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轮船招商局看中国近代股份制的兴起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03

 李春梅

    内容提要 股份制最早起源于西方,19世纪30年代传入中国。中国近代自办股份制企业开始于19世纪70年代,以1872年第一家官督商办企业——轮船招商局的创办为标志。继轮船招商局试办成功之后,19世纪80年代初掀起一股投资兴办股份制企业的热潮。由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中国近代股份制的产生是以“官督商办”的形式出现,企业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没有完全体现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原则,带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关键词 股份制 轮船招商局 官督商办 中国近代经济史

    对于中国近代的股份制,史学界研究不多。通过对近代出现的新式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进行研究,可以为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研究另辟蹊径。本文拟从中国近代第一个大型的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入手,对中国近代股份制兴起的历史条件、概况、影响作一个初步的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一、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兴起的历史条件

    中国近代第一家大型企业——轮船招商局首先表现为股份制形式,它是仿效西方资本主义股份制的产物,也是近代中国的国情所致。

    近代中国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没有经过大规模的资本原始积累,资本的原始积累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畸形发展,是出现在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入侵的过程中,最早产生于流通领域,表现为商业资本的形态,即买办资本。买办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入侵中国的产物,他们通过为外国资产阶级积累资本的“方式”积累自己的资本①。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买办商人聚集资金的途径主要是在流通领域,通过在大量进出口贸易成交中为外商提供服务而赚取大量佣金。据初步统计,1840-1860年间买办商人积累的资金达2千万至3千万元左右②,而且还不算他们从其他途径如非法鸦片走私中获得的巨额佣金。由此足以说明买办阶层是当时中国社会一个相当富有的阶层。买办拥有的巨额资产为中国近代企业筹集资本提供了可能。

    自外国在华创办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即1935年英商宝顺洋行在澳门开设的于仁洋面保安行(保险公司)始,股份制传入中国。洋商在华创办股份公司主要是利用中国社会的闲散资金,特别是买办资金,据记载,于仁洋面保安行是“广东省城商人联合西商纠合本银”共同开设的③。进入19世纪60年代,华商附股于外国股份公司已相当活跃,尤其是航运业。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人获得在长江和中国内河自由航行的权利,洋商纷纷在华竞设轮船公司。新式航运业在中国兴起,获利非同一般。据记载,1861年由上海到汉口往返一次,每吨所取运费高达40余两“所取水脚即敷成本”④。轮运业的优厚利润使得“几乎每一家二流洋行都争先恐后置备轮船”⑤,同时也吸引众多华商附股。美国旗昌洋行创办的旗昌轮船公司是大规模利用中国商人资本最成功的典型。1861年金能亨在筹备旗昌轮船公司时集资4.5万两就得到中国商人的“支持”⑥。1861年至18623月间,金能亨又进一步把资本增加到100万两,中国人是“最大的股东”⑦,买办商人总投资达60万两⑧。至于1867-1879年间,外商设立的公正、北清、华海、扬子四家轮船公司98.9万两资本,则全部或大部分是在上海募集的⑨。

    外国在华招股集资组建股份公司为中国商人的资金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渲泄渠道。中国社会的大量游资最初是被外国银行吸收。然而在19世纪50年代“外国银行不招揽活期存款,对每日存款结余不仅不付利息,反而要抽手续费”⑩。到19世纪60年代后半期,外国银行开始主动吸收存款,但有的银行对活期存款仍不付利息,只是不再收取手续费(11),也有的银行付予相当低的利息。如汇丰银行“许人以零星洋银随意(存)入”,“息银则以三厘半按月计算,以本月所存最少之数为的”(12)。当时外国在华股份公司发放的股息远远高于银行利息。美商旗昌轮船公司每年发放高达12%的股息,即100两获12两利银。在整个60年代,保家行(保险公司)的股东除了每年坐得10%的固定股息外,还有60%-80%的额外红利(13)。这种投资远比存入银行可取得多。此外,华商从股票交易活动中赚取高额的投机利润。我们以旗昌轮船公司的股票交易为例。旗昌公司1862年创办,股票发行上市,在18709月以前,其股票价格一直低于票面值。因1871年棉运量增大,股东们期待更高的股息,股票价格扶摇直上。到187111月旗昌公司的股票价格高达每100两值200两,股票升值100%(14)1872年旗昌进一步把资本扩充到225万两,其股票成为竞买的对象,有许多华商甚至以212两的高价购买100两的股票“尚不可得”(15)

