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汇丰贷款

    1885年,招商局为了偿还怡和、天祥洋行的欠款,同时急需大量资金赎回假售给旗昌洋行的财产。盛宣怀禀明李鸿章,向汇丰银行借贷。1885年7月28日,招商局与汇丰银行正式订立借款合同,共借款30万镑,年息7厘,期限10年。招商局以上海到厦门的15处基地、码头及全部轮船作为抵押。可当偿还该借款时,由于金镑与白银的汇率变动,招商局损失惨重。仅1888年,招商局便损失51029两,到1893年招商局共贴补汇丰银行镑亏20余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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