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在直隶:一个新政策的呈现(1870-1875)

陈绛译校

 

1870年是德国统一和日本自上而下革命巩固的一年,这一年中国也发生了一件大事——李鸿章(1823-1901)受命出任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还在19世纪60年代李的主要精力投于镇压国内叛乱的任务时,他便已是“自强”政策最杰出的倡导者,——“自强”政策主要是通过采用西方技术,增进中国潜在的军事经济能力,以应付外国侵略的政策。李鸿章在直隶总督这个接近北京的有权有势的新职位上,继续实行和推广这一政策。

重新评价自强运动,必定包括对它的思想含义进行探究。像李鸿章这样的人(这样的人为数极少),他们的目的仅在于采用西方技术,抑或也在于提倡改革?他们是否修改了儒家对于主要以道德和文化为力量源泉的德政的强调?这一项研究还必须深入检讨阻挠自强运动成功的各种复杂因素——制度和思想方面的环境,以及与西方接触二三十年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军事和经济力量的弱点。但是,首先必须考虑政治的背景。自强运动是由中央政府还是由各省发动的?它是这里一个总督、那里一个巡抚分散努力的结果,还是清朝国家政策的一部分?

自强运动开始于同治初年,主要由各省发起,但得到朝廷有力的支持。首先提出在官办“译员学校”讲授数学和科学、建立中国最早的近代兵工厂的,是李鸿章;计划大型造船项目的是左宗棠。然而李和左都得到恭亲王还处于权力巅峰而文祥仍然健在时代的总理衙门的坚决支持。“地方主义”——督抚对于临时编制的帝国军队(勇营)和厘金的征收呈报享有部分实权——的发展,并没有阻碍北京同各省在新事业中的合作。

1870年掀开了自强运动历史新的一页。李鸿章调到如此接近北京的地方,事实上成为一名全国性的官员。他在外交和军事计划领域履行了许多中央政府的职责,他不仅负责直隶一省,同时担任协调帝国之下其他若干省自强的努力。不过,一方面,李鸿章——而且还有恭亲王和文祥(1876年去世前)——是否在朝廷议事时继续享有有力的发言权,另一方面,他们提出的措施能否在各省,尤其是在军事上和财政上都十分重要的长江下游地区贯彻执行,这些问题仍然有待于了解。

本章介绍李鸿章在天津最初五年的情况——他在帝国政府中的作用,他关于自强的思想,以及北京和其他各省对他的建议的反应。作为镇压太平军和捻军战役中身居关键地位的高级官员,李鸿章结交了许多督抚和职位较低的官员。作为众所公认却无正式称衔的淮军领袖,他还在有淮军驻守的一些省份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归根结底,李的每个建议以及他的钦差大臣地位,都必须得到朝廷允准与支持,只有这样,他才能够起政策协调人的作用。在19世纪70年代初期,我们看到他在政策设计方面采取令人瞩目的首创行动,而且看来在一段时间内,他的规划至少有一部分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李鸿章在中央政府的作用

 

李鸿章调到直隶,是由于中国对外关系的一场危机。在1870年6月21日天津教案后法国苛刻要求的压力下,朝廷于7月26日谕令正致力于镇压陕西回民之乱的李鸿章,将部队调往直隶,与在此之前已由曾国藩调来的28个营淮军会合。一个月后,8月29日,李和一支约25000人的部队抵达直隶边界,他被指派接替正处困境的曾国藩,出任直隶总督。朝廷希望此时应将同太平军和捻军作战中证实卓有成效的淮军,调来保卫京畿,以防止可能入侵的外国军队。

对于一个熟知20世纪前期中国政治的历史学家来说,有可能将从那时起控制畿辅军事的李鸿章想象为早期的军阀。这是一个基本误解。虽然李鸿章是作为淮军领袖调到直隶,但是此时淮军本身却是清王朝武装力量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虽然继续处于帝国临时军队“勇营”的地位,北京却控制它的高级官员的指派和财政。淮军统领虽然通常由李推荐,但却是以廷旨委任,并且都有绿营制度的“提督”或“总兵”的称衔。下属官员虽由统领选定,也都由兵部授予绿营官衔——副将、参将,其余通常具有“候补”资格。毫无疑问,淮军的部队和官员都自认为是为皇朝服务。而且,淮军用费来自朝廷授权调拨——上海和汉口关税,江苏和江西厘金,少量还来自两江、湖北、浙江、山东、四川和山西的藩库。尽管李鸿章同两江总督(曾国藩)和湖广总督(李瀚章)私人交往密切,他和一些巡抚常有共事的关系,但是朝廷对于查察资金续拨或停付,以及总督和巡抚的人事调动,都有绝对大的权力。从1864年起,淮军各营时常奉廷谕从一个省调往另一个省。在宣召淮军赴直隶时,朝廷只不过是要它的一支最优良的部队为近畿的要害地带效劳而已。另一方面,由于李鸿章作为一个淮军领袖所起的作用,他获得—个毗邻京师的深受信任的官职,朝廷是依靠他履行属于中央政府官员的职责。1870年11月20日,他受任总督不到3个月,进一步受命为钦差大臣,被授予比先前三口通商大臣权力更广泛的职务。李奉命居住在战略口岸天津,而不是住在省会保定。廷旨规定李仅于冬季几个月天津封河时前往保定;一直到1871年12月,李才初次到达保定。从1872年开始,他还每年大约去北京一次,入朝觐见,并同大臣们磋商。李1872-1875年的信函提到他同恭亲王、文祥、沈桂芬、宝鋆和李鸿藻讨论情况,——这五个人都是军机大臣而且除最后一人外,又都是总理衙门大臣。

李鸿章当然要负责直隶省事务。在保定的藩司受权对日行文件代拆代办,但是重要事件则禀呈他在天津的衙署。在全省事务中,李个人尤其注重维持地方治安,李为此利用了练军——一支由前任总督从绿营挑选的约6000人军队。李在奏折中提到的内政问题,有地方政府财政(尤其如何减免州县的负担问题)、省对北京的财政义务、盐政以及漕粮转运通州等事。不过,李鸿章最紧迫而艰巨的省政事务问题,是由永定河决堤所引起的。1871年夏,北直隶遭遇百年未有的大水灾,随后于1873年又发生的一次较为和缓。李鸿章的责任是筹款赈济和恢复受灾地区农业。他还必须监督堤岸修复——这一工作后来持续若干年。

