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论丛》198501
虞和平
在洋务派的官督商办企业中(注: 本文所谓洋务企业指洋务派官僚所控制的官督商办企业。),也有些商人参加投资和管理,经元善就是其中的重要一员。他先后参与过上海机器织布局、利国驿煤矿和湖北织布局的筹办工作,经营上海电报局达二十年(注:据经元善:《居易初集》记载,1901年澳门版。)。但他“廿载北洋,依然市隐”(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56页。),始终保持商人身份,是一个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人士。剖析经元善在洋务企业中的活动及其本身的转变过程,有助于研究洋务企业中的官商关系。
从旧式绅商到洋务企业家
经元善,字莲山(或莲珊),1840年出生在浙江上虞县的一个旧式绅商家庭。他的父亲经纬(字庆桂,号劳洲),于1818年十五岁时赴沪学商,1840年前在上海开设仁元钱庄,1846年前后与人合股开设茶栈,经营对外贸易。几十年来“一帆风顺,白手致富数十万金”;成为一个名闻沪上的大商人。经纬还通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在上海绅商各界享有较高声誉;并屡次为清朝大员吉尔杭阿、左宗棠等效劳,博得清廷的表彰,于1863年授“主事加员外郎衔”。与此同时,也开始和外国侵略者接触,如在1862年外国侵略军“助剿”太平军时,“以留养各路难民,与各国兵官往来”(注:据经元善:《趋庭记述》记载。)。
经元善自幼就受到家庭的熏陶,“年十七(1857年)即奉严命服贾于沪”,1865年,他因父死袭主事衔;1871年“至沪席世业,仁元钱庄”(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7、10页。),继承父业。1883年,上海南市钱业公会成立,他被举为董事;后又兼任1889年成立的北市钱业会馆董事(注:《上海钱庄史料》第34页。据这则资料记载,担任1883年南市钱业公会董事的是经芳洲(经元善之父)。但这是后人的回忆,与事实恐有不符。其一、上海南市钱业公会成立时,经芳洲早已在1865年死去;其二、这则资料在经芳洲等七名南市钱业公会董事后面注有“以上七人后任北市董事”,而在北市钱业会馆董事的名单中却写着经莲珊,而不是经芳洲。据此,充任南北市钱业董事的应是经元善而不是经芳洲。),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
起初,经元善虽然继承了父业,但却没有继承更多的遗产。其父生前主张不留厚资与子孙,他积资达数十万,却为以“善举”博名誉,一生之中将许多资金投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家乡购置的大批土地和房产,也于临死前“尽拨归义塾”,只剩“屋基地七亩有奇”;“沪上遗资不满二万缗”(注:《趋庭记述》第2卷,第37页。)。据经元善自称,他父亲“生平积财至四五十万,死时“所留不过二十分之一”(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9页。),而且“拖欠税饷官款至五六万金”(注:《居易初集》增订本第3卷第73页。1902年沪版。)。经元善的话虽不可全信,但其所继承的遗产不多该是事实。
据现有资料记载,经元善除继承仁元钱庄外,没有再经营其它企业(注:据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368页记载,经元善“在一家‘中外合资’的企业‘华兴玻璃公司’投资并任主要董事”。据《申报》光绪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记载,经元善出任该公司董事是“欲劝募每股赈捐一两,勉事承乏”,四天之后,由于洋商股本不能如期收齐,经元善即登广告:“已付股诸君……向汇丰银行收回原银”,宣布停办。因此不能把这一短暂的活动算作经元善的实际投资活动之一。)。关于仁无钱庄的确切资本,现无资料可考,根据“清末民初,钱庄的资本都不大,以二万两至四万两居多”的情况(注:《上海钱庄史料》第460页。),仁元钱庄资本即使较一般钱庄多些,但也不会多得过于悬殊。何况,据经元善1901年给其二弟的信中谈到其父所欠官款不能归还时说:“所苦者,无陈三洲姻丈其人为银号当手,否则所区区者,何足计耶”(注:《居易初集》增订本第3卷第73页。1902年沪版。),表明该钱庄可能已非经家独资经营。
经元善对洋务企业的投资也不多。据其自述,1880年“入织布局二百股”(每股银百两);1883年“入电报局二百六十股”(每股银洋百元)(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61—62页。),共计不过四万两银子。他在1883年认购电报局股票是“一往无前”的(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1页。),但实际的投资额却并不怎么可观,其中二百股是他在1882年已认旧股一万两换成的,只有六十股是新添的。在电报局方面,八十万元股本并未顺利招足,直至1887年方始足额。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经元善“一往无前”的态度,如果他当时拥有大量流动资金的话,不致于出现这些周折。第二年,中法战争爆发,上海发生金融危机,他因“急有所用”,被迫,将电报局股票“四折售去二百股”(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61—62页。)。显然,如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钱庄出身的经元善是不会做这种蠢事的。
