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与近代企业:轮船招商局(1872-1885)
李鸿章(1823-1901年)在晚清中国近代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一个最重要的争论问题。一些学者指责李是卖国贼,坚持李的政策使近代中国遭受严重的损害。另一些学者承认李的政策和做法并非无可非议,但是仍然认为他的政策的确促进了中国的早期工业化。因此对李的作用作恰如其分的评价,需要进一步研究他在许多年时问参与中国近代企业复杂的发展。本章将把注意点集中在一个具体实例——轮船招商局上面。
轮船招商局是所谓“官督商办”企业的一个主要范例。从它所经历两个阶段——1872-1883年显著成功时期和1884-1895年衰落时期——的历史中,人们可以看到晚清中国的近代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这里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在1872年到1885年间招商局成功中李鸿章的政策作用。第二个问题与李试图维持公司的管理自主权而终归失败有关。李鸿章在长期充任畿辅省份直隶的总督和北洋通商大臣期问(1870-1895年),建立了许多近代企业,以防御外国经济侵凌。他为这些企业提供官款毫不迟疑,然而他也认识到单靠国家的财力,不足以支撑工业化。私人资本必须调动起来。
李鸿章政策的背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在中国条约口岸,拥有资本的中国商人不愿以自己的名义投资于近代企业。李鸿章面临着如何使这些商人参加这一计划的问题。条约口岸的中国商人只有在他们的独立自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证时,才愿意投资于这些企业,然而这些企业起步却需要政府支持。关键的问题是:(1)李如何“招商”投资于近代企业?(2)他如何获得政府支持这些企业?(3)这些政策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或者像一些人所坚持认为的阻碍)了经济革新?
李鸿章设想的轮船招商局最初方案是合股资本为商人所有,公司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管理。他在一份奏折中提出“官督商办”的原则——亦即企业虽然在政府监督之下,但是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李倡议的这项政策不仅适用于招商局,而且也为其他官督商办的企业树立了典范。
轮船招商局最初是为了同在中国水域营运的外国轮船公司进行商业竞争的目的而设立。招商局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收归航运业利权的目的,而且它还继续发展了十几年,一直到1883年。但是尽管招商局曾经享有有利的条件,在1884-1885年中法战争以后,它的赢利却没有再投资于技术的改进。这是为什么呢?
我的论点是,招商局早期的成功主要是李鸿章赞助的结果;而且我认为,这一成功主要依赖于李不仅有能力获得政府支持,而且有能力使招商局的事务尽量少受官僚干涉。从1877年起,许多官员建议朝廷将招商局收归国有,是李鸿章保护了招商局管理的自主权,并且鼓励商人投资企业。然而李的政策却不能避免来自北京和两江地区两方面保守官员的批评和干预。慈禧太后的朝廷未能为日益增加的中国防务需要提供资金,以及部分由于中法在越南的紧张局势所造成的1883年上海金融危机,使继续对这家航运公司作进一步的支持变得十分困难。管理招商局的商人被调走,公司发展能力衰退。部分由于招商局的先例,商人对“招商”政策的信任受到损害。我认为,招商局最初10年比较成功,是政府的财政扶持和公司商人管理的自主权之问平衡的结果。一旦政府支持为官僚控制所取代,这种平衡便被打乱了。
一 19世纪中叶中国的官商关系
轮船招商局是由总督李鸿章奏请旨准设立的。李鸿章于1872年12月23日函咨总理衙门,概括指出如下的准则:
应仍官督商办,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候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
这种组织体制成为1870年代建立的包括湖北矿务局(1875年)、开平矿务局(1877年)和上海机器织布局(1878年)在内的其他自强工业的模式。在这一体制下,企业不为政府所有;所有权属于合股组织,这使调动中国大量的商人资本成为可能。
要对招商局在组织大量资本方面的成功作出评价,就必须讨论两种有关的情况:(1)当时中国商人投资行为的模式;(2)政府在吸引商人投资轮船经营中的作用。
制度因素会影响商人对诸如轮船经营这样近代企业的态度。士绅和商人是近代企业有潜力的投资者。张仲礼估计包括商人在内的“中国士绅”在19世纪末个人年收人为6.45亿两。条约制度前广州一些行商和条约口岸时期的买办在对外贸易扩展中赚取了极大的利润。根据郝延平估计,从1842年至1894年间买办的总收入可高达53080万两这笔资金到哪里去了呢?
