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804
黄德林
在亚洲近代史的研究中,有一个至今仍极具诱惑力的问题:在进入近代时处境相似的中国和日本,到十九世纪末,一个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而另一个却沦入半殖民地深渊。原因何在?本文试图就明治维新与洋务运动的若干政策进行比较,从中探求应有的启迪。
一
在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问题上,明治政府与清政府的态度截然不同。明治政府成立后,对原有的封建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第一,废藩置县。明治政府成立之初,强藩各自为政,中央政府所能控制的土地,不到全国土地的四分之一;政令无法统一,财权亦极分散。对此,新政府采取了如下步骤:第一步,“奉还版籍”,即要求诸侯交出对土地和人民的领有权,使他们只成为中央政府的地方官;第二步,“废藩置县”,即取消藩国制度,将全国行政区重新划分为3府72县,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府、县知事管理;旧藩主迁居东京,从国家领取俸禄。这样,便结束了封建割据局面,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
此外,新政府明令取消批发行垄断组织,准许买卖自由;禁止各藩私铸货币。1869年又取消各藩粮米外运禁令,废除各处关卡。1871年统一币制。次年下令取缔维护封建经济特权、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行会组织“株仲间”。这些措施,促进了日本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
第二,改造封建武士阶层。幕府时期,武士阶层高居于社会其他阶层之上,享有各种特权,是日本社会的寄生虫。到明治初年,武士及其家属仍有近200万人,为了改造封建武士阶层,明治政府首先废除了武士佩带刀剑制度,并取消了武士对军人身份的独占权,进而剥夺了武士财产特权:第一步,削减武士俸禄;第二步,将禄米改为货币支付;最后,将货币俸禄的现金支付改为发行公债。结果,武士成了单纯的公债持有者,庞大的封建武士阶层宣告瓦解。少数上层武士成了大地主、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而广大下级武士则成了小商人、自由职业者和城市贫民。大批丧失公债券的人,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
中国在洋务运动时期(19世纪60至90年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都未发生大的变革。封建专制、旗人寄生制度,仍继续保持,还增加了新的反动制度,例如厘金制。厘金制本来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时,清政府为筹措军费,在江南地区施行的一种征税制度,随地设卡,向过往客商和当地商户征收税金。后来厘金制推行到全国,造成中国关卡林立,层层收税,极大地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二
在发展近代工业中,日本和中国几乎遵循着相同的顺序:先军事工业,后民用工业;先官办,后出现民办。但日本近代民办企业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发展很快;而中国直到甲午战争,民办企业一直没有取得合法地位,处于艰难挣扎的境地。
明治政府发展近代工业,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力创办以军工企业为主导的国营企业。明治政府在接收幕府和各藩经营的军工企业后,引进西方先进技术设备,不断加以改造和扩大,到1885年前后,陆海军工厂大体整编完毕。这些军工企业还是本国工业机器设备的主要供应者。比如,横须贺海军工厂,1869年就为生野矿山制造了几十种采矿机械和800种大小生产工具。第二阶段,廉价“处理”国营企业,大力扶植私人资本主义。由于兴办国营事业的目的已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加之,经营庞大的国营企事业招致国家财政亏损等情,明治政府自1880年起将大部分国营企业“廉价”处理给一批大资本家。比如,投资59万日元的兵库造船厂以18.8万多日元、以50年分期付款的优惠条件,转让给资本家。此外,还采取发给巨额补贴、进口优先、减免企业税和出关税等办法,保护资本家的经营活动。1873年至1880年间,政府发放3000多万元贷款,帮助私人兴办企业。
中国的洋务运动,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60至70年代)以“求强”为主。洋务派认为,中国的典章制度优于西方,唯独“火器”落后。自1861年至1895年间,在各地先后兴办了20多个军工厂。引进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传播了西方的科学技术,培养了科技人才,客观上促进了民用近代企业的产生和发展。70年代以后,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局等便是在军事工业的推动下出现的。不过,这些军事工业也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每个局、厂不是独立的企业,而是政府的分支机构,庞大臃肿、冗员充斥,管理混乱,生产效率低下。后期(70至90年代)“富”“强”并重。