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商局与近代台湾(1895年之前)
 

第一节  招商局创立

两次鸦片战争,英法等列强迫使清廷签订不平等条约。1842年的《南京条约》和1858年的《天津条约》让中国丧失了江海航权,中国的沿海贸易权益被侵华列强“一体均沾”,内河长江成为外国财团大肆渔利的“黄金水道”,为列强进一步扩大侵略打开通道。1850年,在广州与香港之间的航线上,出现了外国人经营的省港邮轮公司。1859年之后,率先进入上海的外国洋行,美国的琼记洋行、旗昌洋行,英国的怡和洋行、宝顺洋行,已开始在长江一线从事轮船运输。1861年,一批英商在军舰的护送下从上海抵达汉口,开始入侵长江腹地。1862年,美国在上海开设了第一家外资专业轮船公司——旗昌轮船公司。各国轮船公司相继在华成立,在中国沿江沿海从事航运活动,攫取了巨额利润。

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使中国固有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日益衰落。随着殖民主义者对中国江海航权的攫取,外国资本对中国航运业的入侵逐渐扩大,中国的旧式航运业急剧衰落,大量木帆船被迫退出而闲置在沿江沿海。中国传统的沿海大宗贸易豆石运输,即东北、山东的大豆从牛庄、登州两处用沙船运往上海,再转销东南地区,此时也受到外国轮船的抢夺,沙船船主及运输工人的生计受到严重威胁。此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漕粮运输业也是在劫难逃,琼记洋行获得给清政府租赁漕运所需船只的特权。外国轮船,以快速、安全和运费低廉而著称,这些是沙船无法比拟的,因此外国轮船在中国沿海沿江的出现,使沙船漕运受到严重的竞争与威胁。沙船的衰退及漕运的困难,使清政府开始考虑如何解决此问题。

外国轮船的入侵,一方面对中国传统的航运业有着破坏作用,另一方面又对中国新式航运业的兴起起到促进作用。鸦片战争期间,林则徐就曾在广州购买洋船加强海防,随后,广东、江苏等省的地方官员也仿造洋船。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清政府开始租赁和购买英美轮船,运输兵员物资及直接参战。随着外国轮船的入侵,在通商口岸的一些买办或商人或者附股投资外商洋行,或者购买、租赁洋船,再打着洋商的旗号,委托洋商经营。买办商人与外商勾结经营活动引起清政府和官员的关注。洋务派官僚认识到船坚炮利的好处,开始筹办近代军事工业,自行设计制造轮船。同时,清政府为了规范华商购买洋船,于1866年制定了《华商买用洋商火轮夹板等项船只章程》,但该章程只到1867103日才公布实行,表明清政府对新式航运业的限制有所松动。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华商提出兴办新式航运企业的要求,但清政府考虑到沙船主和运输工人的生计,几经周折,华商组织轮船公司的建议都被束之高阁,而趋于沉寂。

当中国还在为兴建轮船公司而举棋不定的时候,世界航运发生了新的变化。186911月,沟通欧亚两大洲交通的苏伊士运河正式通航,大大缩短了欧亚之间的距离。18714月,欧亚海底电线远东段的香港上海段开通。6月,香港新加坡开通,上海与伦敦间可以直通电讯联系。交通路线的缩短以及先进通讯手段的应用,吸引了更多的外商参与对华贸易,航行中国的外轮迅速增加。外轮对中国江海航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垄断中国航运进一步加强。在外轮航运势力的进一步刺激下,创办中国新式航运业再一次被广泛关注。