在中国社会,商人由于没有政治组织的合法保护或手段,在政治上并不重要。正如白乐日所指出的;“官的地位使那些享有它的人得以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致富,取得新的土地,或增加家产。”因此商人可以通过他们的子弟中举做官,得到保护家庭利益的权力。强宗大族的成员还保证能获得官府的保护。许多商人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以巨资用于修宗祠、教育和捐买官衔。农业土地的年收益率虽只在2.5%-5%,可是田地的占有却是安全的投资和声望的源泉。
在19世纪的中国,官阶仍然授予那些作出巨额捐献以支付公共工程、饥荒救济、军事战役和皇家诞辰庆典费用的人。就1878年华北赈灾来说,《申报》曾报道,不及一个月就募集了100000两。到1878年7月中,浙江巡抚称,杭州已捐20000两,宁波和绍兴25000两,湖州11000两。丝商和著名的金融家胡光墉独自捐献至少15000两。华北饥馑时赈济总额不详,但是宁波和绍兴士绅捐款超过了300000两。
19世纪中叶中国的高利率影响了商人的投机行为。上海钱庄所报借款年利率在12%-15%,而且是按日计息。但是许多商人将他们的赢利投于农村放债,因为那里的年利率在20%-30%。在19世纪中叶,例如上海当铺对典当物放款的月息一般规定为2%-3%。1858年唐景星有两家当铺,投入资本每年净收益40%。投资于放债虽有风险,但是收益很高。
有关近代中国外人投资和经济发展的研究表明,比起近代华商企业,中国商人更愿意投资于外国商行。中国商人投资于外国商行,他们的资本将受到外国保护。这比将资金投入中国人的商行更加安全,因为这些商行没有得到清政府的法律保护。
郑观应在《救时揭要》中指出:
现在[约1871-1872年]上海长江轮船多至十七、八只,计其本已在一、二百万,皆华商之资,附洋行而贸易者十居其九。
郑观应还指出,中国商人不愿“以资附洋贾”。但是外国人似乎比中国官吏更值得信任。郑写道:“夫商之不愿者,畏官之威与畏官之无信而已。”
李鸿章的政策正是在于挖掘投资于外国商行的中国人资本。李的问题是要创造条件足以吸引中国商人,使他们愿意经营官方扶持的企业。
二 李鸿章的支持与招商局在商办下的成功
轮船招商局是在1873年1月14日正式设立,目的在于将南方各省漕粮解运天津,并同沿海外轮航线竞争货运业务。利用轮船运漕,并不是新的建议。两江总督曾国藩和江苏巡抚丁日昌曾经支持容闳于1867-1868年提出用当时福州和上海为政府建造的轮船运送大米是有益的意见。1872年关于福州船厂应否停办以省经费的争论,以及江浙沙船减少所造成的状况,引起政府官员对轮船计划的注意。
李鸿章设立轮船招商局的主要动机,正如他所指出,是“分洋人之利”。他于1872年12月11日给张树声(署两江总督)的信中强调:
兹欲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海运尚小,为中国数千百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
李鸿章决定招商局应完全归中国商人所有。同时他认识到中国近代企业“招商难”。在署1872年6月2日致总理衙门函中,他抄附吴大廷(函中称前台湾道台)的禀文,称:
中国殷实可靠之商皆系别有生业,以素所未习之事,而出其重资,涉于重洋,势必望而裹足,其素在洋商经商得利者,彼与洋人交易已久,非官法所能钤束,未必乐于他图,……其难一也。
同招商局的成功关系重大的是李鸿章亲自赞助和他在帝国政治中的地位。
大约在1872年8月问,浙江海运委员朱其昂使李确信:
各省在沪殷商或置轮船,或挟资本向各口装载贸易,向俱依附洋商名下,若由官设立商局招徕,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并官局。
1872年,李鸿章命朱其昂在上海设立一局。朱被指派为负责新局“轮船招商公局”的总办。据说李本人曾以他所掌握的资金作为“股份银”投资50000两,但是并无明确证据。他确曾于1872年末从天津军饷中拨给招商局政府贷款135000两(制钱200000串)。李身为直隶总督,有足够的影响力安排漕粮运输以支持招商局。
1872年11月24日,他将朱其昂草拟的《轮船招商局条规》送呈总理衙门。这一文件明确指出:
凡有股份者,如欲将股份单转售别人,必须先赴本局告明,……唯只准售予华商。
总督李鸿章为一种经济民族主义——对外国经济控制的抵抗——所激发,他的爱国情感要求航运计划不允许有任何外国投资者加入招商局。为了吸引本国商人资本,投资者获得保证每年将有其投资10%的官利。然而,即使有李的政策给予支持和帮助,直到1873年夏,“招商”计划仍未获得成功。