与此同时,李鸿章日益担负起他钦差大臣的职责。这首先需要通过天津、芝罘和牛庄海关道管理这3个口岸的对外贸易——其中天津海关道新职是根据他的建议而设立的。总理衙门有关全国的对外贸易问题也依赖李鸿章,总署还不时要李研究赫德提出的建议,例如,赫德于1872年春呈递的关于海关申报表、再出口证和转口证章程草案。他以钦差大臣的权位,针对天津、上海和汉口海关道的意见,发出“札饬”。李加上自己的看法向总署建议,赫德原议草案所作的修订,将使中国商人更难逃避税厘。最后的草案由李和赫德在天津议定。

作为钦差大臣,李鸿章有责任同外国代表讨论处理地方问题——例如,解决中法关于天津教案的最后细节,裁定英国和俄国提出的要求。而且李的外交活动很快便包括那些总理衙门认为由他在天津处理更为方便的全国性问题。不仅如此,总署还时常征求李对政策的意见,有时还委托他制定政策。李鸿章处理的第一个重要的全国性问题,是同日本议约。早在1870年10月,在他第一次同来中国立约的日本代表会晤后,他向总理衙门建议,同日本结成这样的联系对清朝有利。李对于日本同西方打交道比较成功(例如,它不雇佣外国人管理海关和它控制外国传教活动的能力),以及据称日本筹措大量资金建造兵工厂和轮船,都有深刻的印象。李认为中国应同日本结好,为了防止它站在西方国家一边,甚至可以派员驻在该国。朝廷根据总理衙门建议,委托李和南洋通商大臣曾国藩负责制定关于立约的政策。李随后被授全权进行谈判。会谈于1871年夏举行,中国的代表是两名在李指导下品阶较低的官员。八个月后,日本代表来中国要求更改草约时,谈判在天津重新举行。1873年5月,李出任全权大臣,同专程来天津的日本外务卿互换条约的认可文本。李还和他讨论各种问题,包括中国对朝鲜的关注。

与此相似,1873年10月李鸿章还受权会晤要求同中国订立条约的秘鲁代表。谈判断断续续一直到1874年6月,李鸿章的目的在于通过谈判使秘鲁代表接受中国使团前往调查当地华工状况,结果是1874年8月容闳使团前往秘鲁。

从1872年开始,总理衙门经常就其处理的重大问题谋取李鸿章的帮助。是年9月,俄国和德国公使路过天津,李鸿章利用这个机会代表总理衙门同他们讨论有关“觐见问题”。1873年4月,李本人在北京,他支持文祥反对那些坚持叩头的人而提出的妥协的解决办法。据说李的干预对于“清除了所有的困难”很重要并导致6月14日举行觐见采用经过修改的礼仪。

1874年5月和6月,日本人为琉球遇难船员被土著居民杀害一事谋求赔偿在台湾登陆而引起危机时,李鸿章参与了解决问题的努力。李建议总理衙门采取军事措施以加强中国在谈判中的实力——“阴为战备,庶和速成而经久”。当日本驻中国公使于1874年6月抵达时,总理衙门希望他能留在天津同李谈判。然而他却像8月来的特使大久保利通一样,径往北京。在威妥玛爵士调停下,于10月31日达成了由中国偿付日本50万两的协议。可是,与此同时,李却一直在积极寻求刚从日本到来、时在天津的新任美国公使艾忭敏斡旋。

如果李鸿章是作为一个中央政府官员参与外交活动,那么他在清政府军事计划中所起的作用也同样如此——尽管他在这个时期清朝重大的军事成就,亦即1873年镇压甘肃回民反抗者和随后三年再度征服新疆中,都没有起过什么作用。然而,朝廷还是依赖李鸿章守卫畿辅,并且协调沿海沿江各省的战备。前已述及,作为直隶总督,李鸿章控制了主要用于地方治安的6000名练军。作为钦差大臣,他进一步承担监督管理畿辅海防,包括守卫大沽口和京津之间的要地。1857-1860年危机时任钦差大臣的蒙古族亲王僧格林沁和1861年至1870年任北洋三口通商大臣的满族亲贵崇厚,先前都曾担负类似的责任。崇厚在大沽修筑炮台,组织洋枪炮队人数达3200人,由天津总兵统带。李受权负责要塞和部队,虽然他的前任总督,包括曾国藩在内,从未被授予这样的权力。1870年11月,李任命著名的淮军炮兵军官罗荣光为负责炮台的大沽协副将。淮军最好的大炮,以及金陵机器局制造的新炮都运到大沽,而且还订购了新的克虏伯炮。李将洋枪炮队重新训练,特别是训练淮军所喜用的扎营技术。

1870年11月,朝廷指示原属淮军刘铭传部28个营(约14000人)从直隶调出,加入李鸿章留在陕西的淮军9个营。根据李的建议,淮军郭松林部10个营也前往陕西,郭本人则带10个营去湖北,协助对付两湖地区的秘密会党。不过刘最精锐部队中有两营和淮军马队两营仍留在保定,李的亲兵两营驻守天津。此外,周盛传部23个营(约11500人)驻扎在天津的南部地区,尤其在周准备设立基地的马厂。1873年,周盛传部队被派去修筑大沽和天津间一个要塞市镇,以后还派去修筑河堤和将盐碱地改造为良田。但是他们也接受最新式的枪炮操练。李鸿章称他们为“拱卫畿辅之师”。

李鸿章还参与当时朝廷关于帝国其他地方的军事计划,这主要是由于他同淮军的关系。他在西北地区未起很大作用。1870-1872年间,他从直隶练军中挑派两镇各1000人前往库伦协助防守,避免外蒙古受俄国可能的侵凌。1871年9月1日,朝廷接到俄国占领伊犁的消息,令因病请假的刘铭传带兵从陕西到甘肃,从那里进入新疆。刘再次称病乞假,9月21日,朝廷更改旨令,命他只需进军至甘肃肃州。李鸿章虽然并不相信新疆在中国战略全局中的价值,但是他写信劝刘遵从廷旨。然而刘并未征求李的意见,再次向朝廷请求给假,并且推荐没有淮军背景的曹克忠自代,由曹带兵进攻肃州。这一要求得到允准。曹克忠于1871年11月应召入京觐见,并被派去指挥。李许诺以淮军军饷支持曹克忠,不过他建议只将刘铭传37个营中22个营转交给他。1872年8月,曹克忠部队中有些营发生兵变;朝廷征询李的意见,李建议应由刘铭传之侄、原淮军将领刘盛藻接替。刘盛藻到天津征求李的意见,并且接受朝廷的任命。李鸿章曾想提议刘盛藻将在陕西的淮军全部调回沿海地区,但是在陕西巡抚要求下,有22个营留下。

