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甲午战后民间资本典型轮船航运企业
 

在华商小轮船航运业普遍兴起的背景下,此期亦有部分华商轮船航运业因种种原因得以崛起,但因时日尚短,即使在清末以后有较大影响者,此期亦仅初露头角而已。下面择其较为典型者列举如下:

  ()政记轮船公司

  政记轮船公司清末前尚未有明显发展,但在清末之后的民国时期则成为一家较有规模的轮船公司。该公司于光绪三十一年正月设立,由奉籍商人张本政、张本才兄弟二人合资4万元在烟台创设。初名政记轮船合资无限公司,购胜利轮船1艘,于宣统二年三月向邮传部注册领照。三年四月增添资本8万元,添购广利轮船1艘。

政记轮船公司的兴办及后来的发展与日本关系很深。甲午战争后,张本政来到烟台,初在日商高桥代理店干了一段时期。后来见经营海运有利可图,便拜日人棍原学习海运贸易。光绪二十七年张本政以自己特殊身份租到两艘日本轮船—“贯效丸”和“宇和岛丸”,专驶烟台、大连、大东沟一线。政记轮船公司成立后,宣统二年,在购买一艘日本轮船“仁义丸”,改名为“胜利号”向邮传部注册之时,又同时租进5艘日本轮船航行于威海卫、烟台、龙口、天津、营口、大连、安东等地,营业逐步有所发展,并为民国以后的更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张謇大生资本企业系统中的轮船公司

    1.大生轮船公司

光绪二十一年,状元张謇在南通筹办大生纱厂时,为改善工厂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条件,向两江总督申请大生纱厂自办轮运。光绪二十四年春,即大生纱厂建成投产之后,大生纱厂自行办理轮船运输业务的申请才获批准,准予立案。大生纱厂随即出资向上海广生小轮公司租雇“济安”号小轮一艘,运送南通与上海间的大生纱厂物资。但由于该轮单纯为大生纱厂服务,利用率不高,且租金昂贵,经济上人不敷出,于是考虑兼带搭客以增加收入。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大生纱厂在南通与上海两地招股集资32000(南通方面12000元,上海方面20000),购买“济安”轮经营南通上海间的客货运输业务,并设大生轮船公司对之进行经营管理。光绪二十八年,南通股东以14000(原价七折)购并上海方面股权,独家经营大生轮船公司。“济安”轮改名“大生”轮,专开南通上海航线。自该年起,大生轮船公司各年多为赢利。

大生轮船公司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二年盈亏状况如表10所示:

10  大生轮船公司各年盈亏(第一至第八届)

单位:两

往来水脚

(+)(-)

第一届(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一日至年底)

第二届(光绪二十九年)

第三届(光绪三十年)

第四届(光绪三十一年)

第五届(光绪三十二年)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8220

18300

17626

19397

18916

16283

15842

7336

+2589

+7463

+8562

+8922

+8056

+6731

+6404

3599

资料来源:《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大生轮船公司,第428页。转引自聂宝璋、朱荫贵编《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二辑下册,中国社科出版社,2002,第1040页。

此外,张謇于光绪二十八年出面招集股银2万元,在南通四场坝开设了大中通运公行。四场坝位于通吕串场河与青龙港的通江河交汇处,是南通东部货物的重要转运枢纽,亦为海门一带棉花外运转运中心。大中通运公行购地160亩,开挖河道5条,造桥6座,建造栈房18间并置办驳船16只,以及用于拖拉船只过坝的七星过关等设施。主要业务为办理来往船只过坝,货物仓储、驳运等事项。大中通运公行的成立,大大加快了大生纱厂所需原棉的运输速度。