中国商人在开始时即使不是都不愿意的话,也是非常勉强投资于招商局。在1873年4月,据说商人认股总共超过100000两,但是只收到郁熙绳现款10000两。上海华人商界两个著名人物——金融家与丝商胡光墉和茶商李振玉——都婉辞人股。朱其昂因对直接经营轮船和募集资本完全不能胜任,于1873年6月被其他人接替。当时商人认股共约370000两,但是实收现款只有180000两。
1873年夏,两个原来的买办一商人,唐廷枢(1832-1892年,外国人叫他“唐景星”)和徐润(1838-1911年),接管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唐是怡和洋行买办,徐先前是宝顺洋行买办。两人都有轮船经营的长期经验。在唐和徐的领导下,到1873年秋实缴资本已增至476000两。
三 商办下的发展史,1874-1883年
虽然运送漕粮获利极丰,但为政府效劳只是招商局的次要目的。根据它的最初计划,揽载私人货物是第一目的。为了发展运输业,并在这项经营中同外国商行竞争,招商局需要购置更多的轮船。1874年招商局只有6艘船只(见表l)。当年分红为10%。第二年招商局船队扩充到10艘(但有一艘失事损失),仍分红利15%。唐景星和徐润期望分到更多的份额,于是订购了6艘新船。不幸的是,云南马嘉理事件、南方饥荒和北方旱灾全都发生在这一年,导致贸易衰退。结果招商局无法得到新的股东,一些老股东十分恐慌,许多人以50%和60%的折扣将股票出售。第三年虽然发给红利10%,但招商局账面显示,亏损35000两。
表1 轮船招商局船队吨位,1872—1884年
年 份 |
船 只 |
净 吨 |
1872 1873 1874 1875 1876 1877 1878 1879 1880 1881 1882 1883 1884 |
1 4 6 9 11 29 25 25 26 26 26 26 26 |
619 2319 4088 7834 11854 30526 26916 26916 28255 27827 29474 33378 33378 |
资料来源:《航运史资料》,第l000页;刘广京:《中英轮船》,第76-77页。
第四年(1876)开始之时,来了两艘新的江轮。在旗昌洋行和太古洋行的压力下,中国新的轮船吨位引起了运费率降低,结果造成中国方面损失几万两。利息支付占招商局收人中的一大部分。招商局允诺付给附属一家保险公司的股东每年15%的股息。部分流动资金系向上海钱庄暂借。不幸上海利息在阴历三月至八月非常高,而庄款是按照每日变动的利率结算。为了解决私人资本不足,招商局不得不时常举借官款。招商局欠钱庄短期高息的贷款,正是靠这最后的资金来源偿还。
1876年12月,招商局遇到以220万两盘购旗昌轮船公司(由旗昌洋行管理)整个船队和岸上资产的机会。盛宣怀建议政府饬令盐商搭购招商局股份792000两,并通饬各藩司、海关道劝谕殷商认股。由于北方赈灾最为急需,盐商正以巨款济赈,李鸿章拒绝考虑盛的计划。1877年1月招商局盘购旗昌轮船公司,因政府贷款才成为可能。幸亏有两江总督沈葆桢以及江苏、浙江、江西和湖北高层当局的支持,公帑存人招商局共达100万两。李鸿章参预了其中若干贷款的筹划安排。轮船招商局由于购下美国的船队,作为一家最重要的轮船公司出现于中国水域。
虽然招商局后来不得不特别同太古的挑衅性营运展开竞争,但是它在1877-1878年年度的工作,除了弥补先前所蒙受的亏损外,还得到能够发给10%的红利这样的总成绩。1877年李鸿章奏称,40%-50%的漕粮和有招商局经营的各口岸所有其他官物,均应由局船承运。
1877年至1878年间,招商局招收的新股只有44490两。招商局投入了同太古紧张的压低运费的竞争。招商局再次发现自己必须向上海钱庄贷款,以应付债务。当时它的股本只有75万两,而钱庄欠款却达257万两。招商局庄款利息每年不下36万两,官款又一次加以利用。1878年12月,李鸿章充分注意到因同太古竞争而使运费率降低,准允拨局贷款15万两。招商局得以发给股东股息5%,另留5%作为储备金。
由于英国轮船公司和轮船招商局之问跌价竞争的进展,各方都蒙受重大损失。为了使招商局能够将运费率竞争继续下去,李鸿章于1877年得旨准官款缓息3年,然后均分5年拨还。英国和中国公司的第一次齐价合同于1878年签订。
中国公司的经理为了增加收入,于1879年着手改革。他们出售处理了牵制大量资本的所属铸造厂,并且对各地分支机构的开支给予同定的限度,以减少支出。结果令人满意,1880年不但利息帐户已减少了10万两以上,而且还宣布支付10%的股息,资产帐户折旧注销42万两。
总的说,自1874年初以后,实缴资本增加很慢(见表2、图l);然而招商局建立后7年,数额已达100万两(核定资本)。1880年,暹罗、檀香山和旧金山的中国商人认购了新股。1882年股本增至200万两,是1897年以前最高的实缴股本额。招商局第七年和第八年(1880-1881年)帐略表明,负债和利息帐户每年稳步减少。两年中不仅每年注销40万两,而且还偿还了先前的官款775598两。招商局的股票升值。每股100两的老股股息在最初9年收益共达100%,1882年市场上每股已值220两以上(见表3、表4)。因此在最初9年,股东享有每年平均20%的收益。