李鸿章自己深信,在不知餍足的日本加速做战争准备时,沿海尤其需要保卫。自捻军叛乱结束以来,吴长庆所部淮军8个营就已驻扎江苏若干要地;朝廷根据李的建议,于1870年11月准许他们仍留驻那里。这些部队受两江总督曾国藩指挥,但李时常写信给曾,就诸如炮队所需操练和部队应驻扎战略地点等问题提出建议。就曾国藩而言,当他命令部队从一处调到另一处时,也会通知李鸿章。1871年11月,陕西淮军转归曹克忠统辖,李利用这个机会向朝廷建议,37个营中有15个营应调驻苏北徐州。朝廷同意这个意见,指示这些营(由名叫唐定奎的淮军将领指挥)归曾调遣。1872年3月曾国藩去世后,李继续向两江总督继任者提出军事方面的建议——包括组织一支由江南制造局制造的炮艇装配的小型海军。虽然曾的继任者可以随意指挥在江苏的淮军,但无论何时部队奉派新的地方,他们仍继续采取过去的做法,将决定通知李鸿章。

1874年夏,日本侵犯台湾引起危机时,李鸿章对闽台地区表示关注。正是根据李的建议,总理衙门奏请朝廷派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兼任办理台湾防务的钦差大臣。6月,李向沈葆桢和总理衙门提议将徐州淮军唐定奎部13个营(6500人)派往台湾,归沈节制。这个建议以及李关于陕西淮军22个营应调至江苏和山东,以应付中日冲突紧急情况的进一步提议,于7月末都得到朝廷允准。

与此同时,李鸿章通过信函与沈葆桢、两江总督李宗羲和江苏巡抚张树声联系,安排军火从江苏和直隶运往台湾。7月13日,李奉旨“统筹全局”,并同与防务有关的各省官员“会商”。李向沈建议,如果加紧战备,同日本的冲突就有可能避免。李安排轮船招商局的3艘船只和福州船政局建造的3艘轮船将部队从江苏运往台湾。由于这6艘船只必须航行3次才能将6500人运送完毕,第一批虽于8月中到达,而最后一批直到10月才抵达目的地。李鸿章就防务措施问题同福建和两江官员通信。李宗羲和张树声为有关日本意图的传闻所震惊,要求淮军22个营从陕西调到江苏南部。然而李决定只派5个营前往,其余17个营(包括5个营马队)应留驻山东济宁,那里不论南下或北上都较便易。李向同僚保证,即使发生战争,考虑到日本人的储备力量,军事行动在几个月内不会扩展到沿海。因此有时间细密布置海防炮台,订购外国制造的大炮和来复枪。很难说这些防卫努力对于10月末日本接受和平解决有什么关系。但是李鸿章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却显然是作为清朝台湾和沿海战备的协调人而出现的。

这场危机也显示李鸿章依赖朝廷的支持,连续筹措淮军费用。从1872年开始,像山东、浙江、四川等省和上海拨给淮军的每年协饷,由于北京施加压力挪用于其他目的,它们即使不是全部拖欠未付,也一直在减少。1872年,淮军仍然从江海关、江汉关和两江(尤其江苏厘捐和江西盐厘)收到大量款项,但是从1873年1月29日起18个月内,收到江苏厘捐(淮军开支最大的单项来源)年平均数,从1000019两减少至873332两。这种趋势有持续下去的危险,因为李鸿章时常写信给江苏巡抚和两江总督,敦促他们务必及时拨付。李不得不提醒这些官员,拨款是得到朝廷直接支持的。他警告李宗羲,不要拒付淮军饷需,“免致呼吁,上渎天听”。对于从前担任淮军统领但此时同淮军利益未必一致的张树声,李鸿章直言不讳写信对他说:“乞勿扣淮饷,扣短则必力争,请先歃血为誓。”实际上,李鸿章不止一次就淮军拨款问题向朝廷发出吁请。他在1874年9月1日的奏折中请旨饬催四川逾期欠解协饷20余万两。在给四川总督等人的信中,他强调淮军为国家效劳,应当得到全国的支持。

 

自强——一项新政策的出现

 

李鸿章为国家效劳,并不限于外交事务,或向朝廷提出使用淮军的建议。正如他自己认为,他在朝廷军事计划中的作用还应包括增强中国的军事实力——只有它才能保证维持同列强的和平关系。李鸿章认为西方海上大国在中国的目的在于通商,而不在于扩充自己的版图。然而他担心一个或几个大国动用武力的情况会发生,而且真正的威胁来自日益强大的日本。他激励同僚:“要当刻刻自强,便可相安无事。”

李鸿章感到他必须对自己的自强方案加以阐明并且扩充。虽然他的首要目标是继续建设军事工业,但经验已经表明,经营兵工厂和造船厂绝非易事。而且西方在这些领域不断革新,不可能迅速赶上。为了满足不久将来的需要,必须购买外国制造的最新式武器,建立一支用外国船只装备的海军。李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兵工厂和造船厂的能力因合格的人才和资金岁人匮乏而受到严重限制——“人才”和“资金”,中文都读作cai。在探求军事工业的逐渐扩展时,必须对人才的培养给予支持,为国家收入的增加想方设法。

怎样才使国家能够最有效地鼓励技术人才,或者增加岁人?也许李鸿章意识到它们并不是很容易做到,不过他却倡导自1860年代中期以来他一直在思考的某种制度改革。台湾危机和随后的海防讨论,给他机会向朝廷表明自己的看法,同时提出关于根本改变朝廷战略观念的建议——放弃重新收复新疆的计划,代之以将可用的资源集中于海防和沿海自强计划。虽然李鸿章可以时常指望朝廷对他处理外交或部署淮军的建议给予准允,但是要说服朝廷接受包括革新在内的自强措施,却不是那么容易。总理衙门热情支持李的某些建议,但它对于其他建议既表示淡漠,也无力给予支持。而且在省—级的层次上还需要做协调工作。自1872年曾国藩去世后,李鸿章日益感到需要将两江地区和中国南方其他地区联合起来,我们看到他利用自己在朝廷的影响力,考虑将沈葆桢和丁日昌这样的人派到关键的位置上。

