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企业的官办与商办

来源:《历史的裂痕》

 雷颐

李鸿章提出,创办民用轮船公司是求富的重要方法,但现在的情况是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所以须华商自立公司以打破外国轮船公司的垄断。几经努力,朝廷批准了创办轮船招商局。轮船招商局首先要打破外国轮船公司垄断中国沿海和长江航运的局面,当时美商旗昌、英商太古和怡和这三家轮船公司资金雄厚,中国的航运业务事实上被它们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创办轮船招商局可说是符合中国航运和民族经济发展趋势的明智之举。但官方此时根本无钱,所以李鸿章想到了官督商办的办法。

由于中国素有抑商传统,政府本就禁止商人兴办新式企业,再加上社会上反对新式机器生产的保守力量十分强大,所以中国商人根本不可能兴办新式工商企业。但一些商人尤其是买办积聚了大量资本,为了赚钱,他们只能依附在洋商名下,如美国旗昌洋行其实一大半都是华商股本。这样的后果是中国政府的税收减少,而且华商依附在洋商名下还容易受到洋商的盘剥。李鸿章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我既不能禁华商之勿搭洋船,又何必禁华商之自购轮船?”“以中国内洋任人横行,独不令华商展足耶?他在这封信中指明当前的形势是:

中国长江外海生意,全被洋人轮船夹板占尽。近年华商殷实狡黠者多附洋商名下,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人股分居其大半。闻本利不肯结算,暗受洋人盘折之亏,官司不能过问。

如果设立轮船招商局,则华商可以名正言顺入股,使华商不至皆变为洋商,实足尊国体而弭隐患,尤为计之得者。创办近代民用企业,需要大量资金和懂得新式经营的人才。当时清政府国库空虚,财政几近干涸,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筹建企业,更无人才。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瞄准了买办阶层。在为外商服务的过程中,一些买办积累了一定的近代工商业经营管理的实际经验和能力,同时也积累了大量财富。把他们连人带资本从洋商中挖过来,确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

考虑到当时的情形,他提出招商局应采取官督商办的形式,即由官总其大纲,查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冀为中土开此风气,渐收利权将来若有洋人嫉忌,设法出头阻挠,官方可出面交涉,以为华商保护

轮船招商局是洋务派创办的第一个从军工转向民用、从求强深化为求富、由官办转向官督商办的企业,因此意义非同寻常。在新式大机器生产和民间资本面对国内的重重阻力和外国的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官督商办这种由商人出资认股、政府委派官员经营管理的模式在当时对新式民用企业的建立、对民间工商资本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因如此,开平矿务局、电报局、上海纺织织布局等一系列大型企业此后才得以建立起来。

官督商办主要是靠发行股票募集商股,刚开始商人大都对此持观望态度,但随着轮船招商局等几个企业的经营成功,商人对官督商办企业的信心大增,社会视听为之一变,人们争先恐后抢购股票,许多买办纷纷从洋行撤资,入股利润更加丰厚的中国式官督商办企业。19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出现了第一次投资新式企业的热潮。

以官督商办的方式经营近代企业,使得中国第一批资本主义民用企业脱颖而出,中国最早的资本家,便是由这些投资者(主要是商人、买办、地主、官僚)转化而来。但与官办企业一样,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发展,这种模式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

官督是官督商办企业的成功之处,但同时也埋下了失败的伏笔。其最大的问题是所有制问题,即产权不明,企业究竟是官府所有,还是民间所有?给了这些企业诸如垫款、借款、减免税厘以及一定的垄断权这种种好处,这些企业必然也要受管辖,由官府委任的督、总、会办管理,这样,许多人都是亦官亦商,具有双重身份。如果管理者按商场规则经营,则企业发展顺利;如果以官场逻辑行事,则企业很快衰败。在早期,大于,故这些企业发展很快。随着这些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见有大利可图,于是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或曰干预,将这些企业视同官产。官场的任人唯亲、贪污腐败等陋习在这些企业迅速蔓延,安排的许多”“皆不在其事,但挂名分肥而已