表2 轮船招商局资本额,1873—1884年
单位:两,%
年 份 |
资本额 |
净 增 |
年增长率 |
1873(1-6月) 1873-1874 1874-1875 1875-1876 1876-1877 1877-1878 1878-1879 1879-1880 1800-1881 1881-1882 1882-1883 1883-1884 |
60000 476000 602400 685510 730000 751000 800600 830300 1000000 1000000 2000000 2000000 |
600000 416000 126400 83110 44490 20900 49600 29700 169700 0 1000000 0 |
100.00 694.00 26.55 13.80 9.20 2.86 6.60 3.70 20.43 0 100.00 0 |
资料来源:招商局历届帐略:《航运史资料》,第972-978、1000页;《申报》l874年9月12日、1875年9月2日、1883年9月15日;《北华捷报》1877年4月12日、1877年11月1日、1878年10月17日、1879年10月3日、l880年9月30日、1881年9月27日、1882年10月18日。
*招商局帐略每年从阴历七月初一起,讫次年六月底止。
表3 轮船招商局股息分配,l873—1883年
单位:%
|
官利 |
余利 |
1873-1874 1874-1875 1875-1876 1876-1877 1877-1878 1878-1879 1879-1880 1880-1881 1881-1882 1882-1883 |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
3
10
|
*轮船招商局1882年帐略。据该账略,“因事局仍欠他人债款,故是项(余利)原不应发;但是鉴于我们已作决定另增募100万两股本,而且此数额依法自应属于股东,我们认为为了减轻他们须付增股l0%的需要,作出此次股息分配是可取的”。(见《北华捷报》,1882年10月18日)
资料来源:费维恺:《中国早期现代化》,第l79页。
表4 1882年轮船招商局股票市场价格
单位:两
1882年各月 |
每股价格 |
票面额 2月1日 6月12日 8月15日 8月28日 9月26日 12月 |
100.0 220.0 250.0 248.0 242.5 253.0 231.0 |
资料来源: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第301页。
四 招商局的成就与李鸿章的作用
轮船招商局是为了同在华外国轮船公司作商业上的竞争而设立的,它确实达到了“分洋商利权”的目的。在招商局设立前几年,在中国水域营运的外国航运公司每年收益估计共有白银7877000两。招商局设立之后,外国航运公司的总赢利减少。用轮船运载货物不再限于外国的货船。
招商局开始营运以后,运费率稳步下降,对整个中国商界有利。太常寺卿陈兰彬于1876年估计,1873年至1876年间外国航运公司收入总共损失4923000两。为了同招商局竞争,外国航运公司不得不降低运费率,造成同一时期损失在8136000两以上。因此中国商人在1873年至1876年问少付给外国人的费用,当在1300万两。招商局的营业上升到稳定的状态。1873年至1884年招商局收入总额见表5。
表5 1873—1884年轮船招商局水脚收入
单位:两
年 份 |
水脚收入 |
1873-1874 1874-1875 1875-1876 1876-1877 1877-1878 1878-1879 1879-1880 1880-1881 1881-1882 1882-1883 1883-1884 |
419661 582758 695279 1542091 2322335 2203312 1893394 2026374 1884655 1643536 1923700 |
资料来源:张国辉:《洋务运动》,第176页。
必须指出,在1877-1878年230万两的最高峰以后几年,收入总额稳定在190万两左右,但较低的数目是由许多外在的因素所造成,包括竞争增强、运费率进一步降低和漕运减少。招商局在应付维艰的环境中表现出色。
招商局还在其他方面为中国的利益效劳。它逐年向中国海关捐纳关税。招商局在不同时期将军队运送至朝鲜、台湾和山海关,在海防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华北饥荒(1876-1879年)给全国带来了严重的灾难,李鸿章依靠招商局运送赈款和救灾物资。招商局及其总办、会办的赈捐见表6.