曾国藩、李鸿章、沈葆桢、左宗棠等洋务官僚围绕这中国航运业的前途与发展展开了广泛的辩论,虽然对江南制造局与福州船政局的裁撤存在差异,但一致认识到“轮船招商”是清政府发展轮船业的必经之路。1872年夏,盛宣怀奉李鸿章之命,筹划创办招商局,草拟《轮船章程》,这是招商局章程的最早的雏形。但盛宣怀当时财力尚不雄厚,不是主持招商局的最佳人选,李鸿章转而物色了“为殷商所深信之官”的朱其昂。18728月,朱其昂起草拟定了招商局第一个正式章程《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共20条,提出招商局性质为“官商合办”,还对招商局的日常管理、核定股份、租赁船只、参加保险、承运漕粮、选用水手、报关纳税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在朱其昂等人的努力下,招商局开局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加快了步伐。104日,总理衙门批准招商局除悬挂国旗“三角龙旗”外,另挂“双鱼龙旗”。1025日,招商局报请颁发官司刻关防(公章),镌刻了“总办轮船招商公局关防”章。

正当招商局筹备工作顺利开展的时候,顽固势力从中作梗。朱其昂等创办组织者为减轻压力,争取清廷支持,招募殷商投资入股,对办局方针作了重大调整,朱其昂、朱其诏、李振玉重新拟成《招商局条规》28款,改官商合办为由官设立,招来依附洋商名下的在沪各省殷商资本。新的规定强调在华商中招收股份,重点争取华商将已有轮船入股,同时强调漕运业务,强调官方对招商局的管理权限,这使招商局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

18721223日(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致函清廷总理衙门,转呈了朱其昂等拟定的条规,并指出,“目下既无官造商船在内,自无庸官商合办,应仍官督商办,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1]由此招商局“官督商办”的管理体制格局从此确立。同一天(18721223日),李鸿章向清廷奏呈《试办招商轮船折》,[2]内容与致总理衙门信函基本相同。三日后,18721226日,清廷正式批准李鸿章的奏议。李鸿章致总理衙门的信函和上奏清廷的奏折,是招商局历史发展上具有标志意义的文件。李鸿章的信函和奏折,阐述了创办轮船招商局的基本思想,提出了招商局官督商办的管理体制,规定了“分运漕米,兼揽客货”的经营方针。清廷批准李鸿章的奏折,则标志着招商局的成立。

招商局创立之初,在局址的问题上,创办者们不约而同将目光集中在上海。五口通商后的上海,经济商业发展,航业运输方便,作为招商局的局址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1873117日(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洋泾浜永安街正式开局。招商局开局之后,迅速购置轮船,组建船队,以上海为中心,先后开辟了近海商业航线和长江商业航线。此后,更以“通五州航,招天下商”为目标,开辟日本、东南亚、英国、美国航线等。招商局的创办,开辟了中国民族航运业的先河,彻底改变了中国江海航运业的面貌,一定程度挽回了民族权益,打破外国航业对中国江海船运的垄断,使中国航运业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国的航运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招商局不但开创了中国近代民族航运业的先河,而且拉开了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发展的序幕。1875年,招商局为改变被外国保险公司掣肘的局面,招集股份,设立保险招商局。随着招商局业务的不断扩大,船只数目也不断增加,船只的维修费用也不断增加,1874年,上海出现附属于招商局的同茂铁厂,这是中国近代第一家由华商投资、经营的修船厂。煤炭是轮船运输的主要燃料,1878年,招商局招股20余万两设立开平矿务局,这是招商局第一次向局外企业投资,客观推动了近代煤矿开采业的兴起。上海机器织布局是中国近代第一家“官督商办”棉纺织企业,于1890年正式投产。1891年,李鸿章命令招商局以10万两白银附入机器织布局股份。1897年,招商局还投资开办中国通商银行。1896年,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随后,招商局又向萍乡煤矿、汉阳铁厂陆续投资。1907年,汉冶萍厂矿公司,成为招商局局外投资数额最大的企业。总之,招商局或直接创办、或参与投资、或派员管理,带动了一批新兴民族工商企业的兴起。这些企业的创办,分别开创了中国近代采矿业、冶炼业、金融业、纺织业等新兴经济领域,推动中国经济进入近代经济的时代。

