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毅查办招商局

    1899年,钦差大臣刚毅奉旨查办招商局,彻查招商局历年收支底册。在审查完局内财务状况后,刚毅又以防止积弊扩充饷需为由,规定招商局此后每年要以两成的盈余报效朝廷。在清廷的压力之下,招商局除捐南北洋公学8万两之外,每年再报效朝廷6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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