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时期上海官、绅、商结合的实业活动
 

——以浙路公司和汉冶萍合并商办案为中心的考察

清后期江南社会巳出现官、绅、商较紧密融合的社会现象,如经商致富的家族或以捐纳步人绅士行列,或大力投资于子弟从事科举进人仕途。在同治、光绪年间编修的县志中,不难清理出这方面的事例。至于积数代的仕宦之家族中有从事于商业经营者也不少见,就是在位官员本身亦有涉足商业经营活动者。至20世纪初,一方面有清廷推行新政投资实业政策的鼓励;另一方面有列强强化资本输出竞相攫夺在华开矿筑路权的外力刺激,此期江南社会实业投资活动表现了更公开的官绅商一体化的倾向。这种官绅商的一体化倾向,很大程度上是此前传统商业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官绅商关系的延续和发展,因此研究此期官绅商结合的实业活动,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和评估传统社会官绅商关系及其运行机制。更重要的是,这一研究将有助于回答以下问题:新政时期官绅商相结合以卫护国权为号召的实业活动,未能获得预期成果的原因所在。本文将围绕1906-1907年间两项有复杂人事联系的实业投资活动,即浙路公司和汉冶萍合并商办案进行考察。

  1906年浙路公司的创办

1905年鄂、湘、粵三省绅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废除了中美粵汉铁路借款合同,由各省成立商办铁路公司各自独立地分段建设粵汉铁路。当年75日美国驻杭州领事照会浙省商务总会,代表美商培次指索承办浙赣铁路,这为受粵汉路废约影响,正酝酿废除由清政府签订的沪宁路、苏杭甬路对英借款草约的江、浙绅商,提供了一个发起废约运动的契机。以此为背景,724日浙路公司在上海成立。

浙路公司成立伊始,汤寿潜、刘锦藻分别被推举为总理、副理。这里有必要稍介绍此二人。汤寿潜(1857-1917),字蛰仙(又作蛰先、,光绪十四年(I888、进士,十六年(“90)著维新之作《危言》闻名于时。190610月清廷学部所设“头等谘议官八人”,汤氏名列其中;同期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成立,汤氏列名副会长。刘锦藻(1863-1934),字澂如,南浔镇首富刘镛次子,光绪戊子年(I888)举人,甲午年(14)进士,1901年“输金赈陕灾,赏四品京堂”,“复逆睹时无可为,弓|退家居”。新政时期刘锦藻更以拥有巨资闻于世,190610月他被浙路公司第一次股东会以“实业首重资本”为由举为议长。在《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中,刘锦藻通信处为“刘贯记”,则当系其在沪经营的商号。尽管刘锦藻作为1905年与张謇等人合资创办于上海的大达轮埠公司的主要投资者出任该公司总理,但总体而言他不属新政时期的企业投资热潮中引人瞩目的人物。刘锦藻最著于世的业绩,是其编纂《清朝续文献通考》。

浙路公司作为官绅商合作的产物,更具体地体现在其董事会的组成。1906年前后浙路公司董事会,除汤寿潜、刘锦藻外,还有张元济这样有地位的士绅,其他成员亦几乎尽为商绅,以下一一予以简介。

张元济(1866-1959),字菊生,浙江海盐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历官刑部主事,总理衙门章京(戊戌政变被革职后主持南洋公学译书事,1902年人商务印书馆,历任编译所长、经理、监理、董事长等职。张元济在《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职业栏填“邮传部参议”,并以此身份署名于1907年秋的浙路拒款公呈书。

樊棻(1844-1916),字时勋,浙江镇海人,在沪经营义昌成五金号"关于樊氏家世及其起家经历,县志有下述记载:

樊氏世袭明武职,后子孙多习商。棻始贾简,后出沪,同邑叶澄衷契其才以重任相畀。光绪甲申(1884)、己酉(1885)间法人扰海疆,华商多隐相接济,时议颇牵涉叶氏,棻力向当道白其诬,事得解。名由是益重,数年业大起,好义勇为,各省有灾荒,辄出资为众先,其建宗祠创便蒙学校及附设勤稼女塾,所费尤巨。

樊时勋1880年代中期帮助甬籍商业巨子叶澄衷摆脱政治危机的情节,一则表明他与叶氏的特殊关系,另则表明他影响政界及士绅界的活动能量。其中值得提出的是新政时期他与郑孝胥的特殊关系,郑氏经常有大笔私款交存“义昌成”,而樊、郑二氏的关系又以前两江总督沈宝桢之子沈瑜庆为介发生于1887年。从中可以略见樊时勋的官方关系网的线索。至迟在1890年代后期,兼有财力及社会关系地位的樊时勋巳作为叶澄衷之后的著名甬籍绅商,跻身于大上海的政治经济舞台。1897年前后他参与张謇的大生纱厂集股事务,担任“沪董”;1902年以“三品衔江苏补用知府”作为五金洋货行业代表,列名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会员;1907年出任浙江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总理。

李厚祐(1866-?),字云书,浙江镇海人。李氏家族在李云书一辈于沪上巳积三代经营之历史,其祖李容(号也亭)名列道咸年间沪上八大沙船主。同治年后李氏家族的经营重心及时地由沙船业转向钱业及港务、地产等业,家业甚兴旺。在晚清新政背景下,李氏家族投资领域更趋广泛。1902年甬籍商业巨子严信厚发起创立“奉锦天一垦务公司”,李云书系主要投资经营者,并于同年以“四品分部郎中”作为垦务公司代表列名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议员;1903年夏秋之间提出“拟自办杭州城外湖墅至江干一段”铁路;1905-1906年他参与投资的公司达六家。以此为背景,190612月上海商务总会任期届满改选时,李云书当选总理,还在同期成立的预备立宪公会中列名会董。