表6 轮船招商局及其高级主管对l878年华北饥荒赈捐
单位:两
名 称 |
捐款总额 |
轮船招商局a 唐 景 星b 徐 润b 朱 其 昂b 朱 其 诏b |
18540.4 500.0 500.0 1390.0 695.0 |
资料来源:a《申报》1878年10月3日,4;b《李集》,奏稿,31:5-6。
在此早期,政府对招商局的支持远远超过了国家对它的索取。李鸿章的政策至关重要,由于李鸿章以及江苏、浙江、江西、湖北高层当局和天津、上海海关道的支持,不同时期存人招商局的官款共达1908000两。1885年前至少有19笔官款(见表7)。在1882年前,官款总额已远远超过实缴资本总额;这些借款占招商局负债总额的50%-60%,或1876年至1889年实缴资本最高额的2.2倍(见表8、图2)。
表7 轮船招商局所借官款,l872—1883年
单位:两,%
官款来源 |
年份 |
借款数额 |
年利率 |
天津练饷 江宁木厘 浙江塘工 海防支应银 扬州粮台 直隶练饷 保定练饷 东 海 关 江宁藩库 江安粮台 江 海 关 浙江丝捐 江西司库 湖北司库 海防经费 海防经费 出使经费 天津海防 支应局 |
1872 1875 1875 1876 1876 1876 1876 1876 1877 1877 1877 1877 1877 1877 1878 1878-1881 1881 1883 |
12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50000 50000 100000 1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0 150000 100000 80000 200000 |
7 8 8 8 8 10 8 8 10 10 10 10 10 10
|
资料来源:黎志刚:《国有问题》,第21页。
表8 轮船招商局资本账,1873—1891年
单位:两,%
年份 |
共计 (1=2+3) |
股本 (2) |
借款 (3) |
官款 (4) |
官款占 借款 (4/1×100) |
1873-1874 1874-1875 1875-1876 1876-1877 1877-1878 1878-1879 1879-1880 1880-1881 1881-1882 1882-1883 1883-1884 1885 1886 1887 1888 1889 1890 1891 |
599023 1251995 2123457 3964288 4570702 3936188 3887046 3620529 4537512 5334637 4270852 无 4169690 3882232 3418016 3260535 2750559 2685490 |
476000 602400 685100 730200 751000 800600 830300 1000000 1000000 2000000 2000000 无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123023 649595 1438357 3234088 3819702 3153588 3056746 2620529 3537512 3334637 2270852 无 2169690 1882232 1418016 1260535 750559 685490 |
123023 136957 353499 1866979 1928868 1928868 1903868 1518867 1217967 964292 1192565 无 1170222 1065254 793715 688241 90241 0 |
20.54 10.94 16.65 47.09 42.20 49.O0 48.98 41.95 26.84 18.88 27.92 无 28.06 27.44 23.22 21.11 0.33 0 |
资料来源:张国辉:《洋务运动》,第168-169页;黎志刚:《国有问题》,第l7页。
这些贷款保证年息只有7%-10%,息率低于股东的每年股息官利。实际上从1877年至1885年整个时期这些贷款并未支付利息。这8年缓息共90万两,多达实缴资本最高额的一半左右。因此,应付政府的利息每年在10万两以上,便被用作企业的补贴。
官款来之不易。据报道,李鸿章的军队曾于1873年因欠饷叛乱,欠饷部分由于李用天津军饷支持招商局。借贷购买旗昌轮船公司船队的官款共达100万两。为了使此一购买成功,李奏请调拨湖北藩库公项。派用济赈的15万两后来转到招商局生息,可能作为进一步赈济之用。1877年华北饥馑蔓延。刘坤一后来指出:“豫省遍地灾黎,此时筹拨赈需,自系多多益善。”
1885年当招商局正将中法战争爆发时佯售旗昌洋行的船只和其他资产收归时,刘坚持招商局应将贷款立即偿还。李鸿章在1885年12月16日一封电报中作了强硬的答复:
招商局正议收回,旗昌刁难未定,现运漕水脚必交旗昌,商局无可垫办。公[刘]乘此时扣收塘工公款,挤人于危地,太不近情。……俟局船收回,下届再议扣为要。鸿不欲再淘气矣。