 

李鸿章在187411月以前的努力

 

19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有4个近代兵工厂建立起来,其中有两个是造船厂:金陵机器局(1865年从苏州迁到南京)、上海江南制造局(1865年建立)、福州船政局(1866年)和天津机器局(1867年)。除了金陵机器局费用由淮军经费筹措,其余都得到廷旨授权拨给。金陵机器局和江南制造局是由李鸿章本人设立,但是他却对它们的成绩感到失望。

金陵由苏格兰人马格里管理,它能够生产铜炮以及火帽和炮弹。江南制造局,这家大得多的机构在5年中用费约2500000两,主要采自江海关关税。虽然在淮军同捻军作战中,它提供了滑膛枪、短筒马枪、铜炮、火帽和炮弹,但是一直到1868年左右,它才初次成功地生产出一种过时的前膛装填式来复枪。李将沪局和宁局仅仅看作是一个“起步”。在1867年至1870年间,江南所属的船坞造出4艘小轮船,李形容它们是“尚在不商不兵之列”,“虽不能战于海外,或犹可战于江心”。

李鸿章在直隶最初的一个行动是扩建3年前由崇厚设立的天津机器局。李向朝廷建议派一名原江南制造局会办负责,并且增置了机器。由于李此时正计划用外国制造的后膛来复枪和克虏伯炮装备他在直隶的部队,他认定天津机器局能够作出的最佳贡献就是供应这些武器所需要的弹药。1871年至1874年间,机器局收到朝廷从天津和芝罘关税拨款近1000000两。除了原有1个车间,又增加3个新车间,因此到1874年,它已日产火药1吨以上,以及大量子弹和炮弹。不过李还计划自己生产后膛枪,1874-1875年间订购并安装了生产雷明顿式来复枪的机器。

李鸿章希望江南制造局能够以其更大的成套设备,从事更大规模的来复枪和火炮制造。虽然江南制造局是由两江总督管辖,李鸿章却时常在同曾国藩的通信中讨论局事。1871年李有两次劝曾国藩对江南总办冯焌光所作自我吹嘘式报告的准确性,检查核实,并给在制造局工作的著名数学家和工程师徐寿以更多实权。李有时直接同这些总办、会办通信。制造局于1871年添购制造雷明顿式来复枪的机器,可能便是出自李的建议,这种来复枪在1873年底以前大约生产了4200支。1872年3月曾国藩去世后,李继续向曾的继任者提出有关江南的建议。他极力主张除了后膛枪和铜炮外,还应制造熟铁铸炮和水雷。第一门铁铸大炮于1874年2月造成。在1871年至1874年间,江南生产的2000支来复枪和1100支短筒马枪送往直隶,但是它的产品大部分调拨给两江地区各部队。

由于金陵机器局的费用由淮军军需项下筹拨,李鸿章保持对它的人事和经营方针的控制。至少在1873年有一次李鸿章曾下令调动机器局的中国人总办(可能是以北洋钦差大臣的身份下令),虽然他得到两江总督李宗羲书面赞同而采取这一行动,一直到1874年,马格里制造的铜制迫击炮仅用于直隶沿海防御工事。然而,从1874年初开始,李宗羲下令机器局生

江苏军队所需枪炮和各种弹药。

李鸿章对中国军事工业的关注还扩展到福建。1871年末,一名内阁学士抨击福州船政局糜费无效。这名官员(宋晋)向朝廷建议将福州和上海两处造船项目停止。李鸿章遵从廷旨条陈己见,联合左宗棠和福州船厂的创办人、船政大臣沈葆桢为福州船厂辩护。李的1872年6月20日奏折提出了中国正面临“三千余年一大变局”的著名说法。由于西方的军事力量是以枪炮轮船为基础,中国必须深通这些装备的秘巧,以保证自己长治久安。他警告说,日本在这些方面已走在中国前面,并且正在“逼视我中国”。李鸿章支持总理衙门前些时候提出的建议,他提议福州和上海船厂可造货船和炮船,前者可以由中国商人购买或租赁。他还增呈一份包括制度改革在内的建议。由于官造炮船可以用于沿海沿江各省海面和江面巡缉,它们的费用难道不应由各省原来用于旧式水师的款项拨付?李建议朝廷下谕停造一切战船。虽然朝廷根据总理衙门的建议,让福州和上海的造船继续进行下去,但是李的最后一项建议没有得到总理衙门的支持,他感到十分失望。

李鸿章十分重视福州船厂及其培训计划,认为自己应当帮助沈葆桢工作。到1872年,他已经有这样的印象,认为沈(他适与李为同科进士)是当时高级官员中少有的对自强的要求有洞彻了解的人。他有几次利用自己对闽浙总督李鹤年的影响力,说服后者不要阻挠沈的工作。1874年5月他去北京访问时,在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沈桂芬(恰亦与李同科进士)面前表示支持沈葆桢,得到他和恭亲王的允诺,沈葆桢今后有关筹措福州船厂资金的请求,他们将会提出赞同的咨询意见。

李鸿章比他在同治初年更加敏锐地认识到兵工厂和造船厂的成功管理有赖于受过训练的技术人才。李于1863年设立的学校——上海同文馆(它于1867年与江南制造局新设的翻译馆合并,改名“广方言馆”),向40名左右年约十几岁的学生教授英文、数学和科学。不过它并未培养出杰出的毕业生,其结果和京师同文馆一样令人失望。1864年,李向总理衙门建议,在科举考试制度中为专攻技术的人设置一个新科。上海和京师同文馆当时并未引起士人多大的兴趣,这使李鸿章深信,只有作出这种变革,才能够鼓励对“西学”的追求。