经元善拥资不丰,而能在金融界占有显要的地位,这一方面与其父遗留下来的社会影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仁元钱庄在当时的钱庄中资格较老、底子较厚,信用较高、资本也可能较一般钱庄为多有关。再者,经元善从七十年代末组织和领导上海的“义赈”活动,扩大了他在绅商界的影响。如当时他的经济力量在余姚、上虞两县旅沪绅商中已不占首富地位,但却靠着其父的影响和“义赈活动”,成了两县旅沪绅商的首领。参与洋务企业后,他与朝廷要员李鸿章挂上了钩,更提高了社会地位。他既是颇具信誉的钱庄主,又是一方绅商的领袖,还与朝廷大员相联系,自然就被钱业界推为集体利益的维护者了。由此可说,经元善已逐步成了一个旧式的中上层绅商。
经元善继承父业走上社会之际,正是洋务派兴办民用工业之时,但当时他与洋务派尚未来往。直至1878—1879年间,他因办“义赈”才得与郑观应、谢家福、盛宣怀相结识(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3页。)。他在“义赈”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经营才能和在商人中的号召力,及其在金融界的地位和影响,才引起洋务派的重视。1880年,在郑观应的力荐之下,李鸿章委任经元善为上海机器织布局会办,担任“驻局专办”的商董。从此,经元善又由一个旧式绅商转变为一个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商董,开始了他从事洋务企业活动的生涯。
一个代表商人利益的“商董”
经元善抱着使中华“振兴富强”(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40页。)的目的,以商人身份加入洋务企业,并按照商人的利益经营企业,说明他成为洋务企业的商董以后,仍继续代表着商人的利益。
发展近代工业,抵制外国侵略,是经元善投身洋务企业的根本出发点。1880年当经元善从李金镛处获悉李鸿章欲委他办理织布局时,他本欲推辞,因李金镛以“此系提倡商务,何妨尽其心力,为民兴利”相劝(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6页。),才勉强接受委任。入局以后,他天真地认为洋务派官僚创办近代企业的目的“在收回通国利权”,故而热心为之(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6页。)。不久转入电报局后,他更把发展电报事业作为与洋商争利的手段。他与郑观应一起向盛宣怀建议,在商务发达的江、浙、闽、粤地区架设新线,以便沟通商情,与洋商竞争。他们联名上禀李鸿章:“各口通商码头,自洋人设立电报以来,华商日困,市情朝暮反复,洋商操纵自如……是诚今日商务致病之由,而我国家利权之重轻亦隐受其制者也”(注:盛宣怀档案:《郑观应、经元善禀李鸿章》光绪七年十二月。转引自夏东元著《郑观应传》第49页。);指出中国自设电线,“似于利权颇有关系”(注:盛宣怀档案:《郑观应等呈请左宗棠架设长江电线禀》,光绪八年三月初十日,转引自夏东元著《郑观应传》第49页。),明确表示其开办电报意在收回利权。他还总结中外商战的实际经验,指出:“非有铁路轮船电报,万万不能与外人争强;非开采五金煤铁等矿,万万不能与外人竞富”(注:《居易初集》增订本,第3卷第6页。)。“提倡商务”,“收回利权”,抵制外资侵略,是当时中国商人的共同愿望。经元善力图把商人的这个愿望实施于自己所从事的洋务企业中去,可见他的这种思想态度,无疑是反映了中国商人的要求。
经元善从参加洋务企业起,就坚持以经商的方法经营企业,反对封建官僚主义的经营方式。他进入机器织布局后,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认为要招徕商股,“宜使商富坚信”。于是他首先将招股章程刊诸报端,在章程中进行详细精密的预算,解除商人对投资布局的顾虑;并声明“万一股份不齐,事机中辍,先收五成银两并息,均由本局如数付还”(注:《申报》光绪六年九月十日。)。又将“所招股本户名银数,及收款存放何庄,每月清单布告大众”(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6页。),在国内外三十六个城镇公开设立股份代收处(注:《申报》光绪六年十月十四日。)。他的这种做法,一方面力图保证商股本息不受损失;另一方面将商股户名、银数及收股庄名公之于众,也可对官僚暗中侵吞商股起到一些阻止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商股的利益。而且还改变了招商局、开平煤矿那种“因友及友转辗邀集”的封建性的招股方法,而把招股范围扩展到全社会。这样,既可为新办的近代企业扩大资金来源;也可以增强商人在洋务企业中的地位。可是,这种为商人所欢迎的招股方式,却引起织布局官方代表戴恒、龚寿图的“嫉忌”,他们唯恐商股力量过大,竭力反对登报收股。不久,经元善就因与官方“道不同”而退居家中。他这种宁可放弃“会办”的高位和优厚的薪俸,也不愿改变自己主张的行动,明显地反映了他与洋务派权贵所具有的矛盾。
