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


  广东新会人,字文爵,号秩庸(原名叙,1877年更名廷芳)。于1842年7月30日(清道光22年6月23日)出生于马来西亚马六甲都亚南。1874年留学英国伦敦林肯学院,成为第一位取得英国法律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1877年5月18日,成为香港第一位华人大律师。1878年12月16日被香港政府委任为掌法太平绅士,是香港40名太平绅士中唯一一位中国人。1880年1月19日被香港政府委任为立法局议员,成为香港第一位华人立法局议员。1882年担任李鸿章幕僚。1896年11月至1910年,伍廷芳由候补道升为四品堂卿衔,被派往美国、日本、西班牙、秘鲁等国出任公使,是清政府的第一位驻美大使。1912年元旦,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司法总长,协同孙中山促使实现清室退位,建立共和体制。1912年3月,以司法总长身份在上海张圆主持召开了招商局的第二次股东常会,被公推为董事会主席。1916年,出任段祺瑞内阁的外交总长。1917年9月,孙中山在广州建立军政府,被任命为外交总长。1921年4月,孙中山重组中华民国政府,被任命为外交总长,孙中山出师桂林,命伍廷芳代行非常大总统职务。1922年,兼任财政总长、广东省省长。6月23日因忧愤过度逝世,终年81岁。

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