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历史上的三大案

  
  招商局的三大贪污案发生在招商局的商办时期(1912——1927年)。这个时期,虽然局务完全实现了“商办”,但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特定环境,决定了招商局无法改变“中国旧式衙门与买办制度之混合组织”的特点。
  轰动一时的招商局三大案——汉口分局施氏父子舞弊案、天津分局麦氏父子舞弊案以及积余产业公司李国杰舞弊案,正是这一时期全局上下舞弊成风的集中反映。
  汉口分局是招商局两大分局之一,从1893年开始,盛宣怀的姻亲施紫卿任该局总办(局长),1914年,施紫卿退职,他竟擅自任命儿子施子英为汉局局长,另一个儿子施成之为副局长,1917年施成之升任局长,施家子弟施心柏为副局长。1921年,施省之又接任局长。在三十多年时间内,汉口分局变成了施家的世袭领地,“兄授其弟,父传其子,恬不为怪,……陈陈相因,弊端百出。”他们将官场衙门的一套腐朽作风全盘搬出,渎职贪污,劣迹昭彰,曾两次被起诉涉讼。施氏父子兄弟从1912年到1926年期间,利用攫取溢额回佣银、包脚特佣、铜元折合银元差价及购买煤炭的价格差额等手段,贪污局款达87.8万余两。施氏父子在贪污案败露后,经上海临时法院判决,今其退还各种赃款共35.7万余两,但施氏父子已将赃款挥霍殆尽,只交出银10万余两,公债券4.2万余元。
  天津分局是招商局在北方的最大分局,1906年,跟随李鸿章l0余年的随行医生麦佐之开始担任津局总办,任职长达23年。他把津局变成了麦氏世袭领地。津局的财务管理十分混乱,除船务处和帐务处有一些零散帐册外,其它各处连帐簿也没有。津局在运费折算和购买煤炭两方面弊窦最大,其它浮报情况也很明显。麦佐之任职期间,旧式制钱已经绝迹,天津市面早已通行银元,但津局在计算营运收入时仍沿用几十年前的“虚钱本位”,以远远低于市价的折合率进行折算,以便从中作弊。津局在晚清时期折算运费的情况由于帐册散失已难于查考,仅1912年到1927年十六年时间内,该局营运收入以制钱折合津钱再折合银两计算,共造成46.1万余两的巨大漏洞。津局在购买煤炭时,以虚报存煤、抬高售价、多报用量、谎报损失等手段,从1912年到1928年(其中四年无帐可查)共侵吞局款25.76万余两,各项回佣银40.88万余两。1928年招商局向天津地方法院起诉,麦佐之被逮捕入狱。但巨额赃款已经被挥霍一空,招商局的巨大损失无法弥补。
  积余产业公司是招商局1914年分设的附属企业,实际上是一家营业上未完全独立的房地产公司,它的收入主要为地产租金和股票股息。招商局划分出这个公司,是为了保存局产,避免外人觊觎,而实际上该公司完全成了少数人攫取巨额红利的摇钱树。李鸿章之孙李国杰,靠先祖的余威任招商局董事会会长并兼积余产业公司经理。李国杰对各种弊政既不清查也不整顿,从1928年至1929年,积余公司收入没有增加多少,而开支却较前几年增加3倍至30倍。李国杰将积余产业公司视为祖业,擅自任用职员,租金概不上交,各项预算月报及开支等也概不报总局核准。两年中,积余公司未向总局上缴分文。1930年2月,赵铁桥控告李国杰犯有侵占罪、妨害公务罪及损坏信用罪胜讼,积余公司的名义从此被取消。
  为了警示后人,当年清查三大案的招商局总稽核李孤凡先生著《招商局三大案》。几位名人为此书题词,蔡元培题:“招商局有数十年之积弊,非彻底明了决难着手整理,是编举其最大者详言之,洵足供当局参证”;陈果夫题:“官僚商业之结果”;叶楚伧题:“闻者足戒”;胡适题:“……光明所到,黑暗自销”。(蒋波)
 
 
返回

上一篇:历史上的招商局房地产业

下一篇:招商局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