导致官督商办企业衰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清政府从上到下都将其视为己产,予取予求,经常无偿征索。如轮船招商局不得不经常低价甚至免费为清政府运兵运械,电报局对官府电报必须免费……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必须向清政府提供报效,其实就是官府公开的财政勒索。如1894年为庆祝慈禧六十大寿,清政府命令招商局报效五万五千余两、开平矿务局报效三万两。尤其有意思的是,正是那些反对办任何新式企业的顽固派对这些企业的勒索最厉害。据统计,从1884年到1911年的二十七年间,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这两个企业给政府的报效共三百五十万两,相当于两局股本总额的六成。

19世纪90年代起,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官督商办企业的官权越来越重,其内在矛盾越来越深、越来越尖锐。曾经大力主张并亲自实践官督商办模式的郑观应无奈地写下了《商务叹》:轮船招商开平矿,创自商人尽商股办有成效倏忽变,官夺商权难自主名为保商实剥商,官督商办势如虎。官督商办模式的历史使命,到此的确已经完成。

摇摆的民营政策

甲午战争的惨败,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巨大震动,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像日本那样发展民族私营企业才是强国的根本;同时清政府由于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允许外国在华设厂投资,于是不便继续禁止民间设厂。这两点使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较以前开始有了快速的发展,中国出现了一个兴办新式工业的小浪潮。18958月,光绪皇帝颁布诏书,敕令官办企业从速变计,招商承办,更开启了清末官办企业私有化之端绪。据1895年到1898年这四年间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新创办企业有六十二家,资本总额达一千二百四十多万元。著名的大生纱厂、苏纶纱厂、合义丝厂、源昌碾米厂、张裕酿酒厂、商务印书馆等都在此时创办。据对其中五十家的统计,资本在十万以下的小厂有二十九家,占企业总数的58%,但资本总额只有七十三万余元,仅占投资总额的6.1%。资本总额在十万以上的企业有二十一家,但资本总额却达一千一百二十六万余元。可见,许多私人企业已具相当规模。从1901年到1911年这十年间,私营企业发展更快,全国新设厂矿三百四十家,资本额达一亿零一百余万元。无论是新设厂矿数还是新投入的资本额,都超过了前此二十多年的两倍以上。

清政府虽然在新政时期制定种种政策、法规,成立有关机构以奖励、发展私营工商业,使私人企业在这一阶段相对发展较快,但其内部其实一直有股强大的力量反对私营企业。所以其私营政策往往又摇摆不定,表现最明显的是其铁路政策,至此铁路的国有民营之争渐渐成为斗争的焦点。1905年秋,湖北、湖南、广东三省民众集股从美商手中收回了粤汉铁路利权。而清政府一方面允许民间自办铁路,另一方面又于1908年任命调入军机处的张之洞为粤汉铁路督办大臣,不久又命其同时督办湖北境内的川汉铁路,实际又企图把铁路改为官控,遭到三省民众反对。1909年年末和1910年年初,清政府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于是大量民众入股,特别是四川入股者最多,甚至一般农民也大都入股。然而仅仅过了一年,立宪运动风起云涌之际,清政府却又不顾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于19115月悍然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更严重的是,财政极其困难的清政府根本无力给股民以合理(或者说让股民满意)的补偿,而只能以折扣的方式,即以远远低于股民实际投资额的方式赎买股份。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久前还同意铁路民营,允许民众大量入股,现在突然宣布铁路国有,低价赎买股票,广大股民认为这是政府有意设套圈钱,群情激愤,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应声而起。特别是四川,由于许多中下层民众均已入股,反抗铁路国有政策的风潮尤为炽烈。保路运动终成埋葬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导火索。值得一提的是,时任邮传部尚书的盛宣怀是铁路国有政策的主要策划者,因铁路属邮传部管,一旦铁路国有,邮传部的地盘、实力将大大扩充。在国有的名义下,他考虑的实际是他的个人利益,并不考虑在各种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激烈的情况下,强行此项政策将危及整个王朝的利益,甚至统治的根基。

导致清王朝灭亡的因素当然很多,从经济层面上说,先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设置重重障碍,而后虽允许民营经济发展,但政策却又极不稳定经常大幅度摇摆,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若与日本明治维新略作对比,更能说明此点。日本明治政府的产权改革远比清政府彻底,自19世纪80年代中期起,日本政府就开始大力扶持私人企业,甚至将殖产兴业时创设的官办企业大量抛售给私人,保证了日本经济迅猛的发展势头。近代中日两国的不同命运,适足发人深省。

节选自《历史的裂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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