    2.大达内河轮船公司

    光绪二十五年,南通大生纱厂建成于唐家闸,此后,大批原棉需从南通四乡经水路运到纱厂,纱厂生产的棉纱也需通过水路外运,大生纱厂便在工厂门口的通扬运河边修建了专供该厂使用的大生码头。光绪二十九年,南通张答、张謇兄弟与沙炳元发起,组织大达内河轮船公司,呈准政府,集资开办,初次集股2万元,仅以达海小轮一艘试行金沙吕四。次年,又以达泰行驶如皋、海安,继续推广至姜堰、泰州、仙女镇、扬州一带。公司为发展航业、便利商旅起见,于三十二年添招股本一万元,购船行驶于下河、东台、盐城一带,并推驶兴化邵伯航线。大达内河小轮公司设在唐家闸,张謇任经理。对长距离的棉花棉纱运输,采取木驳船编队用内河小轮船拖行的办法进行运输。

    南通地区内的运河即为运盐河,历来为盐商及盐官所把持。在内运河上航行的木帆船亦为他们所控制。内河小轮运输业一旦兴起,势必取代旧的木帆船运输,威胁到盐官、盐商们在内运河航运的权益。于是盐官、盐商通过清政府官员出面,以轮船航行运盐河会冲撞木帆船为由反对开辟内河小轮航线。张謇利用自身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争在南通内河行驶轮船,大达内河小轮公司航线最终得以开辟。光绪三十年,该公司开辟了南通一吕四、南通一海安、南通一如皋、南通一泰州以及南通一扬州航线。内河小轮船所经城镇,大达内河小轮公司仿照长江港口洋棚的形式,在当地招雇乡绅设立布局,办理当地客货运输业务。

大达内河小轮与大生纱厂有直接关系。大生由沪运煤及笨重之件到通州,天生港上下起卸,风波可虑,故立步置趸船,兼可收搭客上下费津贴。大生用花,半购自海门一带产旺之处,民船转运迟,而偷漏多,难济厂需,故议购小轮拖运,期于厂工无误。且行驶通扬一带,期以所赢对小轮公司有所补助。该公司航线及运行规定如下:

    先备轮船3只,以2只专行通州、如皋、泰州、扬州一路,以l只专行通州金沙、余西、余东、吕四一路,嗣后再议扩充;无论客船或货船,均可拖带,唯被拖之船只,其船户、水手人等,均由该公司认可挂号后,方准充当;受雇拖价值,以路之远近、载之轻重为准;除中国邮政局之信件包裹照章运寄外,凡民众或行铺之信件,亦准带寄;轮船雇用管驾,无论本国人或洋人均需遵照各国管驾章程办理。

    3.上海大达轮埠公司

    光绪三十一年商部奏称,翰林院修撰张謇等创设上海大达轮步股份有限公司,公议就十六铺最近地方,购地建筑码头。议招集10万股,每股规银10两,先尽创办人等分认5万股,共计规银50万两,其余5万股,另招股份,限期收足,公举候补京堂刘锦藻为总办,另举经理两人,专司其事。所拟章程合同,逐加详核,斟酌尽善,应准予立案,裨资开办。

    同年商部片称:上海绅商创设大达轮埠公司并公举候补五品京堂刘锦藻等为总会办,于八月间奏请立案。商部认为,上海为商务荟萃之区,轮步握航路交通之要,事务尤为繁重,应查照造纸公司前案,发给该公司关防,文日奏办上海大达轮步有限公司关防,给该总办等应用,以专责成。

    4.天生港大达轮埠公司

通州天生港大达轮步公司设立之因有二:光绪二十五年正月有疏请将通州天生港自辟商埠,议久未行。三十一年周督部定建筑工程商垫官办之规划,复奏准作为可以起下货物之不通商口岸,此为一因。通州内河兴办小轮,欲求航业之发达,则必外江行轮以为之辅。且港工既兴,而江舶往来,尚无淀泊之所。加以将设江海分关,则起下货物,若无趸船木步,势均不便,故初拟与内河小轮合办,此为二因。

