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札总办轮船招商公局》

     1872年12月26日,试办轮船招商局的奏折被清廷批准后。原折由兵部通过递送紧急公文的方式退给李鸿章。这份札文是李鸿章于1873年1月17日发出,通知招商局,它的设立已经得到朝廷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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