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最先提出官督商办模式与近半个世纪官方办企业方针的实质

来源:《福建论坛》199802

 

陈勇勤

  在近代中国资本主义企业的经营形式中,官督商办曾一度很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那么,究竟是谁最先提出了官督商办模式,官方为什么始终对它很感兴趣?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

  官督商办模式是李鸿章创发的,这在目前史学界似已成为定论。是不是李鸿章呢?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件奏折。呈递者是林则徐。但写这件奏折时,林则徐并不是两广总督了,而是流放赦归后在云贵总督任上。

  奏折叫《查勘矿厂情形试行开采折》(注:《林文忠公政书·云贵奏稿》,卷9。中国书店1991年版,第274—279页。),针对的是云南矿业。云南矿务, 自康熙四十四年归官经理(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 中华书局1958年版。), 到林氏奏折出现的1848年,官办这种企业经营形式,已经持续了近一个半世纪。林则徐通过奏折,向道光帝建议说,云南开办矿厂,今不妨由官督办,而由民间采。所谓官督办,一是选择殷实良善者,作为头人,责令招募砂丁,逐层约束;二是官方或亲驻厂中,或时往履勘;三是地方官员激励厂民,奋勉从事,不可任其半途而废;四是官方对矿厂有统辖弹治特权,派驻厂弹压之印委员弁。可见这样的官为督办是以为根本,不脱离,再加进民办中对有利的某些成分。所谓民间采,林则徐的奏折里出现有民办、商办两种提法,但何为民办,何为商办,并没有具体作出解释。我们从招集商民和采用新的经营形式官民更何所用其疑虑乎这些话来分析,民办商办实质上是一回事,都指的是民间出资参与经办的官督的企业。有可能两者略有区分在,民办主要指绅士,商办主要指商人,而官在朝,绅在乡情况无疑已表明,绅士与商人都是属于非官的民间百姓阶层的。至于商民具体如何参与开办有官督的矿厂,奏折提到,主要应当朋资伙办,也就是采用合伙制。实际上,虽然云南矿业从康熙至今都归官经理,但滇省跬步皆山,矿业丰富,小民趋利矿旺则不招自来,使得偷挖私挖的私矿厂,此消彼出,总是存在的。当然,也有一些是拿到了官府允准的山牌的,但它是民办的,因而也归于私矿厂类。当时的这类私矿厂,向系朋开,其股分多寡不一,有领头兼股者,亦有搭股分尖者,自必见有好矿,而后合伙;而且皆有厂规,其头人分为七长,每开一厂,则七长商议立规。林则徐在官督职责里提到的选择殷实良善者,作为头人,指的正是这些分为七长的头人。

  正是林则徐在19世纪40年代末最先提出了官督办民间采主张,也用林则徐在奏折中的用语,这自然可以归纳为官督民办或官督商办。很明显,林则徐提出的官督商办模式,其要点是把私矿厂的财产组织形式——合伙制和官府的行政权力——官权结合在一起了。

  为什么要在矿业中采用官督商办经营形式呢?