    通州天生港为长江航路往来必经之地,索增口岸者曾及之,向无趸船关栈、客商不便,同人公议,次第建设轮步公司,其宗旨在保守利权,开通商业。通州天生港大达轮步公司资本经同人公议,先集资本规银40万两,共计4000股,每股规银100两,一次并收。交股之日给发股票息折,次日即行起息。除由发起人先行筹集规银12万两开办外,另须招集规银28万两。将来如需增船添步,再行订数续集。该公司规定股银正息常年8厘,余息按十四成分派,十成归股东,三成归在事花红并集股人酬劳,余一成提充地方公益之事。该公司只收国人股本人股,不得以股票转售抵押于非中国人。

实际上,天生港大达轮步公司购置趸船、建造栈桥、仓库等费用中,除集股25200两外,其余均由大生纱厂公积金中借垫。共计借用银105150两。其中“通靖”、“通源”两趸船用银62908两,两座栈桥用银50969两。

大达轮埠公司本只办通州一处,光绪三十一年兼办海州商埠码头。唯通州则商埠码头全归商办,海州除商埠归商办理外,码头则经周玉帅发款26万,由官估价,一切事宜仍归商办,并已购轮船四艘,准往来通海两处。

    ()宁绍商轮公司

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旅居上海的宁波籍商人在沪设立宁绍商轮股份有限公司。筹资股银100万元(上海通用银),每股银5元。以上海为总公司,宁波为分公司。注册日期为宣统元年七月二十五日。该公司自光绪三十四年六月间创议招股,截至宣统元年八月底止实收第一期股份洋银25万元,每股先缴2元,计之集股已达资本过半,而实收又占定额四分之一。故九月十七日开股东正式会,公举宁波商人虞洽卿为总理,严义彬、方舜年等为协理,代表全体股东经理创办。

    该公司创立,缘于上海为中国商业中心点,而宁波商人视上海为宁波工商根据地,侨寓之数,几占全埠人口之半,宁波、上海间乘客甚多,对航运需求甚殷。光绪末年,往来上海、宁波之间的航轮,只有英商太古北京轮、招商局江天轮两艘,乘客极为拥挤,统舱票价单程为l元。后法商东方公司以沪甬线利益甚厚,就以立大轮加入行驶。因为营业竞争,太古和招商局联合跌价,统舱票减至5角。相持一年,三公司互相妥协,票价复涨至1元。虞洽卿向三公司交涉,要求永久定为5角。不料遭太古、东方和招商局拒绝,于是邀集同乡发起组织宁绍轮船公司。得南通大生公司张謇帮忙,始在上海十六铺租得码头,建造堆栈。

    码头既定,宁绍公司遂派人前往福州船政局购买轮船1艘,命名宁绍,计英洋30万元。加添舱面火舱等4万余两,即于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三日开驶。当时,计购船价以及沪甬两处建造码头栈房,用去洋70余万元,所缴股款仅28万元,不敷之款,皆由四明银行及虞洽卿等人张罗筹垫,公司形状,岌岌可危。是以太古、招商局、东方等轮船公司认为宁绍公司半年必将闭门,故并未跌价竞争。各股东因船价未跌也,其第二期股款乃于两星期内陆续缴到。然不几时,太古、招商局以为欲复宁绍公司,非跌价不可,于是北京轮船三等舱先跌2角,再跌l5分,江天轮船三等舱先跌3角,再跌2角,力图挤倒宁绍公司。竞争之下,宁绍公司乘客日渐减少,于是有宁波商人组织“航业维持会”,募集现金10余万元,贴补宁绍票价损失,使宁绍公司得以坚持下来。宣统二年八月,宁绍公司以39500两购定前太古之通州轮,加以修理及添置各件,需元36200两,而宁绍公司遂得以有甬兴轮。

宁绍商轮公司原为宁绍两属挽回利权而设,是以投股之人,较为踊跃,而股数因之十分琐碎,约计户名有一万余户之多。且原定股份每股均系银元5元。宣统二年,宁绍公司登报添招新股25万元购置新船,由董事局暨股东会到会之人添认10万,余股15万元,先尽各股东添购,至七月底为止,逾期仍未足额,即行外招。

