局主管人员决心同外国航业一决雌雄。李鸿章指出,引资招商办航运的根本动机之一,就是“迅速把江海航线的外船排挤出去”。他指出招商局的三大有利条件是:第一,我船有漕米装运,货源有保证,洋船全靠临时揽载;第二,我局的经费、栈房、辛工、轮船用度、驳船扛力比洋船便宜;第三,用中国人揽中国货,“取信易,利便实甚。”总办唐廷枢更号召“各帮联络,共襄大局,使各口转运之利,尽归中土”。
  招商局虽然部分船只“老朽破旧、不合时宜”,并且缺乏近代轮运管理经验,但由于局中有关人员的努力和官方的扶持(包括加运漕粮和筹拨官款等),招商局顶住了外商的种种压力,轮运活动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实力得到了加强,到1877年购并旗昌公司之后,“骤增巨轮十数,船步屯栈林立。”和太古、怡和遂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招商局的迅速崛起,成为英国航运企业的眼中钉、肉中刺。太古轮船公司自恃本足利轻,“拼命争挤,故意减低水脚”,沪汉航线运费每百斤跌至一钱,沪汕航线每百斤跌至一分。招商局也把从上海港吞吐的货物的运费从每吨4两猛跌到7厘,争持不下的抗争中,双方的实力均受到损伤,招商局渐感力难支撑,太古也由于“受累甚重,亏折太多”,双方都在寻求暂时妥协的机会。1877年12月18日,太古行东施怀雅与船东霍利施到招商局登门求和,向唐廷枢、徐润表示希望“终归和好,两有所裨”。经过长达8、9天的讨价还价,招商局与太古于12月26日达成协议,正式签订了中外航业之间第一个为期3年的齐价合同。1878年,招商局又与怡和洋行订立了类似的齐价合同,遂成三公司合同。
  合同对三家各航线的运费重新按比例分配。这样,招商局获得了喘息的机会,减少了跌价竞争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明显好转。
  在清朝政府与列强不断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时代,招商局作为中国新一代企业的代表与外国商人第一次签下了平等的齐价合同,喻之为黑暗中的一线曙光毫不为过。
  第一次齐价合同的签订虽然给招商局带来了喘息和发展的机会,但外国入侵者由它的本质所决定,是不可能将垄断中国的江海航权拱手让人的,更不会与招商局长期保持平等协作关系,而且,太古、怡和之间,也各怀私利,齐价合同所带来的短暂平衡很快被新一轮冲突和抗衡所破坏。
  1879年,太古、怡和首先挑起纷争,太古先将走营口、汕头的轮船改走津河,怡和也改道江汉,两家任意削减运价,招商局也不得不降低运价。齐价合同已成徒具形式的一纸空文。
  招商局与太古、怡和重新角逐,三家相互大幅度削减运费。由于招商局得到中国广大商人及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在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但是,激烈的竞争不能不给招商局带来严重影响,运费收入及盈余逐年下降。这时,为了减少竞争造成的损失,中外航业之间又开始谋求妥协并达成了若干临时性协议。终于在1884年,三方在上海签订了为期6年的齐价合同。
  1889年,第二次齐价合同期满,太古不甘心招商局在原定合同中占有较多份额,提出多占份额的无理要求,被招商局拒绝。太古于是破坏合同规定,将汉口一线运费大削狂减,招商局与怡和也不得不减。第二年,三公司继续削减客货运价。从1890年至1892年,三家因削价竞争共少收运费约250万两,其中招商局一家少收银100万两,“几至不能自持。”太古也难以承受这种削价竞争的巨大压力,太古与怡和虽然力图“倾轧中国商局,以遂其垄断之心”,但又不能不面对现实,准备与招商局谈判。
  经过两年多谈判桌上的时急时缓的斗争,招商局与太古、怡和签订了宁波、长江航线合同,但不久即解约,直到1893年2月,3家才签订了第三次齐价合同。齐价合同的签订为招商局赢得了时间,使它摆脱了“潜增巨累,几难自支”的困境,元气得以逐步恢复。
  由于国家和民族遭受侵略的日益深重,在1897年第四次齐价合同签订时,招商局没有得到平等对待,占不到应得份额。
  1914年欧战爆发,英资公司纷纷把船舶撤回本土,招商局在这一时期获得了短暂的繁荣。欧战结束后,太古、怡和等又卷土重来,从1918年到1924年6年时间内,英资在华运力总吨位增长3.27倍,这些纷至沓来的洋船,大都集矢于招商局。但是,欧战期间,中外航运力量的对比,毕竟已经发生了有利于中国航业的变化,从1918年长江轮船公票局的经营结果统计表明,招商局在六大江轮公司(招商局、太古、怡和、日清、宁绍、鸿安)中获利最多。太古公司等反而出现了数额不等的亏损。
  在中国江海上发生的这种中外航业的激烈竞争,发展到1930年,已经形成由招商局、三北公司、宁绍公司为主的中方集团和由太古、怡和、日清公司为主的外国航业之间的抗争,双方形成3比3的态势,这种态势的形成,无论对招商局还是对整个民族航业显然都是有利的。到抗战前夕,招商局的经济实力不断增长,船只艘数已经超过太古公司,达到84艘,航船总吨位仅次于太古,达到86381吨。招商局经过数十年漫长岁月的摸索与奋斗,终于发展成可与外资航运业相抗衡的中坚力量。    (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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