蒋鸿林(1875-1940),字抑卮。蒋高祖辈由绍兴迁居杭州,“设酒肆”,历代“世其业”。至其父蒋海筹(名廷桂,“45-1934)一辈,因太平军战乱旧业毁弃,而“为缫丝业与织绸业作媒介,勤俭居积,遂设肆营业”,即蒋广昌绸庄。蒋氏经营产品为杭州织造局选用,1876年又在上海开设广昌隆绸庄。蒋抑卮系蒋海筹幼子,其经历见叶景葵所作小传:

海筹公……乃令君出就名师习举子业。君以商籍应童子试,补钱塘县学生员;又以公报效赈捐,得奖分部郎中,签分民政部。君厌弃帖括,性又不喜为官,乃锐意学问,喜读深奥繁难之古籍及清儒声音训诂书,从章君太炎,服膺所著书曰文始,于文字孳乳与后世音读之演变,能举其大凡。光绪甲辰、1904)、乙巳、1905)间,游学日本,交游浸广,遇资斧不继者喜饮助之,尤与周君树人投契。惜因耳病未克竟学。愤国势之陵夷,研究彼国资本主义之所以勃发,知金融与实业关系至密。会江浙铁路拒款事起,即回国佐汤蛰仙先生创立浙江商办铁路公司。

蒋抑卮富于资产,并富于金融才干,这决定了他在浙路公司中的地位。至于留日学生的背景则决定蒋抑卮作为激烈的拒款主张者的同时,又是浙路(也包括苏路、公司上层人物中少有未加人预备立宪公会者。

朱佩珍(1848-1926),字葆三,浙江定海人。关于朱氏家世及其起家经历,县志有如下记载:

先世居浙江黄岩,父祥麟为定海游击,遂占籍焉。稍长迁上海习贾,勤敏诚朴,主者器之,委以会计,久之自设慎裕五金肆,是为独资营商之始。起家徒手,无所资藉,徒以重然诺,审取与,为士大夫所爱重,东西各国人士来此经商或旅游者闻其名争结纳焉。

朱佩珍作为新政时期旅沪甬籍商业巨子,其事业发达的具体时间待考,但至迟在1895年他巳与严信厚、叶澄衷等同列上海四明公所负责人,并进人外资上海鸿源纱厂董事会。1902年朱氏以“三品衔候选道”作为五金洋货业及四明公所的代表,列名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五总董之一。1905-1906年间朱氏参与投资的项目达五项,以此为背景,清末民初他曾前后“任总商会会长九年”。新政时期,朱佩珍的财力及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张,这与他和上海道袁树勋的交往有重要关系,关于这一点下一节内容将具体涉及。

在汤、刘二氏的主持下,浙路公司并未如盛宣怀所谓在与英废约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迅筹自办”,大力筑路,造成“草约不废而自废”的结局。浙路公司成立后集股数并不多,远不足以应全部工程所需。190710月清外务部称:“江、浙所集股款,亦不敷尚巨,势难克期竣工”,迫于英方坚持前定借款筑路草约的压力,协定苏杭甬铁路“分办路、借款为两事,路由中国自造,除华商原有股本,尽数备用,不使稍有亏损外,约仍需款英金一百五十万磅”。拒款运动由此而发,19071110日,浙江寓沪同乡会在沪召开“集款以拒款”为宗旨的大会,在群情激愤的气氛下浙江各府代表、团体及个人认股“共约洋二千二百数十万元”。张元济作为嘉兴府代表当日在会上认股一百万元,次日即致函嘉兴商会领袖,望其“俯赐维持”。然而认股数额能在多大程度上落实,作为当事人张元济甚乏信心。1110日拒款大会报道:

认股成数宣布既竣,又由张菊生君登台劝勉在会诸人,谓今日集股踊跃,深为可喜,然仆恐明日上海某西报必将登载其事,诮吾等所集之股,全系空话,以悦外人之观听,故深望诸君已认之股数,必当尽力招足。

拒款会上绅商认股的具体落实并不乐观,直至1909年“各府分任实缴股银”仍不足八百三十万元,而且浙路公司是否有意将这些资金全额投人铁路亦是一疑问。因为1909年夏沪杭路全线通车前,始于1906年秋开工的江干至拱宸桥(I6余公里)和杭州至枫泾023余公里)两段工程是浙路公司在筑路方面全部的业绩。190912月浙路公司以汤寿潜留任总理再起风潮之际,张元济表明其反对立场时言及当时浙路公司的困境:“杭甬路线限三年竣工,今巳虚度一年有十月尚未着手……缴股之事巳成弩末,不用存款,恐无观成之日,蛰先创议不用在前,岂能出尔反尔。”此处所谓“存款”,系1908年定约为邮传部“部借部还”的英国借款"1909年底杭雨段即将开工之际,浙路公司的资金状况决定其不能不改变“不用存款”的立场。至1910年底在邮传部巳“付苏、浙两公司银一百八十万两”的情况下,浙江绅商又以“两公司屡请拨款逾期”,再起拒款风潮。至民国时期沪杭甬路于1914年收归国有,浙路公司股款的清算全凭杭州至绍兴铁路对英国银公司之借款来实现。当最后一笔清算款(19186月到期)“久悬未付”时,主持清算事务的浙绅叶景葵提出杭绍路“非发行第二次借款不可”,并“极尽艰阻”说服铁道部实行,“清算事乃告毕”。