除了官款,总督李鸿章还通过安排更多的漕运以帮助招商局,使它得到加强。正如我们前已看到,李利用对有关各省官员足够的影响力,让他们将该省每年漕粮分拨一部分由招商局承运。这些官员曾于1877年以李为首联名上奏朝廷。运送漕粮,招商局享有与沙船相同的运费率,1876年每担高达0.6两,1880年至1884年间,每担0.531两。这些运费率比外国轮船公司收取的运费率高两三倍。招商局平均每年接受50万担左右的漕粮运输(见表9)。李鸿章还准备利用招商局轮船运送军队(见表10),并且劝说一些省的官员将招商局轮船用于政府其他的目的。
表9 轮船招商局承运漕粮
单位:石,两
年份 |
运漕粮数 |
运费率 |
总收入 (运漕数 ×运费率) |
1873年6月 1873-1874 1874-1875 1875-1876 1876-1877 1877-1878 1878-1879 1879-1880 1880-1881 1881-1882 1882-1883 1883-1884 1884-1885 |
170000a 250000 3000000 450000d 290000d 523000 520000 570000d 475415d 557000d 580000d 390000d 470000d |
0.600b 0.600 0.600 0.600 0.600 0.600 0.600 0.600 0.531 0.531 0.531 0.531 0.531 |
102000 150000 180000 270000 174000 313800 312000 342000 252445 295767 307980 207090 249570 |
资料来源:a《申报》1973年6月13日;b《近代名人书札》第2卷,第863-864页;《申报》1875年3月16日;c刘广京:《19世纪中国的轮船企业》,《亚洲研究杂志》1959年第18卷,第4期,第443页;d《报告书》,Ⅱ,21-24;e《李集》,奏稿,第36卷,第32-34页。
表10 轮船招商局运载军队和军用物资收入
单位:两
年份 |
运费率 |
总收入 |
1873-1874 1874-1875 1881-1882 |
5两/人 |
29087.4a 2625.4b 86690.00 |
资料来源:《李集》,奏稿:a 27:14;b 29:31,34;c 46:9。
总的说来,李鸿章相信,招商局即使受到官方财政上扶持,它也应由商人管理。“扶持”一词意味着对商人资本在扩展时期不足以继续进行招商局营运的担心;出于这一理由,政府将漕运拨给招商局,并且向它贷放资金。
五 李鸿章维持招商局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努力及其最后失败
轮船招商局虽然在1885年前有显著的发展,但是它在1884-1885年中法战争以后并没有再投资于资本设备。1877年招商局拥有30艘轮船,而且可以吨位雄冠在中国的轮船公司而自豪。1878年至1883年,招商局购置9艘新船,并且完成了码头和货栈的大量投资。然而它在1885年以后没有继续扩展。1893年轮船招商局只有一支拥有26艘船只的船队。与此同时,外国轮船公司在中国水域的吨位却迅速增加(见表11)。要更加充分地了解轮船招商局衰退的原因,就有必要对政府政策和中国商人投资之问的关系重新进行考量。
表11 轮船招商局与太古轮船公司装载吨变化,l877—1893年
|
招商局 |
太古 |
||
船只 |
净吨 |
船只 |
净吨 |
|
1877年船队 1877-1893年增加 1877-1893年出售 1893年船队 |
30a 16 3 26 |
约30526 15378 2174 23284 |
3 34
29 |
8361 36630
34543 |
资料来源:a《航运史资料》,第1000页;刘广京:《中国的轮船企业》,第452页。
1855年以前,轮船招商局的管理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严格立足于以获利为目的的基础上。当唐景星于1873年负责并开始公司改组时,拟订了公司事务必须按照商人原则处理的《局规》和《章程》。《章程》第二条写道:
唯事属商办,似宜俯照买卖常规,庶易遵守。
作为大股东,主要商董以个人资金投入企业,并且预期以股息的形式取得收益。《局规》第三条作如下规定:
每百股举一商董,于众董之中推一总董,……以三年为期。
《局规》第四条写道:
商总为总局主政,以一二商董副之,……其余商董分派各分局任事,仍归总局调度。
按照唐景星和徐润的说法,“局中之银钱,犹如军旅之钱粮兵马,自己之虚实,焉可彰口口口。唯局中商总人等,不准丝毫挪欠,其局外用款,更不得混入局帐一层,所议极是,目应遵照办理”。
1873年招商局商定,局内商总、董事人等的报酬,包括他们的用费,仅应于运费收入内提取5%支付。
唐景星和徐润坚持,招商局不应像衙门那样运作。他们提议:“其进出银钱数目,每日有流水簿,每月有小结簿,每年有总结簿,局内商董、司事公同核算。若须申报,即照底簿录呈,请免造册报销,以省文牍。”
根据《章程》,免派官员人局;并拟除去文案、书写、听差等名目;制作公文报告和具呈账册官方审核等官僚主义做法一概摒弃不用。
