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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理事会暂行章程》
该章程规定理事会是招商局最高权力机关。具有以下职权:稽核船栈业务、整理产业和资本、审核颁布办事规章、任免总经理以下重要职员、清理偿还债务、编制预算、审核决算账目及处理附属企业有关事宜。理事会设理事15至19人,其中常务理事7人,由交通部长选派,常务理事会驻会处理日常事务。一般情况下,理事会每星期举行一次理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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