第二节  台湾建省

台湾岛位于太平洋西部,东去福建沿海75-220海里,陆地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包括台湾岛、澎湖列岛、钓鱼群岛等大小100多个岛屿。其中,台湾本岛面积3.57万平方公里,是我国的第一大岛。

我国古代对台湾有许多不同的称谓。在中国最早的一部历史地理书《尚书·禹贡》篇中,台湾其地被指称为“岛夷”,《列子·汤问》篇称之为“岱员”;《山海经》中称为“雕题国”;《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称为“瀛洲”。西汉时,被称为“东鳀”,东汉到三国时期,又被称为“夷洲”。从隋朝至元朝,台湾出现了同音异形的“琉球”、“留仇”、“流虬”的称呼。明朝时期,海峡两岸交通日益发达,到过台湾的人越来越多,对台湾也出现了更多的称呼。其时,人们常以局部的地名代称全岛,如鸡笼(今基隆)、淡水、大员等。到明末,“台湾”成为比较固定的称呼,并开始出现于明朝政府的官方文件中。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1684年,清政府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台湾”作为全岛的正式定名自此开始。1727年,清政府定“台湾”为官方统一的名称。

18世纪中叶后,西方欧美资本殖民侵略的浪潮汹涌而来,台湾始终成列强掠夺侵吞的目标。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军数次分兵侵袭基隆、淡水等地。1854年(咸丰四年),美国海军司令培里率舰队到台湾进行活动,并以罗佛号事件向台湾发起进攻。19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外国列强纷纷侵略中国导致边疆危机。在台湾,日本、法国等外国势力接二连三进行武力侵犯,造成台澎地区和东南沿海严重的边疆危机。

台湾与琉球群岛、日本密迩相连,日本因此早就注意到台湾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所以明治维新不久,日本政府就认定台湾是日本的生命线琉球和台湾成为其向南扩张的首选目标18742月,日本政府通过《台湾番地处分要略》;4月,成立台湾事务局,任命参议大重隈信为台湾番地事务局长,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都督,率兵3600人向台湾进攻。日本政府以1871年中国原藩属国琉球人在台湾被原住民误杀为借口,“趁机生事,西乡从道率兵舰“高砂丸”、“社寮丸”侵抵台湾南部琅峤,企图吞琉侵台,史称“牡丹社事件”。在一国政府内设立主管外国领土的“事务局”,反映了日本的侵华既定方针,也暴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狂妄野心。

清政府于418日得到日本兴兵侵台的消息,511日照会日外务省提出质问,诘责日军侵台。随后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前往台湾受侵略地区察看,并任命他为处理日本侵台事件的军事外交大臣。沈葆桢临危受命,审时度势,对台湾局势作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认为日军围剿报复台湾山地“生番”仅仅是借口,其野心是发动战争,扩大侵略,目的就是侵吞台湾。614日,沈葆桢乘坐兵舰“安澜”号,率领“伏波”、“飞云”等兵轮并兵勇两营自马尾港出发,17日抵达台湾安平。沈葆桢抵达台湾后,注意加强台湾的海防和兵力布置,在安平、澎湖诸岛修筑炮台;在台厦之间铺设电线;从德国购买洋枪;以总兵张其光、台湾道夏献纶率兵分驻南北两路,令署镇曾元福组训南北乡团;奏请购买铁甲船,调派军队增防台湾;以“扬武”、“飞云”、“安澜”、“靖远”、“镇威”、“伏波”六艘军舰常驻澎湖,“福星一号”驻防台北,“万年一号”驻防厦门,“济南一号”驻防福州,“永保”、“琛航”、“大雅”三船充当运输舰,另派一船在闽、沪之间测海、通消息;开工马尾船厂,赶造船只。713日,招商局和福州船政局的6艘轮船,又运输一批援军到达台湾。