李鸿章支持派送中国青年到美国求学的建议。他认为延长留学期限,是训练中国人使他们回国后能成为上海和北京学校的教师或在兵工厂、造船厂工作的最好方法,这个建议最初由容闳和陈兰彬提出,曾国藩于1870年10月奏请朝廷考虑。不过,曾仅仅在奏请其他事时非正式地提到这个想法,而李鸿章在1870年12月13日一封信中,劝他单拟一份具体的计划上奏朝廷。李写道:“断不可望事由中发。”李还建议单拟的章程应包括留学生出国前赏给监生身份,回国经总理衙门考试后,给予职衔。李后来对于章程允许授予回国学生官位感到满意。1871年8月,在函咨总理衙门并得其赞同,尤其得到总署同意20年内从江海关洋税内拨给120万两的建议以后,他和曾国藩就此会疏上奏朝廷。根据廷旨允准,1872年在上海设立一个局挑选学生出国,第一批30名于是年夏天从上海出发,随后3年每年都派出数目相同的学生。挑选的少年年龄在11到16岁之间。由一名教习同行,教导他们中学课程,不过每个学生要在国外15年,最后两年到各地游历。由于获准的计划基于曾、李会疏,因此被认为受南洋和北洋大臣的监督,负责留美事务的官员要向李鸿章和两江总督报告。

李鸿章还于1871年6月对派遣学生去英国作过简略的考虑。不过他更感迫切的是要发现具有立即在兵工厂、造船厂和海关工作的有管理或技术能力的熟练员工。李时常写信给其他各省同僚,请他们推荐这样的人才。1874年1月,沈葆桢向他征求派遣福州船政学堂学生去英国和法国计划的意见时,李给以热情的答复。1874年5月他在北京时,就此计划写信给总理衙门,并请恭亲王予以考虑。李还考虑派遣天津机器局的中国技术人员子弟去德国学习。在此期间发生了台湾危机,因此直到1876年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李鸿章日益相信,使用西方技术能够增强清朝国家的财富和军事力量。同治初年他在江苏虽然急于想保护运载漕粮到直隶的沙船,但是对于西方轮船顺利地打入中国水域运输业,印象十分深刻。早在1864年李就向总理衙门建议,应允许中国商人在同西方船只竞争中拥有并经营和外国船只式样相同的轮船。到天津以后两年间,一系列事件促使他作出设立中国轮船公司的紧迫计划。1871年直隶遇水灾和饥馑,他对于外国船只运输赈粮索费过巨,深为愤慨。当年冬季黄河堤岸新决口使他相信运河即将归于无用。他反对投入巨款恢复黄河旧道以改进运河的通航能力。他从中国人拥有沿海轮船船队中看到了漕粮从南方北运这个古老问题的解决办法。正在这个关头,总理衙门提议福州船厂所造船只可由中国商人租赁。总署要李鸿章为此目的作出安排,在1872年整个夏天李都就此事同诸如上海海关道和两江管辖新舰队(主要由江南制造局所造船只组成)的负责人通信。

李鸿章发现福州和上海所造轮船因管理费用过于昂贵,而且在一些港口吃水过深,不宜于揽载货物。他根据浙江负责该省沙船漕运的官员朱其昂的建议,认为最好的办法是让中国商人购买外国制造的轮船,经营一般运输和漕运;日后有可能的话,船队可再添置中国自造的船只。李批准朱其昂的计划,在上海设立一个局,“招商”经营轮船业。不言而喻,这个企业将是“官督商办”。李鸿章从直隶军需项下贷给企业136000两,但是言明“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利用政府拨给漕粮给价运输的可能性,使这一计划易于推行。李鸿章无疑将它视为中国自强政策的一部分。李于1872年12月写信给江苏巡抚时说:“兹欲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海运尚小,为中国数千百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我辈若不破群议而为之,并世而生、后我而起者,岂复有此识力?”他对日本致力发展商船的报道也很感兴趣。1月初他写信给一位由他推荐为总理衙门章京的官员说:“然以中国内洋任人横行,独不令华商展足耶?日本尚自有轮船六七十只,我独无之,成何局面?”

为了使轮船获得漕运业务,李鸿章必须争取长江下游地区官员的合作。江苏官员支持沙船商的既得利益,最初反对李的计划。1871年10月,上海海关道沈秉成和江南制造局总办冯焌光联名禀呈两江总督何璟表示异议,他们的意见得到江苏巡抚张树声的支持。李鸿章求助于北京当局,他提醒何璟,拟议中的轮船公司终将购买并雇赁中国制造的船只,而且同1872年6月旨准总理衙门的最初建议是一致的;因此,作为署理南洋通商大臣的何璟对于此事应有推动的责任。在致张树声的信中,他愤怒地写道:“与阁下从事近二十年,几见鄙人毅然必行之事毫无把握,又几见毅然必行之事阻于浮议者乎?”何璟和张树声终于同意江苏漕粮每年有20%由轮船装运。加上浙江的相近数额,保证了这家新兴企业每年有200000担的漕粮运输,等于112000两的运费收入。12月,李奏请旨准全部计划。这份奏折于12月26日获得允准,次年1月14日轮船招商局(英文作The China Merchants’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在上海成立。因为这个计划是根据李的奏折而获准的,招商局便被看成是受北洋通商大臣管辖,李鸿章保持对它的人事和经营方针的牢固控制。1873年7月,两名广东籍买办,唐廷枢(景星)和徐润,成为新公司的总办和会办,而札委此项任命的正是李鸿章。是后,李于有必要时,常吁请江苏巡抚和两江总督协助,拨给企业更多的漕粮装运,从藩库中提供更多的贷款。由于他们的协助和曾任买办的总办和会办的努力,招商局船队到1875年已增为13艘(净重8546吨),开辟了长江和若干沿海航线。

正如李鸿章告诉总理衙门的那样,中国商办轮船的目的在于同外国企业竞争,收回中国“利权”。不过李对于用西法开矿以开辟国家岁入新来源的可能性,尤其感兴趣。早在1868年他还在同捻军作战时,他就在有关修约的问题的奏折中,建议应允许外国技术人员在中国煤矿和铁矿工作,以传授西艺。到直隶以后,他日益相信在矿井使用抽水机和其他机器,将不仅向中国兵工厂和造船厂提供极重要的原料和燃料,而且也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

李还注意到日本人采用西方技术开矿的事实。他在1872年6月20日一份关于福州船厂的奏折中,提出官督商办、以机器开矿的方案。他还建议利用西方采炼技术生产钢铁。李强调煤铁可在市场出售获利,“于富国强兵之计,殊有关系”。

