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杰受贿案

    招商局总办自赵铁桥遇刺后更迭频易,1932年初,委派交通部次长陈孚木担任监督,简命李国杰为董事会会长和总经理。李国杰从新上台之后,提出整理计划。其中重要内容是向美商中国公司借款,双方很快签约,借款达2000万两以上。陈孚木和李国杰在此次借款中得到70万两回佣酬金。国民政府得知此事,撤销李国杰所任职务,交由法庭审判。自此,李氏在招商局沿袭60年的统治宣告结束,陈孚木闻讯弃职逃亡。后段祺瑞南下南京,向蒋介石为李国杰说项,李才得以获释。
返回

上一篇:招商局收归国营

下一篇:捎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