在运兵赴台的过程中,招商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伊敦轮船,同治十三年(1874年)六月二十六日,“下煤”,二十七日由上海开行。二十八日,“至瓜停泊,陆续装头批粮草马匹兵勇”。十二日,“抵澎湖”。十四日,“抵打狗”。十六日,“卸清兵勇等”。二十三日,“抵瓜守侯”,“陆续装二批粮草马匹兵勇”。八月初五,“抵澎湖”。十五日,“抵打狗”,“将兵勇等卸清”。二十五日卯刻抵沪,共计雇用59天。利运轮船,七月初一日,“下煤”。十二日,“抵澎湖”。十四日,“抵打狗”。十六日,“将兵勇卸清”。先后往返三次,十月十四日才回到上海,共计雇用103天。永清轮船,原由上海装客货至汉口九江交卸,七月初六日,行至镇江中途,被截留装唐军赴台,所有船内客货另雇太古洋行,轮船转送汉口九江。初七日,“开至瓜洲装头批粮草马匹兵勇”,先后往返三次,十月十二日返回上海,共计雇用96天。海镜轮船,从七月初十日至十五日,将福建船政局军火由上海运抵瓜洲,共计雇用6天。当然,沈葆桢是要用炫耀武力的办法吓退日军。日本当局深知几千兵力不可能占领台湾,一时难以取胜,只有改变战略,寻求外交解决的途径。经过一番外交斗争,清政府对日妥协,签订《北京专条》,同意付给“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抚恤银10万两,留用日军在台“修道建房等”,付银40万两。日军应从台湾退出,1220日撤尽。光绪元年(1875年)七月,唐军凯旋撤回,还是由招商局派拨轮船送回瓜洲。永清轮船,从七月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先后三次送唐军回瓜。利运轮船,从七月十九日至八月初一日,也先后三次送唐军回瓜。[3]当时日本军力还不强大,加上士兵水土不服,看到中国作了备战,只好暂时放弃占领台湾。最后由清廷支付日本兵费银50万两,日军才撤出台湾。不过,日本借此一举吞并了中国的属国琉球。

早在1874年日本出兵琅峤事件发生后,丁日昌就已提出,将来“可另设一省于此,以固夷夏之防,以收自然之利”[4]。后来经谕准实行“闽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两地兼顾。1884-1885年的中法战争,法国对台湾的入侵,马尾海战的失败,暴露了清廷在军事上的突出弱点,不仅海军力量十分薄弱,台湾防务尤不可恃,直接促成了清政府将台湾建省。闽浙总督左宗棠和在台湾组织进行抗法斗争的刘铭传对于台湾在整个国家安危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有着深切的感受。战后他们力主将台湾由道升格为省。1885729日(光绪十一年六月十八日),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的左宗棠上折,回顾总结了过去十年中各方先后提出的巡抚分驻省台兼顾简派重臣建省分治等方案的利弊得失,他建议惟有如袁保恒所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一手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军机大臣、总理衙门王大臣会同李鸿章、醇亲王等对左宗棠等人相关奏折传阅,会议后奏称:臣等查台湾为南洋要区,延袤千余里,民物繁富。自通商后,今昔情形迥异,宜有大员驻扎控制。若以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以专责成,似属相宜,恭候钦定。战后清廷内部进行了一次加强海防的讨论,创建海军、加强台防成为这次讨论的两个重要内容。经过海防讨论,18851012日(光绪十一年九月初五),慈禧太后下了两道懿旨,一道诏设海军事务衙门,并派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一道诏准左宗棠奏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福建巡抚事即着闽浙总督兼管,称: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著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务,即著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抚详细筹议,奏明办理。[5]188510月下诏建省,至1888年实现分治,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任命抗法有功的原福建巡抚刘铭传为第一任台湾巡抚

