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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日伪在华有大批船舶及其他航运产业。招商局是国民党政府指定的接收敌伪航业的主要机关。招商局于1945年8月25日拟订《接管敌伪船只办法》对具体接收程序和要求作出了一系列规定。10月,在上海成立京沪区航业整理委员会,招商局理事长刘鸿生任主任委员。后经国民党行政院敌伪产业处理局同招商局商定,凡敌伪有关水运的产业和船舶均由招商局统一接收,再由该局与敌伪产业处理局协商分配处理。1945年12月1日,交通部成立全国船舶调配委员会,刘鸿生任主任委员,主要负责统一调配全国国营与私营船舶,办理复员运输及接收敌伪船舶等事宜。国民党各级地方当局、派驻各地的军事机关、海军总司令部等将所接收的敌伪产业物资移交实际业务由招商局主持的苏浙皖敌伪产业管理局,然后交招商局接管。天津一带船只由华北航政接收委员会接收,然后交招商局管理使用。国民党政府派出的军事代表团也在香港接收了部分船只,将其转归招商局接收。招商局在江海其余各埠分局也设立了相应的接收机构。

  从1945年9月开始,招商局大量接收敌伪船舶,这一年接收敌伪大小船舶1335艘,129510总吨。1946年,招商局继续接收大量敌伪船舶,累计接收敌伪大小船舶达到2358艘,244125总吨,其中留局使用的船舶572艘,计89810吨。1947年,招商局对留局船只重新进行了处理,留用船只共314艘,计81297吨,暂时留局尚待处理的船只39艘,计1550吨。招商局除接收并留用了大量敌伪船舶外,还接收或收回了一批码头、仓库、地产及造船厂等,其中包括码头34座,仓库162座,地产4390亩。此外,招商局在各地经手接收的敌伪航业的财产物资还包括卡车、客车、伪币、法币、日军票、以及大量文卷、帐册、图章、租契、地契等等。这是招商局在战后迅速扩充运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招商局经济实力在接收敌伪产业的过程中得到迅速增强。

  此外,购买美国、加拿大剩余船舶是招商局在战后迅速扩充其运输能力的又一主要途径。

  抗战胜利前夕,招商局就派员赴美国,商谈战后订购船舶事宜,同时选派高级船员和技术人员前往实习,为战后大量购买外国船只做准备。

  抗战胜利后,从1946年元月19日,招商局向美国购买的第一艘澳菲旧轮“海苏”轮驶抵上海起,至1948年6月,招商局向美国、加拿大购买的船舶江海大小轮船达144艘,计302150总吨,这些外国船舶构成了招商局船舶的主体,其吨位约占招商局船舶总吨位的70—76%。招商局战后购买的外国船只与接收的敌伪船只合计总吨位达383569吨,占该局船舶总吨位的93.7%。

  1948年6月,招商局拥有大小船舶490艘,计409200总吨,总吨位相当于抗战前夕的4.74倍,相当于抗战胜利前夕的17.2倍,其资产总额也在急剧膨胀,抗战前夕,招商局资产额为2973902元(法币,下同),抗战胜利前夕的1944年资产额达到4118107元,抗战结束后,局产急剧增长,1945年资产总额达1669514933元,相当于抗战前夕的561倍,1944年的9.6倍,1946年资产额又比上年增加1亿元。1948年9月,招商局资产总额达607401206元(金圆券),约折1.5亿美元,此时,民国时期的官僚资本在招商局的发展达到了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