    新式航运业的先进,股份制经营方式的优越及其带来的丰厚利益,刺激了一部分买办士绅官僚,萌发了模仿西方股份公司创办轮船公司的愿望。1867年,侯补同知容闳率先在上海筹划设立中国的轮船公司,他拟定《联设新轮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本银采取招股集资的办法,公司内所用司事人等必均系有股份者,仍由众人抽签公举,每股者一签;至于利润分配,则以年会形式,公开帐薄“如有利息,立即照股摊派”(16)。这是中国商人筹划组织的最早的一个股份公司章程。1867-1868年两年间向清政府申请筹办轮船公司的就达四起之多。有的华商甚至自购轮船,以洋商的名义组织企业,自己经营,在外国领事馆注册。从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中国商人投资轮运业的事件,先后不下一二十起,投入金额达一百四五十万两(17)。新式航运业在中国兴起已是势在必行。

    外国轮船运输业对中国旧式的沙船业打击沉重。至19世纪50年代,沙船仍是担负清政府漕运和南北物质交流的主要运输力量。在新式轮运业的冲击下,50-60年代不到十年时间,一直拥有三千余号的沙船业,竟然衰落到只剩下四五百号(18)。沙船业的衰落直接影响到清政府的漕运,而漕粮是清统治者重要的经济命脉。1866年江海关道应宝时向清政府建议收买全部沙船,加以修整,以保漕运,然“购价需70余万两,岁修估计又需26万两之多”(19)。其庞大费用清政府负担不起。随后,户部又提出除官买洋船济运外,招商承运(20),即由官船和商船共同担负漕运任务。两江总督曾国藩认为不可,一方面“轮船夹板动须数十万,多买实难筹款,少买又不济事”。另一方面,“中国商贾人不愿与官交涉”(21)。看来,旧式的沙船业是保不住了,而清政府又无能力创办新式航运业。此种情势下,清统治者中有一部分官员主张利用商人资本,由官倡导,商人出面承办轮运业。直隶总督李鸿章就曾上奏疏:“……各省在沪殷商,或置轮船,或挟资本,向各口装载贸易,俱依附洋商名下,若由官设立商局招徕,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并官局。”(22)

    19世纪的中国商人,特别是在洋行供职的买办,附股于外国股份公司,股份多者在公司中充任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仅对于新式航运业颇为熟悉,并且了解西方股份公司的组织、经营、管理方式,在华商中具有相当的号召力。譬如名著一时的大买办唐廷枢曾任怡和洋行新设船务经理部门的主持,同时他还在公正、华海、北清三家英商专业轮船公司中拥有大量股份,担任公正和北清两公司的董事。在华海轮船公司1650股中,唐一人包揽700股(自己占400股),一度担任公司的襄理,唐廷枢出色的才能受到中外商人的推崇,在当地华商中威望很高,被称为“华股的领袖和代言人”(23)。对新式航运业和股份制知之不多的清政府迫切需要这样一批拥有资金、熟悉商情、不必处以官位之人出面承办近代新式的轮运企业。1872年由官方先垫一部分官款,由李鸿章责成大沙船主朱其昂主持向社会招股集资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个大型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

二、中国近代第一个自办的大型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

    轮船招商局的创办章程中表明:“轮船之有商局,犹外国之有公司也,原系仿照西商贸易章程,集股办理”(24)。在实际的创办过程中无论在集资、组织经营管理、盈利以及分配等方式上它都已具备近代资本主义股份制的特征。

    首先,招商局是采取入股形式来组建的,即把资本分为若干股份面向社会招股集资。招商局1873年制定的章程中规定:“资本一百万两为率,先收五十万两作一千股,每股五百两。”(25)1874年又改为每股100两。投资入股者便是本局股东,拥有由招商局刊印发行的“股份票取息手折”,即股票。股份采用的是记名形式,股票需“编列号数,填写姓名籍贯,并详注股份册”,且可以出让,但“必须先尽本局,如本局无人承受,方许卖与外人”,并规定“不准让与洋人”(26)

