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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长工作职责制
1913年6月,招商局召开股东常年大会,改会确立了董事会会长负责制以及三科长工作职责制。董事会由议事机构正式变成权力机关,工作程序,最后由会长签字生效,加强了董事会的权力。并且在董事会下设立三科:主船、营业、会计。三科作为招商局的职能工作机关,处理日常工作事务。这两个制度基本就是招商局商办时期(1912-1927)组织管理方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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