  奏折在开始就提到了:奏上谕,前因户部奏筹备库款一折,当派宗人府、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妥议具奏。兹据另议章程五条,无非就自然之利,斟酌损益,惟在该督抚等,各就地方情形,熟商妥议,立定章程具奏。可见,是中央政府出现财政困难,就让各地疆吏效力筹备库款。奏折接着又说:查新定章程五条内,如河工漕务,本为滇省所无。盐务则向有定章,并无悬引堕课,自应遵旨,无庸更易。至钱粮年清年款,各税尽收尽解,均无蒂欠。除将应造清册,饬属依限,据实造报,听候稽查,以昭划一外,计滇省所应办者,首在开采一事。意思很明白,云南省只能在矿业方面,给中央寻求新财源。奏折在另一处又说:独开官办,呼应虽灵,而在任久暂无常,恐交代葛藤滋甚,倘或因之亏空,参办则有所藉口,筹补则益启效尤,况地方官经管事多,安能亲驻厂中,胼胝手足,势必假手于幕丁胥役,弊窦愈多。林则徐在这里讲得就很含蓄了。实际上他的本意是,开矿办厂需要先期投入很大一笔资金,既然财政困难,地方与中央都是一样的,官办企业要用到的官款,地方政府从什么地方能够挤出来。至于他摆出的在任久暂无常之弊、经管事多之由、假手于幕丁胥役之害云云,不过是从那些人们都司空见惯的事上,使话表达的能客气一些。第二个原因,奏折里说的就十分明确了:官有督率之权,而无著赔之累。官督商办使官方在经济上能够得到的最大便宜。矿厂盈利,官方可以通过税收聚财,如果矿厂发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官方没出任何资本,也就没有损失什么。经济损失都由商民承担,因为创办资本都是由商民出的。为了鼓励商民奏折又提出,官督商办的矿厂,对出资并参与经营的商民,成则加奖,歇则不追。而且在成则加奖方面,对具体参与经营的官方人员,也给予一样的荣誉。这就是,如能采办数多商给优奖,官请议叙

  根据林则徐对官督商办模式的阐发,应该说,它还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但不知什么原因,道光帝并没有表示同意。在手工工场中试行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设想落空了。当时谁也没有想到,20多年后,官督商办模式竟成了洋务企业经营形式的主流。

   二

  19世纪60年代,以洋务自强为核心的经济变革活动,开始由率先兴办的军工企业,向民用企业方向扩展。李鸿章有句话揭示了其中的原因:船炮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这就是说, 军工企业的生产,需要大量的金属原料,还需要大量的煤炭燃料。可见,矿业内部已急待着新式企业早日出现。然而在引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时间顺序方面,矿业却让位于航运业,即轮船招商局在1872年第一个办起来了。

  众所周知,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最先采用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企业。问题在于,轮船招商局为什么就采用了官督商办这种经营形式呢?

  在轮船招商局成立以前,中国沿海和长江的航运,由外国资本的轮船公司控制着,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 当时的水上运输行业,利润率甚高,几乎达100%。因此对于清政府来说, 这无疑是财政收入上的一大损失。这样,设轮船商局的要求也就提出来了。最先创斯议的是丁日昌。当时他在江苏巡抚任内,并曾于入觐时面陈枢廷。总理衙门一直很关注此事,不断谆请兼北洋通商大臣的直隶总督和兼南洋通商大臣的两江总督,预筹定章(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 《复何小宋制军》同治十一年十月初十日。)。主张中国应当自己兴造轮船的清廷官员,曾国藩为第一人。就总理衙门来看,是强调官造轮船,然后官轮招商雇买的(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复王补帆中丞》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 用李鸿章的话说,也就是兴造货船,再筹招商雇用(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复何小宋制军》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还是在1867年,容闳的一件奏折就建议,中国新兴办的航运企业,应当是公司制的,并且要俱用中国人合股而成(注: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13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后来李鸿章和曾国藩在华商领官船问题上,也一致认为,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这就说明,轮船招商局最初被设计成的模式是股份公司。时隔不久,津关委员林士志与广帮众商雇搭洋船者,议呈九条,照抄呈览,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公凑本银三十万,公举总商承揽,由官稽查,这应当说近似商办官督。另一个是,请发公款若干,照股均摊生息,这应当说近似官商合股。1872年,当筹办轮船招商局的计划制定出来后,李鸿章物色到了既熟悉海运事宜,轮船生意、又自愿以身家作抵,倡此远谋的朱其昂,授权他作为具体经办人,酌拟轮船招商章程。朱其昂所拟二十条章程,其大意在于,官商合办,以广招徕(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 《论试办轮船招商》。),想要达到的目的是,由官设立商局招徕,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并官局(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0,《试办招商轮船折》。)。对此,李鸿章解释说,这实际上是几年前容闳等人原议的再现,即先招华商,将素所附搭洋行之船支资本,渐渐拆归官局(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论试办轮船招商》。)。不难发现,说是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并官局,而那渐渐拆归官局的部分,仅仅是素所附搭洋行之船支资本。但有人可能就理解错了,认为这是以官商合办张网,以官办收网。我想,时人公认最精明的买办商人胡光墉,之所以开始答应朱其昂参加招商局,中途又变卦,和李振玉相继告退,恐怕就与认为此中含有的愚弄商方合股人的成分太浓,不无关系。面对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的实际情况,李鸿章在《论试办轮船招商》函中表了态:目下既无官造商船在内,自无庸官商合办。那要采用什么形式呢?李鸿章指出:应仍官督商办。(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 《论试办轮船招商》。)此句中的这个字,实在是忽略不得。正是由它反映出,官督商办针对着水上运输行业范畴来说,已算不上什么新事物了。