  ()肇兴轮船公司

  光绪末期,山东等地民众多赴东三省经商,而劳工难民“闯关东”前往谋生者,为数尤多,大多春去秋返,每年不下百余万人。时英商太古公司特派专轮行驶龙口一营口航线,以运送此项客商。因独家营业之故,居奇盘剥,商民苦之。鲁籍商人李序园、李子初等遂于宣统二年集资创办肇兴轮船公司。

    公司创办之初,共举董事20人,监察4人,李序园任总董,陈子成、李子初先后任总理。公司成立之时,因航线专行营口龙口间,故总公司设于营口,分公司则仅于龙口设立一处。

    肇兴轮船公司创设之初,仅有肇兴一轮,航驶营口、登州、龙口间,与太古公司竞争,至宣统三年,仍处勉力维持之中。

    ()吉林图长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宣统三年,吉林巡抚陈昭常奏吉林图长航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称:图们江界在东南为我国与俄两国公共流域,查中俄国际约,据载有照会一通,允我国通行,俄人决不拦阻等语。有此一线生机,如由我自办航路,彼自无词可拒。但兹事体大,官力实有未逮,且恐外人要挟。若使招商承办,而该地僻处边荒,人民未集,非特许权利,谁肯冒险投资?现经招致沪商朱江等来吉承办。综计购轮、建机、筑埠、招工浚淤设坞等种种敷设,其费不赀。经陈昭常与邮传部往返电商,议定先集商股24万两,复附官股24万两,照商律平等看待,不居官商会办之名。唯官股原议邮传部吉林省各12万两,省股已竭力凑足,分期拨给,邮传部股12万两,因部中筹款为难,仅允65000两,先拨2万两,尚余45000两,需陆续筹拨,其余不足之款,统令该商设法补足。该商现已来吉开办,计购大轮二、小轮二,钢板挖泥机器船一,均派员赴沪验明。其经行海线,由上海绕日本长崎达图们江,故拟名为吉林图长航业有限公司。首先载运工人,为实行迁民实边之计。唯开办之初,苦无大宗货物输运,珲春东沟一带,木植尚多,准邮传部电令该航兼办,较有把握,并准免税三年,以示优异。现该航线已开行两次,外人尚无异言。一俟春和冻解,即拟畅行。

    又据《时报》宣统三年载文称,吉林巡抚陈昭常宣统二年招集沪商,议开由图们至上海之航业,中间经过日本长崎,故名日图长公司。该公司官商合股而设,股本规银48万两,亦经有着。自咸丰十年瑷珲之约,图们江几沦于俄,光绪初年吴大潋奉命与俄划界,始将江口争回。吉省僻在边陲,交通不便,欲求振兴实业,必须开通航路。前经吉省招徕沪商虞和德、朱江,集股创设公司,拟定官商合办,自辟航线,由上海转长崎达图们江,以进运工人为人手,而以木植矿产粮食为输出之品,以兴实业,而保江权。经吉林巡抚陈昭常电请邮传部详陈航权,保界实边,辟利增税,开港兴利,并请由部拨款补助。后准大部电复,改补助为附股,部省各半,附人商股,准平等看待,不居官商合办之名。并准兼运附近木植,以厚利源。经与该职商议定股本规银48万两,以40万两筹办轮船,以8万两兼运木植,由部认股65000两,奉省认股5万两,吉省认股7万两,其余295000两均归商股募足,饬由吉林度支司劝业道会同该职商朱江订立议定书二十三条,以资遵守。即据该职商电称,商股齐集,业已筹办船只,请予派员查验。股款当经檄委留吉补用道辛宝慈赴沪验收。据该道复称,该公司一切规模颇称严整,现已订购轮船两艘,小轮一艘,浅水小轮一艘,大利机器挖泥钢板船一艘,共值置本及保险等银243000余两,核之原认商股,已属有赢无绌等情。当将大部拨存交通银行银2万两及东省应交第一、第二两期官股银各4万两,发交该公司承领办理,此为吉省创设图长航业公司之前后情形。