此后,经元善虽说不问局事了,但他还是利用一切机会努力为商人争夺织布局的经营权。如他为避免使郑观应势孤难行,就推荐商人谢家福入局佐郑(注:谢家福因其“存款登报”的主张未被采纳而拒绝入局。);又乘戴恒离沪之机,设法“重订合同,载明一切用人措施全权归郑”。1884年,在织布局重新改组、清算旧帐时,经元善为继续维护商股的利益,建议李鸿章拨借官款,另选贤能维持布局,“以保全各老商之股本官利,藉孚信义”,力图兑现招股章程上的承诺。但由于“未蒙批准”(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7页。),结果不仅官利无着,还使原来的百两之股也折为七十两;并规定须另添三十两为一股,否则三股合作一股(注: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1058页。)。由于洋务派官僚的倒行逆施,致使织布局失信于商,造成商股望而却步。经元善为商股争利的努力虽都失败了,但由此却揭露了机器织布局中封建官僚抑制和摧残商股的行径,反映了官、商双方的尖锐斗争。
如果说经元善在织布局因受到封建官僚的排挤而未能施展他的经营才能的话,那么当他转入电报局后,则又是另一番情景了。
1881年,经元善经谢家福的推荐,由李鸿章委派为电报局会办(注:盛宣怀:《愚斋存稿》第4卷,第16页。);1882年改委为官督商办电报局沪局总办(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1页。)。与他共事的除督办盛宣怀外,主要是商董谢家福。盛宣怀常驻天津,对沪局鞭长莫及,经元善的经营活动受其干扰较少。而且盛宣怀是电报局的最大股东,该企业经营得好坏与他至为相关。显然,如果经元善能把沪局经营好,这对盛宣怀是有利无害的。正因如此,盛宣怀对经元善经理沪局才有所放手,而经元善也取得了施展才能的机会。
在管理上,经元善提出“有治人无治法,人存政举”(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2页。),即重人治不重法治的主张。在他看来,企业兴衰的关键在于有没有精通业务,认真负责的管理人员,只有有了这样的管理人员,企业才能兴旺发达。当时沪局冗员充斥,经元善采取了这种措施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症结。
在用人上,经元善从“人存政举”的宗旨出发,特别注意挑选适宜的人担任各级管理人员。他说:“欲电局之少弊,全在为地以择人,不可为人而择地”(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2页。),“若不以求贤才为亟,而专喜逢迎,吾知其危若冰山矣”(注:《居易初集》增订本,第3卷,第24页。)。经元善在当时虽然还不能完全摆脱洋务派大官僚的控制,但他还是有权决定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去留的,就是任用高级职员也有相当的决定权。如在1895年,电局商董杨廷□越过经元善直接向盛宣怀推荐其亲属陈岸步为该局帮办,并经盛宣怀同意加委增薪,但事后由于遭到经元善的强烈反对,使陈某未能任职(注:《居易初集》增订本,第3卷,第24页。)。
在经营方式上,经元善改变了原来衙门式的官气,延长营业时间,从每日早晨七点钟起至晚九点止;降低报费,规定除洋文报费照旧外,华文报费只收原价每字三角的三分之一,“地名、住址、店号、人名五字以内暂不取资而便商旅”(注:《申报》光绪八年三月二日。)。他又裁减冗员,节省开支,亲自“以一身而兼仆役之事”(注:《申报》光绪八年二月十五日;《居易初集》第2卷第30页。)。在他这种开源节流、精打细算的经营下,电报局开始转亏为盈,商办一年即获利近二万元(注:盛宣怀:《愚斋存稿初刊》第3卷,第12页。)。
对企业利润,他主张少分花红,多留积累。从1894年起,电报局开始分红。分红数额,按盛宣怀所拟章程,以该年的报费收入和分红比例为基础,以后每年按同一比例提取花红外,对报费收数超过部分,“再加提一个九五扣为局员酬劳,一个九五扣为襄帮办司事报生等酬劳”(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41—45页。)。对此,经元善致电盛宣怀提出异议:“按年提大修公积一成,及应付一分官利外,似应以一半归股东余利,按股照派,以一半归在局花红,均平酌给”(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35页。)。这样,既提取了积累,又增加了股息,也奖励了职工。在1895—1899五年间,共计少分花红165,992元(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41—45页。)。按照经元善提出的这种分配原则,不仅有利于企业资本积累和股东收入,也有利于发展近代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