  江浙官、绅、商与大兆公司、兴业银行

在浙路公司尚未开始筑路工程的1906年春,一项与浙路公司关系密切的合资项目悄然启动,即所谓大兆(大亿)公司的创办。大兆公司的投资细节见《郑孝胥日记》如下记载:

季直(张謇)约至浙江铁路公司议大亿公司事,晤袁海观父子、魏蕃实、樊时勋、金巩伯、仲连、恽禹九等,议定股东九人,到者七人,即袁、魏、樊、金、恽、张、郑也,未到者为刘澂如、许久香。每股一万两,先提五百两为金仲连出洋之费,以是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公举余为总理。

上述大兆公司董事中,刘澂如、樊时勋系浙路公司上层人物,张謇、许久香则系1906619日才正式成立的苏路公司上层人物。董事成员的基本构成体现了大兆公司属浙路、苏路两公司上层人物私人投资之性质。至于还有闽籍士绅郑孝胥等活跃其间,则在于他与苏路、浙路两公司上层人物特殊的私人关系。以下就张謇、郑孝胥、刘澂如、樊时勋以外的各位大兆董事略作介绍。

许久香(1857-1915),名鼎霖,江苏赣榆人。许父“羁狱历七载”,左宗棠督两江(1881-1884)“察其冤”,得释。在“久讼家破”的背景下,许鼎霖“以诸生举光绪壬午(1882)科乡试”,“纳资官内阁中书”,后于1893年出任秘鲁领事,四年任满“还国,叙劳保知府”。新政时期先后任职皖、浙,官至浙江洋务局总办。引退归里,1906年任苏路公司北路(津镇路)协理,1908年任江苏教育总会副会长。尤为突出的是,许鼎霖在1904-1907年间参与企业投资项目高达十项,从而在新政时期他能与张謇在江苏地方事务中比肩并立,有所谓“江苏两巨绅”之说。就社会影响力的背景而言,许鼎霖多有与张謇相仿处,即不是以个人资财丰厚,而是以丰富的人生历练获得的政治资源取胜。陈三立为其作墓志铭,誉:“君开敏果决,魁梧雄论辩,而条理缜密,片言解纠纷,人人意满,尤以习外事,折冲御变显于世。”

另一位江苏籍士绅恽禹九,常州人,历任大生纱厂银钱管理、查账员等要职。不过作为大兆董事,恽禹九基本上是其父恽祖祁的代表。恽祖祁(1843-1919、,号莘耘,由监生捐纳盐运大使,保升同知,分发湖南零陵县知县,后会办江苏江防等营。据张謇日记记载,张与恽的关系甚深。1894年张謇尚贫,“恽心云观察许借千金”;1896年恽氏“督销宜昌”,招张謇兄张詧“相助”;而1896年张謇创办大生纱厂和1904年创办大生纱厂崇明二厂,恽氏均是重要投资合伙人。在新政的背景下,恽、张二氏的合作也扩展至政治领域。1905年恽氏在常州倡建常州府中学堂,筹建常州商务分会,并在他发起创办的江苏学会(江苏教育总会前身)中出任协理,而总理则系张謇。在江苏铁路拒款运动中,恽祖祁与张謇的合作尤为突出。

苏路拒款运动迟于浙路数月,其动因也另具特色。19059月间,清廷发布谕旨:“粵汉铁路废约事,责成张之洞、梁诚一手经办,盛宣怀不准干预。”紧接着101日“武进、阳湖绅士”致函江苏督抚,请废除盛宣怀主持订立的沪宁铁路借款合同。两事件间的因果关系和恽祖祁在其间的枢纽作用,见张謇该年1231日日记:

莘老(恽祖祁)回常州,莘老功名之心颇热。此次沪宁事,余力言于商部,与丹揆(王清穆)同任监督,盛党忌之。盛与莘老有夙怨,尤以为恨,乃大构结顾伧助之。杨五(杨士琦)亦嗛(慊)莘而嫌余及丹(王清穆),因以沪宁、津镇一委之唐绍仪。先是攻盛者常州人,至是亦以常州人而败。沈友卿尝发两电于商部,具稿询我,我以公言允之,至是商部作诘责语,余认发电而谢其借款官办,不须(需)江苏人搭任筹款。莘老具知之,颇道歉意。莘老又有欲协办江宁商务之意,殆不可一曰闲云。

从了解江苏上层士绅发起拒款运动的动因而言,张謇此番评述是值得细加解读的。1902年秋清廷应英方要求重开沪宁铁路借款谈判,盛宣怀以中国铁路总公司督办身份参与谈判。1904年初沪宁路借款合同正式签订,并在当年中启动上海至苏州段的购地筑路工程。尽管粵汉铁路毁约、商办运动始于1903年中,并于1904年秋在沪召开粵汉路借款废约交涉准备会议,从张謇曾“力言于商部,与丹揆(王清穆)同任监督,盛党忌之”而未果的事实来看,当时江苏上层士绅并无反对借款筑路的定见。至于张謇、恽祖祁与盛宣怀的矛盾则由来巳久,可追溯到1898年为大生纱厂请盛宣怀“拨借十万”铁路公司存款而遭拒的旧事。1905年盛宣怀因粵汉路废约事政治上受挫,张謇、恽祖祁则顺势以倒盛而发起拒款运动。至于本巳在与袁世凯政争中处于下风的盛宣怀,亦不堪铁路借款事的压力,于1905125日自请裁撤铁路总公司。沪宁路、津镇路事权就此从盛宣怀手转人袁世凯北洋系。面对当时“势力益扩锓锓,只手揽东南北半壁”的北洋集团,江苏地方士绅更无缘染指其中。张謇上述日记正作于此背景下,所谓:“先是攻盛者常州人,至是亦以常州人而败”,正道出了其此间的懊恼。江苏上层士绅发起拒款运动的决心亦因此更趋坚定。