吉林行省与沪商朱江为议定助股委办图们江航业议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兹因珲春图们江航路,关系国权甚重,由吉林行省招致沪商朱江来珲承办,沪商援例呈请补助,经吉林行省咨准邮传部认助股份,作为附股,委托沪商按照商办公司律承办是项航业,并兼办珲春附近一带木植事务。所有官附股份,吉林行省咨奉部电,允照商律平等看待,不居官商合办之名,认为完全商办,彼此议定各款共二十三条永远信守。条款列下:

    第一款  权限

    第一条  吉林行省允自认及咨部合助股份,委托沪商承办图们江航业,并兼办木植事务,所有组织公司及一切用人行政均归商人经理,官家概不干涉。

    第二条  现既将官款附人商股,此项官款自与商股无异,日后营业盈绌,各股应享权利,或应受损失,无论官商股份,概照公司律办理,以昭平允。

    第三条  沪商受行省之托,承办是项航业,所有公司内部事宜,应由商人尽心经划。惟遇有与官家或他项交涉事件,吉林行省允为担任护持,决无妨碍内部行动之事。

第四条  此案既经官商议定,即由吉林行省专案奏咨,认为完全商办;并由行省咨明邮传部立案,所有资本总数,应永守官商股份现认之额,日后官商两方面中,不得并收彼方面之股,以符商办原议。

第二款  款项

第五条  此项航业股本定为上海规银四十八万两,每股定规银五十两,共计九千六百股,原议官商各认股四千八百股,兹由部认附一千三百股,计银六万五千两,省认附二千四百股,计银十二万两,商认四千八百股,计银二十四万两。另商认补足官附缺股一千一百股,计银五万五千两,以符原定之数。附条邮传部认附股六万五千两,除业奉指拨二万两外,其余四万五千两部准陆续筹济,其余不足五万五千两之数,应由沪商另认补足。

第六条  商股集齐后,业经购备大小轮船及挖泥机船等项,省股应准于定议日议定三期,即八月、九月、十月每月底分数拨交沪商承领,俟公司成立后,再行照商一律填呈股票。

第三款  办法

第七条  官商现合集股本四十八万两,议定以四十万两专办航业,八万两兼办木植,仍分立账项,综计盈亏,以清眉目。

    第八条  此项航业事属创举,集股无多,凡开浚港路及一切工程,势难同时并办,所有沪商前呈预算表折内开办项下第四、五、六、八四条筹议办法,应择其尤要者酌量建筑。

    附条本条所指预算表已由商人呈经行省转咨邮传部存案。

    第九条  沪商前呈预算表折内筹议开办章程,除四、五、六、八四条已与前款声明办法外,其应在珲建设栈房码头一切工程及轮行次数日期,悉按预算原章斟酌办理。

    第十条  现议先将购定航海大轮一艘接应小轮两艘及棚栈码头拖驳舢板等项布置稍安,即行通轮往来,指定之中珲两埠及日本长崎口岸,俟航路通行,实业发达,货品增多,再行添置轮舶,包运官盐,以期推广而纾实力。

    第十一条  我国航业虽无专利之条,惟图们江僻处遐荒,从不通行舟楫,且港内外沙涂林立,非竭力经营,难期开通。设开通后,他船来港争载,坐享其成,势必大受影响。兹吉林行省允为奏咨立案,该图们江航业凡属我国沿江一带地方暂准专航六年,以重成本,而保利源。

    第十二条  现议采运木植出口,专属创举,成效较难,吉林行省允准奏明变通向章,试办三年,所运出口木植概免捐税,如三年后办有成效,再照定章缴纳税捐。

第十三条  现议兼办林业,拟先选购乡民已放到珲之木植装运津沪销售,一面考察行销情形及获利之有无多寡,再行通盘筹划,分别自采,包砍办法另立章程,随时呈报,总以费用省获利厚二者为一定不易之宗旨。