李鸿章对于总理衙门议准福州船厂续办,而却未能就开矿计划向朝廷提出建议,感到失望。他写信给福建巡抚王凯泰说,未能做到这一点,表示总理衙门只图敷衍目前,没有想到将来:“数十年后,更当何如?”在他自己的倡议下,他鼓励江南制造局总办冯焌光等人拟订在直隶南部磁州开采煤铁矿的计划。1874年英国商人韩德森被派往英国招聘工匠,购买机器。不过,李并不仅仅要在直隶计划开矿,他于1873年11月写信给山西巡抚鲍源深,劝他在该省用新法开采丰富的矿藏。李写道:“地不爱宝,而取用无穷,中土罕有知其理者,公盍留意,毋汲汲忧贫也。”早在1874年,李就已请两江总督李宗羲劝说江西巡抚刘坤一在江西乐平采用机器开煤,被刘拒绝。1874年8月台湾危机达到顶点时,李劝沈葆桢在岛上开矿。在淡水关税务司好博逊的协助下,沈于1875年安排开采基隆附近的煤矿。

 

李鸿章在187412月的建议

 

自从天津教案以后,自强的倡议主要来自李鸿章,并得到总理衙门和地方大吏曾国藩与沈葆桢的若干次合作。台湾事件进一步引起对战备问题的关注。1874年11月5日,总理衙门(处于困境中的文祥仍为其举足轻重的人物)上奏陈述事件的教训。总理衙门对于1860年以来自强议论虽多却少实际作为,深为痛惜。它建议沿海沿江各省督抚和满洲将军就练兵、简器、造船、筹饷和用人五条,提出各自对海防必要性的意见。文祥(当时他力疾趋公,负责同日本人谈判台湾事件)在一个月后呈上的奏折中,提醒朝廷日本人“习惯食言”,他们允许国内乱民到中国冒险,这种现实可能性不是没有。文祥建议台湾战备必须继续进行,向外国购买铁甲船和炮船的计划刻不容缓。

虽然发动1874年政策辩论的是总理衙门,但是李鸿章却提出了最大胆的建议。他在12月10日奏折中极力主张,“今日所急,唯在力破陈见,以求实际而已”。在他看来,成功的海防方案两个基本点,是“变法”和“用人”。他写信给文祥说,他知道他的建议未必都能被采纳,但是他不得不提出,因为他“身任其职,未便自匿”。

李鸿章提出了沿海沿江总的军事改革的建议。同治初年他同上海英、法军队和常胜军共事时,开始相信中国军队的兵员可以大量裁减,节省下来的费用,可以用于购买更好的装备,或作为兵饷加给经过精选的效率高的部队。1870年他任北洋钦差大臣不久,就提请朝廷注意绿营,包括所谓练军,派不上用场。现在他进一步称,“与其多而无用,不若少而求精”。李提议不论绿营或勇营,所有“疲弱”的部队应一并裁遣,而沿海沿江各省人数不及10万最精锐的部队,一律改为“洋枪炮队”。这些人数较少的部队,用新式的枪炮装备,以强化沿海防御工事,至少能够赖以防卫直隶和长江下游两个重要的地区。李鸿章提议立即订购诸如马提尼亨利和士乃得生产的轻武器和克虏伯、沃尔威奇、阿姆斯特朗和加特林生产的加农炮。不过中国自己的兵工厂也必须扩充。它们必须以制造后膛枪、加农炮和水雷为目标,进一步的计划可以等到钢铁工业和煤矿铁矿发展时再制订。火药、子弹和炮弹的制造必须扩大,为此目的而建立的工厂,必须设立在像苏州这样的腹地和内陆省份。

李鸿章支持文祥关于建立一支拥有外国制造船舰的海军舰队的建议。李感到海军不完全像陆军那么重要,但是他同意有效的防卫要求在外海有铁甲舰,守口有浮动炮车和水雷。他建议立即订购6艘铁甲舰,两艘驻在华北(可能在芝罘和旅顺口),两艘驻在长江外口,两艘驻在厦门或广州。此外,应订购20座浮动炮车用于各港口。李建议应派中国留学生出国,到制造船舰的船厂学习造船和航海技术。与此同时,福州和江南船厂的造船项目必须加强。李设想建立一支最终拥有60艘船舰的中国海军舰队。

为了筹措新的陆军和海军经费,李鸿章建议,首先必须通过裁撤无用的部队和停建旧式战船,以增加收入。然而新的陆军和海军经费预计当在1000万两以上,为此必须筹划新的拨款。李强调最可靠的款项来源是“四成洋税”。这笔经费已由若干口岸分拨用于兵工厂和淮军,但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留存,特别是北京户部提存的部分。李建议部库另存约300万两也应用于海防。他还提出可向洋行贷款,由“四成洋税”项下分期拨还。李建议加重进口鸦片的税厘,对于土产鸦片也可以课税,他认为等到洋药能够完全停止进口时,土药便可以合法化。为了保证有更多的岁人用于海防,李鸿章第一次明确提出沿海各省战备应比收复新疆优先考虑。他提出,新疆在乾隆朝始归版图,它极难防守,尤其现在喀什噶尔回民首领得到俄国和英国的支持,而且俄国已经占领伊犁,防守更为困难。考虑到能够得到的岁入有限,朝廷将只能在沿海地区作适当战备和收复遥远的西北“荒地”两者之间作一选择。李鸿章拟将军队撤到甘肃边境防线,把现在那里的部队改组为屯垦戍守,而伊犁、乌鲁木齐和喀什噶尔的回民首领则可给予土司地位,或准其自为部落。俄国和英国影响力之间的平衡也许将有助于保证新疆的稳定。取消西征节省下来的费用,可以立即转给沿海各省。

总理衙门无疑同意李鸿章的意见,在1874年11月5日奏折中提出,沿海沿江各省应由一名统帅负责,在他之下,遴选提督和总兵为之分统,驻扎不同省份。李鸿章认为这种想法不切实际。考虑到督抚在财政和军事方面的实际权力,尤其由于缺乏电报和铁路,未能迅速通讯,对所有有关各省实行单一指挥,难以做到。而且仅有统帅和各省“会同上奏”,不可能导致有效的行动。李鸿章因此赞同沿海和长江地区应有一名以上的统帅大员——也许应有三名大员督筹办理像海军舰队这样的新计划。对于中国南方督办的职位,李推荐沈葆桢和丁日昌担任。我们从李的信函中知道他一直希望对文祥和朝中其他大臣能有影响,派沈葆桢出任两江总督,丁日昌出任一个负责中国南方的职位。李显然希望自己在天津能和在南京的沈葆桢就实现新的海防计划取得高度的合作。