  话可以从江北漕粮改办海运说起,到了轮船招商局的官督商办经营形式出台,官督之下的商办,先后输进了三个内容。(一)雇佣商办。同治六年(1867),江北漕粮改为海运,事属创始。这时的官督,一方面由藩司、粮道会同督办,一方面官府派兵巡护出洋的受雇船只。而商办,主要是被雇用的沙船,负责装运江北漕粮。这就是十条章程中规定的,江北漕米应雇沙船装运先尽沙船雇用(注:《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6,《六年江北冬漕并归海运详议章程折》附《江北淮扬通三属同治六年分漕粮海运酌拟章程十条》。)。另外,商办还包括商船加入运漕粮行列,以补沙船临时不足。当时的商船概念,是包含着外洋轮船沿海民船两部分的(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 《复王补帆中丞》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前者指商人租赁的洋人轮船,后者指商人购置的船只。(二)租购商办。这是总理衙门的主体意向,即以官府统一督办招商雇买本国制造的所谓官轮,经营航运业。所以这里的商办,既有商人租赁官轮,也有商人置买官轮。与官商合办没能在轮船招商局中实行的根本原因一样,总理衙门的官督之下如何商办的设想,也因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仅仅作为个设想而已。(三)合股商办。这里的合股,吸收了容闳说、林士志说、朱其昂说中的有关因素。特别是容闳倡率于前的合股具体内容,以及朱其昂付诸于后的合股实践尝试,都对官督之下的商办的定型,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实际上,能以官督商办实行于轮船招商局的经营形式,细追究起来,还是回到了矿业上。李鸿章在阐述航运业须华商自立公司观点时,已经提到了这一点。他在强调臣更有进者,船炮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后,即说:曾国藩初回江南,有试采煤窑之议,而未果行。诚能设法劝导官督商办,但借用洋器洋法而不准洋人代办,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炼得法,销路必畅,利源自开。榷其余利,且可养船练兵,于富国强兵之计,殊有关系。此因制造船械而推广及之,其利又不仅在船械也。(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情况已经很清楚了,李鸿章在这里明确提出来的官督商办,主要是针对着矿业来说的,并且重点是针对着为军工企业服务的采矿冶炼企业,只不过是昔日曾国藩的试采煤窑之议”“未果行,此时又因制造船械,才把官督商办先期推广及之于航运业了。

  正是因为曾、李恰恰是基于矿业而联想到了官督商办,所以二人的思想,与林则徐《查勘矿厂情形试行开采折》的思想,有一种潜在的继承关系。如果把双方的思想来对照一下,可以发现,关键部分都具有着共同点。比如,林则徐提出,官督商办矿厂要选择殷实良善者,作为头人,责令招募砂厂,逐层约束;曾国藩和李鸿章也认为,官督商办轮运企业非有熟悉商情,公廉明干,为众商所深信之员,为之领袖担当,则商人必多顾虑(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又比如,林则徐主张矿厂必须是朋资伙开;曾、李也强调,轮运企业必须是立公司。虽然轮船招商局本质上并不属于股份制企业,但它毕竟是采用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的形式创办的,也就是说,创办资金大部分是从社会各方汇聚起来的,这与朋资在概念上是相同的。