洋务派在兴办军事工业时,遇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新的防务体系又需要大量的煤铁供应及运输、电讯等事业的配合。同时,洋务派也认识到,西方国家之所以强大,除了船坚炮利之外,还在于它们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因此,从70年代开始,他们在继续“求强”的同时,着手经营以“求富”为目的的民用企业,其中包括采矿、冶炼、纺织、航运、电讯等。到90年代,洋务派创办的民用企业大约有20多个,大部分采取了官督商办的方式。而洋务派既是官督商办企业的创办者和保护者,又是这些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破坏者。例如,电报总局把有关洋务、军务的电报优先拍发,电报费山该局所欠官款(注:许多官督商办企业创办时由清政府垫款,以后由这些企业逐年归还或转为官股。)内扣除,官款扣清后亦不收费。据估计,1884至1887年间,电报总局免收的“头等官报”费,每年至少为17000元,最高达66000余元。轮船招商局运送清朝军队或军火时,“均照定数或七、八折,或五、六折,从减核收”(注:《洋务运动》第6册,第73页。)。官督商办企业的净收入几乎都以“官利”“余利”“花红”等形式分配净尽,无力进行资本积累,加以外国侵略者的排斥和打击,不能获得应有的发展。到中日甲午战争为止,大多数官督商办企业经营不善,成效甚微。
与此同时,中国还出现了一些商办企业。这些企业主要是由一些官僚、地主和商人投资建立的,还有一些是由原来的旧式手工工场或大作坊采用机器生产转化而成的。据统计,自1869年至1894年间,商办企业大约有50多个,资本共有500余万元。这些企业主要是轻工业,规模较小,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而且无论在产品销售还是原料采购方面,都遭受外国侵略势力的巨大压力,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商办企业还受到国内封建势力的严重摧残,直到中日甲午战争前,始终没有取得清政府的正式承认,处于听任地方官吏随意摆布的地位。1881年,南海知县徐赓陛以继昌隆丝厂“专利病民”、“夺人生业”、“男女(工人)混杂,易生瓜李之嫌”(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64页,)为借口,下令予以封闭。该厂被迫迁往澳门。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中国近代工商业不可能沿着正常的道路发展。
三
由于处在西方侵略的威胁下,所以无论是明治政府,还是清政府,都把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使命。然而,两国的国防指导思想却有重大区别。
指导明治政府实行各项改革的总方针,是“富国强兵”。这一政策,除了对抗西方侵略的一面外,还有向亚洲邻国侵略扩张的一面。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西方列强带给日本的半殖民地危机的日渐克服,这种“富国强兵”便很快演变为一条赤裸裸的军国主义路线。
第一,建立近代海陆军。鉴于封建军制极为腐败,明治政府仿效西方实行征兵制,建立新式军队。到1890年前后,陆军已拥有现役53000人,预备役和后备役合计256000人,海军拥有25艘军舰和10艘鱼雷艇,吨位总计达51000吨,以后更不断扩充。
第二,疯狂对外扩张。明治政府成立初期,就确立了以武力“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注:指原安三:《明治政史》。见《明治文化全集》第9卷,第33页。)的国策。作为日本近邻的朝鲜和中国,首先成了日本侵略的目标。1875年,日本入侵朝鲜,次年迫使朝鲜订立《江华条约》。1885年订立的《中日天津条约》,更使日本在朝鲜取得了重要地位。此后,日本加紧扩军备战。海军建设以超过清军北洋水师为目标。陆军后备兵员增加两倍半。军费支出在经常岁出中所占的比例从1882年的17%增长到1892年的31%。1885年至1888年,逐步废除以“镇压草寇”为目标的“镇台制”,建立了适应野战和对外战争需要的“师团制”。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日本割占了中国的台湾、澎湖列岛,并取得了其他许多侵略权益。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
中国在这一时期创建新式军队及国防指导思想上,有许多值得记取的教训。
第一,中国近代海陆军的建立与发展。自1862年起,洋务派开始训练新式陆军,其中以湘、淮军的力量最强。至1865年底,淮军增至五万余人,“已尽弃中国习用之抬、鸟枪,而变为洋枪队”(注:《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9,第55页。),但军队制度并无多大变化。甲午战争中,清军的腐败无能完全暴露出来。清政府认为日军是“专用西法取胜”,因而决定仿照西法练兵,派袁世凯主持编练新军,以法国的陆军制度为蓝本,至1905年练成六镇约六万余人,但未在反侵略战争中发挥作用。清政府从70年代开始整顿海防、筹设新式海军,到1894年,拥有舰船六七十艘,分别建成福建水师、南洋水师和北洋水师。北洋水师力量最强,1888年,正式成军,共有大小舰只20余艘(不包括鱼雷艇和辅助船在内),其中两艘主力舰排水量各为7300吨,为当时亚洲巨舰。自1888年以后,北洋水师没有再增添任何舰只,因为自1891年后,海防经费被慈禧太后挪用修筑颐和园去了。