浙江籍人士金巩伯(1877-1926),名绍城,南浔镇人,早年留学英国“铿司大学(剑桥大学),“毕业回国纡道美法诸邦,纵览名山大川”。归国后,1905年经上海道袁树勋保荐出任会审公廨襄谳员,当年因“大闹公堂案”免职。1906年受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聘任“编订法例馆编修”,奏补大理院刑科推事,1910年派赴美国出席万国监狱改良会议。金仲连,名绍棠,金绍城弟,时在浙路公司担任翻译、交涉事务。

郑孝胥外的非江浙籍人士:其一魏蕃实(1867-?),名允恭,湖南邵阳人,系魏源从孙(其父魏彦,字槃仲魏氏积两代人在政界及江浙士绅间的关系,1903年在族人魏光焘督两江的背景下以湖北候补道出任江南制造局总办。其二袁海观(1847-1915),名树勋,湖南湘潭人,自幼以贫废读”,成年“业鹾淮浙间,又为榷厘小吏”,后参与征捻“佐转饷,累功保知县,留江南委用”。其间1887-1892年任南汇知县,并一度兼署上海知县,此度经历令袁氏与沪上商界建立关系,其中尤以与甬商朱佩珍关系最密。1901年袁氏任上海道,恰逢清廷为庚子赔款事改变海关税银解送体制,各通商口岸的关税银均解交上海,“由上海道按月付款”。袁树勋与朱佩珍动用临时掌管的这笔巨款,将之分存于上海各银号及钱庄生息获巨利。袁树勋长子思亮(1881-1940),字伯夔,光绪二十九年举人,农工商部郎中。尽管1902年曾有“袁树勋文理不通,专工牟利”的参奏案,但袁氏在南方政界、士绅界地位稳固。1903年粵汉路废约商办,袁氏被推举为该路湖南段的督办;1905年沪上“大闹公堂案”,袁氏处置亦甚得时誉。1906年袁氏父子频繁活动于沪上士绅商人之间,其投资潜力为世人瞩目。

大兆公司的经营方向是欲开办一间“揽办铁路机器”的机械制造厂一一承办浙路、苏路公司的相关机器。此期士绅种种政治主张,与其活跃的企业投资活动之间潜在的联系由此而凸显。兴办铁路,除购地外“购料最为弊薮”,而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聘洋工程师主持工程及购料事务,因此延续数年的浙路风潮聘洋工程师始终为关注要点,若以大兆公司作为解读的线索不难理解其中的缘由。大兆公司的命运也因此紧系于拒款运动,190712月后因清廷干预拒款前景黯淡,“大兆”筹建即巳陷于停顿,终在19089月“拆股,每股仅能收回八折五”。

至于1907527日成立于杭州的浙江兴业银行,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1906年前后浙路公司上层人物的投资动向。兴业银行初创号称资本一百万元,虽然总理是有“分部郎中”官衔的绅士胡焕,但蒋海筹、蒋抑卮父子一手掌管银行的经营活动。兴业银行创立出于蒋抑卮的策划的事实见于下述文字:

(蒋抑卮)佐汤蛰仙先生创立浙江商办铁路公司,招股将近千万,以为非办理银行不足以资周转,乃与同里绅富创立浙江兴业银行。由铁路公司认资本之半为公股,余招商股。群情疑沮,君乃首创垫款之议。遂于光绪三十二年成立,设总行于杭州,次年设分行于上海、汉口,当选为董事。

兴业银行创设是浙江绅商自办地方铁路活动深化的产物。然蒋抑卮的策划则完全游离于铁路。后来汪康年批评浙路公司经管体制,称“学界中人以极小之股而专执其权”,从某种意义上亦反映了商人对铁路事务的淡漠。1907年春蒋抑卮曾赴地处华中的商业重镇武汉活动,其归杭后即有兴业银行的成立。蒋抑卮武汉之行隐含了创办兴业银行的真正动因,也透露了浙路上层此间对公司巳集股金的投资趋向的信息。尽管浙路公司集资以地方自办铁路为号召,但公司上层却心有旁骛一其投资领域不限于铁路,地域更不限于浙江。

1906-1907年间浙路公司对武汉产生强烈的投资意向,与当时浙江商人宋烤臣在湖北的活动有关。宋烤臣(1866-1926),字渭润,浙江镇海人。1888年宋氏在沪参与叶澄衷办燮昌火柴厂,1896年在叶氏支持下携银25万两赴武汉创设燮昌火柴分厂,并设华胜呢绒军服皮件号,广交湖北地方官员;并捐候补道衔,获二品顶戴,被张之洞誉为“有为之士”。1898年张之洞设汉口洋务局,宋氏以同知衔列第一届总董;1906年张之洞批准给予专利,并允附官股30万元,创设由宋氏出任总经理的“商办汉镇既济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宋烤臣在湖北打开的投资局面,以及华中新政活动蕴藏有的巨大商机吸引了蒋抑卮及整个浙路上层的注意力。兴业银行是浙路上层为将浙路公司资本作广泛投资而创设,1907年间的投资意向主要集中于武汉,从而导致他们成为盛宣怀主持的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策划案的重要参与者。

  蒋抑卮、袁树勋与汉冶萍合并商办案

1907年也正是汉阳铁厂酝酿重大体制变革的一年,汉阳铁厂督办盛宣怀计划将该厂及大冶铁矿与萍乡煤矿实施合并,成立统一的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就在这样的背景下,1907年春和夏,蒋抑卮两度赴武汉。