电报局在经元善的积极经营下,加上独家营业等客观条件,在二十年中迅速发展,成为洋务企业中最成功的一个。该局自1883年增资至八十万元后,到1895年再没有添招新股,业务则不断扩大。电网布及全国各行省和主要的商业城市;报费年收入额增加近二十倍,达一百十五万余两(注:盛宣怀:《愚斋存稿》第3卷,第12—19页。);实际的资金已大大超过股本数额。这些追加的资金是靠企业利润转化而来的,如电局曾两次共提公积金四十万元“填作众商股本”(注:盛宣怀:《愚斋存稿》第3卷,第12—19页。)。营业的发展,股息的增加,使股票价格大涨。1895年以后,电局业务发展更快。
上曾提到,经元善还参与过利国驿煤矿和湖北织布局的创办事宜。在这些活动中,他也力图推行近代资本主义的经营方针。他给盛宣怀的利国驿矿条陈中,从建厂、勘矿到交通运输、通讯、税制、金融等各个方面,都本着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提出了合理的方案(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15—23页。)。在给张之洞的创办织布局条陈里,除了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外,更反映了他代表商人利益的一面。如他在“〔划〕一事权”条中说:织布“全属商务,开宗明义,首先求通商情为贵,举凡官场繁文缛节,,宜实力删除净尽”,“除派现任监司大员一位会同督办以崇体制外”,其余总办、帮办直至各科职员都应由“明白商情”的人来担任。而且由总办“统管全局事务”,帮办由总办“自择”,各科职员均应由总帮办慎选延聘,“务使各当其才”(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24页。)。总之,他力图把企业的事权集中于“商总”一人之手,反对官方的控制和干扰。又在“轻税厘”条中,对布局需交纳关税一事指出:“现在官款开办,利息所入亦归官中,此盈彼绌,尚可不计”,将来“归商承办之后,拟请奏明立案……以常年结帐余利二十取一作为厘税并征,由局一总报解,无论运销各行省,概不再抽捐税”(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31—32页。)。这是完全为商人利益着想的。又在“招商股”条中说:招股一时难成,可先“借支官款开办”,待办成之后,成效渐显,官款渐清,“利息已有把握,然后招商入股”,虽仍留官督商办之名,然“商气重官样少,官商相维,而商尤为重,自可持久不敝”。循是以往,“则商务自渐推广矣”(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31—32页。)。在这里,经元善设计了一个借助官力来发展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方案。不过,他的这种愿望,只能是一种幻想,不可能、也没有被洋务派大官僚张之洞所采纳。当经元善看到张之洞只在“官阶班次中求才”,“官气之浓甚于沪”,与自己的“意旨”未能吻合时,便在上了条陈之后就“婉辞而返”(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9—44页。)。
经元善的实际活动表明,他鲜明地代表了商人的利益和要求。他在洋务派官僚监督下从事企业活动,力图按照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办事;一旦不能贯彻自己的意图,便坚决辞退,不与洋务派官僚合流。从他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商董”与洋务派官僚之间的矛盾。前者代表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力图把企业引上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方向。后者则代表封建官府的利益,顽固地要把企业始终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竭力使它沿着官僚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显然,他们两者之间的矛盾,反映了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的对立和斗争。但同时又体现了“商”对“官”也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性,“商”希望得到“官”的庇护来发展自己的经济力量。可是,当它受到“官”的排挤和打击时,只是以消极的辞职手段进行反抗。这种情形又表明,“商”因政治和经济力量薄弱而造成的软弱性。从而决定了“官”、“商”斗争的结果,只能以“商”的失败或妥协而告终。
