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北洋政府控制招商局的企图
 

辛亥革命后,清政府所派官员钟文耀等撤离招商局,盛宣怀逃亡日本,局务全归董事会主持。此时袁世凯再次把招商局作为攘夺的目标,力谋把招商局收归北洋所有,将其与盛宣怀争夺对招商局控制权的斗争从晚清一直延续了下来。

191210月,北洋政府派曹汝英、施肇曾以“审查员”身分到上海重新推行“官督商办”体制,试图把招商局收归北洋政府,遭到招商局广大股东的反对,未能成功。而盛宣怀则一面通过招商局股东中的亲信以商办为名抵制袁世凯控制招商局的计谋,一面又通过多种渠道向已窃取辛亥革命果实的袁世凯“示好”结欢,获准于1912年末回国。

    1913年,盛宣怀利用招商局股东年会决议仿照日本邮船会社办法,由股东推选董事九人,再由董事互推二人为正副会长执掌大权,把袁世凯的亲信但不能经常兼理招商局事务的杨士琦推为会长,缓解与袁世凯的矛盾。盛宣怀自任副会长,实际稳操实权。分掌全局事务的主船、营业、会计三科,也都由自己的亲信董事兼任,成为专务部长。盛宣怀重夺招商局大权后,又于第二年采取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将招商局的资本升值至840万两,二是把与航业无关的产业分出,另设积余产业公司。如此一来,不仅加强了对招商局的控制,更重要的是使袁世凯攫夺招商局的计划更加难以实行。袁世凯亲信杨士琦、王存善事后向袁所上节略中说:“为今之计,只须防止其不准将产业抵押变卖,及股票卖与洋人,以杜航权落于外人之手,待时机一到,便可收回国有。”看来袁世凯虽未放弃把招商局控制在手的打算,但一时也拿盛宣怀无可奈何。

    1916年,袁、盛间围绕招商局的争斗虽随着盛宣怀、袁世凯的去世而结束,但围绕着招商局的官商矛盾和权力之争又在盛氏集团和李鸿章的后裔李国杰等人之间以及盛氏集团内部展开,矛盾争斗不绝,同时北洋政府力图控制招商局的企图也始终没有放弃。

    1919年,新董事会成立,“选孙宝琦(慕韩)为会长,李国杰为副会长,董事而兼任局中重要职务者为盛重颐兼经理,郑观应、陈猷、邵义蓥均兼科长”。孙宝琦曾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代理国务总理,此时则以税务督办奉大总统令兼任招商局董事会会长,实则是北洋政府想通过孙宝琦对招商局实行“整顿”。

孙宝琦是盛宣怀第四子泽承的岳父,但与李国杰、盛重颐等人不合。19204月,孙宝琦致函交通部辞董事会会长之职。他说:“(招商)局中诸事,均由经理三科长担任,暗中自有主持之人,即欲整顿,无从着手”,他抱怨自己自从被选后“局中营业状况款项收支数目从未见过片纸只字,毫无建议用人之权。始则受李(国杰)(重颐)之指摘,继则受傅(宗耀)(义蓥)二人之愚弄,虚与委蛇,而事权不属,安能实力整顿”。他说:“若欲实事求是,必须重改章程,董事不得兼任科长,慎选精明强干之经理,始可日起有功。”他重提招商局是官督商办之局:“大部职权所在,谅能督率进行。”此时交通部也果然以官督姿态训令招商局,谓“科长系办事之职,董事系议事之职,性质地位极端相反,未便准其兼充。所有该局兼职人员,如有愿充科长者,应将董事名义取消,另行选举”。不料招商局董事会复称:“现行章程,议为各事,尚称融洽”,如有不妥之处,“容候明年股东常会由敝会自行提出,请众股东当场修改表决,以符公司定例”。

1922年,又发生交通部查办招商局一事,先是北洋政府以交通部呈招商局董事兼科长傅宗耀勾结郑洪年等煽惑路工罢业,接济徐树铮饷糈,把持招商局航政等因,要将傅宗耀“拿交法庭办理”,两日后又发布大总统令,以交通总长高恩洪呈称上海招商局股东控告董事会傅宗耀等草菅人命,败坏航政,舞弊营私,侵占公产等罪,“应请派员彻查”。但当派员前往查明时,当即有部分股东组织股东维持会反对查办。而地方议会、地方军事长官及旅沪宁波同乡会等又都站在招商局一边。双方争斗过程中北方政潮突起,王宠惠内阁辞职,继而吴毓麟任交通部总长,“将查办招商局案根本取消”,才使这一风波暂告平息。但是围绕招商局的矛盾争斗仍未结束,除官方并未放手外,各派别各集团争斗也屡屡导致董事会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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