台湾建省,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并实现的,其历史与现实意义深远而重大。清政府在台湾设立行省,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提升了台湾的行政层级和政治地位,同时充分说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刘铭传加强部队训练,整顿营伍积习,有效提高了台湾的战略地位,凸显台湾东南海疆屏藩的作用。台湾建省使台湾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建设时期,刘铭传锐意改革,推动各项新政,清丈土地,改良税制,健全财政,为台湾的现代化建设奠下良好的基础,台湾迅速地从一个靠中央和邻省财政补贴的省份,成为一个基本自给自足的省份。刘铭传开山抚番,让土著居民接受现代文明,鼓励大陆移民开发台湾。随着移民社会向定居社会的过渡,移民文化在台湾生根、繁衍,大陆文化中的语言、艺术、风俗习惯、价值取向、行为规范、民间信仰等,渗透到台湾的各个方面,台湾建省还加强了台湾同胞与大陆人民的文化联系。

第三节  招商局与台湾商务局

台湾建省伊始,百废待兴,而刘铭传可以支配的财政收入仅仅白银90万两,远不能满足需要,建设资金短缺是刘铭传面临的一大难题。为了保证台湾各项近代化事业的正常开展,开源节流、积累资金是当务之急。刘铭传先后采取申请援款、对外借款和发动富户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同时他还积极鼓励台湾民间资本投资工商业,尤其鼓励华侨到台湾投资。

1886年春,刘铭传派亲信李彤恩与张鸿禄二人,前往东南亚吸收华侨资金,李与张奉派后,即于新加坡设立招商局,以利吸收侨资,[6]工作颇为成功,不仅为刘铭传的航运计划,也为铁路事业觅得支持者。返台后,李彤恩与张鸿禄组织商务局,即外人皆知的台湾商务局,资金50万元(约合银35万两),官一商四。[7]台湾商务局与招商局同属官督商办企业,在企业性质与管理体制方面有不少相同或近似之处。台湾商务局第一艘船即为“万年清”轮,不久又有“威利”轮加入,其航线以淡水为据点,航行于新加坡、西贡与上海等地。但遗憾的是,台湾商务局组成未及半年,即发生不幸事件,18861122日夜,“万年清”轮在沪江外,为英轮碰沉。

台湾商务局成立之初,在招股启事中声称“要与招商局船并行于江海各口”,就与招商局存在矛盾。而且台湾商务局筹办时聘请的张鸿禄是招商局前会办,与招商局盛宣怀、马建忠等不和,更加深了招商局与台湾商务局之间的矛盾。1874年,招商局在台湾设立分局之时,便对这一航线发生兴趣。六年后,招商局曾在安平及淡水之间作不定期的航行。[8]台湾商务局的发展,显然对招商局造成实际威胁。李鸿章与盛宣怀曾数度电报往来,讨论刘铭传欲将商务局船只航行东南亚从事商务活动一事。[9]

招商局盛宣怀与马建忠向直隶总督李鸿章告状说:招商局前会办张鸿禄最近来沪,与某外商(系美最时洋行Messrs. Melchers &lo)签订协议,准备订购快轮两艘,一艘航行华北各口,一艘航行长江。现打算租用怡和洋行码头,以备两轮到沪停泊。盛宣怀与马建忠还特别提到张鸿禄拥有大量股份,并邀集商人入股,以获取厚利号召,认为其实质是“假为公众谋福利之名,行与轮船招商局争利之实”。[10]盛宣怀、马建忠认为,轮船招商局开办以来,艰难创业,历经坎坷,最近两年才有所转机,但还内外诸多负债需要偿还。张鸿禄在招商局之外,另行招股购买轮船,兴办航运,必然会导致激烈竞争,使水脚下跌,双方都会蒙受损失。另外,轮船招商局与怡和、太古两洋行已经订有协议,禁止所有其他中外轮船公司航行长江和华北各口,中外人士都未敢购置轮船,插手长江和华北的航运。