第四款  公司简章

    第十四条  现议定于上海设立公司,名为吉林图长航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内设董事局以为议决一切事务之机关,并每年定期开一股东会,官股东由官家酌派代表到会公议,遇有重要事项,则开临时会议决施行。

    第十五条  现于珲春设立分公司执行一切应办事务,每月账目结报总公司,由总公司于每年账目结清后,经查账员考核无误,即印刷报告书,分别呈送官商各股东公阅,以昭大信。

第十六条  公司议设总董一人,董事四人、查账员二人,概由股东会按照普通公司选举权之例投票公举,总董则由董事公推,以为领袖。

第十七条  公司应设总协理各一员,遵照商律由股东公举殷实诚恳众望素孚或办有实业能任艰巨之商人承充,任事不定年限,如有违律营私之处,得由各股东开会公议撤消,至所属经理及局船办事人员,统归总协理延用,以一事权,而专责成。其未经举定以前,则由发起人主持担任一切。

    第十八条  公司商股一批收足,省股十二万分三期支拨,先掣收条,定期换给股票息单,所收股银由公司分存上海妥实银行,凭总协理随时签字支拨实用。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息单除盖用公司图章外,并由总董暨总协理签字为凭,以昭慎重。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周息七厘,以收股银之次日起息,年终结账,如获盈余,定于次年三月底凭息单支给,倘无盈余,不得移本作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五员概不支送夫马薪水,惟查账员二员应每年酌送夫马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如获盈余,每年除开销及官利外,其红利定为十六成摊派,以十成分给股东,一成为董事局酬金,二成为公积,三成为总协理暨在事人员酬金,至在事人员之如何分派,由总协理酌定。

    第二十三条  议定书照缮两份,由行省代表加盖劝业道印信、商人盖用图章,各执一份为凭,此外未尽事宜及公司办事章程,应由商人议定呈送备案。

    官股代表吉林度支司使徐鼎康

吉林劝业道黄悠愈商股代表沪商候选同知朱江

 

()中国商务轮船会社有限公司

    光绪三十四年,华商在广州设立中国商务轮船会社。其兴办之由,据其招股节略书中所称,是其看到日本以5000万人之往来贸易,其货物邮船获利之大,每岁凡数千万,而中国人口四万万,商务遍环球,即旅居外洋人数,亦以千万计,每岁货品销售客货转运,利权之外溢者,何止千百兆。因此该会社同人等因力争捕权海权之激刺,结合中外各埠外商,联名担任集股创设中国商务轮船会社,与同胞谋大利。凡所举办,皆日日见利者,声气联络,中外一家,其生意之旺,利权之大,早在人人意中,其股份5元,各同胞人占1股,其数已不可胜计。该会社定名为中国商务轮船会社有限公司。先以30万元建设劝业场,研究改良土货,置船行驶内河外洋各商埠。该会社公司设在广州省城。

    该会社决议先自置轮船4艘,2艘与华商龙旗公司联合行驶港梧,2艘行驶省梧。

    宣统元年时,据该公司商董等具禀督院,禀文称该公司商董周历南洋各埠,招集股份,已得银400余万元。

    ()西江航业有限公司

    光绪三十四年,华商黄凝翰、周宗贤、陈虔修、李怀邦、吴作索、陈荣邦、卢桂荣、黄恩正、苏盈、黄焯南、黄鹤俦、黄雨村等人筹商,以梧州为西江通商枢纽,南宁新辟商埠,百货交通,行商往来益盛。航利多属外人,若再因循,放弃权利溢出,不特商务日形堕落,其影响于国计民生,当受无形之隐患。故拟设法挽救,联集各埠行商坐贾,组织航业,命名为商办西江航业有限公司,定资本30万元,分为6万股,每股银5元。

