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凯条约

    即是《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1902年9月5日(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四)由吕海寰﹑盛宣怀与马凯签订,又称《马凯条约》。该条约主要内容有:中国允愿采取步骤统一币制;中国承认华民购买他国公司的股票为合法;相互保护贸易牌号(商标);中国开放长沙﹑万县﹑安庆﹑惠州及江门为通商口岸,其中除江门须无条件开放外,其它几处以加税免厘各项规定的施行为条件;开放广东省内的白土口等三处为“暂行停泊上下客货之处”,开放广东西江上的容奇等十处为“上下搭客之处”;中国同意于本约签订后一年内修订现行矿务章程。此外,这个条约的附件就准许英国轮船在中国内河较前扩大航行范围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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