鉴于这些《局规》和《章程》得到李鸿章核准,它们体现了他的政策方针。李指派了招商局的高层管理人员,但是一直到1885年,就李鸿章而言,招商局原是一家严格立足于以获利为目的基础上的企业。李同时指派一些政府官员,包括盛宣怀(1873年以前在李幕中)和朱其昂,作为管理漕运的会办。盛宣怀一开始便想成为招商局的主要督办,数次试图说服李鸿章派给他这样一个职位。然而李支持商人。李不但时常写信给其他官员,说到唐景星和徐润对招商局的重大贡献,而且甚至将盛宣怀调离招商局漕运会办的职位。
李鸿章以直隶总督身份于1877年函咨户部称,他曾拨给招商局生息贷款10万两;内天津道5万两,津关道5万两。1880年3月,李奏请从该年起,招商局所欠官款匀作5年拨还;由承运漕粮收入按年抵扣。1880年6月李上奏建议购买美国铁甲船两艘,用于清朝海军。由于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李提出为此目的,拟从招商局拨款100万两,由招商局此后3年的漕运收人中扣除。在此情况下,招商局不得不向户部报告它关于偿还官款的步骤,但是有关它的内部事务细节,仍然未作报告。
然而,随着招商局扩展和继续赢利,许多官员提出由政府将它收归国有。沈葆桢(两江总督)于1877年、叶廷眷(招商局漕运会办)于1879年、刘坤一(时为两江总督)于1881年都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刘的建议引起的威胁特别严重。
曾经一度出任上海道台的叶廷眷在给李鸿章的一封信中虽然没有使用“国有化”这样的现代词语,但却建议政府应花200万两公款将招商局收归国有。叶指出收归国有可省每年庄款利息20万两,股东股息7万两。他相信10年内政府便可全数收回200万两的投资。不过李并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事实上,他将叶调离招商局经营管理。
刘坤一的建议是将官款改变为官股,使政府成为唯一最大的股东。刘坤一在1881年2月15日致黎兆棠信中说:“其提剩之官帑七十余万,截至光绪八年止,缓息亦七十余万,两共一百五十余万,均存局作为
官股。”
招商局的股东立即将刘的建议解释为将政府控制引入公司的经营管理。如前所述,招商局的董事是最大的股东,各分局经理也是股东。1878-1879年轮船招商局共发行股份800600两。唐景星和他的亲近戚属约有8万两,唐的其他亲戚认购20万两。徐润及其亲戚掌握了和唐及其亲戚同样多的股份。一半以上的股份就这样为两个商人经理所掌握。就商人经理的立场看,官方审查没有必要。如果经理有任何方式的不端行为,他们会推想:“有股众商大半局员之亲友,商人耳目较近,岂肯受其欺蒙?”人们认为商人因而应对自己的投资负责。当招商局受到北京御史严厉批评时,唐和徐曾在一封信中说:
或恐都中人言,借以有关公款为责,此亦易办,只须弟等变卖船只埠头,归还公款有余,散此公司,另图活计,纵有亏折,与公家无涉,可不须查办。
由于李鸿章的保护,刘坤一的计划没有实现。刘在致王先谦的信中沮丧地承认李的努力成功:
合肥相国先经会同吴健帅复奏,将该局借用公款一百九十余万分为五年提还以后,归商局,不归官。
由于李鸿章的政策奏效,招商局经营管理的独立自主保持下来,商人的投资得到了鼓励。其结果不仅招商局资本扩充两倍,而且许多商人还被吸引去投资中国其他的近代企业。一个主要的例子是上海机器织布局,该局于1881年按计划收到实缴资本40万两,这个数额以外的股份,在商人经理郑观应和经元善为一方、活跃的士绅龚寿图和戴恒为另一方展开一场争吵之前,认购热烈。
从李鸿章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前的努力,可以清楚看出,清政府在建立近代非军事企业方面并非始终起着消极的作用。在1883年上海金融危机结束后一段时期,李鸿章明显地屈从于不可抗拒的政治和财政的压力,命令重组招商局。他最终于1885年委派盛宣怀为督办,这部分是由于盛在1885年已成为招商局最大的股东。有证据表明,在金融危机和中法战争后不久,唐景星于1885年提出招募外国资本,以帮助在他继续经理下的招商局资金筹措。这将背离最初不允外国人占有公司股份的政策。这一办法未被接受,在盛宣怀主持之下,股份仍全为中国人所有。
盛宣怀在1885-1902年担任督办期问,继续保持正规官位不变,并且从芝罘或天津控制局务。他挑选自己的亲信作为上海招商局的高层管理人员,而不问他们股份的多寡。局中官僚控制增强。大多数高层管理人员都有官方的背景,缺乏经营近代企业的经验。招商局的赢利不再投资于扩展经营。轮船招商局这种失去商人管理的情况,导致曾对官督企业有兴趣的商人不再抱有幻想,而且一般地说,抑制了中国商人将他们的资本投入其他近代企业的意愿。
轮船招商局早期成功的历程,留给我们一个问题,即政府对中国近代企业的积极作用为什么在1885年以后减弱,它带来的后果又是什么。
1885年轮船招商局官款总共仍达832274两以上。户部坚持了解清楚招商局全部官款情况是它的职责,它要详细检查招商局账目。户部张大其事地说:“乃招商局十余年来,不特本息不增,而官款、洋款欠债累累,岂谋之不臧否?”