    其次,招商局在经营管理上体现了股份制企业的基本特征,资本所有权仅凭证(股票)获取股息而不能凭所有权经营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招商局的章程中规定股东对于局中的重大决策有表决权,如规定股东有权选举商总、商董,“各分局商董由选举产生,每一百股举一商董,于众董中推一总董,……以三年为一期,期满之日,公议或请留,或另举”(27)。若局里“遇有紧要事件,有关局务,以及更改定章,或添置船只,兴造码头栈房诸大端,由股东们进行集议”(28)。此外,局中资本的增添,花红的分配都须股东们“公同核议”。而轮船招商局局务的具体管理和实施者是商总和商董阶层。章程中明确指出:“总局分局栈房司事人,由商总、商董挑选,其轮船之主、大夥、铁匠、司事、水手等,归总局选用”(29)。总局银钱“由商总会同商董选择殷实钱庄,存放生息”(30)。而且章程中还规定总办、会办的具体职责,如“轮船各务,凡局内船内之事,系唐廷枢(总办)专司”,“交收粮米之事,系朱其昂专司”,并要求“各尽各职,庶免轇轕,而专责成”(31)

    轮船招商局在盈利分配方面,实行按股付息分红,股票持有者凭证取息。章程规定:“每年照各股本银每百两提去利银十两,如有盈余,以八成摊归各股,作为溢利,以二成分与商总董人等作为花红。”(32)“其有在股者,或宦游他省,或经商别处,即将所给息折,或由总局,或至分局核数派对,听随其便。”(33)也就是说股票是唯一的取息凭证。招商局从成立后第二年(1874年)开始发放股息,从1874-1892年几乎每年发放3%-20%的股息,其中有17年高达10%-20%(34)

    从轮船招商局的集股章程可以看出,它和原始的合伙经营有本质的区别。其股票是唯一的取息凭证,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抽回性,可以自由转让。招商局在组织上也比较规范,有股东们选出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但由于轮船招商局产生于封建主义在政治、经济上占统治地位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很不充分,因而它不免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轮船招商局首先是一个“官督商办”的股份制企业。按照李鸿章的话说:“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侯商董自立条议,悦服众商。”(35)实际上以李鸿章为首的北洋集团以“总其大纲,察其利病”为由把招商局的大权牢牢控制在他们手中,一切“权操在上”。例如章程中规定了股东们有选举商总、商董的权力。但事实上商总、商董最终任命权操纵在北洋大臣李鸿章手中。招商局章程规定:“商董若不称职,许商总禀请大宪裁撤,另行选举,商总倘不胜任,亦应由各董联名禀请更换”(36)。尤其是到招商局后期,官督加强。1884年盛宣怀以“泰山压卵”之势把徐润逐出招商局,股东们无权过问。而后李鸿章任命盛宣怀为总办,盛以北洋官僚集团代表的身份控制了轮船招商局。在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招商局的全部财产以525万两的代价售卖给美商旗昌洋行,约定在战后照原价收回。这次出售是秘密进行的,事先并没有经股东们集体公议表决,事后众股东对于马建忠等人违反投资者的利益,擅自出售局产,极为愤怒,声称“局系集众股而成,则股无论多少,人无论贤愚,皆得参与末议”(37)。股东们在局中的权力和地位可见一斑。

    股份制企业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投资的风险性。即投资者的利益直接同企业的效益挂钩,只有在企业经营有盈余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向股东发放股息。轮船招商局对于股息的分配则规定:“每年照各股本银每百两提去利银十两……。”言下之意无论招商局的盈亏如何,每年向股东发放固定的所谓官利一分,相当于每年向股东支付固定的利率。股东的资本失去了投资的作用,它同借贷资本一样以生息资本的形态参与企业剩余价值的分割,仅仅具有增值、变现的功能。招商局这样做无疑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商人入股。但官利制度给企业带来的弊病至深,严重影响企业自身的扩大和积累。轮船招商局1874-1893年共发放官利约1907560(38),占整个利润的31.6%,还不算余利、花红和利息,而剩下的企业自留的公积金只有951198两,只占利润的15.8%,平均每年还不到5万。招商局1873-1893年的经营中资产总额从1877年的4577238两减到1893年的3805000两,船只从1877年的29只减少到1893年的26(39)。由此可见,轮船招商局的实力在削弱,一步步走向衰落。

    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家“官督商办”的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在创办经营的过程中,清政府给予它相当业务的低息贷款,甚至缓息、免息、减税、免税、专利垄断等方面的优惠。