经元善在洋务企业中的活动说明,洋务企业中官、商两方的结合,是出于互相的利用。“商”想利用“官”的政治权势来发展自己的经济势力;“官”则想利用“商”的资金和管理经验为自己的经济利益服务,无疑这是一种同床异梦的结合。实现和维持这种结合的前提是,“商”必须能为“官”服务;“官”也必须给“商”以一定的利益和权利。如在电报局中,经元善所以能较为放手的经营,是由于盛宣怀给了经元善一定的利益和权力,因此他们能较好地长期结合,企业也办得比较成功。在上海机器织布局中,经元善不甘无条件地服从戴恒的指挥,戴恒也不给经元善一定的经营权,两者的结合便很快就破裂,企业的筹备工作也因此受阻。但无论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商董在洋务企业中能掌握的经营权和所发挥的作用都是有限的,而这个限度的关节又在洋务派官僚身上。商董若有超越和违背洋务派官僚旨意之处,就将遭到反对而被取消。经元善在上海织布局和湖北织布局的遭遇就是这样。“商”和“官”出于互相利用而结合,因此,他们既相联合又相矛盾,而联合是相对的和表面的,矛盾是绝对的和内在的。这种矛盾,在较顽固的官僚所控制的企业中尖锐一些;在较开明的官僚所控制的企业中则缓和一些。
对洋务企业态度的变化
经元善作为商人的代表人物,在洋务企业中奋斗二十年的实践,使自己不断地加深了对洋务派官僚的认识,引起他对洋务企业态度的变化。大体说来,经元善的态度经过了等待观望、充满期望和悲观失望的三个阶段。
最初,在入洋务企业前后,经元善持观望态度。他在进入织布局之前,对洋务企业不感兴趣,当李鸿章以织布局会办的要职相委时,他只是鉴于事关商务,怀着“振兴富强”的念头,“才勉遵相(即李鸿章)命”入局办事(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6页。)。1882年春,上海电报局招集商股时,经元善虽身列会办,但对盛宣怀提出让他“出一万两”银的要求,在态度上比较冷淡,只为“力顾大局,不得不勉而行之”。可以说,经元善参加经营的投资洋务企业是被洋务派官僚拉入的,这说明在洋务运动兴起的前期,象经元善这样的“商人”,虽然受外资企业的影响,已有投资经营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要求,但他对洋务派官僚所创办的近代企业却抱着谨慎的态度。
1883年以后,经元善对洋务企业的态度逐渐由观望转向充满期望了。这年初,电报局第二次招股,他“一往无前,共入二百六十股”(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1页。)。1890年,盛宣怀向他征求开办利国驿煤铁矿的意见,他积极进言,提出建议十条(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15—23页。)。同年,张之洞电召他参与创办湖北织布局事宜时,他也抱着“未遂志于沪上,或展布于汉皋”的希望,欣然前往(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9—44页。)。
经元善对洋务企业的态度所以发生如此深刻的变化,其根本的原因是对利润的追逐。马克思说:资本的“本性是胆怯的。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9页。)。经元善投资于电报局就经过从胆怯到胆大的过程。据他自称,电报局第一次招股时他所以“勉而行之”,是因为当时“电利茫无把握”(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1页。);当第二次招股前,电报局在商办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开始获利,“各局报务大有起色”,股票价格大涨(注:《申报》光绪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十二月二十日。),使他认识到“此局在中国如萌芽勃发,且为寰中独擅之业,将来自必畅行”,“较之田房租息其利倍厚”(注:《居易初集》增订本,第3卷第4、7页。)。就是在这样情况下,才使经元善胆大起来,而“一往无前”地投放资金了。不仅经元善如此,其他一般商人也都是为着追逐高额利润而投资于洋务企业的。例如经元善在招集织布局股份时,就利诱商股,宣称入股布局,其利每年“核计将及二分,再加官利约有二分八厘光景”(注:《申报》光绪六年九月十日。)。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商人“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的思想顾虑。所以在招股章程公布后,许多绅商争相认股,“颇有近悦远来气象”(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6页。),不到一个月即“聚本银三十万光景”(注:《申报》光绪六年九月十四日。);不久又增到五十万两(注:《申报》光绪八年四月二日。),突破原定四十万两的指标。可见,利润对经元善和其他商人所具有的极大吸引力。
经元善态度转变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的地位的改变。电报局改为官督商办后不久,他就代替郑观应升任沪局总办,全揽电局业务,而且官方干扰较少,更有局中各商董“推诚布公”的积极配合,使他“亦公而忘私”努力经营(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1页。),充满信心和希望。