早在光绪八年,商人叶澄衷曾经请求设立广运局,当时因为与招商局争利,没有获得批准。盛宣怀、马建忠认为张鸿禄故伎重施,其目的是要倾覆招商局,所以请李鸿章知会台湾巡抚,让台湾商务局所购买轮船,只允许航行于福建、广东两省港口,不得侵入长江或天津一线。根据盛宣怀、马建忠的奏报,李鸿章做出批复:“张革道原曾协理局务,乃因经营无方,予以开革。现经整顿,局务渐有起色。官款清偿与资本更张,均寄厚望。对此该革道不思悔过自新,安分守己,反图另筹资本,购置轮船,阑人长江及北方各埠,侵夺招商局生意,蓄意损害,其卑劣用心,至不可问。决不准行。具招商局与怡和太古,订有齐价合同,无论中外轮船加入竞争,三公司必联合一致降低运费,以为抑制。是该革道之计划。不独增招商之损失,即台湾当局,亦必受其牵累。”因此,“将既通知台湾刘巡抚,请其立示该革道:所购两轮,只许在台湾、福建、广东各省之间航行贸易,非得本督批准,不得阑人长江及北方口岸,以免与招商局竞争,两败俱伤。本督将同时通告南洋曾国荃,并另示上海、天津及其它各口关道,一体查照。”[11]

台湾巡抚刘铭传对于李鸿章的批复并不服气,他认为台湾地理位置重要,“台湾贸易之发展,又为朝廷所关注。该岛远离大陆海岸,并已另建行省。因此建立内地与各口之联系,以发展岛上居民文化,实属必需。修建快轮航行各口,亦有此意在内,固非止于赢利”。据理力争,“招商局盛道等呈请:不许台湾快轮进入长江、天津,令人愕然,盖商旅之中,以一人而独揽众口贸易,中外法律均无先例。且在天津及长江沿岸各开放口岸,所有外国船只,均可自由进出贸易,何以台湾轮独被禁止航行,具呈人谓招商局之设立,在于争回洋商夺去之权利,然则何以独不许台湾商务局参与争洋商之利?无论台湾轮船之地位如何,阻禁其进入长江、天津,均于法理无据。况招商局与怡和、太古,订有齐价合同,即令有所损失,亦必中外均摊,非独招商局一家独任。且长江线上,除三家公司以外,尚有不在协议之麦边公司轮船,航行其间,各国野鸡船亦终年航行不断。该道对此何不加阻禁,而独以阻禁中国商人为务?似此外国商人始有独占贸易之权,与政府推进中国繁荣之宗旨大相径庭。虽然尊处前曾禁此中商设立广运局,但该局并非奉旨开办,因此不能与官商合办之台湾商务局相提并论,其议至明。”对于张鸿禄,刘铭传认为“张鸿禄个人与盛道等,原属同僚,彼此互相猜忌,同遭诘责,不能由张一人独任其咎。敝处之所以委任者,乃因其熟悉商情,为可用之材。彼不似马建忠一味取媚外人,不顾名誉。至于租用怡和码头,招商局正可自求适应之道。不应坐待外人独揽生意。该道等事先并未禀报本院,以求妥协各方,乃擅自具呈尊处,企图维护一己专利假公济私,驯至使中国沦为外人傀儡,可耻孰甚。”但刘铭传为了调和矛盾,调整与招商局的关系,还是另挑选了淮系人物、李鸿章的亲信杨宗瀚为台湾商务局总办,“本院现已具奏,委派候补道杨宗瀚为台湾商务局总办。深望尊处对此两人航运企业,一视同仁。并示盛道与杨道就此进行妥议,日后台湾轮船航行长江,不致外溢。有关条例,应予以拟定呈报。”[12]