第二,对内重于对外的国防方针。表现为:1.对内重于对外。洋务派首领之一的奕訢认为,外国侵略者不过是“肢体之患”,而太平军和捻军才是“心腹之害”,因而主张以“灭发(指太平军)捻为先”(注:《第二次鸦片战争》第5册,第340、341页。)。他们不惜同外国侵略者勾结起来,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2.对外奉行妥协退让政策。例如,中法战争之前,法军屡屡挑衅,清政府则以“兵单饷匮”“海防空虚”,“断不可轻于言战”,而应“遇险而自退”;“力保和好大局”(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从刊:《中法战争》第5册,第158、257页,)。当法国舰队要求进入福建水师基地马尾军港停泊时,督率福建水师的将领竟同意了这一要求。导致法国舰队在港内发动突然袭击,福建水师全军覆没。在反侵略战争中,清军高级官吏往往保存实力,误国祸国。北洋水师同日本整个海军的实力不相上下,黄海一战,北洋水师的主力并未受损。然而李鸿章却深恐他的“私产”毁于战火,严令北洋水师不许出战,使日本舰队得以横行海上,最后将北洋水师消灭于威海军港内。
四
明治政府积极推行教育改革,大力发展近代教育事业;而中国近代教育起步艰难,进展缓慢。
明治维新的各项改革中,无论从其兴革之频繁,法令规章颁发之多,其它任何改革都无法与教育改革相比拟。1870年,第一次制定了《大中小学规则》,次年设立文部省,1872年颁布了《学制》(即“学校制度”),开展有纲领、有计划的教育改革。尽管明治政府财源拮据,但文部省经费在政府各部中为最高。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以小学为基础,大力普及国民教育。《学制》颁布后,各地的“寺子屋”(设在寺院等处的庶民学塾)一概废除,普遍开设西式学堂。自19世纪80年代初起,日本先后实行了3年、4年和6年的义务教育,并力图实施8年义务教育。由于此时政府财力已较为充实,在4年、6年义务教育期间取消学费,小学教育日益普及。到1910年左右,便完全普及了国民教育。自1898年起,在继续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重点转向改革中等和高等教育,并开始建立和发展现代科技事业。
第二,大力振兴实业教育,造就科技人才。在小学和中学开设有实业课,高等教育中有实业专科学校等,实业教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而使西方科技知识深入普及,造就了一大批科技人才,对于日本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此外,明治政府所推行的教育改革中,含有一股巨大的反动逆流,就是极力在教育中宣扬忠君爱国、儒家纲常伦理、日本神道主义等反动内容。
同日本大办近代教育形成鲜明对照,中国近代教育事业起步艰难,进展缓慢,成效甚微。
第一,洋务派的“兴西学”。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洋务派提出了“兴西学”的口号。他们所提倡的“西学”,包括“西文”和“西艺”。“西文”是就外国语文。洋务派设立了中国近代最早的一批国立新学校,如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广州同文馆等。所谓“西艺”,主要指练洋操、使用和修理洋枪洋炮机器等。洋务派开设了一些中国近代最早的专业技术学校和军事学校,如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的机械学校、福州船政学堂、北洋水师学堂等。洋务派也注意翻译工作,介绍和传播西学知识。江南制造局附设有译书局,同文馆组织有译员班。
“兴西学”第一次在封建教育方面打开了缺口,在学校课程中加进了西方近代科技知识,留学教育也有一定成绩,对于我国近代科技人才的培养起了一些积极作用。
洋务派的“兴西学”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帝国主义的控制。它的经费多由海关拨款,因而常受当时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支配。许多学校校长和教师是赫德介绍进去的。在这些学校中任教的外国人,“半属无赖之工匠,不学之教士”(梁启超语)。洋务教育还受到封建顽固势力的阻挠和破坏。1866年,洋务派首领之一奕訢建议在京师同文馆添设天文算学馆,招收翰林、进士、举人、贡生及正途出身的五品以下京外各官入馆学习。文渊阁大学士倭仁上奏反对,说:如果科甲正途人员拜夷人为师,后果不堪设想,“正气为之不伸,邪氛因而弥炽,数年以后,不尽驱中国之众咸归于夷不止”(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8、25页。)。由于封建顽固势力的反对,天文算学馆报名应试者寥寥无几。
第二,对传统的封建教育进行一定改革。1887年,光绪皇帝同意把算学列为科学科目,次年乡试报考算学者有32人。这是我国最早的一次把西学与中学同考。1898年,贵州学政严修奏请开设经济专科;这一建议获得批准。在百日维新期间,清廷曾下诏废除八股,改试策论。这样,科举的主要内容如八股、诗赋、小楷至此全部更改。以后因百日维新失败又逐渐恢复,但1901年以后始归废止。
当时书院制度已到强驽之末,“有名无实者十居八九”。1896年6月,山西巡抚胡聘之奏请变通书院章程,并课天、算、格致等学,奉旨允准。同年8月,翰林院侍讲学士秦绶章奏请整顿各省省书院,预储人才。这种建议亦获批准。此外,许多地方还创设了新式书院,教授西方科技知识。
上述措施,冲击了中国传统教育,对于我国近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应看到,这种改革规模不大,程度不深。新教育制度的实施,在时间上也比日本至少晚了20年。上一篇:民族运动与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