汉冶萍合并商办案是在预备立宪的政治背景下,由政府方面的政策引发的企业活动,其错综复杂不仅因当时外在政治因素所致,而且是受汉冶萍自身历史因素牵连的结果。汉冶萍含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三处厂矿,其中汉阳、大冶地处湖北,政治上则属其创始人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势力范围。1896年在亏损严重、官办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汉冶厂矿转制为官督商办。运营亏损、债务沉重的状况决定汉阳铁厂无从招商引资。此后十年间所谓的商办运营机制,是督办盛宣怀以预售矿价的方式大举外债,实现了汉阳铁厂设备技术的全面改造,并为铁厂在江西筹建起一大型煤焦基地萍乡煤矿。至1906年初具规模,并获利前景良好的萍矿甚为国内商界瞩目。然汉阳铁厂尽管运营状况巳有所改观,但内有官款,外有洋债的负累,决定它远未走出亏损的阴影,欲进一步设备改造又难筹资金,在此境况下,盛宣怀从1906年后政局变动的挑战中窥测到突破困境的途径。

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在当年以“厘定官制”对中央政府体制实行了局部调整,其中包括新设统管铁路、邮政、轮船等洋务企业的邮传部,此项政制改革涉及当时处在“官督商办”体制下的招商局、电报局、汉阳铁厂(包括大冶铁矿)诸企业隶属关系的改动,牵动了官场权利再分配。另则在立宪运动以及商办企业日渐增多的背景下,绅商社会筹建商会及制定商法的活动全面启动。1906年间“官督商办”企业面临来自政府和民间两方面变革动向的挑战,改制势所必然。招商局、电报局的改制问题清廷早有定论一招商局完全商办,电报局完全官办,因当时控制两局的袁世凯北洋集团有意维持现状而致拖延。汉阳铁厂当时虽尚未遭遇因政制变革引发的隶属关系变更的冲击,但政局的变动及招商局、电报局的体制变动,令盛宣怀的汉阳铁厂督办地位日趋脆弱。面对挑战盛宣怀顺势而上,主动推进汉阳铁厂的改制一合并汉、冶、萍成为完全商办的企业一汉冶萍合并商办案。该方案以为汉阳铁厂进一步技术改造募集国内资金为号召,但从盛宣怀个人利益而言,则在稳固他对企业的控制权。

本身巳为商办体制的萍7煤矿进人合并商办案不存在任何障碍,但汉、冶厂矿因有前期官办遗留问题一一要害在如何处理汉阳铁厂官办期间投人的巨额官款一进人合并商办案难度甚大。盛宣怀不能不以汉阳铁厂生存发展为理由阐述合并商办案的必要性,1907829日他致张之洞函称:“若将铁厂、煤矿分招,则萍煤招足甚易,汉厂人皆震惊于旧亏太巨,成本过重,虽老股亦不肯加本,新股更裹足不前,是以十年之久,屡招屡辍,竟致无从提起。”要使上述理由具有说服力,盛宣怀必须首先使合并商办案得到地方绅商的响应,成为一种民意,以此来影响并制约政府中对该案持反对立场者。而蒋抑卮和袁树勋等成为汉冶萍合并商办案的第一批响应者。1907年春蒋抑卮在武汉曾与汉阳铁厂总办李维格就参与该案有所交涉,该年68日盛宣怀致李维格函有:

蒋挹之(即蒋抑卮)查阅厂矿回沪,拟有办法数条,由海观京兆交来,并属注明允与不允字样,再行商酌。弟逐款核阅,先言虚该虚存,必须厘剔,后言存件照商例折旧,亏款归老公司担任,实系因公之亏,新公司亦可酌认,而终之以各派公正人至汉估量,即可定局。玩其语气,直是倒盘召替,并非合股共办。盖该款之有合同有借据,蒋知其不能虚也。第欲将我结存机料存货减价作短,不能不以虚该逼出虚存二字,虚存折旧,结亏愈多,使创办十年者甘心认亏,并甘心将指日发达之厂矿双手拱让,然后彼以少数资本,多数虚名,假酌认前亏之公义,享汉萍永远之乐利,手辣心敏,无逾于此。弟当时即拟决绝回报,嗣念此事商榷数年,宁彼辞我,不宜自我辞彼。因另拟合股公司章程十二款,又邀京兆面谈,请勿误认宗旨,老股尽可不得额外利益,却不能使老股丝毫吃亏。袁亦自言,蒋君谿刻,并面订成否均在此一月内定议,过期作废。

函中有所谓“享汉萍永远之乐利”说,表明双方在汉冶萍合并前提下进行交涉。在组建新公司的基本设想方面,蒋抑卮与盛宣怀有根本的分歧。蒋氏提出在对汉冶萍诸厂矿作彻底清算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设备作折旧,旧有的亏欠作合理的处理后归人新公司的资产账务,即盛氏所谓“倒盘召替”。而盛宣怀则是简单地在扩大股本吸纳新资金的意义上组建新公司,即新公司对汉冶萍诸厂矿包括债务在内的旧有一切,予以无条件地全盘继承。此间盛宣怀虽无意使双方的商议破裂,但无丝毫妥协意向。盛氏的立场一则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另则蒋氏的方案将加大合并的政治障碍。

在盛宣怀关于双方交涉的陈述中,可以看到蒋抑卮既不乏近代企业投资的专业能力,也不乏传统商人的精明能干,这决定了双方交涉的旷日持久。19076月初盛宣怀递出作为协商基础的“合股章程十二款”后,一个月内交涉未果,而其间袁树勋巳表达了退意,见1907729日盛宣怀致李维格函所言:

弟揣摩袁京兆极怕招摇,故每见必说不能多做股分,全仗蒋等。末次来晤匆匆面交条款,既不令蒋见我,只说蒋是看作倒盘。弟与见第二面交与复条,伊亦不详问,只说带与蒋阅,再送回信。到宁后,回信只说蒋甚拘执,是其无福消受。此等谈锋何异官场浮滑气,绝非商务切实议论。以弟看来,或为阿郎逼之便来,非出本意,故与阿郎见我所谈,巡不相同。幼舲出示阿郎所致书,所见甚大,极盼此事之成。弟故将往还两条议嘱幼舲寄与伯揆(夔),……将来如可续议,恐非伯揆回南不能成。

袁树勋的身份令其公开作汉冶萍这样的大投资有所顾忌,然其子袁伯夔一即所谓“阿郎”者一则对该项投资甚有兴趣,令盛宣怀仍寄希望。而蒋抑卮尽管在交涉中态度骄矜,然处事立场则与盛宣怀相似,既不轻易妥协,也不轻言放弃。就在袁树勋以“抑之过于拘泥,来函罢议”之际,7月初蒋抑卮再度赴武汉,立场有所妥协,见716日李维格致盛宣怀电:

袁(树勋)交条款,据蒋抑之(即蒋抑卮)云中有误会处,二百余万亏帐肯认,权利只要新旧公平云。渭润(宋炜臣)劝格(李维格)偕蒋赴宁、沪,再一撮合,应否一行。蒋急欲回杭,乞速电示。

蒋抑卮立场软化,有宋烤臣从中斡旋之功。然“二百余万亏帐肯认”的妥协,在盛宣怀看来仍未脱此前将汉冶萍合并商办“当作亏空盘替”的立场,指示李维格向蒋氏明确合并商办“是加股不是盘替”,并称“推广办法万难动摇”,于是武汉交涉再陷僵局,718日蒋抑卮与李维格间“拟俟新厂开工后再说”,即待汉厂二百五十吨新化铁炉投产后再行交涉。而此时的盛宣怀则表现了不愿交涉停顿的心情。719日盛电李维格,承认双方立场大有沟通余地,所谓“如肯细谈,公理何难明白”,指示李氏“宜相机而行”。在前述729日盛宣怀致李维格函更有所谓:“不论袁(树勋)之来否,总需把臂人林,亦不在乎招股之多少也。”武汉的交涉由此再度启动。85日盛宣怀致李维格函,透露出双方巳经达成基本共识的信息:

近日有人言抑之是精刻一路。中国富家子弟,未曾见过欧洲大事业,无怪其拘执,多在小处计较。若请公司中商务董事,亦甚要有精刻人在内,锱铢必较,方能鞭辟入里,免得宽袍大袖,从铁线中抽出之利,亏损在无形之地,况抑之自拟附股三十万,将来必能得其死力。

蒋抑卮此时巳作“附股三十万”的表态,盛宣怀也对他的精明能干称赞有加。至于袁树勋,该函有“海老(袁树勋)略变沪产,闻亦真有此事。但彼之力亦不待变产也”说,意味着他也有明朗的投资表态。至此,汉冶萍合并商办案迈出了第一步一争取到江、浙官绅商社会的响应。

  预备立宪公会与汉冶萍合并商办案

盛宣怀于719日指示李维格在与蒋抑卮交涉中“宜相机而行”之际,巳定下在新厂开工的“八月初来鄂,与南皮面筹大局”。而在他就汉冶萍合并商办案与张之洞交涉时,有一份获得绅商社会响应的文件自然是十分重要的,这是盛宣怀不愿李维格、蒋抑卮交涉半途停顿的原因。他如此急迫地要将汉冶萍合并商办案提上政治的议事日程,则与当时的政局相关。

清廷“厘定官制”的改革引发了高层的权力之争。1907年春后中国高层政坛风云变幻不定,春间爆发的“丁未政潮”一岑春煊、瞿鸿機联手倒庆亲王奕劻、袁世凯的政争,于6月以岑、瞿的失利告终,其影响不可避免地要波及岑、瞿同盟者一一盛宣怀及其正在进行的汉冶萍合并商办案。“丁未政潮”尘埃落定后,影响汉冶萍案的最大事件是6月、7月清廷相继授张之洞协办大学士、大学士,这意味张氏将离湖广总督任。张氏去鄂必将增加实现汉冶萍案的难度,8月盛宣怀在致张之洞函中言:“将来继公督楚,必是旗族,继侄办厂,必是部员”,其中有其真实的忧虑。盛宣怀需尽快使合并商办案进人清廷审批程序,以完全商办在即的既成事实,确保其控制汉阳铁厂的地位不受政局变动的影响。8月上旬盛宣怀在沪发布《汉阳制铁厂萍乡大冶煤铁矿总公司公启》,启动以老股扩容方式进行的第一期集资活动。8月末盛氏拟出汉冶萍合并商办案“奏片三件”,并欲即刻递呈。但碍于张之洞拒绝表态支持,奏片迟迟未能递呈清廷。盛宣怀只能寄希望于动员社会政治资源,为达到既定目标铺路。

9月末盛宣怀在上海以《汉冶萍制铁采矿公司公启》,宣布成立汉冶萍公司名誉会员组织,充分调动上海士绅的社会舆论力量,以影响合并商办案的政治进程。《公启》以“二十世纪为煤铁世界”的国际竞争为号召,吁请官、绅、商关注汉冶萍公司的命运。盛宣怀此举获得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的密切配合,由于郑孝胥的串联,105日“盛杏孙演说汉冶萍公司事略之会”召开,上海绅商“到者约三十人”。106日预备立宪公会举办汉冶萍公司专题讲演会,郑孝胥亲自发表有下述内容的演讲:

华人之为各国所践踏久矣,吾侪皆老,虽有腾身奋起之志,望之政府固已无及,若能以中国为大市场,华人自为主人,不过十年,当使列国仰我之鼻息,非难致也。世界为煤铁之世界,中国为煤铁之国,华人之社会宜为煤铁之股东,华人之财产宜为煤铁之资本,使举国专售煤铁,即以他业悉委之外人,计利相抵,犹十与三之比例耳。今盛氏内为政府所迫,外为商业所叛,铤而走险,将走投日本之罗网。苟汉冶萍公司一失,则煤铁遂亡;煤铁亡,则中国、华人与之俱亡。公等亟宜纠合中国煤铁公会,以图接办汉冶萍公司之策。公会成立,视立宪实行之效,孰难孰易,必有能辨之者。愿速营之!

郑孝胥演讲获与会的张謇、汤寿潜等赞赏。上海官、绅、商各界与盛宣怀全面合作的局面就此形成。1023日,上海官绅商“集于商学公会,举代表七人”一汤寿潜、蒋抑卮、蒋孟萍、沈新三、苏宝森、刘厚生、郑孝胥,其中除蒋抑卮外,均为预备立宪公会会员。1024日全体代表离沪赴武汉考察汉冶萍。

赴汉代表中,苏宝森,名德镳,浙江鄞县人,1902年以“三品衔候选知府”作为“洋货(布)公所”代表列名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议员,列名《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蒋孟萍(1877-1954),名如藻,浙江南浔镇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举人,曾官学部总务司郎中。蒋孟萍在《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中职业栏填“杭所甲商”,通信处填“杭州荐桥盐号”,辛亥革命后其又出任浙江军政府首任盐政局长,种种信息均道出蒋氏出身盐商的家族背景。沈新三(?-1929),名铭清,浙江平湖人,“幼随宦山西,丁忧后回里,闭户读书,不求闻达”,任浙路公司董事,列名《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刘厚生,名垣,江苏阳湖人,大生纱厂崇明二厂主管,列名预备立宪公会会董,其兄刘葆良、刘柏生均与张謇、郑孝胥等关系密切。

  汉冶萍合并商办“草议十五条”签约与浙路风潮

上海绅商代表1028日抵汉,此后议约基本上在盛宣怀与郑孝胥、宋烤臣三人之间进行,经过讨价还价,114日汉厂总办李维格“携条款来签字,老股认足五百万,新股招认一千五百万”。此条款乃郑孝胥所谓“凡七日而定议”的《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合并成立汉冶萍煤铁有限股份公司议单》,也称“草议十五条”。与此前9月拟就的《公议汉冶萍制铁采矿合并公司扩充条款》、《汉冶萍煤铁有限公司大概章程草议》相比,盛宣怀作了让步,在其第十四款中规定:“目前汉冶萍厂矿一切事权及银钱帐目仍由现在总理主持,俟股东会成立,将现在总理经手债欠全行担任后,即由股东公举总理。”

盛宣怀以现任总理和“老股创办全体代表”双重身份在“草议”上签字。“草议十五条”在盛宣怀与张之洞交涉中的意义,以及盛宣怀和上海绅商代表对“草议”的真实立场,见签字当月盛氏致张之洞函的下述文字:

侄原拟注册后徐徐招股,先还急债,再图扩充,不料沪汉商人愿来一气担任,沪则蒋汝藻(系袁京兆代表),汉则宋炜臣(即水电公司)为首,并有苏堪提倡。现值苏杭铁路激招巨股,拟来汉口分设银行,以银行之资本兼办汉厂,尚有刘祥在内,确非空言可比。彼等急如星火,不待商榷即索草议,所要求者甚为贪狠。

盛宣怀如此不厌其烦,无非为突出“草议”反映绅商民意,其中所谓“不待商榷”即签字虽基本符合实情,但如此草率的原因则并非上海绅商代表参与投资的迫切愿望,而是盛宣怀的迫切需要。而草率签字则意味着双方均未赋予“草议”以重大意义,114日盛宣怀致郑孝胥、宋烤臣函的下述文字,就充分说明这一点:

连日经两公会拟条款,因沪商亟于归棹,促令先签,以便注册招股,顷已勉遵签议,以副雅意。惟弟昨日面交渭翁(宋炜臣)第十五款查账后如有争执不合之处,以上条款均行作废等语,实关紧要。旋据李一翁(李维格)转述尊意,此系一定之理,但恐明列议单有碍招股,现已遵删。兹特代老股全体专函声明,如果查账及担任债欠或有争执不合之处,则前项条款仍行作废。此函即作为附件可也。

此函成为“草议”的附件,然其包含的附加条款究竟出于何方的要求,函意仍有含糊其辞之嫌。从“草议”由盛宣怀与郑孝胥、宋烤臣一手策划,上海绅商代表似局外人,只作草草签字的事实来看,唯有上海绅商代表需要一份附件保证其废置“草议”的权力。上海绅商草签“草议”多出于顺应盛宣怀需要草约的愿望,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浙路公司、兴业银行确有在武汉大力投资的愿望和规划,另外还有一个似非直接相关的因素,即1907年浙路拒款风潮。

