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与辛亥革命

 
  1911年10月10日爆发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面对汹涌而来的革命大潮,招商局的态度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变化:
  招商局是洋务派一手创建、清政府控制的最大的官督商办企业之一,和清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局内上层人物多为清政府官僚,政治上趋于保守,倾向于君主立宪制。如此政治立场,使他们一开始就对辛亥革命心存疑惧或抱有反感,甚至采取某些对抗性行动。例如汉口分局总办施紫卿在武昌起义时,即弃职潜逃上海,其它管理人员也随之逃匿,因无人管理导致该分局经济损失160余万两。1911年12月,沪军都督府都督陈其美要求派员驻局为会长,董事局公开抗命不从,断然拒绝这一要求。招商局不少董事及办事人员还以怠工的方式进行消极抵抗,局务管理长期未能恢复正常运作。
辛亥革命后,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临时政府财政极为困难。帝国主义把持关税,卡住临时政府脖子;各省不但不在财政上支持,反而纷纷向临时政府索饷。在内外交困中,临时政府唯有举债度日。轰动一时的以招商局局产抵押借款事件就在这时发生。1912年1月2日,临时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而召开第一次内阁会议,决定向日方借款1000万两为军用。但居心叵测的日本提出必须以招商局财产作抵押,企图趁机染指中国航运业。临时政府迫于无奈,只好答应。但此事遭到招商局董事会的硬顶软磨,借款之事一度陷入僵局。
  为促成问题的解决,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1月27日表示,“贵局既能为国家尽力,当有相当之酬报”,这才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股东的疑虑。因此,在2月l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局产押借给政府。孙中山也再次保证借款对招商局的“权利利益毫无所损”。2月lO日,招商局召开特别会议,临时政府特派员陈其美、汪精卫参加了会议,并公布了政府许诺的三项优惠条件:1.这次借款的本利均由中华民国政府负责偿还,不使招商局受到丝毫影响;2.招商局如果承认这次借款,民国政府将承认招商局为民国国家邮船公司;3.政府将批准招商局扩展外洋航线,并给予相当数额的补助津贴。董事们对上述条件表示满意,一致承诺政府的借款要求。
  抵押借款虽然因国内外因素影响而最终未能实现,但抵押借款的商榷过程表明招商局与临时政府之间的隔膜已经冰释,双方由直接对抗逐渐转化为互相合作。
  抵押借款事件之后,招商局倾向革命,多次派局轮支持临时政府北伐。
  当时,临时政府与清王朝隔江对峙,双方都十分注重争夺长江流域的水上优势。为巩固革命成果,1月2日孙中山宣布北伐。招商局听从调遣,先后派出局轮13艘,紧密配合民国海军,运载官兵,支持民国军队,运送军火弹药等。仅一个多月里,招商局多次为临时政府运送兵员器材,累计运费20余万两。临时政府因经济拮据,仅付给运费1O万两,这还是从沪军都督向招商局的借款中扣除的,其余lO余万两始终未付给招商局。在一定意义上说,局轮承担军差,既是招商局对革命政权所尽的一点义务,也是招商局对辛亥革命运动的一种支持。    (涂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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