尽管李鸿章关心财政和政治上的当前部署,他同时也提出具有长远意义的建议。他第一次直接向朝廷提出科举和用人制度必须改革(而非如他在1864年致总署函中所说的增设工艺科而已)。他痛惜士人对于“洋法”一直坚持冷漠的态度,指出取士和升迁的标准如果仍然不变,不论同文馆类型的学校还是派遣留学生出国留学,都不会引起人们足够的兴趣。李鸿章抨击科举强调小楷试帖,“太蹈虚饰”。他吁请这种考试即使不能“骤更”、“遽废”,也有必要“另开洋务进取格”。李建议凡有海防的省份,都应设立“洋学局”,慎重挑选西方教师和像在美国受过训练的合格的中国人,教授科学和技术(包括化学、电气和炮术)。高年级的学生再“试以事”,并分派到兵工厂、造船厂,或充补防营员弁。而且,这样的人可以“照军务保举章程,奏奖升阶”,并授以实缺,“与正途出身无异”。李鸿章预料这种新的人事政策将使中国20年内在武器制造方面得到相当可观的进步。

李鸿章极力主张在运输、采矿和制造等方面使用西方技术。他提请朝廷注意铁路在军事和商业上的价值,以及电报的军事价值。他指出英国向中国输出的纺织品每年多达3000万两以上,危害中国手工业,建议中国人应自己建立机器操作的纺织厂。他特别强调开采矿山的机会——不仅开采煤、铁,而且还有铜、铅、汞和贵金属。李将这些资源不加开采比作“家有宝库,封锢不启,而坐愁饥寒”。他提议请外国地质学家到一些省份勘测矿藏,并且鼓励中国商人组织公司,用机器开矿;政府可以给予创办贷款帮助这些公司,然后每年酌提其利润的10%或20%。李期望10年后矿山将获得十分显著的收益。他知道新的开矿计划将受到绅民以风水为理由以及恐惧矿工聚众生事的“无能官吏”的反对。李形容这样的反对是“不经之谈”,因为西方国家和日本都在开采矿山:“刻下东西洋无不开矿之国,何以独无此病,且皆以此致富强耶?”

李鸿章这样提出了比他自己和其他国人在19世纪60年代所提出的规模更大、意义更深远的自强计划。当然,问题在于这些计划是否能够部分或全部被接受。一些督抚和满族将军曾就总理衙门的原奏发表自己的意见,李鸿章从他们那里得到很少的帮助。所有上奏的人在新近台湾危机的刺激下,都同意海防必须加强。但是,在总理衙门看来,除了李鸿章和沈葆桢(他也强烈呼吁建立一支有外国制造铁甲舰的海军和开发矿山)外,没有一个人提出的建议切实有用。到了1875年1月初,总理衙门收到除李、沈外12名官员的答复。虽然12人全都赞同训练新式军队,但是只有一人提议绿营中特别孱弱的部队应予裁汰。有6人赞同组成一支有外国制造的铁甲舰的新海军,但是只有一两个人就它们的经费如何筹措提出有用的建议。12人全都认为要在新疆作战,有两人特别雄辩地力陈俄国对陆上防线的威胁,提出了远比海防迫切的问题。有4人赞同对文武官员要破格擢用,以求才具出众,足供需要的人才,但是只有两人含混地提议西学应受到鼓励。4人认识到矿山资源的重要性,但是只有一人(李兄瀚章)无保留地支持在矿山中使用机器。只有一人(湖南巡抚王文韶)同意总理衙门所拟海防军务应由一名大臣统帅,不过他建议由其遴选的提镇仍听有关各省督抚节制调度,与总署的建议有所不同。3人建议海防的指挥应在天津和南京两个大臣之间划分,有两人提名李鸿章担负北洋的监督责任。

当然,决定是由朝廷来做的。原定1月2日廷臣会议考虑此事,但是由于同治帝生病,并于12日去世,会议延期。1月末,李鸿章入京,慈禧太后召见3次。他还同文祥和李鸿藻商谈,力陈应派沈葆桢出任两江总督,这个职位因李宗羲生病而空缺,由刘坤一暂时署理。赫德当时通过他在伦敦的办事处得到英国制造炮舰的价目表,文祥安排他去天津同李鸿章商讨细节。

李鸿章在北京时,亲自向朝廷力请对出兵新疆问题重新考虑;而且根据李的说法,朝中也有人赞成。但是主要由于“祖宗已得之地,不可弃而弗图”,朝廷按照原来的决定(早在1874年2月即已定议),鼓励左宗棠着手准备进军。3月10日,左受命制订包括供给线安排在内的出兵计划。5月3日,左被任命为负责新疆军事行动的钦差大臣。这一收复西北远方的努九势必削减拟议中的海防经费,虽然在1875年,左宗棠或朝廷在收复喀什噶尔和伊犁的冗长而艰巨的任务中,是否能真正坚持下去,仍然难以料定。

不过,朝廷并没有完全忽视海防。台湾事件仍记忆犹新,而1875年4月翻译马嘉理从缅甸进入云南被杀害,引起了英国威胁的可能性。朝廷愿意看到李鸿章居于协调沿海战备的位置。1875年5月30日,沈葆桢授两江总督和南洋通商大臣。与此同时,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两人都承担起练军、设局(也许主要指兵工厂)、整顿税厘和海防所必需的其他任务的责任。同日上谕宣称:“海防关系紧要,亟宜未雨绸缪,以为自强之计。”朝廷虽然指出铁甲舰用费过巨,但是仍授权李、沈“先购一两只”。户部和总理衙门随后建议,从1875年8月起,每年拨出400万两海防用款,由两大臣开支,并且指定每年款项来自沿海口岸“四成洋税”和沿海沿江各省厘金收入。但是由于户部不愿放弃“四成洋税”中自己留存的那一部分(该部过去曾从这个来源中收到此款项),而且由于户部显然没有将海防置于比“四成洋税”其他钦准的要求更为优先的地位。李鸿章担心这项经费每年只有一小部分留给他和沈葆桢。况且他知道北京正筹集巨款(每年至少两三百万两)建造皇陵和宫殿园囿,在此压力和将收复新疆作为于优先考虑的情况下,沿海沿江也许只有一两个省的厘金收入有些剩余,而且它主要是各省为自身的财政需要而留下。李预见到拨付400万两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名义上的,但他仍希望可以获得一小部分。