1906年后苏杭甬铁路借款草约的废约交涉在英驻华使节与清廷外务部间进行,交涉虽未公开,但废约难成的事实在浙绅上层人物间则并非秘密,只是他们仍“以废约为必然之事,或为巳然之事”号召社会。1907年春迫于英方压力,清廷以外务部出面落实1898年签订的草合同。“外部允英人强借江浙铁路资本事发见”在102日,而“国民拒款会”则在此前的923日就于杭州召开。因此浙江绅商与盛宣怀在汉冶萍合并商办案上合作的深人,与浙路拒款风潮的酝酿在时间上是同步发生的,深悉借款交涉内情的汪康年此时正往来沪杭之间,并频频出人于浙路公司汤寿潜、蒋抑卮等及郑孝胥诸人之间,他对盛宣怀此间关于借款交涉事的表态深感惊讶,所述:

惟时有三数人知不应如此办者,亦以被慑而止,不敢吐一言。最奇者,人人皆以为怡和已默许限六月不开工即停止之说,而盛绝无一言,亦无他人将实情言之者。此如见勇士误持中断之刀,任其挫衄致败而不一言也。盛至汉口犹力言怡和已允,直至京始吐其实。此真千古疑窦。

当时知悉实情者慑于拒款风潮均有所讳言。至于盛宣怀的“绝无一言”则在讳言外另有深意,即不欲因在拒款问题上与浙江绅商对抗,破坏双方在汉冶萍案合作上的良好气氛。由此看浙江绅商在“草议十五条”签字问题上的草草行事也就甚可理解,他们也有对盛宣怀在拒款问题上合作的需求。

为推动拒款运动,汤寿潜作为赴汉上海代表终未成行,其间他曾电武汉“请苏公代哭秦廷”,即请郑孝胥以预备立宪公会的身份公开支持浙江拒款运动,此事导致上海赴汉代表匆匆返沪。蒋抑卮虽未即刻离汉,但签约返沪后亦积极投人拒款运动。盛宣怀则因浙路风潮奉旨“迅速来京预备召见”,后又1215日奉旨“著随同外务部妥筹办理”沪宁、苏杭甬两路案。自此盛宣怀不但在浙路借款问题上与浙江绅商分道扬镳,而且于“草议十五条”弃置不顾,独立以“老股”的名义办理汉冶萍商办注册事,他与上海绅商在汉冶萍案上的合作就此终结。郑孝胥作为汉冶萍公司名誉会员组织的发起人,并积极配合盛宣怀促成了“草议”签字,他对盛宣怀无视“草议”而单方面进行商办注册深感失望,他与盛宣怀的关系也一时受到损害。不过郑孝胥与浙江绅商的关系则似乎未受损害,由郑孝胥牵头投资的日晖织呢厂蒋孟萍出任董事,蒋抑卮出任查账员。

  结语

浙路、苏路公司上层人物,也包括盛宣怀,无论在家族背景上还是个人经历及文化背景上,均凸显了官绅商浑然一体的特点,这是20世纪初的企业活动呈现出官绅商公开性的全面合作态势的基础。立宪的特殊政治环境又造就了像郑孝胥、汤寿潜、张謇这样比较纯粹的士绅凭借其影响政界、社会舆论的能量,在实业活动中取得相当的优势地位,这则是此期官绅商一体化较之此前更趋深刻的表现,也是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士绅们在其间的得意心态在郑孝胥作1906年年终结语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所谓:“丙午一年又辞我去矣。一生最奇之境莫如今年,吾之待己与待世者,皆开从古未有之新意。为特立独行乎?为随波逐流乎?曰皆有之。”1906-1907年间广泛的社会政治及经济事务中的活动,令郑孝胥、张謇、汤寿潜的社会地位和声誉步步走高,他们对实业投资的兴趣亦代表其财富聚集的上升。与此同时,国内政治经济陷人异常困境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郑氏所谓“一生最奇之境莫如今年”,其中也必有此层含意。后190911月初的一次有王清穆、汤寿潜、蒋孟萍等在座的江、浙绅商聚会间,蒋抑卮言:“以政府社会各方面之见象观之,国不亡无天理。”张謇对之而言:“我辈尚在,而不为设一策,至坐视其亡,无人理。”张氏甚为其此间的社会责任感而自豪,日记称“记此一段议论留示儿子”。然士绅们在此期蓄意推动的铁路拒款运动则在不断地恶化本巳动荡不安的江、浙社会政治局面,直至其彻底地崩溃。当辛亥革命爆发时,张謇、汤寿潜等均迅速转向支持革命,郑孝胥、刘锦藻等则坚持其作清室遗民的志向,还有张元济这样的局外旁观者,这又是士绅阶层在时势背景下的进一步分化。

在尚未建立起近代商业经济秩序环境的中国,官僚士绅公开地涉人实业活动必然地异化此期实业投资活动的性质和内容,无论官僚如盛宣怀、袁树勋,还是士绅如郑孝胥、张謇、汤寿潜,他们围绕铁路、汉冶萍的投资活动都笼罩在浓重的政治幕布下,均出自利用政制转变间的不稳定因素谋取或扩大个人的获益。因此浙路公司、汉冶萍公司在政治舆论方面做得轰轰烈烈,然实际上企业吸取的商人及社会资本极为有限。无论是主张对外借款的盛宣怀掌权下的汉冶萍公司,还是力主拒款的浙路公司等,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走向依赖列强的资本输人维持企业生存、发展的结局。从同一时期主张立宪的士绅商人的政治立场而言,他们对立宪的要求主要集中于士绅商人自下而上参政议政权力的欲望,至于立宪最终要导致的民族国家诞生所必需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国家政制的实现,则并不在他们关注的视野内,他们希望在地方自治领域至少比传统社会的士绅商人在地方事务中有更多的发言权。这是在考察了浙路公司和汉冶萍合并商办案之后所得的认识。

(原文发表于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编《思想与文化》第四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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