    清政府在1873-1890年给予招商局总共200多万的贷款。这批官款的利息率最低是7厘,最高达8厘,大大低于上海钱庄的市场利率。况且官款从1880年以后才分年拨本缓利,而1889年以后所借官款,只缴本金,免除利息。由于官款的低息、缓息、甚至无息,使股东的官利、余利的获得、公积金的积累,实际上成为官款利息的减让和转移。如果我们按光绪二年(1877年)上海钱庄的市场利率15%计算(40),从1873-1890招商局应付的官息是25415136两,以官款最高利率8厘算,招商局实际上所付的官息大约是786140两,那么官款利息的减让至少在17553736两左右(41),足够发放16年的官利(招商局1874-1889年官利的总额为1547760两)。同时,轮船招商局还享有减免税、运输漕粮等特权。

    官方的支持和扶助一方面增强了招商局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也滋长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腐败之风。局中的经营者和大小职员,损公肥己,严重违背局规和章程。唐廷枢、徐润等总办、会办都私设了一系列行号,如保险公司、揽载船行,栈房分肥招商局,造成招商局水脚收入减少,利润相应降低。1873-1893年二十年间的平均利润在10%左右,大大低于同期的外国轮船公司(42)

    轮船招商局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模仿西方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而建立的大型股份制企业,标志着中国近代股份制的诞生。由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招商局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没有完全体现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原则。

三、轮船招商局与中国近代股份制的兴起

    轮船招商局虽是仿西方股份公司章程集股创办的股份制企业,因其系中国首家股份制企业,又冠以“官督商办”的名义,创办之初,“人皆观望不前”,集股相当困难。最初计划招股100万两,结果只收到47.6万余两,而且都是与唐、徐联系紧密的奥沪大买办,大多数中小商人都抱着“犹豫踌躇”的态度。招商局成立后,经过70-80年代的经营,坚持“局务由商任不便由官任”和“按买卖常规”的原则办理,取得显著效益。招商局1873-1879年的赢利十分可观。1873年赢利6.7万,1874年赢利13.5万,1875年赢利15.1万,1876年赢利34.9万,1877年赢利41.9万,1878年赢利76.6万,1879年赢利67(43)。况且招商局1874年开始按章程规定发放股息,至1883年每年的股息均在10%-20%左右。招商局经营的顺利景象使其股票的价格猛涨。1876年面额100两的招商局股票只值4050两,到了1882年便涨到200两以上(44),最高时达270(45)。据记载,当时社会上对招商局招集资本的反应已是“争相附股”。趁势,1881招商局在上海增集资本16万两,当即招足了额定资本100万两后,又在1882年再次增资100万两(46)。从这一时期招商局顺利招股的现象和初期集股困难的景况作一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轮船招商局这一股份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吸引和推动了社会上的私人资本积极向近代新式企业投资。继轮船招商局之后的又一大型的官督商办股份制企业——开平矿务局在80年代初投入生产,成效喜人,国人附股甚为踊跃,1881年开平煤矿招足股金100万两(47)。此外,188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登报公开招股40万两,后又增至50万两,突破原定计划(48)1882年中国电报局也募集股本8万两(49)

    轮船招商局试办成功,开了中国近代股份制的先河。“一人倡之,众人和之,不数年间风气为之大开,公司因之云集”(50)。尤其是矿务“乘风而起”。80年代初期各省筹办的官督商办的采矿业纷纷通过发售股票的途径在上海集掖资本。从1873年到1883年在上海募集资本的煤、铁以及其他金属矿业至少20家。18831月,上海的一家外国人主持的《字林沪报》在分析1882年社会资金流向时指出:“自春徂冬,凡开矿公司如长乐、鹤峰、池州、荆门、承德、徐州等处,一经禀准招商集股,无不争先恐后,数十万巨款,一旦可齐。”(51)据笔者估计,这一时期,这些企业通过发售股票吸收到的资金在300万两以上。