可以预料,朝廷并没有听从李鸿章关于制度改革的建议。朝廷承认绿营军队的弱点,于5月30日下令所有与海防有关的督抚在一年内完成绿营的重组和整顿,并对部队进行统一的训练,不过没有提及疲弱部队的裁汰。朝廷对于拟议的洋学局和为精通这方面学问的人在科举用人制度中新设一科,也不予考虑,原议考试内容的改革也就不提了。5月30日上谕指出,这两项建议连同总理衙门关于派遣外交使节赴日本和西方的建议,已经转交礼亲王(世铎)和醇亲王(年幼新皇帝的父亲)。两位亲王虽然赞同后一想法,却没有对有关西学的建议表示意见。为了不说“不同意”,朝廷就将这些建议的处理一直推迟到事实证明外交使团在国外成功之时!在同一日颁布的另一份谕旨中,朝廷鼓励李鸿章和沈葆桢荐举精通洋务、包括适合担任驻外使节的人。没有一份谕旨提到李鸿章有关铁路、电报和纺织厂的建议,但是有一份授权李和沈着手他们在奏折中提到具体的开矿计划——开采直隶磁州和台湾的煤铁矿。

这样,李鸿章提出的建议只有很少几项为朝廷所采纳,而且鉴于朝廷优先考虑收复新疆和它自己日益增加的财政需要,很难期望在海防和自强方面能有新的重大的起步。然而可以说,清朝政策中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开始。中国没有能力同西方的兵工厂和造船厂竞争,它必须通过购买来获取西方制造的武器。在此后几年中,天津和各地纷纷订购雷明顿、士乃得、克虏伯和加特林的枪炮。早在1875年4月,在总理衙门的支持下,李鸿章通过赫德在伦敦的办事处向阿姆斯特朗公司订购4艘炮艇——两艘载重330吨,各配备一门26.5吨大炮;两艘载重440吨,各装配一门38吨大炮。只要有经费,便考虑订购更多的炮艇和一艘铁甲舰。1875-1876年间曾计划派出福州船政学堂毕业生去英国和法国。李鸿章和沈葆桢两人都将朝廷允准在直隶和台湾开矿,各地类似计划清廷一般给予允准。1875年5月后一年内,李鸿章写信给湖北、江西、福建和山东各省巡抚,力劝他们用机器开矿。1875年末在南北洋大臣和湖北巡抚赞同下,计划在湖北广济和兴国开采煤铁矿;1876年江西开始了类似的工程,同一年直隶开平进行勘探。李鸿章和沈葆桢是年还考虑在上海设立一家棉纺织厂。

使李鸿章特别快意的是,至少有两名思想接近的同僚,部分由于他的推荐,被安排在有影响力的地位上。沈葆桢于1875年11月抵达南京履新。9月,丁日昌在李的推荐下被派任福州船政大臣,1876年1月,出任福建巡抚,兼辖台湾。在直隶,李鸿章提出具有长远意义的计划——派遣5名淮军青年军官去德国军事院校,进一步扩充天津机器局,设立一所与机器局制造水雷的新厂相联系的西方科学学校。沈葆桢和丁日昌在华南进行了类似的工作。1877年初,福建船政学堂有30名学生派往欧洲。与此同时,沈葆桢除了在金陵机器局添设水雷厂、为江南制造局购置制造阿姆斯特朗式铁铸膛线炮(其中第一批于1878年制成)的机器外,还为加强这两个兵工厂做了大量的工作。金陵机器局设立了一所学校,在改进江南制造局的学校和翻译馆方面也作了努力。虽然发现设立纺织厂的计划并非立即可以实行,但1876年末沈葆桢从两江各省已筹划大量贷款给轮船招商局,使它得以从美商旗昌洋行购买16艘轮船,从而使它的舰队增加到31艘(22168净吨)。自从1872年曾国藩去世以来,李鸿章第一次在两江政府机构领导人中有了一个同盟者。

由此可见,李鸿章方面甚多的计划只有一小部分付诸实施。然而和同治初年自强运动开始时相比,它当然有了扩展。自强运动出于对具有战斗力的武器的渴求,加上对利用西方技术增加国家财富的渴求,在新的航运和开矿企业方面,开拓了另一个空间。建立一支以外国制造船舰装备的海军计划,反映了对中国新的船厂的能力予以现实主义的评价,和对战备迫切需要的意识。紧跟着派遣幼童留美之后派遣学生去欧洲,是对于技术人才需求的进一步认识。在高级官员中,像李鸿章这样亟欲看到科举制度和军事制度急剧改革的人,为数极少。但是在外国列强持续不断的压力下,李鸿章如此令人信服地鼓吹使国家达到“富强”的目标,如果说他并没有得到积极的支持,那至少也已赢得了广泛的接受。

而且,自强运动因李鸿章在天津担任北洋大臣而有了一个身居战略地位的协调入。很明显,李的权力是有限度的,他只能使朝廷接受他的建议中很少的几项,而他所需要的财政和其他资源,却经常有赖于他管辖以外的省份。但是也许可以说,在19世纪70年代,李鸿章至少得到了扩展他的努力尝试的良好机会。直隶和各地淮军有朝廷的支持,他关于兵工厂、出洋留学、商办轮船和开发矿山,以及新式海军的计划,都得到朝廷的允准。从1875年开始,由李鸿章荐举的沈葆桢和丁日昌,身居两江和福建的重要地位,连同其他各省抱着同情态度的官员,至少已有一个使自强运动可能成为整个帝国范围内努力的机会。如果“地方主义”意味着督抚在各省军事和厘金管理方面享有伸缩的余地,那么这种趋势从同治初年以来便已一直持续不断。但是朝廷对于帝国各地军队调动和岁入如何动用的权力从来是不容置疑的,北京至少在高层次上对各省官员的任命权并未消失。朝廷的支持仍然明白无误地是任何新政策施行的关键。在李鸿章关于政策和人事的建议得到朝廷允准的范围之内,他事实上代表了实现他所思考的全国迫切任务集中化的力量。

(本文原载《李鸿章评传:中国近代化的起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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