   三

  官督商办最先在航运业进行尝试,它的普及,则是在矿业。现据有关资料统计,晚清的30家官督商办的民用工矿航运企业中,有23家是采矿企业,占总数的77%;只有4家是轮运企业,仅占总数的13%。此外,纺织业有2家,缫丝业有1家(注:根据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528附录中的有关内容,综合做的统计。)。

  林则徐提出要采用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云南矿业,追逐着以官督商办办企业的潮流,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云南的金属矿产,以滇铜最为著名。就在林则徐的转换矿厂经营形式的建议未被采纳后,因发生了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云南铜矿厂基本上都废驰了。即便有那么几家在勉强经营着,却也是很不景气,连年亏损。在洋务自强运动进入创办民用企业阶段,恢复云南铜矿的生产,自然也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874奏请试办,无异创始

  1883年,时任云南布政使的唐炯,为整饬铜务起见,决定在滇省产铜各厂参用西法进行生产,并委派官员以及选雇精通机器工匠,前往上海、香港,向外洋购买抽水、锯铜两种机器一经购就,即运回滇省,发给该厂,俾利开采(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 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 中华书局1958年版。)。这是云南铜矿使用西方先进生产工具采掘的发端。

  同年,云贵总督岑毓英和唐炯鉴于滇省铜务,开办已将十稔的经营状况,指出主要存在着砂丁招集不易炉户亏折太甚民间资本不厚地方官办理弊多四个问题,提出了裁革使费以绝弊,预借底本以示体恤,宽予年限以资调剂,开新厂以图久远,官商并办以期合作五条建议,显然其中关键的一条是官商并办以期合作,但具体是采用官督商办呢,还是采用官商合办呢,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的这件奏折里未见阐明。官商并办以期合作措施,又主要侧重于办企业资本的筹集。岑、唐二人认为,重点还是赖外省富商挟资来滇开采。而所谓民间资本不厚,就是一指本省户鲜殷实,铜矿厂废驰前,也不过零星凑集,朋充伙办,矿厂恢复生产后,因人们已几经战火,常年衣食率多不给,更无余资以谋厂利;二指各厂炉户,同样是无实本以开新山。他们说,只有官商合作”“并办,才是顺协人情,鼓舞兴作之举,断言矿务一年之间,必有起色,三年之后,决著成效(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 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

  数月后,岑毓英、唐炯在五月五日奉折中明确提出了铜矿企业的经营形式,仿照直隶开平厂务,设立公司,凑集股份,来滇开办。开平矿务局是1878年创办的,是当时很有影响的一家官督商办企业。矿上设备较完善,所产煤质较好。1881年开始产煤,1882年的产量就达131,893 吨,其中售出煤斤为84,377吨,利润优厚。在同期存在的11家官督商办采矿企业中,唯独开平矿务局可以说得上是成功的。当然,岑毓英、唐炯要对云南铜矿企业搞改革,仿照直隶开平厂务,设立公司,首先还是看到了,开平矿务局在11家官督商办采矿企业中,公开凑集股份是最多的,即银110多万两。用岑、唐的话说,这是众擎易举,可期速收实效实于铜务大有裨益。当岑毓英得知籍隶广东、请假在籍的广西补用和府张家齐和候选通判关桐春,家道殷实,办事勤能,就致函张、关,让他们招集商股,迅速来滇承办顺宁等处铜厂(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 中华书局1958年版。)。岑毓英在十月十八日的《云南矿务拟设局招商开办折》中进一步指出,官督商办也就是悉由各商出资自为经理,官不过随时保护体恤一切置买机器及应如何雇募匠人施用修理之处,即由商局自行筹划,官不过问。他还请示在云南设一个矿务招商局,在上海设一个驻沪办理云南矿务招商局,以便广招商民,凑集股分(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 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自此,云南铜矿企业开始转入招集商股的官督商办形式经营时期。林则徐当年构思的官督商办模式,在他曾倾注过心血的滇疆首业中,终于成为一种现实。