该公司所驶行地方,为广州、香港、江口、贵县、南宁、柳州等处,半系主权不甚完全地区。

    宣统元年,西江航业有限公司获准邮传部立案。批文中称:该公司创办航业,先置轮船,行驶港梧,后逐渐推广,行驶广梧,以及浔州、南宁、柳州各处。所开航路,于地方情势,口岸章程,均无窒碍,自应暂准试办,以期振兴航业。除札饬梧州商务总会,转饬该公司外,并要求迅将行轮章程,航路图说,暨一切筹备方法,呈报邮传部。

    ()中国商业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宣统二年,以山东登州府蓬莱县人陈志寅与江苏吴县人顾兆真为首,创办中国商业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定股本规元银50万两整,总共股份25000股,每股20两,该公司由发起人先垫股本25万两,购定轮

4艘,名称分别为龙裕号(2200),信裕号(2000),立裕号(800),德裕号(1050)。该公司总部设于上海,分公司设于烟台和宁波。陈志寅为公司总董,顾兆真为公司经理。航线定为南北洋、海参崴各埠。

    ()两广邮船会社有限公司招股章程

    光绪三十四年,粤商七十二行与梧州七十二行等联合创办两广邮船会社有限公司。并呈报邮传部立案,农工商部注册,遵照商律开办。该会社招股章程中规定,股本专为置轮行驶内河及外洋各商埠,兼办保险而设,不得移作他用。

该会社总局设在广州省城,分局设在梧州,香港、佛山、江门、河口设代理处。该会社以粤省七十二行商,梧州各行商为主,股本总共定1000万元,股份200万股,每股5元,限一次交足,即为从速配置大小轮船之用。该会社规定,自认100股以上,招股5000股以上者为创办招股人。省梧总分号为收股银处,收银时即发股票息折。招股章程中规定,凡中外各埠商会会馆,善堂公所及殷实商号担任招股,每招足1万股将股银汇到总分局时,即由总分局送回招股费用200元,以此类推。自认1万股以上者,照送,不满1万股者一律免议。招股时所收股银一律以双龙为本位,每元七二兑九九五平核收,不加汇费,其有以银纸纹银大元附股者均照收时价补回银水,将来派息亦一律平色。招股时期定为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一日起开收股银,以二月内交到股银者为优先股,三月初一日以后至满额截收之日交股者为普通股。该会社规定专集华股,不收洋人股份,如有原系中国人而兼有外籍者,即经附股本会社止认其为中国人,不得牵引外籍与本会社有所交涉,亦不得将股份转售与外国人,若犯此章即将其股份充公注销,其票折亦作废纸。该会社规定开办后每年周息一分算,此外所有溢利分作二十成计,以一成为办事人花红,一成为优先股花红,以四成为公积,以十四成按股均分。

    ()芝罘北海轮船有限公司

    宣统二年,商人李奎耀等招股10万元,在烟台创办芝罘北海轮船有限公司,粘抄章程,缴纳册费,呈请注册。

    (十一)华北轮船公司

    宣统三年,华商新设了一家天津大连间的轮船公司,名为华北轮船公司(North China Steamship Company)。该公司船只由大连驶往芝罘,从芝罘驶往安东,回到大连,然后开抵天津。

    (十二)宝源长海轮招商无限公司

据《时报》报道,宣统三年,宝源长海轮招商无限公司设于上海江西路第七号洋房。该公司自备坚同快轮数艘,开往威海、烟台、天津各码头等处,定期开行。

    (十三)直东轮船公司(1911年,天津)

    宣统三年,盛岜山等创办天津直东轮船公司,资本实收50万元,总公司设于天津。所行航线主要为四线:天津一海参崴线,天津一上海线,天津一广州线,天津一长江各埠线。该公司有轮船4艘:北京,440吨;北铭,367吨;北昌,1500吨;北晋,2500吨。

显然,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甲午战争中国民间资本轮船航运业在挣脱此前的束缚后,长期压抑的积极性有了明显的迸发。凡有条件的地方,民间小轮公司有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虽兴废起伏不定,但充分显现了中国民间发展经济、自立自强的强烈时代精神,同时给此后的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发展,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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