第三,经元善产生的借助“官”力来发展商办企业的企图,也成为驱使他投身于洋务企业的原因之一。在这方面,明显地表现在他参与湖北织布局一事中,所谓“未遂志于沪上,或展布于汉皋”就是最好的自白。后来,经元善对洋务企业又产生了悲观失望的情绪,进而站在了它的对立面。他曾借谢家福的话指责洋务企业中的官督是“挟官以凌商,挟商以朦官”,实为“侵占商业而为官办”(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9—44页。);抨击洋务派官僚只借洋务企业“博高官厚禄而已”(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43页。)。他的这一转变,是积多年之辛酸的结果。
1884年,他与谢家福一起向盛宣怀和李鸿章建议,认为电报局应“另设制造电料厂”,以便使电报材料不“仰给他邦”,可以独立地发展本国电报事业。可是李鸿章却不予理会 于是经元善不禁感到:“吾华欲望振兴富强,如涉大海茫无涯际,”(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40页。)
1885年,经元善赴津向李鸿章汇报上海织布局善后工作时,申明织布局失败,应以戴恒为“祸首”,李却答以“戴恒是个翰林,你如何同他计较”,如此不论是非,庇袒官僚,又使他“深讶之”(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8页。)。
1890年,他的筹办湖北织布局条陈也被张之洞搁之一旁。
在累次碰壁之后,经元善不禁叹曰:“今日支那朝野竞言兴利,人人所仰望者咸推李、张,顾其所讲求者仅如此,欲望富而后教,足食足兵,不亦难哉”(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9—44页。)。从中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洋务派官僚“官气太浓”,私心太重,只谋“一党、一家、一己之利”,“仅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不足与谋(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60页。),于是经元善失望了。再加上他目睹十年中各种新式企业虽接踵而起,“奈办理不得其人,除轮船、电报、开平煤矿外,余均一败涂地”(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31—32页。),更令他寒心!
此外,经元善自己破产毁家的凄凉结局,也使他对洋务派官僚抱恨终身。他回顾自己投资于洋务企业的结果说:“先入织布局二百股,三年无息,仅收回二成票价;旋入电报局二百六十股,法衅起而沪市塞,又急有所用,四折售去二百股,半生懋迁积累从此而空”,只落得“形□神衰,清风两袖”。悔恨自己当初太相信洋务派官僚,“以致毁家”(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61—62页。)。公和私的双重教训,终于使他与洋务派官僚分手了。当织布局被焚重建时,盛宣怀再向他提及织布局,他回答说:“提起织布二字,愧对同胞,心常恶劣,不敢多往杨树浦”〔织布局地址〕”(注:《居易初集》第2卷,第36页。),表示再也不干织布局的事了。
经元善虽对洋务派官僚和洋务企业逐渐失去了信心,但是他对发展近代工矿企业,以使中华“振兴富强”的宏愿并未因此而消退。随着国难的加深,尤其在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他在“痛心疾首”之余,决志要“卧薪尝胆”,“渐期变法自强”(注:《居易初集》,第1卷,第59页。)。力图开创一条新的富国强兵之路。
经元善对洋务企业态度的变化过程表明,洋务企业中的“官”对“商”有两重作用,当洋务企业创办之初,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旧式商人向近代资本主义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对促进旧式商业和金融资财向近代资本主义工业资本转化起了一定的作用。从而可以说,它推进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但另方面,由于企业的大权始终操纵在洋务派官僚手里,“商”方受到严重的抑制,因此企业内的民族资本不仅得不到顺利的成长和壮大,而且还被挥霍侵吞,又成为民族资本发展的一大阻力,尤其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这种情形愈发加重。
经元善从事洋务企业活动的全部实践表明:洋务派官僚吸收商人参加企业的管理和投资,使一部分旧式商人和资财转化为民族资产阶级人士和民族资本,“商”因“官”而生,“官”得“商”而富。但是官、商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这个矛盾的实质,是把企业引向官僚资本还是民族资本的问题。而这种矛盾和斗争的结果,又往往以“商”的妥协而告终,致使多数官督商办企业不能朝着民族资本的方向顺利发展。一般说来,“商”在与“官”的矛盾冲突中不断地认识和批判着“官”,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对“官”才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从而使两者公开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