经双方协调,招商局与台湾商务局重新调整了关系。光绪十四年(1888年),刘铭传为台湾商务局在英购制2船,“驾时”和“斯美”,船身各长250英尺,时速15海里,两船共价值银33万两[13]。该款1/3筹自当地商人林维源[14],其余2/3经刘铭传与招商局督办盛宣怀协商后,由该局红利中拨出[15]。在两船完工即将交付使用时,为筹措营运资金,台湾商务局股银扩大为40万两,李鸿章饬令马建忠办理,“招商局交存豆规银2万两,领有快轮股票20张存局收执”,以表示招商局对台湾商务局的支持。光绪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台湾商务局购买的“驾时”、“斯美”两船抵沪后,即交招商局代为揽载,盛宣怀以招商局督办身份派人在上海照料,向李鸿章汇报,“‘斯美’本日开沪,‘驾时’二十六日开沪,两船精致可爱,交马道照料,顾全大局,足见公平。敝处与马道无憾,只要秉公办事,将来仍归旧好,各无芥蒂”。台湾招商局与招商局之间保持着营业时合作对外,核算时分开进行的关系。

作为招商局会办马建忠因有顾虑,对此仍有不同意见,遭到李鸿章驳回。在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五《寄烟台盛道沪局马道》中指示:“台船合盛保十年,无人另树旗帜。怡、太必不毁约。马分合成见,台电亦允改舱装货。可遵前批,暂由局代理数月,试看盈亏究竟若何,再与省帅(刘铭传,字省之)商定分合。马虑局吃亏,盛议局只搭股二万,盛自搭一万,省帅原议盈亏悉归台算,局即吃亏,不过二万股少获利耳,何大亏之有?有应懔遵,协力筹办,不准推诿误事。至怡、太若责我背约,马应明切开导水脚次数,据理力争。盛既担保,如有决裂,当赴沪理论。办商局系奏案,岂畏人言。”[16]由此可见,李鸿章是支持台湾商务局开展航运事业,且不怕共同订有“齐价合同”的怡和、太古公司指责。

实际上,台湾商务局两条船营业后,遇到不少矛盾和困难,其自身经营举步维艰,资金周转困难,中国增加商船以抢占航运市场,英美等帝国主义列强的航运公司对此反应强烈,对招商局施以压力。李鸿章将台湾商务局的轮船定位于“沟通内地声气,非为同商局争利”,加剧了台湾商务局的经营危机。台湾商务局的两艘轮船,只在台湾与上海之间往来,或在台湾与福建、香港之间,实际仅供无关商务的差遣,如载运官员及其眷属往返台湾等。台湾商务局以劣势地位同英商德忌利士公司竞争,由于货客运输皆较清淡,连年亏赔不堪。后因资金短缺,台湾商务局此航线仅营运三个月便失利而去。从此台湾商务局营业更加不振,只好将台湾海峡两条海底电线折价抵还盛宣怀所招股份,同时出售旧轮船归还林姓绅士,将两艘轮船改作官轮。1891年,继任的台湾巡抚邵友濂将台湾商务局对外出售,该局从此歇业。台湾商务局管辖下的轮船航运,提供了另一幅可悲的情景。它与李鸿章、盛宣怀统治下的轮船招商局,有着不大不小的矛盾。[17]台湾商务局的船只,最后也归并于轮船招商局,随后又落入外国人手中。[18]

小结

清政府为了加强台湾防务,积极建省。台湾的近代化肇始于建省前后,与全国各省一样,都是在洋务派主持下进行的,是全国洋务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也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大陆的洋务运动先创办军用工业,以后才经营民用工业,而台湾则军用工业与民用工业同时进行。刘铭传任台湾巡抚后,大刀阔斧地开展各项现代化建设,包括军事、制度、教育、交通各层面的改革,兴建铁路、架设电报、设立邮局、设立电灯、设新式学堂、财政改革,希望以“一隅之设施为全国之范,以一岛基国之富强”。刘铭传驻台虽仅六年时间,但他锐意推动各项新式改革措施,健全财政制度,使台湾在现代化建设奠下良好的基础。许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成效蔚然可观,使边疆海岛新建的行省,后来居上,成为全国洋务运动中的先进省份。台湾的自强新政成效突出,这与日、法两次武装入侵的强烈刺激、清政府重视台防有密切关系。