    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兴起,中国如何走向“富强”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中国致富的关键在于兴商务,而“行商务”重在“办公司”。他们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富强是由于“泰西以有此一法(纠股之法),而诸事易于开办,是以握致富之原”,“中国未知此法因而无至富之术”(52)。轮船招商局“试学西法”试办成功,为清政府“寓强于富”和“略分洋商之利”的活动跨出了第一步,“公司制度”倍受推崇。有人在谈到公司之益时说:“乃自通商以来,渐成商战之局;西人聚财而与我敌,而我不能聚财以御之,非但不能御敌,而且自相矛盾,甚至倒戈相向,其有不为西人所败者矣。为今之计无论何项贸易均宜设立公司,招商、电报两局即前事之师也。……假使商局而不招股则商局至今未成,江海之利必为西人独得,电报而不招股则电报至今未设,其利亦必先为西人独得,公司之益不可见一斑乎!”(53)可见,人们对股份制这一近代新式企业组织形式在中国兴起,惊喜若狂,颇为乐观。而兴奋之余,也有人注意到,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首先是以“官督商办”的形式出现,企业内部“官夺商权”的现象,为其发展前景蒙上一层阴影。

    在近代中国资本的原始积累不充分,资本市场不健全,也未出现普遍的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生产过渡阶段的情形下,“官督商办”的企业形式对股份制的兴起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使股份公司这种先进的聚集资本的形式在中国逐步推广,成为疏导社会资金并把它汇集起来从事新式企业活动的阵地(54)。然而官督商办企业内部始终存在着官权和商利的斗争。一旦“官夺商权”,企业便以“中国之官权行西国之商法”(55),挂股份公司之名,实际上行专断、封建式的经营管理方式,完全违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管理原则。曾在轮船招商局中主持经营的郑观应在分析轮船招商局存在的弊端时指出:“轮船局权在直督,商欲注册官不许。总为商董举自官,不依商律由商举,不闻会议集众商。股东何尝岁一叙?不闻岁举查帐员,股息多少任所予。调私人会办多,职事名目不胜数,名为保商实剥商、官督商办势如虎”(56)。郑观应在总结自己经营企业的经验以及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管理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指出,要办好,管理好股份制企业关键一点在于“仿西法颁定各商公司章程”,“全以商贾之道行之,绝不拘以官场体统”(57),把企业从官方的控制下解脱出来。他认为改变“官持商权”的状态是办好企业的首要条件。而要真正做到商办,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由股东选举,股商应有管理企业的权力。他主张:“总理公司之人,即由商股中推选才干练达、股份最多者为总办,初来尝假于官,官特之保护耳。”(58)郑观应提出的按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规程管理企业和鼓励私人资本创办近代新式企业的见解,的确为股份制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19世纪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下,资本主义缓慢、畸形的发展就注定股份制在中国兴起要经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它一旦出现必然要加速中国向资本主义近代化转变的历史进程,同时也将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特别是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壮大而成为中国近代经济舞台的主导。

    注释:

    ①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上册,第368页。

    (42)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123页,第169页,第174页。

    ③《汇报》,187474日。

    ④汪熙《从轮船招商局看洋务派经济活动的历史作用》,《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选》下册,第546页。

    (15)47)《北华捷报》1877329日;1881118日。

    ⑥⑦⑧ (14)(23)刘广京《英美在华航运势力的竞争(1862-1874年)》,第18页,第29-30页,第187页,第26页,第123页,第127页,1962年版。

    ⑨刘广京《19世纪中国的轮船企业》,载《亚州学报》第18卷第4期,第435页。

    ⑩《申报》,1884112日。

    (11)(13)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第207页,第499页。

    (12)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239页。

    (16)(18)(19)(20)(21)(35)《海防档》第872-875页,第861-862页,第325-326页,第919-920页。

    (17)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第205页。

    (22)《洋务运动》〈六〉第5页。

    (24)(25)(26)(27)(28)(29)(30)(31)(32)(33)(34)(36)(39)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下册,第771页,第844-848页,第1000-1002页。

    (37)51)《字林沪报》1884823日;1883122日。

    (38)根据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下册第972-981页提供的轮船招商局历界股息分派计算所得。

    (40)(44)46)《清查招商局报告书》第23页,第31页。

    (41)根据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169页所提供的轮船招商局的官款一项计算所得。

    (43)盛宣怀档案《唐廷枢、徐润、张鸿禄呈李鸿章核招商局收入表》。

    (45)《申报》18821010日。

    (48)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第7卷,第111页。

    (49)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第25页。

    (50)(52)(53)《清朝经世文统编》卷63,第25页,第36页。

    (54)汪熙《试论洋务派官督商办企业的性质与作用》,《历史研究》19836期。

    (55)汪穰卿《商战论》,载《时务报》18961214日。

    (56)(57)郑观应《盛世危言》三编卷一,第4页,第3页。

    (58)《郑观应集》上册,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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