户部请旨饬令政府高级官员对招商局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它强调“该局既拨有官款,又津贴以漕运水脚,减免其货税,其岁人岁出之款,即应官为稽察”。
户都要求了解招商局所借官款系某年由某省某项动拨若干的全部情况。户部要求检查:
某年于某案内拨还抵还某省银若干,现在所未还,系欠某省银若干,……[官款]应于某年起息,每年息银若干,详细开单奏报,以备考核。至所应请还官本七十七万余两,俟洋债归结后,分年筹缴,未免漫无限制。
户部坚持招商局总办应由高级官员会商遴派。它还提议朝廷应旨饬招商局呈交许多详尽明确的财务报表。从1885年起,有关总局、分局人事、贷款、收入、支出、利润、日常经费、船只和码头所有主和所在地的情况,均应造册报部备案。
六 李鸿章与招商局早期历史
国家政策能够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起重要的作用。社会科学家已经提出许多关于国家的干预对于经济发展为什么有时是必需的论据。替代模式表明在落后的经济情况下,一个强大的政府可以通过官僚的经济干预代替市场的力量。我已在本章中阐述李鸿章的政策如何帮助轮船招商局在1872年至1885年间取得成功。
李鸿章所代表的清代国家确在经济发展中起过作用。李通过他在政府中的影响力,能够获得给予近代企业的官款和其他贴补。为了解释李鸿章为什么在1885年以后未能帮助招商局,我们不妨从最初来自欧洲历史的“真国家建造”模式的研究开始。在1870年代的中国,国家在经济中的作用正在增强。积极的自强运动——李鸿章致力于提倡近代企业正是这项运动的一个部分——可以看作晚清中国近代国家建造的一个进程。
由于李鸿章自己的政治地位变化,他帮助招商局的能力减弱了。当中法冲突与和议谈判时,李因军事挫折和拟议对法国让步,受到严厉的批评,尤其是清流党的批评。结果是李的选择自由和权力受到了损害。中法战争和日本对朝鲜的威胁对防务所需的政府财力提出了迫切而大量的需求。可以得到的资金大部分拨出用于军事目的时,政府对私人企业的支持不得不受到妨碍。格琴克朗关于替代的概念并不完全适用于这一情形。清政府在整体上确在奠立招商局的基础中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到19世纪80年代,政府不再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类似的企业。后来政府甚至从招商局取走资金。1891年以后,招商局在盛宣怀督办下,每年向政府报效大约10万两。
轮船招商局假定在有利的投资环境氛围中,即使没有政府的进一步扶持,也许能够维持下去。但是在盛宣怀督办下,政府索取和经营管理自主权损失的结合,导致招商局的停滞和竞争地位的削弱。当李鸿章未能维持企业经营管理的独立时,商人很快失去了对招商局前途的信心。最初“招商”投资近代企业的政策便不再具有吸引力了。
综上所述,李鸿章于1873年设立轮船招商局,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富有创新精神的成就。招商局的最初成功是政府财政扶持和商人经理独立自主相结合的结果。在这样有利的环境下,商人愿意将他们的资财交给招商局。当政府的扶持导致官僚控制经营管理时,后者的独立自主逐渐受到损害,平衡被打乱了。在官僚控制下,经营管理的质量严重下降,运作受损,招商局处于国家财政榨取之下——这一切环境严重地阻碍了对轮船招商局和其他近代企业的投资。
我在这一章中曾强调招商局的早期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李鸿章在提供政府扶助和同时维持公司商人经营管理独立自主方面的能力。在这一意义上,李鸿章于19世纪70年代采取了一项有远见卓识的工业化政策。在1885年及其后盛宣怀主持下的体制并不是一种改进。另一方面,李的个人作用的重要性使企业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困难问题更显突出。李鸿章在对外关系危机的压力下,未能维持他早期的保护商人政策时,官僚干预增加了,商人很快就失去对官督企业的信任。
轮船招商局是一个重要的试验。中国商人对这种特殊形式的政府企业的信任有赖于招商局的成功与否。一旦政府干预增加,商人便减少了他们的支持,从而注定了这种形式的企业的命运。
(原载刘广京、朱昌峻合编《李鸿章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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