轮船招商局也是在洋务运动的背景下创立的,成立之后就非常重视台湾地区,积极往台湾地区输送官物,在日本侵略台湾时,运兵赴台反抗侵略,对台防给予有力的支持。轮船招商局与台湾商务局虽然都重视台湾的发展,但由于利益及人员的纠纷,使彼此之间曾出现矛盾。在李鸿章和刘铭传的协调下,矛盾得以解决,招商局与台湾商务局开始联合经营,促进台湾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进而促进台湾经济的发展,它改善了台湾物产丰富但交通不畅的状况,使台湾近代的商业贸易快速发展起来。航运的开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台湾与大陆之间的联系,促进台湾经济发展及现代化进程。但好景不长,台湾商务局的两艘轮船,只在台湾与上海之间往来,或在台湾与福建、香港之间,以劣势地位同英商德忌利士公司竞争,货客运输较少,连年亏损,最后不得不歇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受到西方列强的冲击,西方列强的竞争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迅速走上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朝鲜、中国始终是其侵略扩张的主要目标。18942月,朝鲜东学道农民起义爆发,中国和日本派兵赴朝鲜,日本海军趁机在朝鲜丰岛海面对中国北洋舰队舰只发动突然袭击,其陆军也向在朝鲜的中国军队进攻,挑起了侵略中国的战争。中日甲午战败,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务件,永远让与日本”,台湾省就这样被迫割让了。台湾人民从此陷入日本侵略者的殖民统治深渊长达半个世纪,遭受的苦难尤为深重。在日本统治台湾时期,招商局与台湾的相关史料缺乏,此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1] 《论试办轮船招商》(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全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2930-2931页。

[2] 试办招商轮船折》(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全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713页。

[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催核淮军渡台报销》,全宗号:四六八(2);案卷号:7

[4] 丁日昌:《海防条议》,载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第101卷,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1897年版,第17页。

[5] 连横:《台湾通史》,《经营纪》,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64-65页。

[6] 连横:《台湾通史》,卷19,《邮传志》,《航运》,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74页。由于此系当时为吸收私人资金,官设机构之通用名称,故用之于不同地方,但在原始资料中,则区分明白。参见朱昌峻《刘铭传与台湾近代化》,《台北文献》第6期,1963年。

[7] 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调查经济资料报告》(二),东京1905,第330页;转引朱昌峻《刘铭传与台湾近代化》,《台北文献》第6期,1963年。

[8] 台湾海务协会(朝贺定次郎):《台湾海运史》,台北:1941年,第257页;转引朱昌峻《刘铭传与台湾近代化》,《台北文献》第6期,1963年。

[9] 参见《李鸿章全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3711-37123715页。

[10] 《北华捷报》1887910日,转引自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产生时期企业中的官商关系》,《汪敬虞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11] 《北华捷报》1887910日,转引自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产生时期企业中的官商关系》,《汪敬虞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12] 《北华捷报》1887910日,转引自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产生时期企业中的官商关系》,《汪敬虞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13] 连横:《台湾通史》,卷19,《邮传志》,《航运》,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74页。

[14] 林维源为台湾望族之后,其先人以财富与热心公益而享誉甚久。林维源于1879年建台北城有功,曾获荣誉官衔。刘铭传任其协办土地清丈,以林维源商人背景,于若干场合中,刘铭传与台湾商界的联系,唯林维源是赖。1895年日本人割据台湾时,台湾人推荐林维源为短暂生命的台湾民主国议长,不就,避走厦门。

[15] 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台湾海防档》,第152页。

[16] 《寄烟台盛道沪局马道》(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五),《李鸿章全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3711页。

[17] 《北华捷报》188891日,转引自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现代企业产生的地区研究一例——建省前后的台湾经济》,《汪敬虞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02页。

[18] 《北华捷报》189772日,转引自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现代企业产生的地区研究一例——建省前后的台湾经济》,《汪敬虞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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