   四

  官督商办企业在甲午战争前洋务派办的民用企业当中,是居于主要地位的。以民用工矿企业为例来看,战前共出现41家,其中官督商办企业是23家,占有56%的比例(注:根据杜恂诚前引书,第33页表3的数字统计。)。这说明,官督商办企业,特别是那些办得很成功的,对19世纪80年代以前洋务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航运业和矿业出现了官督商办企业以后,有个叫罗应旒的贵州候补道,于18797月率先提出建议,除机器、船政已经设局外,其火轮车、电线之类亦当设法次第添设添设”“火轮车、电线,就是修筑铁路和兴办电报。罗应旒认为,建铁路和电报,需要用款甚巨,筹集资金的办法,最好是招商民集公司举办(注:罗应旒奏折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一),第170—181页。另于参阅拙文《罗应旒〈敬呈管见折〉的思想价值》(《贵州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所谓招商民集公司,也就是招商集股。看来罗应旒是倾向于铁路企业和电信企业采用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1880年设立的天津电报总局,原拟是官督商办,因考虑筹款需时,所以就先借助官办名义,由军饷拨出垫款。不到两年,即改为官督商办,招集商股,分期摊还所垫官款。1887年组建的天津铁路公司,是官督商办的。

  与上述情况不同的是,1885年,有个叫李福明的富绅,上条陈第一个提出了集资民办铁路的要求。李福明要承办的,是新建津沽路。但是,因为李鸿章坚持要把民间的捐资倡行铁路,强行改变为缴资归官办理,造成各商民畏缩中止,致使民办铁路设想夭折了(注:李福明条陈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六),第184—186页。另可参阅拙文《民办铁路要求的萌发与李福明条陈》(《北京档案史料》1995年第4期)。)。这就说明,对于国民经济命脉企业,官方宁可冒最大风险去官督商办,也决不肯轻易就把控制权让给绅商,任其商办。20世纪初,自办铁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场运动。昔日的官方没有预料到,此时连他们自己也在1903年颁行的《重订铁路简明章程》中,允许绅商集股修建铁路,即特别规定,一方面,民间集股设立铁路公司承办筑路为合法,并对铁路商办实有成效者,给予优奖等鼓励;另一方面,地方官有保护商办铁路公司的职责,无干预公司办事之权(注:《东方杂志》,第1卷,第3期。)。然而没过多久,官方又开始收权了。新的铁路政策的出台,都是意在把铁路商办改为官督商办。1906年官方的言论——“铁路系军国要政,仍官督商办(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十四日上谕。),就是很典型的一个例证。

  上面我们提到的官方对官督商办的态度,正反映了自林则徐提出官督商办模式后,近半个世纪官方办企业方针的实质。对官方重视官督商办的表现,我们也应当从两方面看问题,也就是要以政府与经济活动的关系为原点来看问题。首先必须承认,在现实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实际上,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存在与消失,无非是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在不同时期侧重点不同的一种反映。甲午战前,可以说是主张政府积极干预的政策占上风,它强调官方在直接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地位,而官督商办企业在这个时期的大量存在,正是官方参与经济调节、干预经济生活的产物。当时航运业和矿业中的洋务企业刚刚问世,国民参与企业投资的意识尚处于蒙胧状态,一些特定的经济领域和经济行为,必须由官方参与才能正常运转。甲午战后,主张经济自由主义政策的观点占了上风,它主要强调官方在间接调节和从外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地位,而商办企业在这个时期完全取代了官督商办企业,也是不同类型经营形式的企业,一起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之,甲午战争后,由于官督商办经营形式自身的致命弱点,由于商办企业具有了强大的吸引力,官督商办经营形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客观经济环境,也就迅速退出了历史舞台。这里我们就一定历史时期来作客观的评价,林则徐倡发的官督商办模式,对19世纪80年代以前清政府经济变革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永远载入史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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